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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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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律的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其包括共同故意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在共同犯罪 中,制造犯罪者为首犯,其他犯罪人为从犯,对从犯应比照首犯减一等处罚。唐律还有区分和不区分首、从犯的若 干特殊规定。这些极具特点的规定,可为我国的刑事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2.
论共同过失犯罪——以交通肇事罪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未将共同过失犯罪纳入规定中,而在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中却将共同过失作为共同犯罪认定。将共同过失犯罪纳入共同犯罪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共同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是犯罪主体为二人以上,犯罪主观方面为过失,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共同实施了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并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或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在客观上相互作用,共同导致某一危害结果发生的情况。在社会生活中,许多过失犯罪案件往往不是由一个人的单独过失行为造成的,而是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使然。作为一种独立的犯罪形态,共同过失犯罪除了具备单个人过失犯罪的基本属性外,还具有自己的复杂情况,在定罪量刑上较单个人的过失犯罪要困难得多,故有必要在刑法理论上对其加以深入探析。一、共同过失犯罪与共同犯罪考古代刑法,共犯的规定早已有之,其外延非常广泛。“不仅精神正常人可与老小废疾人成为共犯,两人以上的过失犯或结果犯也可成为共犯,……例如共举重物,力不能制,因而杀伤人,仍属过失共同实行犯”。清末《新刑律》第三五条规定:“于过失罪有共同过失者,以共犯论”。可见,在古代,并不特别区分共同犯罪与共同过失犯罪。然那些规定,不过是专制社会株连责任盛行的体现。综观国外刑法理论,对共同过失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问题,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见解。基于刑事古典学派的犯罪共同说认为,共同犯罪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某一特定的犯罪,各  相似文献   

4.
张继文 《理论界》2008,(5):93-95
本文介绍了中外有关共同过失犯罪的学说纷争,并对各学说进行了简要梳理和评述,提出了我国刑法应当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就是共同犯罪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5.
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关于过失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旧中国刑法与刑法理论采取了以下定式:新派———主观主义———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旧派———客观主义———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新中国刑法及理论通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但理论上的论证存在疑问;审判实践已悄悄地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对共同过失犯罪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在现行刑法之下,难以从解释论上肯定过失的共同犯罪;作为立法论,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的主张具有合理性;没有必要继续维持上述定式,在行为人共同引起了法益侵害,并且对法益侵害共同过失的情况下,各行为人理当对共同引起的法益侵害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6.
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考虑到我国的实情,共同过失正犯有成立共同犯罪的必要。在此基础上,提出共同犯罪以共同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共同过失犯罪为例外的观点,具体论述了共同过失正犯的概念、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问题。同时建议对我国刑法第22条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7.
一、我国现行立法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规定我国《刑法》没有针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的专门规定,司法实务中主要以《刑法》中有关共同犯罪和犯罪中止的条款为依据,结合刑法学理论研究进行法律适用。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法第26—29条分别规定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24条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并没有对身份做专门规定,在刑法理论中,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问题存在着不同意见。本文主要探讨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受贿定性问题,笔者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成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可以成为受贿罪共同犯罪的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并且应按照以特殊身份说为基础、职务利用说为补充的原则对此共同犯罪定性,这种原则符合我国共同犯罪理论,也体现身份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9.
对正当防卫的研究,我国法学界论述颇多,但对共同犯罪的正当防卫问题的研究尚显不足。由于司法实践中关于对共同犯罪的正当防卫现象多有发生,因此,对之做些必要的探讨对我国司法实践是有益的。 一、对共同犯罪的正当防卫的对象 我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从这一概念出发,共同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是:(1)犯罪主体方面,在共同犯罪中必须是二个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2)犯罪主观方面,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并且故意的内容应该是统一的;(3)犯罪行为方面,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与同一的犯罪目的相联系,就是说一方面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的犯罪活动,另  相似文献   

10.
秦汉律中,关于谋杀定罪量刑的记载多附属于贼杀、盗杀等罪名,根据目前所见文献,秦汉律中的谋杀均为共同犯罪,具体犯罪行为包括未杀与已杀两个阶段.唐律中,谋杀是独立且内部结构非常庞杂的罪名,既可以是共同犯罪又可以是单独犯罪,但由共同犯罪构成的谋杀是唐律中谋杀的典型形态,唐律中的谋杀包括谋而未行、谋而已伤、谋而已杀三个阶段.中国古代的谋杀是贼杀、盗杀等法律概念发展到一定阶段而派生的产物,秦、汉时期是谋杀这一概念产生、发展的关键时期.通过现有材料,唐律中的谋杀在含义、定罪量刑、犯罪形态、行为阶段等方面较之秦汉律有进一步的发展,但从中仍能明显地看到沿袭秦汉律的痕迹.  相似文献   

11.
共同过失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共同过失犯罪是否成立在理论上尚存在争议 ,在实践中客观存在并不容忽视。本文主要就理论及立法上肯定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必要性及其范围、共同过失犯罪的“共同注意义务”及共同过失犯罪各行为人之间刑事责任的承担等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12.
共同犯罪理论是刑法学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而共同犯罪的构成问题则是共同犯罪理论的核心。从我国近几年处理的刑事案件来看,共同犯罪案件占有很大比重,尤其是许多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几乎无一不是共同犯罪,对社会危害极为严重。司法实践向共同犯罪翠论提出了新的问题,需要给予准确的解答;而要把共同犯罪理论中的许多问题搞清楚,必须首先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对共同犯罪问题进行探讨。本文拟就这一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共同犯罪构成理论的一般问题 在我国刑法学中,所谓共同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认为是共同犯罪的行为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刑法分则中相应的罪状是每个具体的共同犯罪构成的住所,而这正是上述概括的基础所在。共同犯罪构成理论不仅研究各个具体的共同犯罪的构成,而且要在此基础上进行抽象概括,上升到共同犯罪理论的一般,从而形成共同犯罪构成理论的基本内容和整个体系。 在我国刑法中,所谓共同犯罪,就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地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危害社会,而依照法律应该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共同犯罪的构成,则是刑法中规定的危害社会行为的主客观要  相似文献   

13.
<正> 我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引文中的着重号是引者所加)这一条文的规定表明,过失犯罪有两种表现形式: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应当预见”是判定过失犯罪的特征,也是决定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要件的一个表现。怎样正确认识、理解它,了解它与“能够预见”究竟有何区别、关系,无疑有利于我们在理论上进一步正确理解、把握过失犯罪的涵义,并有助于我们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刑法条文,处理这类案件。  相似文献   

14.
唐律中的贿赂罪包括行贿和受贿两种行为。针对不同官员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因不同事由收受财物的行为,唐律将受贿罪区分为若干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根据行贿人的不同目的,也将行贿的法律责任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规定具体、明确、操作性强,可为我国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立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5.
根据我国的共同犯罪理论和刑事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从共同犯罪人的性质和身份的视角来探讨共同犯罪主体,共同犯罪主体具有一致性、特殊性和相对性(下面简称"三性").  相似文献   

16.
身份犯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中共同犯罪论部分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有分别定罪说、统一定罪说和折衷说.这些学说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缺陷.我国刑法总则没有明确规定共同犯罪与身份的关系,只是在分则和有关司法解释中就个别身份犯共同犯罪的问题进行了规定,这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难.因此,在理论上加以厘清,在实践中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法,对身份犯共同犯罪的正确定罪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正> 唐律是我国封建时代的一部最完备的法典,这在有关犯罪与刑罚规定的诸多方面都有所体现。唐律中的自首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不论在内容方面还是在立法技术方面都充分体现了它的完备性。探讨唐律的自首制度,不仅有助于我国法制史的研究,而且对于完善我国现行刑法中的自首制度也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学界关于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纯正自然人身份犯如何定罪尚未形成共识,有分别定罪说及实行犯决定说、主犯决定说、利用特定身份说、为主职权行为决定说、身份犯修正构成说等统一定罪学说.从整体上考察,对有刑法身份者与无刑法身份者共同犯罪应采用共同犯罪构成符合说,只要各共同犯罪人具有共同的犯意且他们之间有意思联络,其共同犯罪行为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纯正身份犯的犯罪构成,就应对各共同犯罪人均以纯正身份犯论处,否则以非身份犯论处.  相似文献   

19.
我国关于共同犯罪审判程序的法律规定零散稀疏、立法位阶较低,难以有效规范司法实践中对共同犯罪案件的审理.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当合并审理使庭审流于形式,指控排序和指定辩护等制度的缺失为暗箱操作提供了可能,不当的分案审理使案件事实难以查明.共同犯罪审判程序具有别于一人单独犯罪案件审判程序的独特机理,立法应当对共同犯罪牵连管辖、合并审理和分案审理的条件、合并审理的质证规则、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的指控排序和指定辩护制度、上诉权利的行使等作出系统周详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在独立单一的犯罪过程中,如何认定犯罪中止,总的来说是比较明确和容易确定的。然而,在共同犯罪中,由于各个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都具有共同直接实施犯罪的故意,犯罪分子都意识到并不是他单个人在实施犯罪,都预见到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及其引起的社会危害结果,并且都希望或者有意放任这一结果的发生。这种共同犯罪的故意把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单独犯罪意图联结成为一个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在共同的犯罪故意支配下统一起来。在客观上,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互相联系,密切配合,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不管其在共同犯罪中的表现形式如何,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他们每一个人的行为都与犯罪结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犯罪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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