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4 毫秒
1.
李明华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0)
安乐死一直是法学界、医学界、宗教界等备受关注的问题。关于安乐死 ,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是赞成安乐死 ;二是反对安乐死。笔者赞同安乐死。本文从安乐死的社会基础、法律实践及安乐死是生命尊严的体现 ,是生命权的重要内容几个方面来谈谈安乐死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2.
康兰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5(4):14-17
安乐死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哲学问题,它涉及到哲学对当代医学的反思与哲学对传统自然观、生命观的批判。对医学的哲学观点不同,对自然、生命的哲学理解不同,对不同死亡方式的态度就不会相同,即便都是安乐死,但对主动安乐死与被动安乐死的态度也不会相同。就当代人而言,死亡本身不可避免,但死亡方式应当是可以选择的。只要有利于捍卫人的快乐与尊严,有利于追求人生命的意义,不管选择怎样的死亡方式,其死亡都比泰山还重。 相似文献
3.
本文直面对于尊严概念的质疑,坚信人的尊严在生命伦理学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对人的尊严的主体与客体的辨析,区分人的尊严与人类尊严、尊严与尊严感、尊严与尊严权,体现人的尊严与人的生命之本源关联,并指出人的生命尊严有不同层次的内容,体现生命尊严的普遍性、平等性,以及它对生命伦理学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尊严”概念于生命伦理学无用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韩跃红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6):1-6
“尊严”于生命伦理学有用还是无用,是当前国际生命伦理学界的一个争论焦点。本文在回应“无用论”的同时,论证指出:第一,“尊严”不能被等同于“尊重”,它有超出“尊重”的内涵“盈余”;第二,在生命伦理学中,人的“尊严”不仅有用而且有大用,它是生命伦理学的基本价值观,其所内涵的“人的生命尊严”就是生命伦理学的核心价值。护卫生命的尊严就是生命伦理学的宗旨和使命。第三,“尊严”在实际应用时一般需要过渡和转化,即从价值观过渡和转化为根本伦理原则和若干基本原则;从价值转化为道德权利和法律权利。 相似文献
5.
在人们的眼里,入殓师是一份特殊、神秘,甚至有点恐怖的职业,而本文中的主人公张庆平就是一位入殓师,而且是一位"80后"的美丽女孩儿。"见多了死的悲伤,才想让自己的每天都快乐起来",张庆平觉得她的生活逻辑就是这么推导出来的。 相似文献
6.
7.
安乐死依据不同的标准可进行不同的分类。本文以安乐死的分类为出发点 ,通过对目前相关论文的分析 ,指出现有研究中存在的误解和不足 ,认为应该注意区分自愿安乐死与协助自杀 ,应强调对非自愿安乐死的研究 ,目的是希望今后的争论更具有针对性、研究更为深入。 相似文献
8.
现今的世界上,有许多人由于内战、贫困与饥饿、环境破坏等威胁,迫使他们的生命及尊严处于危险状态,也有大批人仍然饱受着人权侵害、种族歧视的痛苦。为和平、人权、人道的奋斗,绝不是低层爬到高山的顶峰就可以达到终点那样。重要的是要创建一股一代接一代、谁也阻挡不了的滔滔洪流,并日积月累地把它发展和扩大。这就是我们为了建设一个和平未来的不断挑战。 相似文献
9.
池田大作的生命伦理观是以生命尊严思想为核心的。立足于生命的尊严这一价值基准,通过对启蒙时代以来受理性主义影响现代社会产生的各种危机的思考,池田大作倡导建立尊重人的人格、生命,为了人的幸福的"生命的世纪",并提出了实现途径,即通过人类精神的革命来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解决现代社会的危机,让生命更有尊严。 相似文献
10.
康清莲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1):50-54
司马迁和他笔下众多历来人物对待生死荣辱的态度,闪耀着太史公寻找生命尊严的光辉,凝聚着他的人生观感天动地的悲壮气概。遭受宫刑仍隐忍苟活,发愤著书,无疑也可从他伟大人格找到答案。 相似文献
11.
安乐死与生命权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斯彬 《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2):108-111
安乐死的争议包括主动安乐死和生命自主性的关系,以及被动安乐死的理由。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探究宪法生命权的涵义。生命权的本质是自由权,也就是个人自主安排自己生死的权利,这种权利可以授权医生协助其安乐死。对于非自愿的安乐死患者,仍然应该根据生命权的逻辑加以安排,将选择交给患者的家属。宪法学对安乐死问题的回答,解决的是国家的立场,并不排斥公民基于个人的良心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2.
关于安乐死问题学者多是从哲学、宗教、伦理、医学等方面进行研究,而较少从民法基本理论角度进行分析.本文拟尝试以法益分析的方法从民法学之生命权和人格尊严权角度对安乐死做一初步考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选择安乐死是自然人的一项天然权利,应给安乐死合法地位. 相似文献
13.
14.
近年来,临终关怀飞速发展,尊严疗法可以有效提升临终患者的尊严感。尊严疗法具有文化敏感性、尊重性、时效性以及持续影响性的专业特征,已经逐渐广泛运用于临床医学和社会学等领域。社会工作借助生理尊严、人格尊严、关系尊严以及政治尊严四种重要模式来解决服务对象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尊严引介、尊严评估、尊严规划、增能赋权、文档创建以及尊严传承六个关键步骤,指引服务对象通过追寻生命尊严维持身心健康,推动了尊严疗法的专业化发展。在实施尊严疗法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精准定位尊严疗法的适用范围,充分知晓尊严疗法的运用限制,深入明确尊严疗法的社工角色,积极构建尊严疗法的本土特色。 相似文献
15.
林律光 《北京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15-19,57
本文作者从人道主义精神及儒家的生死价值观的角度,讨论“安乐死”所涉及的伦理问题,首先对“安乐死”的定义、词汇作一陈述,其次讨论“安乐死”牵涉的人道主义问题,最后引用儒家的经典,证明“安乐死”是符合儒家生死价值观的思想。 相似文献
16.
生命尊严建构有利于明确生命科学研究的底线思维,有利于形成生命伦理学的价值共识,有利于夯实生命伦理学的理论根基。生命尊严建构意义的发挥有赖于规范生命尊严的使用,以及完善生命尊严的学理依据。为此,要加强生命文化教育,提高生命尊严的制度化保障,建立伦理共同体。 相似文献
17.
人性尊严:作为民生之本的宪法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承铭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5(3):60-66
有尊严、不羞辱是人性尊严的具体体现,人性尊严是宪法权利的基本内核。民生之本首先在于人应该有尊严地生活、工作。没有尊严便谈不上民生。我们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必然要求我们的宪法应当给予人性尊严以应有的基础性地位,这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8.
李伟波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3(1):37-41
迄今为止,安乐死在我国仍未获得合法地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难点。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道两家皆持一种自然主义的生死观,既不强求生,亦不逃避死,而是一切顺其自然,并从学理上肯定了有价值的死亡。儒道两家的这种生死态度与安乐死的精神理念不谋而合,因而可以为安乐死的合法性提供合理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