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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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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九)》确立的终身监禁制度,适用于因实施贪污受贿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解释》第4条对贪污受贿犯罪的死刑适用标准进行了细化。《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的“罪行极其严重”是适用死刑的一般标准,而非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将《解释》第4条第1款的规定解读为是对贪污受贿犯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标准的规定的观点,经不起学理的推敲,与《刑法》第48条第1款的应有解读逻辑相背离,容易导致轻重不同的刑罚之间的混淆。将《解释》第4条第1款解读为关于适用死刑的一般标准的规定,可以与对《刑法》第48条第1款的应有解读逻辑相呼应,且不会混淆轻重不同的刑罚之间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死刑立即执行是我国最严重的刑罚,在刑法体系中处于重要的位置。但在其刑罚监督中,仍存在监督主体多元、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定位欠准确明了、监督措施单一、缺乏刚性保障等问题。完善这一重要的刑罚监督,应该从规范监督主体、完善死刑交付执行、执行监管、执行变更(中止)、终止执行四个环节的监督内容和措施,以形成监督合力。  相似文献   

3.
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程序与死缓犯的权益息息相关,但现有立法和司法解释对该程序却鲜有涉及。该核准程序之构建应当以对新罪提出指控的检察机关为适格主体。程序启动时间以新罪判决生效后15日申诉期届满为宜。为了便于核准程序操作,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宜增加定罪不量刑的判决形式。核准程序应采取公开审理、全面审查和一致裁决方式。  相似文献   

4.
我国毒品犯罪中被判处死刑的人数过多,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包括毒品犯罪案件在国内的大量存在、死刑核准权下放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中的重刑主义。要有效地抑制毒品案件中的死刑人数,就应当树立轻刑、慎刑思想,采用适用法律时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充分发挥酌定情节的量刑作用,尽量以死缓制度代替死刑立即执行制度,尤其要严格控制运输毒品罪中的死刑人数。  相似文献   

5.
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程序与死缓犯的生命权息息相关,该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在内容上有所交叉,但在提起目的、审理对象、启动事由等诸多方面存在差异。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裁判生效之后,应由对新罪提出指控的检察机关逐级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启动死缓变更为立即执行核准程序。为了保障核准前申诉权的落实,新罪判决生效后应为死缓犯提供15天的申诉期,申诉应有阻止核准程序的效力。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核准程序应采取公开开庭审理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遵循一致裁决原则。  相似文献   

6.
基于死刑的正当性疑问及我国的现实状况,综合运用立法削减与司法控制限制死刑的思路值得肯定。对于备而不用或偶尔适用的死刑罪名继续进行立法削减,经常适用的死刑罪名则必须诉诸司法控制。鉴于当前绝大多数的死刑判决集中于暴力犯罪,其无疑应当成为死刑司法控制的中心。随着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死刑的实体控制愈发重要,关键在于明确死刑的适用标准。关于暴力犯罪死刑适用的标准,应当区分量刑基准与量刑起点在死刑适用中的不同意义,围绕死刑立即执行建构死刑适用的量刑基准,将普通死缓确定为死刑适用的量刑起点,然后依照普通死缓——死缓限制减刑——死刑立即执行的逻辑顺序,根据影响特殊预防不利情节的裁量情况,最终确定行为人死刑适用的具体方式。  相似文献   

7.
对孕妇应否适用死刑的问题是当前学术界争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刑法对孕妇不适用死刑的规定违背了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和罪刑相适应原则 ,会导致一些女性犯罪人逃避法律的严惩。对孕妇应适用并延缓执行死刑 ,对哺乳期乃至经期妇女亦应延缓执行死刑。这样做既避免了上述问题的产生 ,也更加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原则 ,又不同我国签署的有关国际公约相冲突 ,还有我国历史上和当今世界一些国家的立法例作为借鉴。再者 ,刑法上的人道主义只能是平等和均衡前提下的人道主义  相似文献   

8.
论死刑适用条件的明确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限制死刑适用成为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共识,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无疑是限制死刑适用最重要的措施。但还必须对死刑适用的条件进行明确化,才能真正使死刑适用扩张的势头得到遏制;死刑适用条件明确化不仅是必需的,而且是可能的,其方法包括司法解释、判例指导、学理解释等。  相似文献   

9.
美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在公众场所执行死刑,大众直接自由观看.1936年以后,死刑只能在监狱执行,但是,允许特定的死刑执行见证人观看.1996年至今,有14个州和联邦允许电视直播死刑执行过程.死刑执行的过程向公众公开违背了基本的人权和人道,应当禁止.但是,可以从死刑犯的利益出发,允许医生、神职人员、心理学家、甚至于亲属作为临终关怀者观看死刑执行.  相似文献   

10.
我国尚未建立死刑适用案例指导制度,而清代秋审成案机制对清代司法官适用死刑起到较大指引作用,可资借鉴。在对清代秋审成案的产生主体、具体类型、论证方式、司法效力以及时间效力等方面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我国现有案例指导制度进行了分析,指出其存在基本问题认识不清、司法实践困难等问题。建议借鉴清代秋审成案机制的相关制度,从案例制度本身和司法适用2个方面构建我国死刑适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11.
公众舆论与刑事裁判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由于涉及人的生命,死刑案件的裁判更能引发公众舆论的关注。死刑案件中的公众舆论是死刑文化的征表,司法审判时需要加以考量,在死刑改革中更需予以正视。在死刑裁判规范的生成过程中,公众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危害性的征表,其可以作为合法性的事实理由存在;在死刑裁判的证成阶段,公众舆论可以作为裁判的合理性理由存在。但是,死刑案件的裁判结果并不是必须与公众舆论相一致,提倡在坚持死刑适用的实质标准前提下,同时兼顾死刑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可以使死刑裁判更具公信力。  相似文献   

12.
被害方谅解是限制死刑适用的重要酌定量刑情节。刑法的谦抑性和恢复性司法理念是考量这一酌定量刑情节的理论依据。在限制死刑适用过程中要注意被害方谅解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积极赔偿被害方与取得被害方谅解的关系以及综合考量全部酌定量刑情节等。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4.
在死刑案件裁量中,被害方态度应否作为对死刑适用产生影响的因素予以考量,理论界对此存在分歧。被害方态度作为酌定量刑情节可以对死刑适用产生影响,被害方谅解的态度对死刑的限制适用具有独立性,被害方要求严惩的态度对死刑的适用影响具有依附性。被害方态度常与民意、被害人过错一起作为三种常见而又较为特殊的因素影响着死刑适用,法官应综合运用基准刑量刑方法与传统的一次性量刑方法进行量刑。  相似文献   

15.
根据《刑法》规定,死刑的只适用标准是罪行极其严重,但在死刑的具体适用上包括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三种方式1。虽然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及领导讲话对死刑适用标准做出相对具体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依然模棱两可,致使死刑立即执行、死缓限制减刑、死缓未限制减刑适用规则不明,标准不一,存在恣意性。根据对126份样本的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这三种死刑方式的主要依据是犯罪手段的残忍程度、犯罪结果的严重程度、罪后被告方赔偿及被害方谅解情况。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判断罪行极其严重的标准不一,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虚置化,赔偿谅解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致使量刑失衡。基于此,提出以犯罪原因、犯罪手段、犯罪结果为基石,以赔偿谅解、人身危险性为调节的综合性死刑适用方法,实现死刑适用规范化。  相似文献   

16.
毒品犯罪是我国刑法中的重罪,司法实践中死刑适用比较普遍,这与我国当前限制死刑适用的刑事政策相悖。在毒品犯罪的刑罚适用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由注重功利转向人性关怀,可为化解毒品犯罪死刑适用过多的现实困境提供一条宏观的进路。  相似文献   

17.
司法统计数据表明,缓刑适用的主要罪名集中在交通肇事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四个罪名;缓刑适用的主要情节集中在未成年人、积极赔偿或退赃、未完成形态、从犯、积极缴纳罚金、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几个方面。刑事司法实践单独将某个法定或者酌定量刑情节作为缓刑适用标准是不妥当的。缓刑适用应当坚持以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为核心的综合评价原则,对交通肇事罪和暴力性犯罪应当慎重适用缓刑,区分财产性犯罪与暴力性犯罪的缓刑适用标准;并建立缓刑的量刑前调查制度,允许展开是否适用缓刑的量刑辩论。  相似文献   

18.
在很大程度上,生命权的保障取决于生命权的限制是否适当并是否有基本的标准。明确生命权的限制标准,有利于保障公民的生命权和维护法制的统一,在当今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生命权限制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限制标准不够具体明确,规定的层次不高。建议在宪法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原则性的规定,在法律上对生命权的限制标准作详细的规定,并以限制国家机关剥夺生命权为立法原则。在死刑适用方面,确立"只惩害命"标准;在武器使用方面,确立"紧急救命"标准。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一些法律规定违背了诉讼原理,使死刑复核这一审判程序蒙上了行政化色彩.死刑案件关乎公民的生命,在立法不能废除死刑的现实下,应从程序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应以审判程序为基点,遵从审判原理,对其进行诉讼化改造.改造的重点是按照诉讼“等腰三角形”模式吸收控辩两方参与程序,保障辩方的辩护权,并对审判组织、期限等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20.
在贫困救助问题上,辛格提出消除人道与正义之差异的激进方案,然而辛格所提供的论证内在不一致,而且他也没有注意到贫困救助义务的复杂性。我们应当严格区分人道与正义两条路径,以人道来取代正义,这就会无视人类合作的事实,也忽视穷人的应得权利;以正义来取代人道,这又难免对救助者做出过高的道德要求,将一些分外之责当成必须去履行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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