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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50年代末,家政教育在台湾兴起,由于其教育内容与培养目标仅限于贤妻良母而遭逢时代的挑战,自60年代初至80年代末,台湾的家政教育在学科定位、内容、目标、目的等方面先后作了三次重大改革,使其渐与工商业社会相适应,从而获得了发展.  相似文献   

2.
李元春  林仙健 《社区》2003,(6):31-31
我们是一批从事家政理论研究与家政教育的专业工作者,在劳动部颁发的国家职业标准中,把家庭服务作为一项劳动工种冠以“家政服务员”的举措,既表示赞赏,更表示担忧,一致认为“家政服务员”这种称呼很不准确,它使家政事业的发展带来极大的困难与混乱,建议恢复原称呼“家庭服务员”为妥,其理由如下: 一、从理论上说,把家务劳动代替家政是犯了以偏概全、以个别代替一般的错误  相似文献   

3.
农村妇女教育是农村非正规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分析我国农村妇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入手,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论证,"家政推广"是一种适合农村妇女特点、能最大限度满足农村妇女需求的非正规教育方式,并且结合在太行山区开展家政推广工作的实践,对农村家政推广的目标、内容、方法、实施和效果等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4.
家政教育发源于美国,现在得到世界众多国家的认可.家政教育以家庭生活为切入点,教授人们做人的道理,做事的技能.借鉴家政教育成功国家的经验,可以弥补我国教育之不足,提高生活质量,并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5.
家政教育关注点在于日常生活领域,而这个领域恰恰为思想政治教育所忽视。因此,探索家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融通,意义重大。家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融通的逻辑基础:家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思想政治教育为家政教育指明了方向,家政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体现。但家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融通也存在着对日常生活领域关注不够、忽视日常消费领域、教学方法"不接地气"等问题。在牢牢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核心地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家政教育的育人价值,应采取高度重视家政教育、加强课程体系创新、提升师资水平、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创新体制机制等策略,促进家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融通,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和针对性,真正落实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相似文献   

6.
由于家政工作与家庭和非生产性劳动有着密切的关系,家政工作较之其他劳动呈现出特殊的"面相".鉴于家政工作的特殊性,制定专门的法律以规范家政劳动应当是我国未来家政劳动立法的方向.但为因应家政工人劳动权益保护的紧迫性,目前可根据家政工人就业的不同模式分别将其纳入劳动法和民法的调整范畴,并制定各个层级的行政法规和规章予以配合.  相似文献   

7.
家政工人在提供家政服务中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涉及这些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缺陷或缺失共同导致了家政工人权利易受损害的事实.对家政工人权利的保护,不仅要改造劳动法,使之一定程度上将家政工人纳入劳动者的范围;也要对家政企业的所有权模式进行改造,成立家政工人所有的家政合作社,从而使其成为家政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过程中的真正的影响力量;还要构建家政工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良好关系,建立相互之间超越契约的互信.  相似文献   

8.
刘英 《社区》2003,(6):27-29
家政服务员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为一种准入职业,这是一件非常重要,又十分得人心的事情。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化,将我国的家政事业和家政理论研究,以及家政学科建设,均推向了一个崭新的阶段。由于我国没有正规的家政学教育,没有关于家政研究实体,研究队伍也没完全形成,我国的家政学研究远远落后于我国社会的实践和发展。但是,家政学是以全面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满足家庭成员发展需求为研究目的,我国历来就十分重视家庭建设。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政理论研究和家政实践活动,一  相似文献   

9.
目前,家政服务出现了一些不好的现象:从业人员观念滞后,家政人员素质偏低,家政服务企业管理混乱.这些与我国缺乏高水平家政企业管理和高层次家政人才有关,而家政教育的滞后是其中重要的病原性因素之一.女子高校建立家政专业,有利于创造办学特色;拓宽女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促进我国家政研究的发展,因此女子高校建立家政专业有其独特的意义.  相似文献   

10.
澳大利亚凭借紧邻亚洲的地缘优势,积极发展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关系。在澳大利亚的外贸伙伴中,台湾和韩国占有重要的地位。澳大利亚以其丰富的自然资源、高科技产品以及大量的资金来换取台湾和韩国较廉价的制成品。其结果,台湾和韩国成为20世纪80年代末期和90年代前半期澳大利亚发展最快的外贸市场。在资金互流方面,80年代晚期前资金呈澳大利亚向台湾和韩国的单向流动。80年代末至90年代,资金互流已成为澳大利亚与台湾、韩国经贸关系中的一个新特点。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期间,澳大利亚在与台湾、韩国的贸易中保持着较高的外贸赢余。  相似文献   

11.
李绿园《歧路灯》是一部"教子"书,同时是一部"家政谱"。其写"家政",首在重视"治家"的态度,其次是兄弟、主仆相处之道,以及婚姻大事、勤俭持家等家风的养成与持续,有许多值得今人借鉴的内容,是古代传统"家政"文化研究一个重要的参考。  相似文献   

12.
在父权制主导的社会中,贫穷不成比例地落在女性身上,加之性别歧视克减其就业机会,到国外从事家政工作成了“暂时的母性策略”。女性成为跨国家政佣工并未打破传统性别角色安排,丈夫仍以掌握报酬等形式彰显其主导权,她们所从事的家政工作亦被认为是具有女性特征的“非生产性劳动”。父权制还通过恶化跨国家政女工的性处境来维持,这使她们不仅被定性为性泛滥的存在,也易遭受性骚扰和性虐待。在资本逻辑的作用下,移工中介以“服务费”“入境费”“迁移费”等名目向跨国家政女工收取高额中介费;作为类资本家的雇主则通过延长工时、增加工作量、拒绝改善工作/生活环境、给予低工资等方式对其进行压榨。女性内部的阶级分化,导致跨国家政女工的替代劳动衍化为特权阶级女性寻求解放的工具。对来自南方国家的贫穷跨国家政女工来说,成为特权阶级女性的家务劳动替代者非但不是实现性别阶级跨越的正道,还使其在伦理位序中降格,进而实质性地沦为仆从性的存在。父权制伤害、资本主义剥削与女性群体内部的阶级压迫,三者彼此交织,共同造就了跨国家政女工面临的消极境遇。  相似文献   

13.
随着西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社会分工日益细化,家政服务业在西部地区开始崛起。家政服务员作为发展家政服务业的重要人力资源,其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家政服务业的发展前景。以四川省德阳市为例,以家政服务人员为研究对象,以人力资源开发的理论基础为依据,根据问卷调查分析发现,德阳市家政服务员基本现状及主要存在的问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道德素质偏低;收入贫困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且流失现象严重;缺乏必要的社会支持和足够的职业素质培训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性措施:加大家政服务员人力资源开发,不断提升其素质;健全家政服务员培训体制机制,提高对家政服务员的社会支持度;完善家政服务员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行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化管理;着力解决家政服务员的收入贫困问题。  相似文献   

14.
江文辉 《社区》2013,(6):22-22
目前,国内家政从业人员已经达到1500多万人,但由于缺乏响当当的业界品牌,已成为制约家政业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的瓶颈。如江苏南京目前虽已有大大小小的家政服务公司1000多家,但至今没有一家成为上规模的品牌。  相似文献   

15.
在对家政服务需求的研究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基于宁波市城市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情况的调研,对宁波市城市居民使用家政服务、家政服务消费、家政服务需求及满意度、家政服务的未来需求等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建议从加快专业化程度高的家政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家政服务职业社会认可度、提高家政服务企业的发展水平等几个方面加快宁波家政服务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6.
目前家政服务业急需家政教育和培训人才,在本科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训家政人才符合现实需要。而本科院校家政人才培养,需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优化家政课程体系,强化实习教学基地建设,打造专业教师队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相似文献   

17.
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又是现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始终关注台湾问题,根据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变化,50年代末60年代初制定了台湾回归祖国政策。  相似文献   

18.
非正规就业--家政服务员权益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家政服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必需和吸纳农村妇女及城市下岗女工劳动就业的重要领域。在人们感叹家政服务方便了百姓生活的同时,却很少有人能说清楚家政从业人员这一群体的生存和权益缺失状况。本文通过对我国目前家政服务员这一群体不利状况的调查以加深社会对她们的认识和关注,探讨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对策以促进女性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19.
自20世纪80年代末李登辉主政台湾以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推行台湾的“本土化”、“台湾化”政策,鼓吹所谓的“台湾意识”和“台湾精神”,标榜“新台湾人主义”,妄图以此在心灵上改造台湾人民,淡化台湾同胞对中国大陆的认同,由此实现所谓的“去中国化”,谋求台湾的独立地位。无疑,这种“去中国化”的台湾“本土化”行径将严重影响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我国关于家政服务机构在经营模式、市场准入条件、法律性质及其法律责任方面都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导致了家政服务关系中的很多法律关系不明确,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依照法理和相关法律规定中介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属于居间人,会员制的家政服务机构从事居间行为属于居间人,从事派遣行为属于用人单位.居间人承担合同法规定的的居间人责任,用人单位承担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家政服务员应赋予劳动者应有的法律地位,并通过完善监督、保险、诉讼等法律救济路径保障其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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