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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红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8):105-107
我国的法律与其它法制较为健全的国家的法律相比,语言失范问题更为普遍和严重。造成我国当前立法语言失范的原因主要有:专司法律起草机构的缺失,立法技术研究的滞后,语言审查程序的缺位,语言规范意识的淡薄以及汉语特性和汉人思维形式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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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红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0):78-81
我国现行法律中普遍存在语法失范问题,一些部门法中更是比较突出,主要有成分搭配不当、成分残缺、虚词错用、词语的位置不当、句式杂糅等类型。尽管这只是我国现行法律这块碧玉上的一点瑕疵,但已经直接影响了法典的严谨性和权威性,必须引起立法者、司法者的重视。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语言规范化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语言的失范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正确适用,降低了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程度.法律语言的规范化建设包括立法语言的规范化、执法和司法语言的规范化.法律语言规范化,要做到用词准确、表达周密、正确运用修辞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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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美国语言立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语言是文化的承载体,一个民族的语言集中体现了该民族的文化特点和民族精神。因此,一国语言政策的制定、语言立法的取向必然会受其语言文化的支配。以民族优越感和使命观为价值导向、以盎格鲁—萨克逊文化为核心的美国趋同型文化有效地维护了英语的绝对权威,主宰了美国语言立法,一直以来以英语为唯一官方语言的主导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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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律立法语言的准确严谨与否,直接关系到法律作用的发挥和国家安全工作的开展。本文从句类选择、句型选择和存在问题三方面分析了国家安全法律立法语言在用句方面的特点,以期有助于使立法语言的表述准确严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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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语言权是由国家给予保障,使权利主体在社会生活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其实现取决于立法的有效供给和政府活动的法治化.在行政法治框架内审视民族自治地方对少数民族语言权的立法保障问题,要突破现有体制和传统思维固有的局限性.民族自治地方在立法保障的路径选择上,要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民族自治立法建设,二是有关少数民族语言权行政活动的监督和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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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之前正史文献、经典文献及其注疏中“亦如之”的含义与用法固定,表意核心在于“如之”,即不同主体、行为或事件,仍然适用之前列举的标准、规则。“亦如之”在传统刑律及其体系中围绕“正刑定罪”,在简化条文、避免重复、提高法典体系化程度,标示特定立法技术、辨别具体犯罪行为、确定相应量刑条款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价值。传统刑律中的技术性术语所蕴含的统治者控制司法裁判权的策略与意图亦不能忽视。中国古代律典体系中的“亦如之”及大量“字例”“字类”等技术性术语,都是伴随立法技术、法典结构及相关理论的发展、演进逐渐形成的,其“技术性”表现为一定程度的依附性。一方面,技术性术语仅是“五刑之权衡,非五刑之正律”,律典体系的核心仍是“正律为体”;另一方面,律典体系中大量技术性术语虽然是“正律之用”,但相互之间存在复杂关系,亦有“用中之体”“用中之用”甚至更加复杂的层级、效力关系。 相似文献
9.
蒋婷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
精确性是立法语言的灵魂,而模糊性又是语言的本质属性之一,立法语言中究竟应当如何认识、把握、协调这两种特性之间的关系,值得深究.通过创建英国成文法语料库,依赖于语料库的分析路径,围绕情态模糊限制语这一语言现象,我们得以透过观念的误解和事物的表象,清晰地看到:立法语言内蕴的“模糊性”是无法回避或消除的;这些“模糊性”极强的情态模糊限制语具有其他词语所不可替代的语用功能;较通用语言而言,立法语言中的情态模糊语的情态意义更明确,更具有强调意义,以便概括复杂多变的法律现象,从而保证法律的广泛适用性,进而实现法律的精准性和权威性. 相似文献
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立法实践所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理论的内容相当丰富,包括立法体制、法律体系、立法原则、立法政策、立法质量等方面的认识成果。深入研究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理论,是中国法学界的重要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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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5(11):49-51
立法质量强调的是立法所能带来的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其对于法治国家建设、立法形势判断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是立法质量的评价标准。立法观念、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存在的问题制约着我国立法质量的提高。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应增强对立法质量的认识论基础、遵循立法基本原则、完善相关立法制度和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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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可志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5)
立法助理制度是一项协助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工作的一项立法制度,通过国外的立法实践看,它作为一种体现现代法治国家在民主基础之上追求公正的新立法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我国地方立法中,“要提高立法的质量”,就必须尽快建立此制度,使立法助理能够为人大代表和地方立法机关充分行使立法权提供服务,以保证地方立法既能克服非立法机关起草法案中的本位主义倾向,解决法案起草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也能为法学家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舞台,使新时期立法观念在地方立法中得到体现。同时,为了保证立法助理作用的充分发挥,还应根据地方立法的实际,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立法助理人员的职责、配备管理方式、待遇等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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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型立法是通过提倡、引导等方式贯彻国家意志的一种新的立法模式。近年来,随着国家治理重心下沉,我国促进型地方立法发展迅速,并在地方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促进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就内容而言,促进型地方立法重点关涉物质、政治、精神、社会、生态等“五大文明”的促进和发展领域;就数量分布而言,促进型地方立法呈现出法律执行性促进型立法稳中有降、制度实施性促进型立法稳步上升、事务性促进型地方立法渐成主流的发展趋势。就立法技术和质量而言,促进型地方立法不乏优秀范例,但整体上因立法时间相对集中,横向移植、内容相似度偏高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相关立法的民主性、地方性、创新性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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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开发需要国家制定法律规范予以引导 ,也需要民族自治地方制定自治法规进行调整。因此 ,民族自治立法机关应当适时调整自治立法的方针 ,明确立法方向。既要引进西方现代法律制度 ,又要坚持民族特点。在新的形势下 ,尤其要突出良法原则、平等原则、自治原则、市场经济原则 ,以确保立法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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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效益论证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效益是立法的收益减去立法成本所得的净收益。立法效益论证是立法机关或立法人员在进行立法前对该项立法的成本与收益进行科学的预测与论证,目的是节制立法的成本,实现立法的最大化效益,其具体内容是在对立法成本和立法收益的分析的基础上,从立法成本与立法收益的比较中,为确定可供立法机关选择的立法方案进行论证。不仅如此,还要对立法效益的实现条件如确立立法效益价值观,优化配置立法中的各种资源以及社会对立法的接受能力等进行分析与考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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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再生能源法》与其他相关立法的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不仅需要制定一系列的配套规则和政策,也需要其他法律的协调和配合.我国既有的能源立法、行政立法、环境资源立法、经济立法以及民事立法等,尚没有或未能充分体现出可持续发展观,对于解决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还不能提供有效的支持,不能够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面发挥激励作用,有些规定甚至成了可再生能源开发与利用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对现行的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相关法律进行检讨并完善相关立法,是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所必需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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