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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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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过程中,各地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政策和实践基本相同,形成了“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治理结构,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对“三级所有”的表达及具体治理机构的设置上。理论界基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不同认识,对其治理结构形成了“公司构造论”和“国企模仿论”。这两种观点都存在一定的偏颇,或者模糊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或者忽视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发展的阶段性。应当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特别性为基础,承认其发展的阶段性,并允许其自主决定与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治理结构,此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自治阶段论”。在观照现实、参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我国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时可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治理结构进行妥当的安排。  相似文献   

3.
浙江是我国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发祥地。浙江实行农村股份制的实践,为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作出了有益的贡献。浙江的经验表明,股份合作制是在家庭经济进一步发展需要生产要素联合、重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新的经济组织形式,是乡镇集体企业由承包经营走向资产经营和产权改革的一种新形式,也是按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实践  相似文献   

4.
高海 《江西社会科学》2022,(10):176-187
提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的特别性,不仅是阐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之特别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加强其法构造的逻辑前提。权力机关组成人员更具封闭性、执行机关更强调基层党组织统领作用、监督机关更注重外部机构介入,呈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特别性;章程内容等民主决策事项多受强制规则干预,导致成员自治空间较为有限,凸显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特别性。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的法构造,宜禁止集体股代表与非本集体成员股东成为治理机关的组成人员、健全内外监督机关的分工合作。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的法构造,应当平衡章程自治与法定限制、明确瑕疵决议的内外部效力规则、完善治理积分制促进“三治融合”。  相似文献   

5.
制定一部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仅是落实我国《民法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规定的内在需要,更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诉求.目前学理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理解尚存分歧,亟须在法理上予以澄清,这是保障其立法顺利进行的前提.基于法思想、法技术和法效果等层面的深入透视,在当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中,亟须在以下几个争点上达成共识: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宜定位成集体所有权的主体;二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设立不宜以农民出资为必要条件;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集体成员;四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终止不影响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以上判断乃是我们妥当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这一组织体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  相似文献   

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作为特别法人,最为特殊之处在于它是“准公共组织”,其法人治理必然具有特性。其成员必须具有特殊身份且权力机构采政治民主的人头多数决的议事规则。成员众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可参酌采用《民法典》第278条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议事规则,以避免决议僵局。在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的年代,应慎重设置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的人员无需具有成员身份。成员熟知集体资产的状况且成员彼此熟悉,决定了监管的成本较公司相对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资产类型与规模对治理结构有重要影响,经营资产规模较大的,可参酌公司治理结构,但无论规模大小,都可以也应当汲取乡土社会的固有社会资本来实现良性治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履行严格的信息披露义务。在外部治理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通过控制权市场等“用脚投票”机制的外部治理;国家应尊重其独立性,并予以扶持和持续监管;规模较大的农村经济组织法人宜采“村社分离”模式,村委会成员不宜交叉任职。  相似文献   

7.
终止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运行的必然环节,未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对此应予以调整和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民集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代表行使主体,仅依法享有经营管理权,故而其终止不会危及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清偿债务.其财产主要为集体资产中的经营性资产,不包括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应理顺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剥离公共职能、回归经济职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因解散、破产等事由终止,清算结束并完成注销登记时终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集体成员应在注销登记后特定期间内设立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8.
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大量的、持续的财力投入,完全依靠国家兜底并不现实,必须增强乡村的“造血功能”,依靠集体经济增强乡村治理的“硬核”能力。中国农村集体经济在人民公社时期、双层统分经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和农地两权与三权分置时期,发展演变的目标逻辑、形式逻辑和发展逻辑各不相同,但均与当时乡村发展战略有一定的契合度。目前,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样态愈加多样化。四川省彭州市作为集体经济全员化的典型代表,在特定行政生态环境作用下,村党委运用合法机制,理性地将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了党建引领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权和乡村治理权“合二为一”的组织同构模式。在村民委员会和集体经济组织同构中,制度性趋同、竞争性趋同和模仿性趋同交织进行,集体经济在发展中迅速嵌入治理制度、资源和技术,及时补位治理主体的缺位场景,降低了乡村治理成本,提升了治理效率与效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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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制度关系到市场主体准入的法律甄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的核心内容。从宏观视角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可以凝练为设立依据、设立单位、设立方式、设立基础四个方面。从立法视角观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特别性”应该围绕设立条件、法人章程、法人形式、登记制度等方面展开立法表达。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应该在宏观凝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设立“特别性”的基础上,构建反映设立“特别性”的制度设计和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11.
陈秀萍 《东岳论丛》2022,(10):115-12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推动我国“三农”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按照作用的强弱可分为四个阶段,每一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目标任务不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三农”的总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乡村振兴,具体目标是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东北地区为保障国家粮食做出重要贡献,但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却相对滞后,存在着产业发展滞后,对土地资源和财政补助依赖度过高等问题。在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基础上,提出推动东北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路径,包括防范土地“资源陷阱”现象,大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行村集体联合发展等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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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审理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纠纷案件一方面呈逐年上升趋势,另一方面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如缺少法律依据、定性困难、主体资格难以确认等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应立法、明确案件性质并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对于解决此类纠纷、稳定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13.
在本轮集体产权改革试点中,尽管各地均不同程度认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有偿退出其股权,但在有偿退出条件、方式和程序等方面做法不一、差异明显,尚需进一步检讨和完善。法理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有偿退出条件应分申请退出条件和强制退出条件,有偿退出方式和程序应分向本集体其他成员转让、由本集体赎回、向本集体以外的人转让三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有偿退出条件、方式等法律制度的设计,应以区分成员股权不同属性为基点。如果是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收益为折股量化对象而配置的成员股权,那么其强制退出的条件是成员身份的丧失,其退出方式仅限于集体内部进行,不能对外转让,如此方能体现这一股权的身份性、保障性、封闭性;如果是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收益为折股量化对象而配置的成员股权,那么除非成员申请退出,原则上不适用强制退出,其有偿退出方式不仅限于集体内部进行,亦可在一定条件下对外转让,如此方能体现其市场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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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强大驱动力,其在实践层面的优越性和生命力,在于不断改革和创新,在于选择科学的实现形式。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如缺乏独立法人地位,土地流转中农户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专业合作社规模偏小,组织化程度不高等。因此,需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法律制度,完善财政和金融支持政策;创新土地经营体制,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股份合作社和联合社,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化改造,从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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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矛盾及其有效治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当前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行中,面临着集体经济组织虚置化,成员资格确认无序化,土地所有权权能结构模糊化,行政村与村民小组职责边界不清、存在代理风险和矛盾等问题。要实现对非改制状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有效治理,必须以农村土地所有权国有化、经营管理权集体化、承包经营权农户化为基础,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体系和行政村管理体系,强化乡镇政府管理职能,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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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颂  刘娜 《理论界》2014,(11):75-78
我国农村社区自组织是按照社区自治原则设立,社区居民依法自治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当前普遍存在着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低,社区自组织动力不足和自治能力不强以及社区资源整合力度不够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着我国农村现代化的发展进程,必须积极寻求有效的解决路径,而社会工作恰好能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独特的视角与方法。分析社会工作介入的必要性,探究其介入的可行性,必将有利于推进我国农村社区现代化治理的发展进程。  相似文献   

20.
无论从传统的经济理论还是具体的经济实践来看, 商品经济社会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被认为比较成熟并被普遍采用的有三种,即家庭私人经营、股份制与合作制。但从经济体制改革以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微观经济组织形式的演变趋势来看, 并没有沿着上述经典的思路展开,而是走了一条折中的道路。本文就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对我国农村微观经济组织形式的模式进行分析,探讨了其中的内在原因、机制与效应,最后从理论上对这种折中的组织形式的发展前景作了展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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