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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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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年我国规范性文件中已经出现关于值班律师制度的规定。2018年刑事诉讼法将值班律师制度写入立法,规定了值班律师具有法律帮助的职责,但对其性质和权利仍然没有明确。规范上的漏洞导致了实践中法律帮助不力的问题,许多学者提出应当明确值班律师的辩护人地位并赋予其相应权利。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值班律师实质上是辩护律师。在我国,值班律师也是在行使辩护权。我们建议将值班律师改名为值班辩护人,将来就会有三种辩护人:委托辩护人、指定辩护人、值班辩护人。"值班辩护人"的职责和权利应当以其在"值班"的岗位上能够完成为限。规范制订者应当根据值班的工作方式和辩护的基本性质这两大立法根据来确定值班辩护人的职责和权利。  相似文献   

2.
2018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把值班律师制度作为基本制度规定下来,这是辩护制度的重大突破和进步,法律上对诉讼权利的保障,是反映一国刑事诉讼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值班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并不当然地具有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应当是特殊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律师制度具有推动程序正义实现和促进诉讼效率提升的内在价值,还具有弥补法律援助制度短板、推动审前程序状态合理优化和促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良好运行的外在价值。但是,值班律师依然存在一些现实困惑,对这些困惑、问题的破解,正是改善值班律师制度的有效进路。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律对辩护人职责的定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实践中刑事辩护成功率低、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积极性不高等问题,辩护人职责的定位应坚持辩护人的特殊责任优于一般责任的原则,将辩护人的责任定位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运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方法和手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在部分地区试行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实践中节约了司法资源、提升了诉讼效率,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刑事速裁程序适用范围过窄,被害人权益保障不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职责不明,司法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无惩戒措施,庭审流程不明确等。对此,文章提出了具体的措施,为刑事诉讼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5.
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获得充分且有效的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基本的诉讼权利.1996年《刑事诉讼法》在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以及辩护权行使方面限制较多,司法实践中律师辩护难的问题较为突出.2007年修改的《律师法》对律师辩护制度作了较大修改,但实践中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2012年《刑事诉讼法》确认了律师参与侦查程序的辩护人身份,拓展了法律援助辩护的范围,完善了辩护律师的职责及权利义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论述有关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的相关内容.律师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活动.本文中将从三个大的方面:律师辩护的含义与律师辩护人的诉讼地位;律师辩护的几种方法;律师辩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具体论述刑事诉讼中的律师辩护问题.  相似文献   

7.
当前律师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过程中,其享有的有关诉讼权利,往往得不到切实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对刑辩律师权利实现价值的正确认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以保障律师及其他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具有控制辩制的特点。律师辩护职能的充分发挥,受到制度和现实的许多制约,造成了“控”“辩”职能的失衡,有碍司法公正。改变这种现状的办法之一就量实行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本文以律师辩护职能为切入点,提出应当建立双向的、全面的、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以保证律师辩护职能的充分发挥,完善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是我国律师制度构建中一个有突出争议的问题。辩护律师所担负的职责、刑事辩护的特殊性以及我国刑事诉讼实践分别从理论和现实的方面为赋予律师这一权利提供了依据。在赋予我国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时,应借鉴有关国家的一些规定,作出科学规制,既明确赋于律师这一权利,又加以适当限制。  相似文献   

10.
以诉讼权利、参与程度、责任轻重为指标对域外值班律师和我国值班律师、辩护律师制度进行考察,可以将域外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方式归为弱参与模式、我国辩护律师归为强参与模式,而作为借鉴域外经验衍生出的本土化产品的值班律师,由于被赋予了法律帮助和辩护双重职能,其程序参与模式逐渐演变成区别于域外值班律师和辩护律师之外的第三种模式。在诉讼效率为主导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背景下,基于寻求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动态平衡的角度,应当将我国值班律师程序参与模式界定为审前程序辩护律师化、庭审程序监督人化,并且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中角色可以转换的模式。在此模式下建构一套与该模式相匹配、畅通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发挥值班律师有效辩护和程序推动的双重功能。  相似文献   

11.
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那么,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究竟处于什么地位和可以起到什么作用呢?笔者将在本文中就我国国刑事诉讼中辩护人的地位与责任问题,浅谈己见。  相似文献   

12.
是否允许“刑事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是涉及执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也是立法界、法学界的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拟限定“辩护人”为律师的前提下,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立法精神,律师辩护的作用与意义,侦查阶段在刑事诉讼体系中的地位与任务,以及在侦查阶段中被告人的辩护权、合法权益可能受到限制、剥夺与侵害的情况等几个方面,探讨“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委托律师辩护”的必要性,并进而对律师在这一诉讼阶段的辩护职责、权利与义务,工作内容与活动方式,提出若干原则设想,以考察律师在侦查阶段参加诉讼活动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将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时间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这对于更好地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律师的辩护作用、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民主化、科学化,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律地位、诉讼权利及其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仍存在诸多缺陷.我国刑诉法应明确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以辩护人资格和广泛的诉讼权利并给予充分保障.  相似文献   

14.
律师作为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角色和辩护职能的主要承担者 ,应当享有十分广泛的诉讼权利。但现实中的律师在履行辩护职责时 ,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会遇到种种制度性障碍。主要是侦查阶段忽视律师的辩护地位 ,造成律师执业难 ;审查起诉阶段限制律师的辩护职能 ,使辩护律师无法辩护 ;审判阶段轻视律师的辩护意见 ,削弱了律师的辩护作用。为了保护受刑事追诉者的权利 ,彰显程序正义 ,实现司法公正 ,必须通过修改刑诉法及相关法律来改造并重新构建律师辩护制度。  相似文献   

15.
律师以辩护人身份介入侦查程序是刑事诉讼国际准则的一种最低限度的正义要求.我国1996年《刑事诉讼法》将侦查程序中律师的权利定位于法律帮助,并没有明确规定介入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这不但同国际条约的规定相违背,而且制约了律师作用的发挥,使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权利落空.因此,中国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及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员国,无论从国际地位还是现阶段国内的法治化进程来看,明确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人的地位及相应权利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的颁布实施为值班律师设计了一套全新的操作指南,但立法更新与学术研讨仍未完全解决现实困境.是否赋予值班律师辩护人地位及相应权利、如何调动值班律师的积极性、如何实现值班律师的有效参与等,依然有共识无定论,有困惑无对策,有目标无途径.值班律师制度需要通过不断实践去探索改革之效果,以现实为基础,从准...  相似文献   

17.
关于值班律师之定位,其到底是“法律帮助”的角色,还是“辩护人”的角色,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产生这一争议的根源在于,值班律师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契合度并不高,值班律师难以适应复杂严重案件的认罪认罚工作,难以全面获知认罪认罚案件信息,且在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的功能受限。基于此,正视值班律师的应然定位,脱离认罪认罚从宽的制度桎梏,是发挥其独特功能的必然路径。未来,我国应当明确值班律师适用范围之普惠性,明确其工作性质之即时性,并明确其职能定位的独特性。  相似文献   

18.
陈在上 《南都学坛》2012,32(6):77-81
刑事处罚令程序是由法官通过书面审以签发刑事处罚令的方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对提高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意义重大,也是简易程序实现方式多元化最为有益的方式之一。我国客观真实主义的传统、书面审经验的丰富、量刑建议的规范化、辩护制度的完善均为刑事处罚令程序的构建提供了较为成熟实践经验与制度环境。我国刑事处罚令程序具体构建的思路是:案件范围限定为判处缓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为益;启动权应该交给检察机关,法院具有决定权,被告人具有程序否决权;具体审判组织是基层法官独立审判,辅助以有经验的人民陪审员或书记员代为负责前期的审查;在程序救济上,保障当事人的知悉、辩护权和否决权,尤其是对被告人判处人身自由刑的时候,更应当及时有效地保障其获得律师辩护人的帮助。  相似文献   

19.
从侦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意在指出其缺陷,并提出完善的对策。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地位应定位于广义辩护人,而且应有效地保护其会见权;在起诉阶段应有广泛的阅卷权和平等的调查取证权;在审判阶段应重视辩护材料和赋予律师刑事辩护豁免权。这样,有助于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0.
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刑事诉讼不享有辩护人的独立诉讼地位 ,其法律行为具有法律帮助性质 ,主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申诉、控告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这种界定不仅有利于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 ,也有利于打消认为律师介入侦查将带来太多负效应的顾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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