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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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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福利》2002,(8):34-36
南昌市社会福利院是一所以收养孤寡老人、弃婴、残疾人为主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现有孤残儿童近500人,从1995年开始家庭寄养工作。由于50%的儿童为一岁以下的正常弃婴,因此,寄养工作起步时主要是以顺利收养为宗旨进行的,在管理上、评估上注重的是孩子的身高、体重等主要生长指标,比较简单化。随着寄养工作的深入开展,一些学龄孤残儿童进入家庭,它不仅有养育的问题,还有教育、心理、康复训练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对寄养家庭也提出了更新、更高的需求。如何正确地评估寄养家庭,正确地评估孩子,南昌市社会福利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相似文献   

2.
王晨光 《社会福利》2003,(12):38-39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于2001年12月分别与大兴区及延庆县寄养家庭的10名家长签订了领养协议,从而使失去父母的轻残儿童真正回到家庭,这是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不断发展的又一成果,也是轻残儿童被寄养家庭收养的历史性突破。 失去父母的孤残儿童收养情况的回顾 新《收养法》实施以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它使大多数健康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这无疑是福利机构内养育对象的最佳归宿。但根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状况看:健康小令儿童(指6  相似文献   

3.
包头市社会福利院在家庭寄养过程中,认真做好儿童福利机构程序性、技术性工作的同时,从“一切为了孤残儿童,为了孤残儿童的一切”的宗旨出发,积极探索保障孤残儿童进入寄养家庭后合法权益的途径,充分发挥家庭寄养在儿童医疗、康复、教育、心理发育等方面的优势。他们认为:首先,应选柽有能力保护孤残儿童权益的寄养家庭。要求寄养家庭的成员在文化水平、道  相似文献   

4.
俞宁  张玉霞 《社会福利》2003,(10):23-25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除了采取机构集中供养、农村家庭寄养等养育方式外,还有一种全国首创的寄养方式——招聘“父母”进行家庭式寄养,即“阳光村”模式。这种在儿童福利机构内由双亲家庭同时代养多个孩子的养育模式,在国内同类儿童福利机构中还不多见。我们认为,“阳光村”模式应该是在现有多种儿童养育模式基础上的一种比较现实的尝试。  相似文献   

5.
秦相锋 《社会福利》2003,(11):40-41
家庭寄养是一种有别于院式集中照料、SOS模式的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养育新模式。山西省运城市社会福利院上世纪80年代曾尝试过此种模  相似文献   

6.
儿童福利机构是收养孤残儿童的载体 ,在我国收养孤残儿童主要有4种方式 :(1)由各级民政部门管理的分布于全国23个省和5个自治区中的大、中城市和4个直辖市的儿童福利院收养 ;(2)在众多的中、小城市中一般没有独立的儿童福利院 ,孤残儿童多数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收养 ;(3)SOS儿童村 ;(4)在广大的农村地区 ,残疾儿童在民政部门指导下由家庭助养或领养。显然 ,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儿童福利工作的水平。本文拟从儿童福利机构的特殊性 ,服务质量标准的制订以及服务质量的评价三个角度 ,来论述…  相似文献   

7.
谷正花 《社会福利》2013,(11):32-33
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除被领养外,家庭寄养是理想的养育方式。但由于寄养儿童中残疾类别多,残疾情况复杂,当地教育机构无法满足入园入学需求,寄养家长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寄养儿童基本处于自然养护状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充分利用院内教育、康复等资源,  相似文献   

8.
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现收养孤残儿童560余名,其中家庭寄养儿童231名(城市11名、农村220名),占全院收养儿童总数的41%。在寄养儿童中,残疾儿童占96%。2000年10月,成都市儿童福利院尝试开展家庭寄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9.
吴艳 《社会福利》2011,(12):33-34
徐州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49年4月,前身为老年教养院,是徐州市民政局所属集老人、儿童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主要担负着徐州市区孤残儿童、弃婴(儿)和"三无"老人的养护、康复、托管及医疗教育工作,依法对孤残儿童开展国内收养、涉外送养、家庭寄养、助养、代养,承担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指导工作,其中的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放。徐州市社会福利院是江苏省一级社会福利院、江苏省文明单位。  相似文献   

10.
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是济南唯一的一所集助残、医疗护理、康复娱乐、特殊教育、家庭寄养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目前收养社会弃婴和孤残儿童280余名.这些孩子95%以上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其中脑瘫患儿最多.  相似文献   

11.
《社会福利》2004,(4):1-1
《收养法》实施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使大多数孤残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经过多年的实践,儿童福利事业探索出了一条以家庭寄养为主,多种供养模式并存的社会化发展之路。相对于集中供养,家庭寄养的优势日渐明显——孤残儿童的最大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寄养儿童与“父母”之间的“亲情”关系得以升华,“家庭”资源实现充分开发。  相似文献   

12.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是中国儿童福利社会化的一大创新。作为被民政部确定为“北京模式”的北京儿童福利院,自始至终都十分重视这项新的收养途径。近年来,涌现出了大兴县礼贤镇、延庆县张山营镇上板泉村为代表的各具特点的家庭寄养点。实践证明,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效益明显。一、实行家庭寄养思路的产生和工作的深入开展从五十年代起北京市孤残儿童收养方式主要是集中供养,这种模式适合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传统的收养模式愈来愈不适应社会的需求,政府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现实状况亟需引起对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重视.总体来看,孤残儿童福利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保障水平还有待提高.院舍养护的专业化水准和对儿童心理、情感需求的重视,以及对家庭寄养的财政、专业知识等多方面的支持,都有待进一步改进.纵观国际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趋势,为促进孤残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当前已经形成了多种更加人性化、社会化的福利模式,并且这些举措正发挥着巨大而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孤残儿童的身心状况决定其不可能完全回归家庭,发挥着集中养育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仍将长期存在.在梳理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的发展历史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后发现,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存在的问题,不仅反映在机构方面,国家关于儿童福利政策,尤其是孤残儿童福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此,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三条政策建议:第一,推动儿童福利立法,健全行政管理体制,整合儿童福利资源,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第二,重视并继续推广家庭寄养、收养的孤残儿童福利服务模式.第三,巩固儿童福利机构在我国孤残儿童福利制度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其专业功能,推进综合性发展,增强“类家庭”功能.  相似文献   

14.
家庭福利是儿童的最好福利,家庭收养相对于孤残儿童来说是永久性的、最佳的安置。通过收养,孤残儿童进入家庭获得父母亲情,从根本上改变了孩子的命运,是儿童福利社会化的最好体现。儿童福利机构的最终目的是尽可能为孤残儿童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但为了保证收养人及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必须依法办理。  相似文献   

15.
段培芹 《社会福利》2003,(11):36-37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孤残儿童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寻找合适发展路径,是近几年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和儿童福利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孜孜一求并勇于探索的问题。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坚持以人为本,从孤残儿童的养育状况和自身需要出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围绕改善孤残儿童的医疗、康复、生存条件,探索出孤残儿童城市分散家庭寄养、农村养护教育基地寄养、城市社区集中寄养,城市爱心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共存的家庭寄养,加快了儿童福利社会化进程。  相似文献   

16.
《社会福利》2008,(12):F0003-F0003
孤残儿童最好的归宿是家庭收养。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沈阳市儿童福利院着力医疗救治、康复训练、启蒙教育,使孤残儿童在“情”、“能”、“智”等方面得到面的发展;开展“助养”、“代理父母”、“家庭寄养”、“院内类家庭”等养育模式,为家庭收养奠定良好基础:采取系列有效措施,使符合收养条件的孤儿融入家庭,  相似文献   

17.
李玉芝 《社会福利》2007,(11):29-29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的必要性 近年来,四平市儿童福利事业取得较大进步,市社会福利院整体条件得到显著改善,累计养育孤残儿童1800名.由于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的养育任务只能由社会福利院和农村敬老院承担.从发展趋势看,现有设施难以满足孤残儿童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18.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吸心和借鉴国外儿童福利方面的经验,我国孤残儿童养育实现了从单纯院舍养育到收养、家庭寄养、小家庭养育等多种模式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骨干"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9.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吸心和借鉴国外儿童福利方面的经验,我国孤残儿童养育实现了从单纯院舍养育到收养、家庭寄养、小家庭养育等多种模式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骨干"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20.
作为全国少有的省级建制儿童福利院,宁夏儿童福利院在做好银川地区孤残儿童的收养、收治工作的同时,还承担着自治区各地市儿童福利机构的培训指导、社区困难家庭残障儿童的医疗康复等职能。在发展成为集要幼儿医疗护理、儿童养育照料、康复教育、技能培训、家庭寄养服务指导、弃婴庇护、儿童权益保护及社区残障儿童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专业化儿童福利资源中心之后,这所机构考虑的是如何更加精细化地从生命个体关怀的角度探索儿童福利机构的文化建设及孤残儿童群体的生理、心理和社会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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