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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7岁的黑龙江男子齐志铭和妻子都是进城务工者,齐志铭为人诚实正派,可后来却稀里糊涂卷入一起杀人焚尸案。原来,他是出于仗义,为了帮妻子的闺蜜“出气”,按照妻子闺蜜的要求,把与她有几年孽缘的男子捆绑后,交与她“教训一顿”。结果,妻子的闺蜜失去理智杀了“负情郎”。可叹的是,直到齐志铭被捕,他的妻子还不知道自己的闺蜜杀害了情人,更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卷入了这宗命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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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她“错误”地爱上了一个刚离婚的男子,五年前,她生下了这个男子的儿子,但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男子是个负心汉,在男子答应支付抚养费后,他们就再也没见过面,可就在孩子出车祸而死后,男子却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要瓜分50万元的死亡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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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桩近乎荒唐的网络裸聊敲诈案:一个名叫薛丽的年轻女白领,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名叫李志桐的已婚男子,在这个自称“老李”的已婚男子许诺离婚与她结婚的情况下,薛丽与“老李”开始了网恋,并单方面接受了“老李”进行裸聊的提议,而神秘的“老李”却始终没有现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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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 《青春男女生.妙语》2006,(9)
那天的统计课讲的是“可能性”。教授说,当我们发现一个人或一件事有A或B的可能性时,概率比同时有A和B的可能性要大。然后他举了一个例子,“现在我们来做一个试验。题目是,什么样的男子是最完美的。换句话说你们最想嫁给什么样的男子。来看看在多少男子里可以发现一个这样的人。”课堂气氛立刻活跃起来,所有的女生都很兴奋:“他要富有”;“一年至少挣10万”;“大概在30个男子里会有这么一个人”……同学们如此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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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强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5(3):127-131
田同之以“男子而作闺音”论词,准确地把握了词最为范式化的特质。花间、南唐词人,在创作中大都“遵循一种惯例性的艺术表现范型”,即“男子而作闺音”范式。这种范式由温庭筠开创,为花间、南唐词人所强制乃至发展和深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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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从南到北,许多高校都在纷纷取消传统的长跑活动。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秋季运劝会上,女子3000米和男子5000米项目被取消,西安30多所高校也不约而同取消了长跑项目。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3000米以上长跑也已取消,替代品则是“400米障碍赛”、“龙卷风”、“编长辫”等趣味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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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秋成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2015,(1)
对成语“拈花惹草”,几部常见常用、影响很大的辞书,将其词义释为“指男子乱搞男女关系或狎妓”“比喻(男子)挑逗、勾引异性”。这些释义是有问题的,至少是不够准确的;它与一些典范的作品的用例是不相符的。这样的释义会误导人们对“拈花惹草”的正确运用。“拈花惹草”的词义可补释为:拈,用手指夹、捏取物,引申为“习弄、摆弄、玩弄”;惹,招引、挑逗;花、草,借指异性。比喻挑逗、玩弄异性;今多比喻男子挑逗、勾引、玩弄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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