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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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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WTO协定”中基本法律问题的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协定的法律框架、我国成为WTO成员国后的基本法律权利和义务及其他 ,最易引起法律争端的若干因素 ,都是我们认识WTO协定最基本的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
作为WTO成员国的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与WTO协定中有关投资的规定仍有差距,诸如在外资准入、外资经营及立法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而提出了改革并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3.
外商投资国民待遇问题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入世后,WTO的多边协定将对我国外资法、外资政策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从WTO多边协定中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外资法改革的成果和外商投资待遇的现状看出,超国民待遇将成为我国入世后尤为关注的问题,国民待遇是外资待遇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4.
反倾销税是WTO反倾销协议允许使用的保护受倾销损害的国内产业的措施。反倾销税通过提高进口价格限制进口,对国内进口竞争产业发挥保护作用。贸易转移效应和直接投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反倾销税的保护效果。反倾销税通常会损害消费者福利,并且对进口国的整体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反倾销已经演变成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和进行贸易报复的工具。应该慎用反倾销措施,并积极推进完善多边反倾销规则。  相似文献   

5.
中国入世后,WTO的多边协定将对我国外资法、外资政策产生全面而深刻的影响.从WTO多边协定中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国外资法改革的成果和外商投资待遇的现状看出,超国民待遇将成为我国入世后尤为关注的问题,国民待遇是外资待遇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6.
反倾销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反倾销税是WTO反倾销协议允许使用的保护受倾销损害的国内产业的措施。反倾销税通过提高进口价格限制进口 ,对国内进口竞争产业发挥保护作用。贸易转移效应和直接投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反倾销税的保护效果。反倾销税通常会损害消费者福利 ,并且对进口国的整体利益产生负面影响。反倾销已经演变成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和进行贸易报复的工具。应该慎用反倾销措施 ,并积极推进完善多边反倾销规则  相似文献   

7.
欧共体不是GATT缔约方,GATT也从没有确立过EC在其中的法律地位。但由于在EC成立之前,其成员国已是GATT的缔约国了,且EC自成立以来就一直奉行积极参加CATT活动、履行总协定义务的贸易政策,EC事实上继承了各成员国在CATT中的权利和义务(除投票权外)通过参与缔约方会议、各工作组,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代表EC各成员国与第三国进行多边贸易谈判等,EC取得了GATT事实成员的资格。故自1974年以来,所有针对EC或其成员国的指控,直接以EC为被告。与EC在GATT中的地位不同,EU成了WTO完全的正式成员。在EU取得正式资格的同时,EU各成员国依就享受WTO成员资格,即双重正式成员资格。欧洲法院因此以1994号意见裁定,就GATS而言,因属于共同体和各成员国共同管辖事项,在WTO中,EU和其成员国负有相互合作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国际上现有的双边税收协定最终应发展到多边税收协定的形式。本身就是多边谈判结果的OECD税收协定范本可以作为多边税收协定的谈判基点;当今世界经济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国家更可能考虑他国的利益。世界主义可以作为多边税收协定的伦理基础,世界主义主张个人在本国边界以外寻求发展和完善。多边税收协定为此提供了更大的机遇。根据建构主义理论,多边税收协定有助于塑造缔约国集体主义身份以及世界主义文化。  相似文献   

9.
海关估价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关估价是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环节。WTO《海关估价协定》是当今海关估价领域最为重要和完备的法律文件。在阐述有关海关估价基本理论及考察国际海关估价制度历史沿革的基础上,重点研究WTO《海关估价协定》。《海关估价协定》包括海关估价标准、海关和进口商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具有强制性法律效力等特点。以《海关法》为中心,统一海关估价立法体系等是完善中国海关估价制度的重要策略。  相似文献   

10.
TRIPS协定确认商业秘密为一种知识产权,并且为成员国提供了最低保护标准。我国作为WTO成员必须履行入世承诺,全面履行TRIPS协定的义务。但我国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立法起步较晚,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不完善,立法体系分散,规定过于原则,可操作性差,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因此,加快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理论和应用研究已成为新课题。  相似文献   

11.
WTO框架下贸易与环境问题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WTO各协定中贸易与环境问题的规定是贸易与环境法律冲突的渊源。这是由于WTO的性质、环境条款的模糊表述以及环境问题规定的“软法”性质造成的。为了解决法律冲突,WT0成员国必须以生态学、环境伦理和环境文化的全新认识为基础,以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贸易增长和发展为目标,发挥贸易与环境委员会的职能,达成贸易与环境专门协定。  相似文献   

12.
国际减排合作一直面临着缔约方之间基于自身目标选择不同解决方案而难以协同的困境。《巴黎协定》第6条第2款在尊重参与方自主性的基础上,为减缓成果跨境流转提供了“合作方法”,但在对国际转让减缓成果的具体内涵、法律属性、流转条件、核算要求以及人权保护相关问题分析后,国际转让减缓成果在产生情形和转让条件上的不确定性为参与方采取单边主义措施提供了空间,这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巴黎协定》多边主义合作减排初衷相悖。有鉴于此,中国应秉承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明确国际转让减缓成果的金融服务属性,援引WTO服务贸易协定、捍卫“共区原则”、擅用《巴黎协定》遵约机制、坚持国家中心视角人权保护全方位和多角度参与第6条第2款“合作方法”的细节谈判,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3.
贸易自由化作为经济全球化的主流,对环境的影响日益显著.WTO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给予很大关注,有关环境保护政策与措施规定诸多,并有其特点.但WTO贸易与环境政策面临不少冲突.在环境保护和国际贸易的协调中,WTO应该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在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强化环境保护;加强WTO规则与多边环境保护协定的协调,努力实现贸易与环境立法的趋同化;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加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发挥争端解决机制的积极作用,重视DSB对贸易与环境规则的解释.  相似文献   

14.
全球海洋环境正遭受酸化的威胁但缺乏足够的治理,现行的国际法律规制处于“制度复合体”的困境中。海洋与环境制度碎片化的持续状态将阻碍对海洋酸化形成联合系统的治理力量,采用一种整合性的规制方式十分必要。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是,通过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提供全面应对海洋酸化的特定法律框架来主导规制,由其他多边环境协定提供具体的规则和标准指导国际社会统一行动。这种解决方案能否实现规制目标,有赖于其他多边环境协定是否适用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方,以及是否为海洋酸化提供有针对性的规制措施。然而,现行主要多边环境协定对海洋酸化普遍重视不足且缺乏敏感性,这对形成有效的规制措施构成一定的障碍。当前,各国可从尽量减缓和扭转海洋酸化的趋势、主动干预已出现的海洋酸化现象、增强海洋生态系统的复原力3个维度入手,在主要多边环境协定的发展进程中为应对海洋酸化寻找达成共识和集体行动的机会,尽快推动相关国际法律制度的发展,包括以现有条约为基础增加相关条款或丰富条约解释,并出台有效规制海洋酸化的务实举措,尤其需要考虑在气候协定中设定明确的与海洋pH值直接相关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  相似文献   

15.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商标权有关的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现象日趋增加。理论上对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行为的性质一直争论不休;实践中,相关国际公约没有明确具体规定,我国有关立法也处于空白。本文在分析商标权的独立性和地域性的基础上,结合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实践,提出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对于进口国的商标权人具有明显的侵权性。我国应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以严格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有例外规定,以适应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16.
WTO多边法律规则曾有效制约了美国对其贸易法中"301条款"的使用,然而,"301条款"在WTO多边体制之外仍然具有广阔的适用空间。2017年美国就技术转让问题对中国展开调查,"301条款"再次成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在美国的单方行为不受WTO法律规则约束的情形之下,中国应当积极利用"301条款"本身的磋商程序进行抗辩和沟通,防止美国作出错误的认定。同时,中国应通过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明确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规则。此外,中国还应以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防御美国单边制裁的重要工具。  相似文献   

17.
WTO协定在我国法院实施的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在探讨WTO协定与一般国际法的关系 ,从条约及其适用的基础上 ,着重论述了WTO协定在我国法院实施的问题。作者通过对WTO协定的有关规定及我国现行立法以及相关国家立法司法实践的分析 ,认为我国目前不能直接适用WTO协定 ,个人也不能在我国法院援用WTO协定主张其权利 ,应根据我国立法的具体情况决定WTO协定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18.
WTO《政府采购协定》没有明文规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措施与协定义务的相符性问题。因此,少数协定缔约方在其出价中列入扶持中小企业例外,以排除协定对相关政府采购措施的适用。在研究谈判历史、缔约方出价与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则以及综合评估利弊的基础上可以确定,由于该项例外并非实现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的必要条件,并且须在加入谈判中付出相应代价,我国不必在加入协定的谈判中坚持该项例外,并应修改国内法规。  相似文献   

19.
随着关税水平的降幅空间式微,贸易便利化将在降低贸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各成员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根据RCEP协定,将货物通关时间作为衡量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指标,基于GTAP模型对跨境货物通关时间成本进行量化研究,通过调整模型的进口需求使其能够反映代理商自国外进口商品或购买国内商品的选择,模拟RCEP成员国降低货物通关时间的相关影响。研究结果表明:降低跨境货物通关时间将使得中国农产品出口量增长16.33%,而消减关税和降低非关税贸易壁垒的方式分别只能带来1.41%和1.46%的增长量;除农业部门之外,降低跨境货物通关时间还将促进中国纺织服装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出口;对车辆及运输设备的进口来说,降低跨境货物通关时间将使得进口量大幅增长,比仅降低关税高出七倍;跨境货物通关时间的降低对RCEP缔约方的影响呈差异化特征。总之,降低跨境货物通关时间对提高RECP缔约方福利水平、扩大进出口、促进劳动力就业、提高资本净回报率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各方应以降低跨境货物通关时间为着力点,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  相似文献   

20.
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中国必须遵守一揽子协定之一《海关估价守则》的规定,对海关估价活动进行规范。但中国现行审价办法的某些规定与《海关估价守则》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分析二者的不同之处及原因,并提出解决的建议,以期完善中国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有关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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