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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1 毫秒
1.
股权概念的认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我国公司立法出发 ,在明确公司法人财产权及其与股权的关系的基础上 ,分析了关于股权的各种观点 ,对股权的概念作了一番理论探讨 ,认为股权是基于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一种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 ,具有支配性和请求性以及可转让性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2.
股权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它对于理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无论在理论还是实际运作中都意义深远。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展,我国公司立法及公司制度的兴起,关于如何界定国家与企业产权关系、股东权的法律保护等问题引起了广泛而长久的争论,而要正确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弄清股权的性质,理清股权的法律属性。股权的法律属性表明它是一种与人身相关联、具有独立的权能形式、有其自身特征、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完整而独立的权利形态,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性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3.
论股权出资     
股权出资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成为广大投资者经常运用的一种出资方式,但是我国《公司法》却并未明文规定股权可以作为出资。股权应可以成为一种出资形式,并在法律上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4.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科学产权理论的支持。公司制企业的产权关系表现为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本文试以公司法人制度理论和法人财产制度理论为基础,从公司企业产权的产生和公司企业产权的内外部关系入手,以新的视角分析了公司产权法律关系的实质,即股权与法人财产权都是新的财产权利形式。这一对新的法权必将会丰富我国企业产权的民法理论,我国的民事立法也必将对其作出立法层面的反映。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修订草案》(二、三审稿)首次规定未届期出资股权转让后,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该补充责任是中国出资责任领域立法与相关司法实践中的新责任样态。适用该补充责任会面临股权转让缔约成本、转让人监督成本以及权利人权利实现成本升高的困境。破解该困境的可能路径:以其他责任模式替代补充责任模式;改进既有补充责任。由于股东出资义务既是契约法上的义务,也是组织法上的义务,困境破解路径的选择需兼顾组织法与契约法的相关法律规则与原则。考虑到对公司资本充足与股权转让自由的均衡保护、公司法出资责任体系的内在和谐性,以及公司内部激励效用的充分发挥,替代路径并不可行,应采改进路径。具体改进措施包括允许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进行内部追偿、限制转让人的责任范围,以及减少权利实现的程序负担等。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除名是指股东由于自身过错,其行为妨碍或者严重影响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共同权益,致使股东之间基于信任关系的人合性难以维持,在解散该有限责任公司不利益的情况下,通过章程或者公司法强制剥夺该股东在本公司的股权,使其丧失股东资格的一种行为。由于我国当前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很多股东肆意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义务,侵害其他股东和公司的权益,尤为突出的是股东瑕疵出资和抽逃出资,而我国公司法并没有除公司自治之外的法定股东除名的条文,因此有必要为股东除名的立法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7.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规则主要有自由主义模式、限制主义模式、折中主义模式等三种立法例,基于信赖关系校正、股权自身独特属性要求、公司人格维系等诸种原因,我国公司立法应当采纳折中主义模式作为构建路径。在具体规则构建中,应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内部转让应当受到限制,同时赋予公司章程以自治性,保证其他股东必要的知情权与"同等条件"下的购买权。另外,还应对其他股东的恶意行为予以必要规制,并增设"归一性"股权转让条款等。  相似文献   

8.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于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的股权分割,适用公司法有关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然而,该司法解释机械照搬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忽视了夫妻以共同财产出资的不可分割性,混淆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与股东转让股权的本质区别,是对夫妻一方用共同财产以自己名义出资实乃夫妻共同出资行为的否认,严重侵害了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对此,公司法与婚姻法应当科学设计自然人股东离婚的股权分割制度,实现二者在立法上的有机衔接,以保障未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的夫妻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股权出资是一种特殊的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涉及的权利交付是公司实践中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构成出资人、被投资公司、股权公司三方股权关系的变化,关系到出资义务的履行、权利的归属、出资风险和责任的承担,涉及到《公司法》、《证券法》中一些特殊规制的问题.股权出资的权利交付以权属变更为主要标志,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过户登记、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密切相关,在不同的公司和公司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表现.本文通过对权利交付特点的概括,对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出资和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资不同的权利交付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梳理和分析.  相似文献   

10.
采用单一视角认定股权赠与效力,影响《民法典》与《公司法》的衔接适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有必要以契约法与组织法的双重视角研判股权赠与的效力。股权赠与合同中赠与合意的认定应加入公司治理利益的考量。股权赠与不适用优先购买权规则,其本身不会损害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股权赠与应采公司认可生效主义的股权变动模式,由公司对股权赠与进行合规审查,认可后即完成交付。对于滥用股权赠与规避优先购买权的行为,不发生赠与的法律效力。为防止股东利用股权赠与逃避出资义务,股权赠与完成后应由受赠人履行出资义务,由赠与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  相似文献   

11.
由于各国有关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的规定不同,因此,在涉外货物所有权转移法律关系中需要进行法律选择。国际社会关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适用物之所在地法两种立法模式。中国国际私法应依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性质而对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适用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2.
由于各国在提单的交付是否导致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的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提单法律关系中,就需要进行法律选择,以确定提单的交付是否能导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国际社会对于提单的交付与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7种立法模式.中国国际私法对于提单的性质可以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时,适用当事人的营业所所在国法.提单的转让应适用提单转让时的所在地法.  相似文献   

13.
生态修复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国家和地方层面都有相关立法规范用于规范和约束生态修复行为,目前已经形成一套相对成熟的立法体系。从法条的梳理可知,法律层面的生态修复责任包含两个方面:即直接的生态修复和间接的生态修复。直接的生态修复,即人为采取各项修复措施,直接对受损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间接的生态修复,即通过各类设施设备的运转以实现对生态环境的功能修复。文章在简要分析生态修复基本内涵及生态修复责任法律表达的基础上,从目标法益、判断标准、责任形式和实际成效等四个方面对比生态修复责任与恢复原状责任的不同之处。而这也是生态修复责任作为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其“新”主要体现之处。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实践中,生态修复责任作为一种新型环境责任形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其实现进程中面临着诸多障碍,诸如生态修复责任能否被法律予以明确表达,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程序是否有章可循,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是否具备充足的保障措施。面对这些实践中存在的障碍和问题,我们应理性、客观地思考问题,从而解决问题。生态修复责任的实现是将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生态修复责任的法制度安排通过法实践的方式得以实现,是从应然到实然的一个...  相似文献   

14.
因市场经济资金融通和动产用益的需要,保留所有权买卖被广泛采用。但由于我国合同法规定得过于简单笼统,司法实践中许多法律问题值得研究。论文以有关立法选择为背景,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法学理论和现行规定的双重角度,对保留所有权买卖中买受人的期待权与第三人的抵押权的关系、买受人的撤销权、出卖人的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In recent years, in order to accelera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into productivity, the state has issued a series of policy documents, which clearly put forward that it is necessary to explore the ownership or long-term right used i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However,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the transformation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gress Law, and the Contract Law stipulate that the ownership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belongs to institutions. The transformation must be carried out without changing the ownership of these achievements. In some areas, although the law has not been revised, the pilot reform of mixed ownership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has been carried out in accordance with national policies. Therefor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Major reforms must be based on the law", we should speed up the revision of relevant laws, reconstruct the common right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and make a good legislative interpretation of relevant provisions; at the same time, agreement transfer provides an important way to solve the legal obstacles faced by the reform of the ownership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相似文献   

16.
新近学界泛起将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归属调整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观点,其立论的最大“法宝”在于食品安全犯罪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生命权,即公共安全。其实,“危害后果严重”不是判断主要客体的依据,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归属取决于其行为特性和本国立法价值取向及立法传统。食品安全犯罪与传统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不具有兼容性,将其归属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并无不妥。  相似文献   

17.
网络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大量的法律纠纷。网络社区账号作为网络社区的通行证,其法律属性尚无定论,账号的归属、流转、继承和救济规则亦缺乏相应的规定,立法空白导致司法实践缺少裁判依据。将网络社区账号定位为民事法益,认定网络用户的占有利益,同时建构账号流转、继承和救济的系统规则,对于保护网络用户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分析网络社区账号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就构建相应的法律适用规则提出建议,以期为网络社区账号的司法实践提供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18.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提出了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从定义、目标和地理空间范围等角度明晰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内涵与外延,从实质而非形式视角界定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地位。以法律体系理论审视被列入立法计划的《国家公园法》立法,应当在法律体系中规划立法、在法律体系中明确法律部门归属、在法律体系中协整相关单行法的内在关联性。应制定专门的《自然保护地法》为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立法重点包括将《自然保护地法》界定为自然保护地领域的基本法和政策法、确立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的法定标准、厘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地位与关系。  相似文献   

19.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社会企业开始在全球兴起,部分欧美国家和韩国创制了新的法律形式,这股立法风潮已经形成世界性的影响;社会企业立法框架关键因素为:确保追求社会目标,促进参与经济活动、民主的治理结构,保障民间所有权;诸国由于历史传统、社会条件和对社会企业的理解不同,对于如何确定社会企业的新型法律形式,存在三种不同类型:合作社形式、公司形式、无特定法律形式;当下我国的社会企业,可以采取公司、福利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律形式,国家在促进社会企业发展方面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在公司的类别中增加社会企业组织类型,稳妥开展政府层面的社会企业认定工作。  相似文献   

20.
国际空间法体系主要规范空间碎片减缓措施,对能够切实减少碎片数量的碎片主动移除措施尚未形成统一规定。由于空间碎片的法律概念和所有权、管辖权的规定尚存立法空白,天基空间碎片主动移除可能被视为空间军事活动,进而引发外空军事化的争议以及违反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原则及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合法性争议。厘清天基碎片主动移除的非军事化界限有助于国际社会统一主动移除的法律定性。对现行的国际空间条约的分析表明,空间碎片具有"潜在有害干扰"的法律特征,会对正常空间活动造成负面影响。因此主动移除碎片应遵循"消除空间碎片对空间活动的危害"的基本准则,据此进行的碎片移除不应属于外空军事化或非法使用武力的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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