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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需要土地承包经营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资本化,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本化的主要进路.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程序问题、股权化后的土地股权流转问题以及物权制度和股权制度的契合等问题的解决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的必要前提,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后土地股权的法律定位问题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  相似文献   

2.
高圣平 《社会科学》2012,(7):95-101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文件的政策取向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没有存续期间的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将被永佃化。永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求重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的完善应置重于其处分权能的完善。对于转包、出租等债权性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并未改变,在契约自由理念之下自应允许;对于转让、互换、入股等物权性处分,以改变土地承包权主体为特征,在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剥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社会保障职能的前提下,应当给予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否意味着土地的私有化呢?这是一个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问题.通过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性质为用益物权,不是土地私有化性质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移的是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部分权能,而不转移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的是在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制度下土地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而不是实现土地私有化性质的土地(所有权)兼并型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和允许多种形式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将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性质得益彰显,但不体现土地私有化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必须满足"三个不得"的条件.  相似文献   

4.
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影响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农村土地产权的清晰性与稳定性不够.建构清晰稳定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应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强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和农地承包经营权权能,赋予承包者完整、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另外,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长效机制,也是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重要举措.  相似文献   

5.
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制度虽经《农村土地承包法》确立,但需从解释论视角阐明如何具体适用。承包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经营权融资担保,并未形成新的土地经营权,应解释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之上设定担保权。土地经营权的债权定性,不影响其既可设定抵押,亦可采用质押形式实现融资目的。土地经营权抵押可使经营权人继续占有、使用农地,契合将所获融资投资农地经营的法目的。土地经营权质押以转移土地经营权证为要件,本质是权利质押,不会钳制土地经营权人对农地的实际经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客体的抵押权的实现,建议采用强制管理形式,在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防止农户失地。以土地经营权为客体的抵押权或权利质权的实现,则可直接适用担保物权实现规则。  相似文献   

6.
王立争 《新疆社会科学》2015,(2):95-100,161,162
文章认为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在内在构造上面临着诸多挑战,需进一步予以完善:应修正以农地具有生存保障功能为内核、以农业户籍为标准而确立的土地承包资格,使二者之间实现脱钩。耕地"30年"承包期限的规定过于注重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属性的结果,土地承包制度的"长久不变"也不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无期限物权,未来立法应设计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的弹性化制度。为进一步彰显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私权属性,宜确立承包地动态调整制度,并就调整方式、调整时间等进行妥善安排。  相似文献   

7.
农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法律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为盘活农村土地、增加农民收益、实现现代农业集约化生产的重要途径.虽然理论界在土地流转方面的探讨已经较为全面,但我国立法在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性质的同时在具体规定上仍存在不完善之处,需要进一步界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系、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的禁止性行为,通过相应的制度设计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承包人的意思依法自主流转,并进一步详细规范流转程序.  相似文献   

8.
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负载的社会保障功能及所具有的成员权性质不能作为否定其作为抵押财产的理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的实现应受用途管制的限制.我们置重的无疑是赋予农民一个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生产要素功能.同时应当注意的是,虽然法律上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但作为"经济理性人"的农民并不一定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完全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及也对土地的依赖程度,选择自己认为最能发挥土地效益的利用方式.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性质,不能作为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流转的理由.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刍议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物权效力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其流转问题也存在二难悖论.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该以发展的眼光审视和解读问题,破除种种不合理的限制,使承包经营权由死水一潭变成汩汩活水.在配套制度方面,土地征收制度需要进一步严格化,土地调整制度应当废止.  相似文献   

1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障碍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关系农村整体改革成败的关键.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应清醒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和面临的难题,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引导和服务等,以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健康而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不可能三角”:解释及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和利用方式经历了土地改革、人民公社制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阶段,当前正处于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新阶段。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政策规定与实践运行状态之间存在着诸多偏差,这导源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等三大主体对土地具有六重功能,但不可能三角意味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同时实现多元主体的多重功能是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未来应通过对土地附加功能的适度剥离、以及土地权利边界的逐步明晰来突显土地的经济功能,进而依靠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完善和拓展来实现土地资源的更优配置。  相似文献   

12.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政策过程及现实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历经了从均分化土地私有制到集体所有制,再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和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复杂变迁过程,当前正沿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的方向而不断完善。但农村土地制度仍存在产权不明晰等深层次问题,新时期土地制度变革的关键在于为农民提供更全面、更完整的土地财产权利,真正实现土地要素的财产化、资产化,并最终为土地要素的城乡一体化和市场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对"全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区"温州市5个市(区)下辖的12个乡镇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法,分析影响农户流出和流入耕地承包经营权意愿的微观因素,结果表明:农户人均收入的增加、非农收入比重的提高、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建立、农业经营能手的培育是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顺利流转的基础;同时,城镇近郊农户的农地流出意愿要低于远郊地区。因而,在经济条件尚未成熟的地区强行推进农地流转可能会导致当地农户的反感甚至强烈反对。  相似文献   

14.
在实践中,对“特殊情形”与农村承包地调整的逻辑关系的认识存在着片面化、否定、不恰当扩大适用对象等问题。在我国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中客观存在着法定双向调整、法定单向调整、约定双向调整等承包地调整模式。从分析中可见,在农村承包地调整中并非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可能适用农村承包地调整,因而“特殊情形”与不同模式的承包地调整之间存着不同的逻辑关系:“特殊情形”是法定双向调整的必要条件;“特殊情形”是法定单向调整的充分条件;“特殊情形”是约定双向调整的选择性条件。  相似文献   

15.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的法律结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物权法》存在法律漏洞。填补这一漏洞的方式为类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规则,设定该权利取得的法律结构。农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结构以农村村民的成员权为逻辑基点,以合同机制为逻辑线索,具体构成为:农村村民行使成员权与其所属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宅基地使用权合同,该物权合同以行政审核与审批为生效要件,宅基地使用权因合同生效而当然设立,不需要履行登记等其他程序。  相似文献   

16.
论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安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赵继新 《河北学刊》2002,22(4):48-51
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 ,以市场经济原则促进土地有效流转 ,是现阶段农地制度安排的核心。本文用产权理论分析了赋予农民长期土地使用权的优越性和土地流转的必要性 ,提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方案  相似文献   

17.
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化”模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对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弊端及农村土地自发变革经验教训的分析,在保持“土地集体所有的法律地位、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产权关系、以土地家庭为基础的基本经营制度、农民土地占有的现状”四不变基础上,实行“农民土地承包权物权化、农户住宅产权化、农村社会保障前置化”的“三化”模式,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尝试。  相似文献   

18.
宋从越 《阴山学刊》2005,18(4):115-119
目前法学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仍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仅是物权,而且是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平等的独立物权;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并非传统大陆法系的私权,而是融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于一体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19.
谷志科 《河北学刊》2002,22(6):72-75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 ,是农村经济体制的重大变革 ,有力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农村家庭承包经营 ,已经和正在遇到一些矛盾和问题。推进农业产业化、逐步实行农业规模化经营 ,是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有效措施和现实途径 ,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大趋势和总方向 ,也是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和最终结果。土地经营规模化将需要一个较长的时期 ,需要谨慎地采取一定的方法、步骤和措施。因势利导 ,采取适时、适当的方式进行地块调整 ,实行土地使用权商品化 ,倡导并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 ,还要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  相似文献   

20.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就法律层面而言,《物权法》专章规定了用益物权编,明确了农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属性。但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并不完善;物权化救济方式难以实现;农地流转受制约因素诸多;同时在征收过程中公共利益界定不明,征地补偿不足;农民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保障等问题。今后农地承包经营权制度设计必须对以上相应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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