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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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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玉 《社会科学》2012,(10):104-112
发达资本市场国家的监管经验表明,不同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外部性差异,导致了不同的监管模式和准入机制。从推动融资便捷考虑,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富有竞争力,立法不妨采纳限制型监管理念。面对不同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立法者可以考虑不同特质的区别性制度设计。基于域外监管经验并结合本土融资监管惯例,应确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差异性监管原则,鼓励发展未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被动监管并购基金和成熟期企业股权投资,主动监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相似文献   

2.
裴亚洲 《河北学刊》2020,40(5):215-220
近年来,中国私募股权基金"爆雷"事件频发,基于保护投资人和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考虑,当从严监管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市场的基石是合格投资者制度,而欧美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政策演变呈现"从虚就实"和从严监管的趋势。中国现行私募股权监管机制存在欠缺顶层设计、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思路需要改进等问题,建议通过以下路径实现对私募股权基金的全方位从严监管:通过立法完善私募股权基金监管的顶层设计,厘清私募股权基金的本质与特征,明确基金管理人的信托义务;将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入现有监管体制并界定其监管权限和边界;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实行审批制和金融牌照管理;进一步完善自律规范、行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通过制度创新,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托责任。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以信托形式的私募逐渐增加。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金融行业发展滞后,我国金融混业监管理论和实践较为欠缺,因此缺乏明确的准入机制、税费政策、内控指引,使得私募股权基金信托的监管未能跟上形势的需要。从合规性监管出发,结合国内实践,对于私募股权投资信托行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并且对于现有的规范进行比较分析,对于监管理念、信用法制、混业监管进行反思重构,必然对于私募信托行业的法治建设以及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有限合伙制度责任形式二元性与经营管理权限一元性的特征,契合了"管理人中心"的股权投资基金运行诉求,从其产生之日起便与投资行为"伴生".通过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两项核心制度安排,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管理人专业能力的发挥,该组织形态已经成为股权投资基金一种有效形态.然而由于我国有限合伙相应的配套环境、制度尚不完善,以致实务中未能在投资人和管理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平衡,实现立法初衷.我国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完善路径包括:树立有限合伙制度生长的基础理念,培育成熟投资人;明确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给予有限合伙型基金同等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5.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经过30多年的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也存在巨大的风险。美国、英国、日本私募股权基金的监管规则相对完善,在行业监管、监管模式以及监管内容等方面对我国有借鉴作用。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应建立行业协会监管、采取政府监管为主的监管模式、明确政府审查权限、完善信息披露及市场准入规则等方面做出努力,以有利于引导和规制其积极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6.
据商务部统计,海外并购已经超过绿地投资,成为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实现"走出去"战略的最主要的方式。回顾以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中成功的案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海外并购的融资、交易、公关及整合等各个阶段都起到了非常专业和积极的作用,并且获得了学界及实务界的一致认可、甚至推崇。然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帮助我国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过程中,正在或者将要受到来自法律层面的掣肘,比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组织形式的混乱、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主体及对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各种限制,这些法律隐患都会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挥其在海外并购中的积极作用产生障碍。  相似文献   

7.
肖宇 《江淮论坛》2011,(4):107-111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发展进入繁荣阶段,立法体系初具雏形,但较分散、框架性和粗线条。繁杂的规定需要厘清其立法层次和逻辑联系,考量现行规定的立法背景、规范、问题与发展方向,内容涵盖基金的概念、设立、募集、组织形式、市场退出、监管、地方法规和行业协会等。  相似文献   

8.
随着深圳南海创投基金的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实务中,有限合伙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私募股权基金组织形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有着其特有的优势,但目前仍存在法律制度的障碍。同时实务中需要处理好公司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平衡各方的利益。分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的合法性及它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以求对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立法及实践作出贡献。  相似文献   

9.
资本市场既有智慧告诉我们,任何一项商事组织或融资工具的创新与成长,均植根于本土法律环境,有着独特的演进路径,依赖于配套制度的动态修正,难以孤立地论其优劣.作为推动资本市场融资与企业创新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存在一种最优商事组织形态的追问,必须理性地回归到商事组织形态的基本原理,客观地审视我国既有商事组织立法体系配套机制的中国元素,观察历经市场验证的域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载体的变迁轨迹,而非简单化地给出一个终局不变的答案,或许是走出中国特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商事组织立法体系的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0.
私募股权基金既不是稀有资源,也不是洪水猛兽,虽不能放任自流,也不宜事事严控。国家鼓励、监管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应讲究技巧,政策不宜太过严苛,抑制其发展;监控内容不宜太细致,压抑私募股权基金的自由发展意志;监控手段不宜太过繁杂,给私募投资者造成投资不便,也给自身的监管带来麻烦。监管应以推动PE整体发展为核心原则,以维护市场秩序为目标,以宏观总体调控为总体思路。  相似文献   

11.
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运行态势与发展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为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文重点阐述了近年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运行态势,分析了影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健康发展的几个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发展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若干政策建议,以期对投资理论界和实务界有所启迪。  相似文献   

12.
艺术品私募投资基金的成长历程与发展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内艺术品私募投资基金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以合资买画模式为代表的的雏形初现阶段,以江浙地区艺术品投资团为代表的准私募基金运作阶段和以和君西岸经典油画投资基金为代表的走向规范化运作阶段。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通过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经过相关监管机构备案,借第三方银行托管资金,定期披露基金运作情况的阳光私募模式显然是国内艺术品私募投资基金的最重要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3.
私募股权基金通过私募形式获得较大规模投资资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可作出突出贡献。作为一种特定的金融工具,私募股权基金不仅其投资功能有独特的个性,而且具有一般金融工具所没有的运行低成本、价值回报高等经济优势。但是私募股权基金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现有法律仅解决了其存在形式的合法性问题,而基金的运作、监管、退出等基本没有法律保障,为此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4.
私募股权基金最新国际动向及其监管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PE)规模不断扩张,不但对传统金融机构构成巨大冲击,投资范围也开始渗透到传统产业、公共产品等领域,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格局的重要力量。透过PE最新动向,我们可以了解投资转向的真正原因,即PE作为产业资本的一种特殊形态所表现出来的预支企业未来利润的逐利性行为,从而采取完善我国PE监管的相应措施。  相似文献   

15.
《江西社会科学》2014,(10):192-197
对赌协议是一种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中重要的估值调整方式和投资风险控制工具,其法律实质为新、老股东基于对公司业绩的事先约定而于业绩实现(或未实现)后对合同价款进行变更的法律安排。"海富投资案"是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的典型案例,最高院的判决反映出:由于不同类型的股权及不同性质的融资主体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影响到对赌协议的效力,当下以对赌标的为分类标准的研究不能精准反应对赌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必要从内容的角度对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型、股权回购型、股权转让型三类协议进行细化研究。  相似文献   

16.
黄伟 《理论界》2007,(7):219-220
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发展和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融资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政策监管层和专家学者们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导向的直接融资,它通过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并积极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实行专业化管理以追求长期收益。有理由相信,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尤其是在能源业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对于优化我国资本市场结构、改善投融资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推动能源业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李晓新 《江淮论坛》2011,(2):117-121,67
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制定了许多政策法规,从工商登记、税收政策、财政政策、基金募集与退出等多个方面予以规范和提供支持。与其他地方相比,皖江城市带在此方面的法制环境相对薄弱,并存在着立法不到位、适用范围有限、配套措施不足等诸多问题,亟需从立法制定、政策配套、健全中介组织等多个方面优化法制环境。  相似文献   

18.
中国私募基金的出路及其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灶平  卢军  陈小鹏 《兰州学刊》2003,(1):48-50,55
本文对国内私募基金作了较为详细的介绍 ,提出中国私募基金的出路在于合法化并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在借鉴美国对私募基金监管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 ,对中国私募基金的监管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我国成长型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中的对赌协议为研究时象,从成长型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分析入手,以近年来涉及对赌协议的,以私募股权方式融资的企业案例为依据,阐述了财务绩效在对赌协议中的关键性作用,并以财务绩效实现的路径为研究内容,提出了企业实现高速增长的财务路径并不总是可以依赖的观点,以及成长型企业在寻求私募股权融资过程中,必须科学预测自身财务绩效增长的可能性和可持续性,在对赌协议设计中应本着力所能及的目标与投资方进行融资博弈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私募股权基金即非上市公开交易股权投资基金.对于企业而言,获取私募股权投资是仅次于银行贷款及IP0的重要融资手段.在国外,私募股权基金主要采取合伙制设立.2007年6月开始施行的新<合伙企业法>为我国设立合伙型私募股权基金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私募股权基金在中国的发展突破"瓶颈"提供了立法支持.但是,由于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专门的私募股权基金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文件,其中的一些问题只能依据<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及一系列的合同来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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