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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尽管司法不公的成因是多方面的 ,但是现实中的司法不公大多是因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而形成的 ,因此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对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实现司法公正是法院体制改革的一条路径 ,而完善证据制度 ,特别是严格限制法官的调查取证的范围、程序以及制定认证规则是规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和新《刑事诉讼法》为非法口供的证明设定了"证据确实、充分"的最高证明标准。实践中,控方举证难以达到此标准,而法官又常常以低标准作出不排除证据的裁决。问题的核心并非法律对控方证明标准的过高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任意性是非法口供证明标准难以落实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3.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突出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在刑事个案中的自由裁量权,这也是我国司法独立的重要体现。然而,当前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仍然面临着既判力对后案案件的审理裁判约束范围争论较大、量刑规范化要求严格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经验法则在审判中难以适用等问题。为系统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进行再审视、再突破与再创新。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基层公安司法机关适用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证明方法方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应该对讯问时录音录像的“全程”“完整”两个要素以及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和统一的规定,构建合理的取证手段合法性证明体系;在协调非法证据排除与庭前会议关系方面,应明确法官在庭前会议中的权力以及庭前会议的效力问题;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实体法关系方面,如果与案件定罪量刑的实体要件没有必然联系或者现有其他证据已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即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物证、书证取得违反法定程序的,法院也应当对是否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有裁量权。  相似文献   

5.
在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代表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改革背景下,检察机关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监督机关,应当立足审前主导角色定位,从注重规范起诉裁量权,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发挥刑事诉讼程序的分流、过滤作用,集中行使强制措施适用审查决定权四个维度来充分发挥审前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刑事诉讼中采用直接言词原则,形成口头的直接审判,所有证据都通过证人直接呈现于事实的裁判者面前。坚持法官直接发现事实从而使司法程序透明,使法院获得信赖。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排除传闻规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当诉讼一方在审判中引用证人在庭外的证言作为证据,来证明所提及或指称的事实属实时,这些证言会遭到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证人没有出庭所作出的书面证言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确保被告人可以在庭上提出质问,使证言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司法实务中,非法获得的被告人庭前有罪供述很少被排除。通过对域外国家非法供述排除程序的考察,提起供述合法性审查的主体是辩方和法官(特殊情况下),审查争议的时机包括审前动议、当庭异议或证据禁止程序,对于供述是否合法一般由控方承担证明责任。这对我国刑事诉讼非法供述审查和排除程序的构建和设计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8.
澳门的检察机关具有独立的司法机关的地位,与法官共同行使司法职权,检察官的任职资格与法官相同,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和职权行使保障。但是。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不享有诉讼程序暂时中止(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权,只享有向预审法官建议的权利。应当审慎考虑检察机关强大的司法机关定位与严格受限的自由裁量权之间的矛盾.通过对诉讼程序暂时中止制度改革的探讨,探寻强化澳门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的可能路径,以相称于其司法机关的地位。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的权利效能是辩方排除非法证据的实际效果与法律授予的理想权利之间的比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赋予了辩方较大的权利,并随着诉讼进程而增强。但实际所取得的效益却是逐程减弱,并最终在庭审阶段降至权利效能的最低点。这种尴尬局面是由法律、制度以及辩护策略等原因造成。从诉讼结构出发去研究权利效能,对于完善该制度具有功能意义,应从保证控辩双方效能值的全程一致、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与完善辩方权利行使机制三个方面着手构建。  相似文献   

10.
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符合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是被害人诉讼当事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之一,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任务,具有正当性。但它又存在一定局限性。立法应增设专门的庭前听证程序,让法庭通过公开听证对被害人提出的排除申请作出裁定,同时,为被害人不服裁定提供救济。被害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作为一种程序性证明,采用自由证明机制。证据收集合法性的最终证明责任由检察机关或辩护方承担,但只要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并在证据规则上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1.
刑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的核心,刑事诉讼的过程都是围绕着刑事证据来进行的.但归根结底,证据不过是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审查与判断过程,也就是信息的传递、变换与处理的过程.司法人员对刑事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与判断证据是一个主客观统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证据和案件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也是客观存在的,而司法人员的主观认识能否如实地反映客观,  相似文献   

12.
构成滥用职权罪的行为同时具有刑法上和行政法上之双重意义.刑法意义上之"超越职权"与"行政越权"并非完全同一;"违反规定处理公务"包括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与羁束权的滥用;"行政不作为"犯罪定性的关键,在于认定行为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滥用职权罪的立法需完善,核心在于罪名分解,并注意保持刑法与行政法的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13.
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存在以诉权为核心的英美法系模式和以司法权为核心的大陆法系模式两种不同的模式。我国现行的起诉制度采行了具有刚性特征的大陆法系模式。为了顺应刑事司法发展的国际趋势,有必要对我国的检察官起诉裁量权制度进行诉权化改革,柔化现行起诉制度,扩大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4.
法国最高法院刑事审判职能主要体现在受理被告人不服各级法院终审判决而提起的撤销之诉和特定情况下的再审之诉,以维护法律的统一适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包括:受理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受理重大的一审案件,发动审判监督程序,并以发布司法解释的形式指导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两国最高法院刑事审判职能相比,后者有若干不能有效维护法律统一适用的地方,进而影响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相似文献   

15.
涉刑信访是指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或者审结后,当事人或其亲属通过来信、采访等方式向法院、检察院等机关提出申诉的行为。涉刑信访是当下严重困扰我国刑事司法的难题。涉刑信访加剧了行政权的肥大化及其对司法权的挤压态势,同时也削弱了司法权威,损害了程序安定,使法院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一怪圈的合理化解,端赖于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和回归诉讼程序的涉刑信访终结机制之构建等多方面的建设性举措。  相似文献   

16.
国际刑事法院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常设性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它的设立被誉为国际刑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但国际刑事法院能否有效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且有效预防犯罪 ,还有待实践的证实。这里以双重犯罪原则为视点 ,从法理学角度阐释了国际刑事法院引渡请求的国际法效力 ,认为国际刑事法院欲惩治犯有其管辖之罪的罪犯必须要将之引渡至国际刑事法院接受审判。  相似文献   

17.
在刑事司法领域中,被追诉人处于社会弱势群体之中,仅仅依靠刑事诉讼法及相关部门法予以规定和保护,是不足以使其具备防范国家司法权力不当侵害的能力。我国只有将被追诉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升为宪法最高位阶的人权保护,并建立相应的侵权救济机制,才能从根本上保证被追诉人真正享有诉讼权利,刑事诉讼的法治化才会实现。  相似文献   

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以“法律关系要素说”为基础理论,对涉外民事关系的界定做了明确规定。“法律关系要素说”界定方法给法官实际操作以简化直观等益处,但也存在客观连结点指标易引发隐性的法律规避、虚假涉外的无法排除、形式涉内但实质涉外案件的无法纳入等隐患。虽然引入了自由裁量权,但缺乏适用标准,带给实践的将是无法操作或被滥用的硬伤。对涉外民事关系的界定应将规则与方法辩证统一,对自由裁量权给予合理限制,赋予当事人异议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英国的刑事上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国对刑事案件基本上实行两级上诉制度 :对于刑事法院的一审裁判可以依次向上诉法院和上议院上诉 ;对治安法院的裁判 ,可以分别向刑事法院或者高等法院以及上议院上诉 ,但是 ,二者的程序规则不完全相同。2 0世纪 70年代以来 ,英国上诉制度逐渐向大陆法系靠拢 ,最近英国政府再次提议进一步扩大控诉方的上诉权 ,英国上诉制度可能将发生重大变化。  相似文献   

20.
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两种行为——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进行了分析、比较。公安机关在实践中由于滥用刑事司法权 ,导致刑事司法行为和行政行为难以界定 ,这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实践带来困难。针对这种状况 ,提出了界定我国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司法行为的标准 ,并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这一问题的规定作出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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