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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共有权权属是小区建筑物区分所有制度的核心问题。区分所有共有权与一般财产共有权在权利主客体等方面有着显著的不同,并具有特殊的按份共有的性质。国外相关立法和学理对共用部分的界定各有特点,且对其有较为一致的三种分类。中国现有立法中关于小区建筑物共有权权属的规定较为零乱。中国应借鉴国外成功的立法经验,统一、完善相关立法,以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对于区分所有建筑物共用部分的概念、范围缺乏明确规定,使得实践中大量的共有权纠纷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综合考察各国关于共用部分的立法模式,指出中国应采取排除式、列举式和推定式相结合的立法模式,专有部分的确定不应以“能够登记”为要件,建筑区划内专门服务于业主、专供业主使用的公共场所才是共用部分,供水、供电、供气等专营供用设施归属亍专营供用企业为宜。  相似文献   

3.
论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分析路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提供了认识公众共用物共享权的两种不同路径。个人主义方法论从微观角度分析个人的行为选择,认为共享权是“作为个体的公众”享有的个体性权利;整体主义方法论从宏观角度认识公众共用物的基本属性,认为共享权是“作为整体的公众”享有的整体性权利。公众共用物共享权主体的不特定性、开放性,客体的公共性、共享性表明它是一项新兴的非排他性权利。这一权利特性决定了应当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研究公众共用物共享权,其中,个人主义方法论体现在依据“生态人”假设、“请求权”理论与法律经济分析等方式研究共享权;整体主义方法论体现在对公众共用物的类型化研究与对共享权的综合化保护。综合运用两种方法论有利于了解个人在公众共用物中的具体需求以及借助个人权利体系予以保护,有利于从整体观、系统论的角度保障公众共用物的持续供给。  相似文献   

4.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对供全体或部分所有人共同使用的建筑物部分所享有的一种所有权权利状态。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核心权利。在实践中,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个别业主和行政机关及其相关部门侵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现象经常发生。因此,可通过明确相关主体的法律义务,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建立共有权的登记和公示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司法审查等措施来保护业主共有权。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共有权,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按照法律或者依据约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中不属于各业主单独所有的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处分权。该共有权具有多重性、从属性、不可分性的特征,其性质应该按份共有,其客体范围的确定具复杂性,共有人权利和义务具有不同于一般共有的特点。  相似文献   

6.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科学定性是建构相关法律规范的前提,但其定性一直是学界的重要争论点之一。无论于理论还是实践,现有定性既无法涵盖和诠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的特性和理论,又无法理性权衡共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与我国实际极为不符。从其特性和我国实际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共有权并非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准共有,实为具有交错性质的新型共有。  相似文献   

7.
业主共有权是业主核心权利之一.社会成员甚至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本文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权入手,在分析共有权取得与行使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上,认为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原因是共有权的"外部化"以及业主维权交易成本畸高.为实现共有权,本文进一步提出应修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及赋予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团体民事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8.
本文主要讨论了古汉语中句子成分共用的定义、共用的实质和分类以及共用和省略的界限等问题。  相似文献   

9.
公众共用物起源于古罗马法,其在英美法系国家之英国得到专门化规定。英国公众共用物法律不仅对其共用物进行明确定义,并构建公众共用物进入制度,从法律层面明确公众进入共用物的权利。这种公众进入权不仅是一种法律权利,更是一种习惯权利,是公众共同使用的权利。英国公众共用物进入法律制度启发我国公众共用物法治构建应突破传统私法的规制,在构建使用制度时应符合我国现实需求与法律文化的内涵与价值取向,有效缓解公众共用物悲剧的发生,保障公众的使用权利。  相似文献   

10.
异产毗连关系是基于异产毗连房屋发生在区分所有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异产毗连法律关系的主体拥有区分所有权、共有权、相邻权和成员权.区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人对其 单元房(套房)内使用面积和阳台面积范围内房屋结构所拥有的权利.共有权是全体共有人或部分共有人对整栋楼或其部分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范围内的房屋结构、地面等所拥有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11.
再论社员权——以其演变、意义与保护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古代中国与罗马法上,不可能产生私法意义上之社员权;日耳曼法中团体成员所享有的权利应为社员权最早滥觞,但社员权的大量产生和发展却是以1897年颁布的《德国民法典》为主要标志的。社员权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掀起了一场民事权利革命,有力地推动了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转变。侵害社员权行为不同于传统的民事侵权行为,可分为社团、社员以及第三人对社员权的侵害;社员权的保护又有自力保护与公力保护之别。  相似文献   

12.
论中国农民成员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中国农民成员权是指由中国法律制度确认的,有农民身份者在村社集体关系中享有主体地位和利益份额的法律资格。中国农民成员权是特定范围农民的群体性权利,可使集体权益回归农民,维护村社组织本旨,实现土地保障功能。在私法中,以成员资格为基础安排主体制度,以集体利益为基础安排客体制度,通过成员权衍生权利体系展现权利内容。同时,按照法定程式行使成员权,并依据多种意志共治实现成员权变动。  相似文献   

13.
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人成员权的性质,在民法学界颇有分歧,盖有物权下的权利说与物权下的权能说两种.本文在评析该两种学说的基础上,提出建筑物区分所有人的成员权并非物权,而是成员权,属于人身权的一种.并进而对民法典制定中对成员权的立法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从历史上看,民法从来是法哲学的发祥地,法哲学的观念和理论皆以民法为本.我国的民法哲学是关于民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民法哲学主要研究民法的本质、价值、地位、理论、体系及其建构方法等.民法哲学从属于法哲学,它是民法学和民事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灵魂.民法哲学决定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市场经济的公理必然在民法哲学中得到反映."公平"和"规范"应是民法哲学中一对最基本的范畴.  相似文献   

15.
通过对全国12省36县进行田野调查,对农村集体成员权制度在农村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弄清其实际运行状况,并结合我国相关法律制度与访谈材料做深入研究.结果显示:户籍确认标准已与社会现实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张力;成员资格确认标准的严格程度与集体经济发达水平之间呈正相关;农户对成员权应然层面的主观认知与集体经济发达水平之间具有交互性影响;成员权的实际享有程度较高,但集体利益诉讼权的享有还有待强化;农户对法律明确规定成员资格丧失情形的认可度很高,且乡土社会内在逻辑深深影响着农户对成员资格丧失之应然情形的主观认知.  相似文献   

16.
村集体土地成员权的认定一直存在着政府法律政策的逻辑和乡土逻辑的争论。文章运用发展社会学中行动者导向方法中的社会界面视角,将国家干预、社区和社区成员之间的动态互动整合起来,研究新一轮集体林权改革中湖南S村如何认定成员权的问题。以户口为基础、"人人有份,机会均等"是成员权认定的基础原则,它实现了国家逻辑和地方逻辑的融合,得到了政府、社区和基层行动者的普遍认可。基层行动者利用社区作为社会文化共同体具有的文化认同、社会关系功能,推动了成员权认定的复杂化和多样化。政府在维护公平正义原则和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成员权问题的调节处理机制建设,而非去制定完备的标准。  相似文献   

17.
探矿权与采矿权各是一组权利束,矿业权作为两者的上位权更是权利组合体。两级分解矿业权后重构为矿产使用权和矿山企业产权,让矿产使用权独立于其他权利,是发展矿业市场、盘活矿山企业、保障政府职能转变、堵住矿产资源流失的关键。矿产作为矿产资源与矿产品的中间设置,是矿产使用权独立的前提。矿产使用权属于物权,勘探性矿产使用权属用益物权,开采性矿产使用权是矿产所有权。为此,矿产使用权应为矿产权。矿产权的独立为公、私法分治提供了条件,这也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相似文献   

18.
传统理论上认为商标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和转让权,但由于商标的无体性特征,商标权的本质内容在于禁止权,这与物权是不同的。对商标权内容的界定应当从禁止权角度出发,包括禁止利用和禁止损毁。禁止利用包括禁止混淆和禁止引发联想的使用;禁止损毁则是指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破坏商标符号和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  相似文献   

19.
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政党党内民主的实践中,非常强调党员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确立党员主体地位的思想主张。他强调,要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党内事务由全体党员决定;重大问题应征求全体党员意见;要认真实行党内选举制和报告制;要允许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使党员具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农村出现的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助于发挥土地资源效益和农民增收。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一种法律行为,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由于多种原因,目前在土地流转合同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对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健康发展,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特别是农民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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