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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生育控制的法律分析——兼论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最近关于确认单身女性可以通过医疗辅助技术受孕生育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各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综合这些争论,我们不难发现对于生育权理解上的分歧是形成上述争论的根本原因。为了全面准确地把握生育权的内涵,澄清模糊认识,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本文拟从生育权基本概念入手,对确认生育主体、生育权利能力、生育行为能力以及生育控制理论等基本法律问题进行初步分析,进而讨论单身女性是否拥有生育权。  相似文献   

2.
生育权的尴尬与选择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生育权是指个人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有依照法律规定生育或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作为法律概念的生育权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了很多尴尬现象。就男性生育权而言 ,在我国男性生育权有其存在的法律依据和现实需要 ;就女性不生育权而言 ,女性有不生育的权利和自由 ,当夫妻之间的生育权与不生育权发生冲突时 ,妻子可支配自己的身体而丈夫可采取排除权利实现障碍的办法实现各自的权利 ;在未婚者的生育权问题上 ,我国法律应规定未婚者有生育权 ,并对未婚者生育权给予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3.
生育权利和义务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国际政策角度讨论生育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演变和争论 ,分析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生育权利与义务问题  相似文献   

4.
生育法律规范中若干重要问题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育权以及生育调节的技术措施,利益导向机制问题,在中外生育立法中受到相当的重视。对有的问题,中外的认识较为接近,但有的则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就此进行比较分析,对明了哪些是我们所要坚持的,哪些是需要借鉴吸收的,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无疑会有帮助。一、关于生育权生育后代不仅是个人生命延续,家庭生活的需要,也是民族、种族和国家发展的需要,因此任何一个现代国家的法律都必须承认和保障人的生育权。无论是否实行计划生育并为此立法,生育权都是生育法律规范的基点,而且被认为是基本人权之一。生育权在法律上的这种定位应…  相似文献   

5.
20 0 2年 1 1月 1日 ,吉林省人大通过了该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吉林省《条例》) ,该条例第 3 0条第 2款规定 :“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 ,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根据我国目前宪政体制安排 ,笔者认为此款规定属于广义违宪 ,也不具有现实可行性。1 违宪性审查 :生育权权利主体认定我国是单一制的社会主义国家 ,在法律制度方面表现为 ,只有一部宪法 ,只有一套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 ,维护宪法的权威和法制的统一是国家的基本职能。生育权是公民最重要的一项基本民事权利。对任…  相似文献   

6.
农村妇女的生育决策权与生育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内蒙、青海、甘肃、宁夏4省区11个贫困县330个农户的抽样调查资料进行了分析,发现:(1)在偏远落后的贫困地区,女性不仅在期望生育的数量上低于男性而且对生男生女更加无所谓,(2)绝大多数女性在家庭生育决策中并没有实质性发言权,她们关于生育子女数量、生育年龄和生育问隔的愿望,均受到严重忽视;(3)一旦女性在生育决策中获得更大的自主权,便会有效地降低生育率,特别是对那些生育率很难控制的贫困农户而言,其作用尤为重要,(4)在影响女性生育权的各种因素中,教育和参与生产的程度是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因此,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妇女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和机会,无疑将成为提高贫困地区妇女生育决策地位、从而降低生育率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近来国内一些学者对生育权利是公权还是私权的问题发表了一些议论。有的学者提出,"生育权是神权规定的个人权利,都属于私权性质……,如果公权随  相似文献   

8.
文章通过对31个省(区市)二孩生育间隔要求的历史梳理,提供了研究我国二孩生育行为变动的制度背景。文章揭示出我国生育间隔政策经历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萌芽、七八十年代的局部出台、九十年代的普遍化和本世纪以来广泛取消的变迁历程。生育间隔政策的变迁反映出政府对于新时期生育模式理解的深化,以及对生育间隔这一人口调控政策手段认识的不断转变,也反映了国家对公民生育权的日益尊重与逐步加强的权利保障。  相似文献   

9.
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生育权的法律属性是生育权制度研究的基本问题 ,在生育权的法律属性上 ,可谓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本文在综合论述生育权的基础上得出 :生育权是公民人身权中的一种身份权 ,是具有夫妻关系的配偶共同而平等享有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生育的外部性与生育权利的部分渡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标志着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强调生育权利与计划生育义务的统  相似文献   

11.
让妇女自己掌握生育的权利宋宪章,钟志学近年来.辽宁省义县计划生育协会广泛开展了计划生育“家庭计划”活动,把妇女从“生孩子受公婆管着”的束缚中挣脱出来,自己绘制幸福家庭的图景,自主依据国家的政策行使生育的权利。这个县的计划生育协会从1993年起,开展了...  相似文献   

12.
本文围绕一项针对上海市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调查,分别使用二分和有序Logit方法分析儿童照顾对上海市育龄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当育龄女性能够从家庭内和社会中获得更多孩子照料的时间支持时,她们有更高的二孩生育意愿,也会伴有更明确的二孩生育规划;双独家庭能够从父辈获得更多的经济、时间上的帮助,因此他们要比单独家庭和双非家庭更愿意再生一个孩子;居住于上海市城区的女性从某种程度上更易获得孩子的照料资源,有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可供选择,因此她们的二孩生育意愿高于居住于郊区的女性。此外,本文通过是否采用了避孕措施对二孩生育的意愿程度做了进一步区分,结果发现当第一个孩子主要是由孩子父母承担照料工作的时候,女性存在二孩生育意愿的程度是最低的,祖辈照料对二孩生育意愿程度的积极影响也明显低于社会性照料,此现象在上海市户籍的女性中体现尤为明显。最后为纠正自选择偏差问题,本文使用倾向值匹配方法(PSM)进一步验证了与首孩性别相比,首孩的抚养成本与接受照料情况显然对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程度更大。因此,本文认为加大公共托育服务的供给、为育龄女性提供高质量的0-3岁婴幼儿社会照料支持是提高二孩生育意愿的最有效政策。  相似文献   

13.
问答三则     
问:公民交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合法地生孩子了吗?社会抚养费收缴后,是不是计划生育部门自己用? 答:“公民交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合法地生孩子了”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公民有生育权,但生育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而依法行使生育权与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是密切联系的。只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生育权的行使才具合法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  相似文献   

14.
陈明立 《人口研究》2003,27(1):34-38
近来因吉林省新出台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一条关于终身不婚妇女可以采取合法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以下简称“吉林条例”) ,在全国城乡闹得沸沸扬扬。对这种无婚无夫无父甚至是无性的生育 ,一个地方法规对其做出了合法的规定 ,是耶 ?非耶 ?赞成者说是体现了先进的生育文化 ,体现了现代法律人性关怀的合理走向 ,维护了妇女本应该拥有的作为基本人权的生育权 ;反对者说这对孩子、对男人不公平 ,成为人口增长的新因素 ,更为麻烦的是随着孩子的成长将出现一系列难以解决的法律纠纷和实际问题 ;等等。我们认为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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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妇女权利和推行计划生育周炎生我国妇女在生育方面享有哪些权利?怎样处理推行计划生育和保护妇女权利的关系?在当前国际上解决人口问题和保护妇女权利的呼声日益高涨之际,搞清这两个问题显然是很有必要的。一、我国妇女在生育方面享有哪些权利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  相似文献   

16.
生育安全问题包括生育的能力安全、生育的过程安全、生育的健康安全和生育的保障安全。生育安全不仅关联着生育的质量,而且关联着生育的权利和健康的权利。在我国,当前环境污染威胁着生育的条件安全和能力安全;自然、社会经济因素中不安全因素威胁生育的主体安全和过程安全;滥用辅助生育技术对生育保障安全构成威胁。生育安全命题具有理论和政策价值。生育安全是人口安全的核心和基础,凸现生育制度的安全追求是新时期的新使命。测度生育安全的指标体系包括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  相似文献   

17.
女性权益、社会地位与生育选择:相关文献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口学刊》2019,(1):31-44
近年来随着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生育水平的持续下降,女性社会地位对生育行为的影响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本文旨在从五个方面(子女数量、生育意愿、性别偏好、生育间隔和堕胎)对近几十年来国外人口学领域有关女性权益和社会地位对生育选择影响的研究进行系统的梳理和评述,以廓清女性社会地位的概念、测度方法和现有实证研究的主要发现,从而为该领域下一步的研究尤其是探讨中国背景下女性社会地位对生育行为的影响提供文献上的借鉴。通过文献服务检索系统、数据库和科学网站进行文献检索,列出文献清单,对研究设计、研究数据、女性社会地位测量、自变量、因变量以及结果进行审查编辑,排除写作质量不高、研究不规范的论文,通过逐层筛选最终确定了68篇文章。基本结论是:生育选择是个人偏好和社会结构性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女性的社会地位会同时影响女性生育意愿、生育性别偏好以及最终的生育决策。女性社会地位越高,子女数量越少,在生育决策方面越具有话语权,生育意愿越低。社会地位较高的女性一般会拥有更好的避孕意识,农村地区的女性生育意愿要显著高于城市地区的女性;女性社会地位越低,生育间隔就越长,越偏向于生育男孩,越容易发生堕胎。  相似文献   

18.
未婚生育状况及其婚姻进度效应是了解第二次人口转变的重要观察点,对于理解中国婚育转变和制定相关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国内研究主要将生育置于婚内讨论,鲜有关注婚前生育。文章基于2017年全国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1980年以后出生女性的未婚生育现状,利用事件史分析方法和倾向值匹配方法考察未婚生育对女性进入初婚的影响。结果表明约6.5%的女性曾经历未婚生育事件,其中超过九成的未婚初育是计划内怀孕的结果,随着出生队列推移,未婚生育女性的比例呈现先升后降的趋势。婚姻登记制度对婚龄的限制、传统事实婚姻惯习、计划生育对男孩偏好和多孩偏好的强化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女性的未婚生育。从婚姻进度效应来看,未婚生育对女性初婚主要呈现出促进效应,且这种婚姻促进效应随着出生队列的推移有所增强。婚姻登记制度、相关落户制度等社会制度因素与子女中心主义、合法性诉求等个体观念因素的共同作用带来了未婚生育的婚姻促进效应。中国第二次人口转变在未婚生育领域表现出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发展轨迹,传统观念和行为与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冲突、错位与磨合是引发中国未婚生育及其婚姻促进效应的主要动力。在中国,生育和婚姻尚未出现“脱...  相似文献   

19.
国际经验表明,政策瞄准偏差是鼓励生育的家庭政策未能取得预期效果的主要原因之一。文章基于社会政策瞄准的分析框架,运用“初婚—生育孩次”递进模型和生育率弹性系数对中国生育支持政策进行瞄准分析;并以K省为例,深入剖析“初婚—生育孩次”递进率对总和生育率的影响及其社会阶层差异。研究发现:(1)现阶段20~29岁女性的初婚递进率对总体生育水平起主导性作用;(2)20~34岁女性的一孩递进生育率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大于二孩及多孩递进生育率;(3)女性初婚和生育进度在不同社会阶层呈现分化趋势。当前中国各地的政策瞄准过度关注婚育进程的后端,存在瞄准偏差和低效问题。生育支持政策的重心应适当前移,瞄准对青年群体初婚和一孩生育的支持,重视对20~34岁不同社会经济特征的育龄人群提供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相似文献   

20.
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生育水平迅速下降,人口结构逐渐发生改变,潜在劳动力不足和人口老龄化加剧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东北地区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最好的地区,人口长期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在全国率先进入人口负增长阶段。当前,东北地区经济发展困难和人口问题并行,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老龄化问题加剧。同时,国家两孩政策、三孩政策的实施并没有显著提升东北三省人口的生育意愿,一个孩子依然是大多数家庭的实际子女数量。为探究东北三省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本文根据2017年东北三省生育状况抽样调查数据,利用二元Logit回归模型分析儿童照料形式以及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成本对于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根据社会照料的预期可负担费用与实际费用的差值对比分析其对于城市和农村女性二孩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生育二孩的决策并不是由女性主导,而是受到家庭的综合影响。相较于家庭照料,社会照料显著降低了受访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社会照料预期可负担费用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越高,女性的二孩生育意愿越低。另一方面,当社会照料的预期可负担费用低于实际费用时,女性的生育意愿会被显著抑制。这是由于东北地区的家庭收入普遍较低,社会照料的费用加重了家庭的经济负担,从而降低其生育意愿。以上结论显示东北地区已经进入了成本约束型低生育发展阶段,建议加大东北地区农村和城市0-3岁婴幼儿早托机构以及普惠性幼儿园的投入和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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