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7 毫秒
1.
物权法是我国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定分止争,物尽其用.为了发挥物权法的这一作用,我国<物权法>采用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但是物权法定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通过一定途径加以缓和或者柔化,以顺应世界上物权缓和的发展趋势,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2.
对物权法定原则的重新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之始初的目的是整理旧物权,防止封建物权的复活.在现实生活中,物权法定主义获得了保障交易的便捷、安全等实证上的优点.但是物权法定主义因其对物权种类和内容的限制也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而我国正处在激烈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新型物权不断在实践的探索中形成,物权法明确规定物权法定原则,必然会抑制新型权利的出现.如何在物权法定模式下实现当事人一定程度的私法自治,对新出现的物权种类在法律上及时总结、承认,从而适应社会的演进,是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在物权法适用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其促进经济发展与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法定主义的弊端却逐渐显现。因此意思自治在物权法上的作用也越来越为各国及地区的法律所认可。本文以物权法中已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为基础,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对于物权法定原则的松动以及对物权法立法的影响,充分探讨物权法定原则松动的必要性,及意思自治思想对市场经济逐渐发挥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4.
论物权法定原则的缓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在现代社会存在的根据为维护交易安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快捷。《物权法》虽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但并没有规定如何解决克服因物权法定的僵硬化所带来的问题。物权法定原则确有滞后于社会生活的弊端。一方面物权不得不实行法定,另一方面物权法定又面临着僵硬化的问题。物权法定原则涉及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及资源分配,可考虑通过立法解释来缓和物权法定之僵化问题。  相似文献   

5.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上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但该原则会造成物权体系的封闭性,限制了私法自治。因此,根据现实情况,对我国物权法的物权法定原则加以完善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6.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定原则是罗马法以来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采用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都由法律作出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或变更。从物权法定原则的涵义、必要性、局限性及完善等方面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必然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地规定。基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具有显著的现实功能,我国的物权立法必须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以此梳理现有的物权种类,确立稳固的物权法结构。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自罗马法以来,便为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所普遍遵循。但长期以来,对其批判之声时有所闻。近年来,因受国内物权立法的影响,学界对此争论更甚。文章对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历史渊源、利弊及改良进行了论述,试图展示物权法定原则的真实,并对其加以客观评判。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草案中之“物权性质”条款即“法律未作规定的,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视为物权”之条款几经删改,该条款存废争议的焦点在于其是否突破和违背了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反映了立法界与学理界对物权法定原则及该原则之缓冲所持态度的差异。虽然新通过之物权法最终并未吸纳此款,但该条款仍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实际上,只要立法对物权性质作出符合本国国情的科学合理的界定,那么符合物权性质的权利就可以通过“法定的”物权性质而得到立法承认,就不会对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造成冲突,并且该条款的出台亦为物权法定原则之缓冲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