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工智能社会治理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的福祉和人类的发展。构建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社会治理体系,一方面为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提供社会支撑,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应对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人工智能的社会治理的核心任务是确保人工智能与人类社会的良序发展。从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到负责任地发展人工智能,从强调个体责任到形塑共同责任,负责任地开展人工智能的社会治理,是推动人工智能向前、向善发展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2.
负责任人工智能作为人类对人工智能未来发展图景的一种规划,将责任与技术进行内在性的深度关联。技术的可信度与人类对自身的信任是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必须解决的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的核心在于信任。就负责任人工智能而言,信任作为一条主线,以理念的形式出现在它的目标、趋势、任务之中,并覆盖了与该技术发展的所有相关方;信任作为一种价值观,为负责任人工智能发展共识的形成提供基础;信任作为一种生态系统,为负责任人工智能的发展营造合适的环境。因此,关于负责任人工智能的信任构建应从人工智能的相关方及其技术特征出发,以全过程、全范围的模式来寻求人工智能和人类之间信任的构筑途径,进而确保人工智能向善。  相似文献   

3.
近几年,人工智能不但“染指文字创作”领域,也开始“涉足”音乐创作和美术创作,但是人工智能的生成物究竟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等问题亟待回答。人工智能与自然人存在本质的区别。人工智能不是“人”。人工智能显然也不具备承担责任所需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来源。所以人工智能还不足以成为“拟制人”。人工智能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项科技成果,不能成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主体。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音乐、绘画、图形等生成物,虽然具有作品的外观,但是归根结底是属于人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其著作权归根结底也属于人类主体。目前其他学者提出的人工智能著作权归属于人工智能、归属于人工智能程序设计者、归属于公有领域、归属于人工智能的使用者等观点都有其局限性,不同的情形下,应当依据创造主义、所有权主义或者约定主义,区分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的不同归属。  相似文献   

4.
论人工智能发展对人进步的作用○沈国桢石银保战后,人工智能发展日新月异,惊人地改变了社会面貌,深刻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探讨人工智能对人的进步作用,对促进人工智能发展和对人的进步有着重要意义。一、人工智能发展对社会进步的作用人工智能是利用计算机技术...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7,(10):25-34
人工智能的发展将对未来的就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社会的生产部门主要由少数的从业者、机器人以及人工智能共同完成,而愤怒的失业者则构成了社会中的不安定因素。如何对待失业者将成为未来人工智能时代需要研究的重大命题。罗尔斯提出的差别原则,可以为人工智能时代解决这一问题提供参考。在差别原则之上征收人工智能税,用以补偿失业者或许是一种可行的办法。失业者在面对人工智能的浪潮时有两种选择:一是通过学习提高自己,以加入新的就业岗位;二是通过心灵的调适,即静修来追求更为纯粹的人的价值和心灵的平静。  相似文献   

6.
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对青年意识形态工作发挥重要推动作用,使之更加时代化、精准化、高效化。但与此同时,它又带来不可忽视的潜在风险,可能致使青年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削弱、形成过度干预、产生信息茧房、发生交往异化。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一是坚持党对青年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二是形成针对人工智能的价值引领机制,三是明晰人类主体与人工智能的角色定位,四是推动针对性人工智能系统的持续开发与迭代,五是构建人工智能素养培育体系。  相似文献   

7.
《文史哲》2020,(2)
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制定是人工智能研究领域的重大议题,大多数人都遵循一种"理想规则主义"的设计思路。然而,这种思路在理论上无法成立,在实践中会带来更大风险,其深层预设是看待人工智能的工具主义态度。实际上,基于因果推理模型的人工智能具有真正意义上的自主性,有充分的理由被赋予道德主体的资格。因此,设置一种关系性规则才能更好地处理人工智能的伦理问题,这要求它们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重要条件就是人工智能主体拥有一定程度的产权。  相似文献   

8.
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研究受到广泛关注的时代背景下,需要深入思考并澄清相关研究中的某些基础性问题。虽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研究目前尚处于初创阶段,但具有极其重要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是一项长期任务。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研究的战略目标是澄清伦理风险,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防范伦理风险,并积极参与人工智能国际治理,为人工智能科技发展提供伦理支持。当前,需要从拓宽理论基础、合理评估伦理风险、实现伦理设计与解决核心伦理风险等重要任务入手,切实推动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研究走向深入。  相似文献   

9.
人工智能问题作为一个时髦主题,近来已大有被过度消费之迹象,研究现状实为泥沙俱下。若对既有研究加以仔细甄别,可以发现其中仍有许多基础性的问题亟须进一步澄清。若基于一种哲学的视角从根底里考察现有的人工智能发生机制,就会发现我们目下所能够接触到的、以及能够有效设想的都只能是弱人工智能,而强人工智能不过是一种虚构的担忧而已。强人工智能是和自由意志密切关联的。我们这里讨论的出发点是传统哲学中的自由意志,不过这反倒有很大可能性会最终成为一个被消解掉的形而上学概念。  相似文献   

10.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工智能逐渐深入千家万户,其伦理问题日益为人们所关注。然而,人工智能伦理的伪命题倾向、符号漂移倾向与责任泛化倾向等凸显了当前人工智能伦理的价值表象之困境,主要原因是其人伦本质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遮蔽。保护隐私,本质上是保护人工智能对象人的隐私;防止偏见歧视,本质上是防止人工智能当事人的偏见歧视;促进公平,本质上是促进人工智能所涉及的弱势人群的公平,等等。这都确证了人工智能伦理的人伦本质。因此,在实践中着眼于人,尤其是提升人工智能当事人的伦理认知、促进其伦理行为之改善、矫正其严重伦理错误等,方可实现人工智能伦理的人伦复归。加强人工智能伦理的人伦本质探析,在理论上对于揭示人工智能伦理的本质规律,推进人工智能伦理研究系统深化,在实践上对于强化人工智能当事人的责任担当、实现社会善治、满足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等等,均具有必要的、积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又将面临一次深刻的社会变革。当前中国正处于人工智能发展的关键期,社会的智能化引起广泛关注,推动人工智能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强人工智能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  相似文献   

12.
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是将人工智能伦理价值和要求转化为国家规范化、常态化的正式性行动原则、集体规约与管理制度的过程,探索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的影响因素及其生成逻辑是完善我国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体系的关键之义。运用扎根理论对我国人工智能伦理相关政策文本进行分析,构建出“条件—工具—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研究发现,风险情境、价值感知和政治势能是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的重要发生条件,经验准备、保障基础和配套支持是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的必要辅助工具,国际竞合和多元协作是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的主要联结行为。三者发挥驱动力、托动力和助动力的合力作用,共同推进我国人工智能伦理制度化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13.
<正>随着新兴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在人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常见,人们不断充实对人工智能的理论研究,将其应用到实践中。韦康博编纂的《人工智能》(现代出版社2016年版),为读者展现了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全面发展,详细介绍了人工智能在各个行业的应用。该书共八章,第一章是对人工智能历史的探讨,认为这是一门极具挑战性质的AI科学,第二章是对当下人工智能发  相似文献   

14.
强人工智能和弱人工智能是目前人工智能研究最主要的分类之一。在存在论层面,弱人工智能是人类生存的技术手段,而强人工智能则是如同其他生命一样,可在真实世界中生存的人工的智能生命。按照生命演化史上其他生命,特别是人类的进化模式,作为生命的人工智能的演变不应是奇点式突变,而应是渐进式进化。如果说弱人工智能的威胁是人类历史上又一次新的技术威胁,那么人工智能生命的威胁则在于生命演化史上首次可能出现类人类和后人类生命,这改变了人类在生命演化史上的价值和意义。后人类生命的出现,迫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人类的生命观和价值观,在人类视角和生命共同体视角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  相似文献   

15.
人工智能是一种技术、一种知识,也是一种力量。作为一种技术,人工智能是信息技术革新的象征,在信息传播领域应用中所展现的能量,使其成为改变网络意识形态规则的新变量。作为一种知识,具有强大计算能力的人工智能改变了人们对意识形态的认知,为网络意识形态运行机制带来了诸多新变化。作为一种力量,人工智能的技术赋能重塑了网络信息生态的客观环境,颠覆了原有信息流动的空间结构,而这也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展望中,理应从技术研发、领导机制、人才建设、思维变革、制度规范五个方面着手,擘画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新图景。  相似文献   

16.
程鹏  谭浩 《理论界》2023,(1):42-48
当下人工智能领域发展迅速,尤其在专用人工智能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技术成果之后,伴随着这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积累,人们开始对其有了更多的期待。当今通用人工智能技术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虽然整体上取得了一些技术进步,如神经网络、小样本学习等,但仍然只是探索通往通用人工智能的可能性进路。由于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的特征,我们更需要负责任地前瞻性地探讨通用人工智能发展所带来的伦理问题。其中之一就是,通用人工智能的出现势必会对人类社会的价值伦理体系造成巨大的影响,而人工智能的出现挑战了一直以来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伦理价值体系。于是,以什么视角去看待通用人工智能将是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7.
从马克思的“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看人工智能的意识问题,尽管尚不能否定存在着客观上制造出具有意识功能的人工智能的可能性,但考虑到人类的任何一种创造都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某种需要,而人类并无创造出一种独立于人脑的具有意识的人工智能之需要,则在总体上看,创造出具有意识的人工智能在极大的概率上不会成为现实。而通过相对易行的“人机融合”方式而改进人脑之能力,可能是人工智能发展之最具现实性的途径。  相似文献   

18.
略论人工智能哲学中的情感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人工智能哲学的产生 到今天,人工智能已经走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历程.50多年的历史,同许多传统学科相比,并不算长,但是人工智能无疑是同期发展速度最快的学科之一,其触角已经伸向了各个不同的领域,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可以说,人工智能是当前最有活力和最富有挑战性的研究领域之一.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传统民法人物二分的体系受到挑战,学界对是否赋予人工智能民事法律主体地位存在较大争议。以创造者、生产者能否控制人工智能为标准,可将人工智能划分为弱、中、强三个层次,在此基础上解决人工智能导致的一系列民事责任问题。弱人工智能可视为物,不赋予其法律主体地位;对于中人工智能,生产、创造者以能够控制的范围为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或者监护责任;强人工智能能够完全摆脱生产者和创造者的控制并自行创造新的人工智能,法律应赋予其独立的主体地位,将其视为拟制人或者一种特殊的法律主体。  相似文献   

20.
正人工智能技术是我国工业领域一项重要研究成果,对推动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工智能技术的本质特征是可以模仿人类的思维和大脑。因此,从诞生开始,人工智能技术便被广泛应用在社会各领域,不仅能够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还能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文章通过阐述人工智能概念,分析人工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