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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洗钱罪是犯罪分子为隐瞒犯罪财富的真实来源和非法性质,通过特定渠道进行“赃钱漂白”的洗钱活动。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表现为洗钱行为既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掩饰、隐瞒各种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的行为。在认定此罪时须划清洗钱罪与非罪、其他犯罪及原生犯罪共同犯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2.
洗钱犯罪是最典型的"国际犯罪",它不仅扰乱了各国的金融管理秩序,而且腐蚀了各职能部门的人员,更促使了"上游犯罪"的发生.目前,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限定于贩毒、黑社会、恐怖活动、走私四种特定的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提供资金账户等方法掩饰、隐瞒这四种特定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我国应建立配套金融法规,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和相关机构在反洗钱中的预防作用,完善反洗钱刑事立法,扩大上游犯罪的范围,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处罚力度.  相似文献   

3.
网络洗钱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系统、网络和计算机数据,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所得并使之成为表面来源合法的所有犯罪活动和过程的总称,它是洗钱犯罪的新形式、新类型。由于兼顾“网络”与“洗钱”两个因素,与传统洗钱方式相比具有更高的匿名性,涉及范围更广,社会危害性更大,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网络洗钱犯罪,必须从网络证据的法定化、网络证据刑事管辖权的界定、扩大网络洗钱上游犯罪的范围、明确网络洗钱犯罪主体等方面加以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4.
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日益猖獗的毒品犯罪、走私犯罪等行为所获得的高额非法收入极易引起警方和税务官员的注意,犯罪分子为掩饰、隐瞒非法收入的来源和性质采用各种渠道和方式洗钱,从而使洗钱成为国际社会的一大公害。分析洗钱犯罪的特征、要件,探讨我国当前洗钱犯罪的具体表现及反洗钱犯罪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我国当前的反洗钱对策,对充分认识洗钱的危害,乃至有效打击洗钱犯罪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5.
洗钱罪构成要件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新刑法规定的洗钱罪,作为对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追究犯罪行为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是上游犯罪分子及上游犯罪共犯以外的人,属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客观方面,洗钱就是对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不法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其手段和方式多种多样;在主观方面,本罪属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相似文献   

6.
洗钱罪是对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进行掩饰、隐瞒的犯罪行为。本文从洗钱罪的概念入手,分析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探讨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对策。  相似文献   

7.
“洗钱”一词源于英文MoneyLaundering,最早在美国使用,意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使之表象合法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俗称“黑钱”,如其数额较小,持有人很容易将之顺利花费而不引起注意;但如果数额较大,甚至巨大,则极易引起警...  相似文献   

8.
掩饰、隐瞒犯罪直接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间接损害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掩饰、隐瞒犯罪与上游犯罪存在独立和依附的双重关系。司法上认定掩饰、隐瞒犯罪不必要求一定要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只要行为严重危害了司法活动,就可以定罪;与上游犯罪人事前或事中通谋的,按上游犯罪的共犯定罪处罚。掩饰、隐瞒犯罪的成立不必以上游犯罪的确定为必要条件,上游犯罪行为的完成形态与掩饰、隐瞒犯罪成立没有必然的关联。为上游的非犯罪行为掩饰、隐瞒赃物的,不成立掩饰、隐瞒犯罪;从善意取得人处获取犯罪所得的行为、为亲属窝藏犯罪所得的行为可以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9.
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对象,该罪的法益是公安司法机关对本犯的查办活动。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本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得到的财物及其收益,具有经济性、收益性、事后性和他得性。在发生法条竞合、想像竞合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成立或者可能成立其他犯罪。  相似文献   

1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对象是"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所得"与"犯罪所得收益"中的"犯罪"是刑事实体法意义上的犯罪,不限于财产犯罪。"犯罪所得"是他人既遂犯罪行为之所得,是犯罪行为直接之所得,转化物、交易物、具有有形载体的财产性利益以及部分违禁品都可以成为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是犯罪所得所产生的孳息,包括犯罪所得产生的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类。  相似文献   

11.
洗钱犯罪掩饰、隐瞒了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的性质和来源,破坏了金融秩序和司法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本文在考察洗钱罪的来源和确立过程的基础上,分析了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12.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的修改具有积极意义,但未充分回应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创新对洗钱罪提出的立法修改要求。以洗钱罪重灾区之第三方支付为领域进行场景化分析可知,洗钱罪应继续在上游犯罪范围、行为方式、主观心态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未来再次修改洗钱罪时,立法者应考虑将传销犯罪、赌博犯罪、税收犯罪等典型类罪扩充为上游犯罪,将获取、占有与使用行为扩充为洗钱罪行为手段,删除"为掩饰、隐瞒"之立法表述,以解决第三方支付场景下洗钱罪主观方面认定困难的问题,并谨慎考虑是否增设过失洗钱罪。  相似文献   

13.
【目的/意义】第四方支付洗钱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类案不同判等问题,需要对其定罪逻辑进行重新梳理。【设计/方法】通过对44起第四方支付洗钱行为的案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实践中缺乏推定行为人与上游犯罪存在意思联络的标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扩张适用,以及想象竞合等罪数形态被忽略,上述因素导致第四方支付洗钱行为的罪名认定参差不齐。【结论/发现】第四方支付洗钱犯罪的刑法规制,应当分流程分阶段判断。首先从实质上分析行为人与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关系,区分平台参与者与管理者;其次再判断平台管理者与上游犯罪的关系,对不构成共同正犯或狭义共犯的管理者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罪名分别讨论,最后判断平台建立过程中是否构成其他罪名,讨论数罪并罚等罪数问题。  相似文献   

14.
试论洗钱罪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洗钱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所谓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提供资金帐户等各种方法掩饰、隐瞒其非法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有关洗钱罪的几个问题包括: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其范围,“明知”的内容和程度,关于洗钱罪没收违法收入的范围  相似文献   

15.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出现和发展,跨国洗钱犯罪对国际社会各国具有极大的危害,跨国洗钱活动也不断出现的各种新的洗钱方式、方法。对此,国际社会不断完善反跨国洗钱犯罪的立法,以加强反跨国洗钱犯罪的国际合作。我国也应加强反跨国洗钱犯罪立法建设,积极进行跨国洗钱犯罪的控制和预防。  相似文献   

16.
国际洗钱犯罪活动将呈现蔓延趋势 ,即逐步由发达国家向欠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蔓延 ,逐步由金融机构向非金融机构渗透 ,其专业化、复杂化、国际化程度将会逐步深化。面对迅猛发展的洗钱犯罪 ,国际社会控制洗钱犯罪的范围逐渐扩大 ,控制洗钱的法律机制逐渐完善 ,控制洗钱的领域逐渐增多。结合国际、国内洗钱犯罪的发展趋势 ,借鉴国际社会控制洗钱犯罪的有力举措和经验 ,我国在未来的反洗钱工作中应当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建立独立的反洗钱机构 ,建立完整的交易报告制度 ,尽快加入反洗钱的国际组织  相似文献   

17.
我国洗钱罪刑事立法产生于我国签署维也纳公约之后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之中,在1997年之后又历经了两次修改,在《刑法修正案(六)》中达到一个相对完善的境界。洗钱罪上游犯罪从一开始就处在不断扩充的状态下,在列举式、概括式等模式中,我国采取了列举式立法,并与2006年修改后的刑法第312条的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掩饰、隐瞒赃物罪建立了衔接。随着2006年末《反洗钱法》的出台,对"洗钱"理解不同,导致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空白罪状刑事立法的思维触角,引入空白罪状的同时并加以反思使得该种洗钱罪上游犯罪刑事立法模式有了更充实的理论底气。  相似文献   

18.
香港洗钱犯罪立法具有起步早、起点高的特点,与之相比较,内地洗钱犯罪立法则存在着罪名体系不完善、主观方面规定过于苛刻等不足。为此,应借鉴香港立法经验,在未来的刑事立法工作中采取相应举措以完善内地洗钱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19.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出现和发展,世界范围内的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贪污受贿等犯罪的发生与日俱增,对其获得的非法收益进行洗钱的洗钱犯罪也成了全世界的公害.文章介绍了洗钱犯罪的概念、特征及其认定,着重提出了针对洗钱犯罪的对策:一是完善我国的反洗钱刑事立法;二是完善我国的金融服务及立法,加强对黑钱流动的监管;三是加强洗钱犯罪的预防;四是加强对洗钱犯罪的打击;五是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与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第一部《反洗钱法》的正式实施,我国对洗钱犯罪的战斗已经打响。《反洗钱法》的制定有利于及时发现洗钱活动,追查并没收犯罪所得,遏制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利于消除洗钱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潜在金融风险和法律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有利于发现和切断资助犯罪行为的资金来源和渠道,防范新的犯罪行为;有利于保护上游犯罪受害人的财产权,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正义;有利于参与反洗钱国际合作,维护我国良好的国际形象。但是与国外成熟的反洗钱金融监管水平相比我们尚有一定的差距。本文从洗钱的概念入手探讨我国《反洗钱法》还有需完善的地方,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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