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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祖伟 《日本研究》2002,(1):80-85
清末修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解体 ,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清末修律不同于中国封建历朝历代变法改革的最大特点 ,就是学习和引进了西方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 ,使得中国法律从体例到内容 ,从法律术语到法律观念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成为大陆法系的组成部分。日本法作为中国法律与大陆法系法律媒介 ,起了不容忽视的作用。  历史是曲折发展的 ,似乎也呈戏剧性 ,但我们必须正视历史 ,因为她的背后依托着不容否认的客观事实。早在公元七世纪 ,当中国的唐朝已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发达时期 ,成为世界强大帝国之时 ,日本则刚刚进入封建社会 (…  相似文献   

2.
黄遵宪的《日本国志》是中国近代第一部专门研究日本的著作。该书对日本明治维新后法律近代化的客观介绍,为处于改革关口的清末政府进行法律改革提供了现成经验。《日本国志》对清末法制改革的决策发挥了导向的作用。《日本国志》为清末法制改革提供了具体的路径。《日本国志》对清末修律内容的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对清末法律移植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末法律移植是清末法律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移植的特点主要体现为以立法移植为主,内容上具有先进性、超前性、民族性,并深受政治因素影响。立法移植在当时维护了清廷的统治,挽救了清廷危局,通过吸收和借鉴外来法律,奠定了中国法律近代化的基础,开创了法律改革的先河。它给我们深刻的启迪是,法律移植不仅要尊重经济发展规律,还要立足于本国实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在注重传统基础上,积极引进、吸收外来法律,并充分发挥法学家在法制改革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张瑞泉  朱伟东 《唐都学刊》2003,19(1):138-141
区域性地方法制状况是一个国家整体法制水平的缩影,理应成为法史学的重点研究领域。从清末民初陕西司法制度变迁可以较详细地考察清末由沈家本主持的变法修律活动对地方司法改革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论清末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形成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1840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国家之后,清政府面对列强屡战屡败。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强烈要求变法,建立新的制度,以富国强兵,抵御外侵。本文就当时清政府变法过程中以德国法为范本来改变传统中国封建法律的原因,中国引进德国法的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的积极影响作了客观分析和研究,指出中国近代法制是以德国法为蓝本、并间接参考了日本明治维新后仿效德国法基础上制定的日本法。德国法对中国近代法制由落后残酷的封建法变为相对先进文明的资本主义法具有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6.
判例在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中的不同历史地位及作用,培养了两大法系不同的法律观念、处理讼争的不同思维方式和技术方法。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这两种传统已经认识到对方的可取之处,打破各自的樊篱而相互靠拢。判例在中国法制沿革史中是成文法的一种补充形式。事实上,它是皇帝干预司法审判、坏法、破律的工具。建国几十年来,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从来没有赋予判例法律拘束力。随着改革的发展,应重新审思判例在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中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清末新政和中国经济与文化的近代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的近代化是在中国人的一个个“强国”、“富民”梦想的推动下而发展前进的,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中国近代史,也是一部中国近代化史,它展现了中国近代化的历程。其间,由清朝统治者为推进中国近代化而进行的改革高潮主要有三次,即洋务运动、戊戌变法和清末新政。而清末新政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诸方面都采取引进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和内容的措施,进行近代化的改革,它开创了中国的全面近代化。清末新政涉及面广,对中国近代化的影响也较大,本文只从经济、文化方面着手进行探讨。戊戌维新时期,康有为的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纲领和…  相似文献   

8.
明治维新后,日本学习西学卓有成效。甲午战后,中日文化传播路径转为日本向中国的逆输入。清末伦理新课程设置、新教材编写和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生成都受到日本的重要影响,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学人亦参与其中表达了自身认识和选择,使清末伦理新教育具有中国特色。而新式伦理课程开设、新式伦理教材使用和中国近代伦理学核心术语群的形成,标志着中国近代伦理新学科在清末的萌生,这一新学科的生成就是中西日文化交互作用的结果。  相似文献   

9.
《探求》2020,(1)
城市更新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和旧城承载局限的日益凸显,中国旧城改造和拆迁的规模和力度不断加大,在此过程中也产生了各种矛盾和冲突。如何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有效化解矛盾从而顺利推进城市更新、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是国内很多城市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德国是大陆法系的主要代表之一,作为一个法制比较完善的国家,其在城市更新领域的主要特征也是通过比较完善的法定程序实现各方利益的有效协调,从而确保城市更新顺利进行。德国城市更新模式的理论和实践都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  相似文献   

10.
方勇 《社科纵横》2010,25(6):66-68,72
绵延中国数千年的传统法律文化体系,至清末时,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西方法文化的冲击面前,传统的封建法律及文化体系无法适应变化了的社会政治经济形势,改造和重塑中国法律体系已成为社会有识之士的共识。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作为清末法制变革先导的薛允升,在精研中国固有律例的基础上,融汇外国法律,提出了自己的改法修律思想,并对后来的清末修律产生了巨大影响。  相似文献   

11.
赵晓耕  崔锐 《浙江学刊》2007,7(1):141-146
《申报》素有“近代中国的百科全书”之称,其中涉及的法制内容也相当广泛。本文试图从《申报》创刊到民国之前所载法制内容的分析出发,探究在这样一个社会大转型时期中民办传媒对法制进步的影响。《申报》批判传统司法积弊,引入西方法治文明,监督政府及司法运作,推进了清末的法制进步。  相似文献   

12.
易有禄  杨德敏 《社科纵横》2005,20(2):105-106
中国古代法在其发展演变过程中形成了以成文法为主体、习惯法和判例法为补充的法源传统。在以清末法制变革为发端的法律近代化的影响下,这一法源传统也实现了其近代转型。中国古代法渊源传统的形成和发展及其近代转型对当代中国法源体系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3.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公证制度的发展,对于优化法律体系架构和法制现代化意义非凡。中国公证行业尽管经由二十多年的恢复重建,但仍处在自发层面及实用性社会层面,而没能进入自觉性、制度化、规范化的境界。虽然在公证模式上我国沿袭的是大陆法系国家公证制度,但却具有"混合式"特点。无论是公证行业准入标准,公证权性质,公证法定性的规定,还是公证证明之效力以及公证在司法制度中的地位,都体现出我国公证模式混合式的"中国特色"。《公证法》的出台虽为公证制度成熟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公证在实践中却显多方掣肘。究其原因,寻找一条适合中国本土化的公证制度良性发展之路成为当务之急。大陆法系国家成熟而发达的公证制度一直被中国奉为圭臬,它也必将为中国公证制度发展择善而从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陈小洁 《社科纵横》2006,21(4):90-91
沈家本通过与西方法律的综合比较,得出中西法律可以互补的真知灼见,他在主持清末修律时翻译和引进西方的部门法学,主张效法西方的法治,改良清朝的司法制度,使中国法制走向近代化的开端。  相似文献   

15.
本文试对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破产原因的立法模式和具体内容作一比较研究,指出我国破产法在破产原因规定上的不足,并提出加以完善的建议。一、大陆法系概括主义立法模式和破产原因的内容大陆法系国家对破产原因的规定采取概括主义的立法模式,将构成破产原因的各种行为作概括规定,并不列举具体行为。概括的方式虽不易把握,但揭示了破产原因的实质,因而更准确、合理。在破产原因的具体表述上,大陆法系各国又有所区别。1.法国立法模式。法国、比利时等法国法系国家,把停止支付作为惟一破产原因。2.德国立法模式。德国、日本等德国法系国家…  相似文献   

16.
诉讼文化论——兼谈中国诉讼法制的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文化是随着国家、法律的产生和司法救济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建立在自由、平等、权利等基础之上的西方诉讼文化以保护个人权利和利益为宗旨,而在小农经济和宗法伦理关系下孕育的中国诉讼文化以追求和谐、反对争讼、维护特权为价值目标;从清末到民国所引进和移植的外域诉讼制度,由于受到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顽强抵抗而难于对其产生影响;当代中国诉讼文化结构内部亦存在着制度与观念的冲突,从而导致理想诉讼文化与真实诉讼文化的错位。因此,改造或重构国民诉讼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使其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是实现我国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7.
在对中国法制发展的研究中,首先必须关注的是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的三个重要时期:旧中国租界首先出现现代法制;自20世纪初始,中国政府通过法制改革来推进华界的法制现代化;近30年来,中国法制现代化在改革创新中逐步走向完善。这三个时期体现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起点、发展和臻于完善的三个阶段。现代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具体表现为:可以规范人的行为,实现社会和谐;可以调控人的行为,促进社会和谐;可以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等。目前,在推进法制现代化中也遇到一些困难,十分不利于现代法制建设;克服途径在于不断营造法制环境,大力提倡现代法制文化,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作用等。  相似文献   

18.
虽然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在清末已经被中国人所知晓,但是清末民初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主要为零星介绍。1920年代初,通过主流经济学家马寅初的演讲,一种简化的李斯特学说得以在华传播。192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刘秉麟撰写的国内第一本较为系统介绍李斯特经济学说的著作,可以认为是李斯特经济学正式被引入中国的开端。同年,李斯特的著作也被译成中文,并于1927年出版。李斯特经济学于此时被引入中国是与国民革命的形势相适应的。此后中国知识界对李斯特学说的引介又趋于零散化,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主要靠对相关学者思想的渗透,进而对中国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9.
饶燕文  钟俊 《社科纵横》2004,19(6):37-38
北朝是第一个统一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北朝法制建设成果颇丰 ,为隋唐以后封建社会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辽、西夏、金、元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通过对内地汉族传统法律制度的学习效仿 ,创建了自己的法制 ;又结合民族的特点和习惯 ,丰富了民族法制的内容。清朝是第二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全国性封建政权 ,它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中国古代传统的封建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如果不能正确认识人才的意义,德国在国际人才竞争中就会逐渐处于劣势。继美国之后,亚洲经济发展迅速的国家,尤其是中国和印度,成为世界上第二个国际精英和人才中心。现在在欧洲其他国家和美国生活着9万名受过高级培训的年轻德国精英。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德国对于那些顶级的学者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因此,德国在国际竞争中通常只处于中等水平。在德国学习的学生中有大约10%来自国外,而形成德国教育界的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德国免费的教育,而并不是德国高校的质量。企业管理思想、敢于冒险和勇于创新是年轻人才的优势,这些优良的品质必须重新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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