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刘汉山 《社会福利》2003,(10):26-27
大同在建国初期即实行了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方式。54年来,先后有1500多位乳娘为大同市社会福利院哺育了7000余名孤残儿童,其中3828人被领养,463人寻到亲生父母,1470人就业,形成了具有黄土高坡特色的家庭寄养模式。实践证明,实行孤残儿童家庭寄养的养育模式符合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方向,适应国际上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和家庭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2.
谷正花 《社会福利》2013,(11):32-33
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孤残儿童除被领养外,家庭寄养是理想的养育方式。但由于寄养儿童中残疾类别多,残疾情况复杂,当地教育机构无法满足入园入学需求,寄养家长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教育观念陈旧,寄养儿童基本处于自然养护状态。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充分利用院内教育、康复等资源,  相似文献   

3.
调整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发挥资源中心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晨光 《社会福利》2003,(10):52-53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已经形成了多种养育模式并存的社会化格局。新《收养法》实施后,大部分正常儿童将被家庭领养,这是养育孤残儿童的最佳方式。但是目前儿童福利院内大多数残疾儿童还不能被家庭领养,所以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家庭寄养,使之成为主要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这种养育方式能使孤残儿童尽早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更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重新定位,走出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的儿童福利事业已经形成了多种养育模式并存的社会化格局。新《收养法》实施后,大部分正常儿童将被家庭领养,这是养育孤残儿童的最佳方式。但是目前儿童福利院内大多数残疾儿童还不能被家庭领养,所以现阶段应大力发展家庭寄养,并使之成为主要的孤残儿童养育方式。这种寄养模式能使孤残儿童尽早地回归家庭、融入社会,更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需要,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要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重新定位,走出向医院化目标发展的认识误区;要转变…  相似文献   

5.
俞宁  张玉霞 《社会福利》2003,(10):23-25
合肥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除了采取机构集中供养、农村家庭寄养等养育方式外,还有一种全国首创的寄养方式——招聘“父母”进行家庭式寄养,即“阳光村”模式。这种在儿童福利机构内由双亲家庭同时代养多个孩子的养育模式,在国内同类儿童福利机构中还不多见。我们认为,“阳光村”模式应该是在现有多种儿童养育模式基础上的一种比较现实的尝试。  相似文献   

6.
段培芹 《社会福利》2003,(11):36-37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孤残儿童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巨大改变,生存质量明显提高。为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寻找合适发展路径,是近几年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和儿童福利机构广大干部职工孜孜一求并勇于探索的问题。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坚持以人为本,从孤残儿童的养育状况和自身需要出发,积极争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围绕改善孤残儿童的医疗、康复、生存条件,探索出孤残儿童城市分散家庭寄养、农村养护教育基地寄养、城市社区集中寄养,城市爱心家庭寄养等多种养育模式共存的家庭寄养,加快了儿童福利社会化进程。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儿童福利事业不断深化改革,儿童福利院逐渐突破传统的养育模式。向社会化、人性化、个性化的方向发展。为使孤残儿童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在现有的福利院集中供养、家庭分散寄养的基础上。于2007年8月开展了“小组家庭寄养模式”。  相似文献   

8.
王晨光 《社会福利》2003,(12):38-39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于2001年12月分别与大兴区及延庆县寄养家庭的10名家长签订了领养协议,从而使失去父母的轻残儿童真正回到家庭,这是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不断发展的又一成果,也是轻残儿童被寄养家庭收养的历史性突破。 失去父母的孤残儿童收养情况的回顾 新《收养法》实施以后,促进了我国收养工作的发展。它使大多数健康儿童找到了“父母”,重新回到了家庭。这无疑是福利机构内养育对象的最佳归宿。但根据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状况看:健康小令儿童(指6  相似文献   

9.
家庭寄养——保障孤残儿童 权益的有效养育模式 首先,实行家庭养育模式,为孤残儿童重新建立起家庭养育环境,是保障孤残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和人格健全发育的需要。 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史上,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对孤残儿童和弃婴实行集中供养,以此作为家庭的替代形式出现,曾经对妥善安置孤残儿童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随着经济和  相似文献   

10.
宜昌市儿童福利院自2005年开展家庭寄养工作以来,旨在为孤残儿童提供最适合成长的家庭环境,享受家的温暖,健康成长。此次新家庭寄养流程的规划,不仅更加完善了家庭寄养的服务水平,更有望于在筛选家庭和寄养儿童的过程中,通过科学的寄养方法和亲情养育双效培育模式,让儿童真正获得利益最大化。  相似文献   

11.
《社会福利》2003,(11):25-26,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家庭寄养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儿童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民政部门监护的儿童委托在家庭中养育的照料模式。 第三条 家庭寄养应当有利于被寄养儿童的抚育、成长,保障被寄养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12.
王俊丽 《社会工作》2009,(24):59-61
随着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推进,家庭寄养作为一种新型现代的儿童养育方式正在儿童福利院推广发展起来,宁夏儿童福利院自2001年开展孤残儿童家庭寄养模式以来,至今已经成功地寄养了124名孤残儿童。本文选取家庭寄养较成功的个案进行详细分析,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思考总结孤残儿童在寄养家庭中的适应、改变过程,反思家庭寄养对福利院、寄养家庭的影响以及对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要求,从而促进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模式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伴随着党和政府对孤残儿童养育工作的重视和加强,以及"以人为本"理念的深入人心,各地普遍建立起以机构集中养育和家庭寄养为代表的多元化养育模式,较好地维护了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4.
周心忠 《社会福利》2003,(10):60-60
所谓资助收养,是指因特殊原因,由收养家庭办理收养手续收养儿童福利机构的孤残儿童,但该孤残儿童的户口关系仍留在儿童福利机构,并约定由儿童福利机构定期资助被送养儿童的一种养育模式。在家庭寄养和集中供养实践中,湖北省宜昌市社会福利院对三名儿童实行了“资助收养”。 一、资助收养的缘起 1996年以前,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为推动家庭寄养  相似文献   

15.
伴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通过吸心和借鉴国外儿童福利方面的经验,我国孤残儿童养育实现了从单纯院舍养育到收养、家庭寄养、小家庭养育等多种模式的转变,并在此基础上努力构建"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骨干"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16.
徐建中 《社会福利》2014,(10):14-15
正【政策出台】2014年9月14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了《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办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2003年颁布的《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同时废止。【出台背景】家庭寄养是我国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探索开展的一种新型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在促进寄养儿童健康成长、深化儿童福利制度改革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3年,民政部制定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将这种替代家庭养育模式予以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民  相似文献   

17.
正2000年起,为改变机构集中养育孩子易出现人格发展缺陷等诸多问题,昆明市儿童福利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家庭寄养模式,结合本地特点,在昆明周边的县区开展农村家庭寄养。农村家庭模式是由政府出资、社会支持、家庭寄养、统一监护的方式,形成儿童福利院、街道(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村民小组)参与的三级化监护网络及定期巡查,对孤残儿童寄养期间的生活、营养、康复、教育、身体发育情况等进行全面跟踪指导,为儿童提供有利于身心发展  相似文献   

18.
家庭寄养养育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儿童福利部门和有关研究机构提出了对失依儿童"正常化"照料和培养他们"情、能、智"全面发展的新理念。在这一新理念基础上形成的养育模式就是开展家庭寄养,让失依儿童在人生的社会化进程之初便融入社会,像正常儿童一样生活,从"特殊儿童"转化为"普通儿童",纳入正常的社会进程之中。这种养育模式遵从儿童身心的发展规律,注重儿童的自我发展及与社会环境的协调能力,为儿童身心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也使儿童福利社会化改革的发展得到了促进。以下为笔者在对"昆明模式"农村家庭寄养研究过程中的几个断想。  相似文献   

19.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作为机构养育的替代模式之一,在民政部的推动下,已经在全国各地推广,并形成了不同的工作模式。家庭寄养工作专业化是家庭寄养工作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标志着家庭寄养工作水平的提升。  相似文献   

20.
张凡 《社会福利》2002,(7):33-35
孤残儿童家庭寄养作为机构养育的替代模式之一,在民政部的推动下,已经在全国各地推广,并形成了不同的工作模式。家庭寄养工作专业化是家庭寄养工作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标志着家庭寄养工作水平的提升。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