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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玲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3):66-70
我国当前社会中人大监督权行使不到位 ,妨碍了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为加大司法监督力度 ,人大进行了个案监督的尝试与探索。但个案监督缺乏法律依据 ,不利于国家机关职权的分工 ,且与司法独立原则相冲突 ,与司法公正的目标相背离。因此 ,必须在现行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寻求行之有效的方式 ,使人大的司法监督权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2.
人大监督司法机关有多种方式,人大对司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司法机关最重要的方式之一。通过执法检查可以促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完善,促进保障政策的实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困难,完善司法机关的内部制度,提高审判和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但当前,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采用的检查方式单一,执法检查的立法滞后,依赖被检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过程不够透明、公开,导致监督效果不理想。人大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检查制度应当不断完善,既要提高执法检查的透明度,又要不断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同时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3.
检察院司法责任制改革本质上是一场关于权责关系的改革,是通过重塑权责关系,达到以“责”束“权”的目的。但这项改革未解决检察权运行的动力问题。职业化的检察官惩戒制度从根本看是一项重要的职业保护制度。我国近年检察官惩戒制度改革出现了目标背离,该制度有沦落为“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辅助性制度的可能。对此,有必要明确检察官司法责任制与检察官惩戒制度各自的目标和发展方向,从检察官惩戒审理程序、惩戒依据体系建设、惩戒措施体系完善等方面完善检察官惩戒制度,实现检察官制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王华胜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
为了维护司法的公正性,我国的制度设计更强调对司法行为的监督,不仅监督主体多元化,而且监督的范围涉及司法的各个层面。这个监督体系违背司法活动的规律,使司法本身丧失了独立性,从而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改造当前的监督模式,建立合理的司法责任机制。 相似文献
5.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 ,但并非是绝对的 ,其本身需要监督 ,需要制衡。我国的人大监督便能起到外在制衡的作用。但在实践中 ,我国的人大监督还有诸多不当之处 ,与司法原则往往相冲突。司法独立与人大监督之间的关系需要明确 ,二者之间需要调适以求更好地发挥各自的作用。 相似文献
6.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101-104
我国目前对律师的监管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两结合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需要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进行职能定位,合理划分惩戒权限;设立律师协会惩戒机构,分设立案调查室与律师纪律庭,赋予相应的职能;完善律师惩戒的立案、调查、听证、审理、复查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建立司法最终救济机制,对律师惩戒进行合法和合理性的审查。 相似文献
7.
何倩丽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6(7):41-44
在我国实行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司法活动逐步对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开放。一方面,新闻媒体增强对司法活动的关注和报道是一种可喜趋向,体现了大众传媒和公众舆论对司法的监督,并进而体现了公民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可以起到促进司法改革、减少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大量的新闻报道及公众舆论,可能对司法机关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舆论的导向和社会的压力可能影响司法人员独立地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社会舆论的过于关注可能妨碍司法权的独立行使。有鉴于此,文章试图从媒体与司法关系的历史发展角度,分析、探讨两者的互动关系。 相似文献
8.
李晓霞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7-8
司法权威是现代社会的法治得以实现的重要环节。本文从司法权威的词源以及概念谈起,从制度层面和价值层面分析司法权威的来源,以期对提高司法权威价值和意义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9.
王玄玮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19(6):126-132
检察官司法责任追究制度亟须进一步完善,为此有必要对司法责任的性质和内涵、司法责任的追究主体等基本问题统一认识。所谓司法责任,是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由于违反检察职责导致办案错误发生,应当予以追究的办案过错责任。对于检察官司法责任的追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进行调查,经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审议后,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处理决定。这与监察法规定的国家监察全覆盖并不矛盾,也符合中央司改政策导向和司法权力运行规律。 相似文献
10.
王会清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2):53-58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我国开始实施的错案责任制虽然旨在约束司法队伍、规范司法活动,但在归责内涵上使用带有模糊性的词语,不利于制度整体的细化实施;在归责目的上体现出明显的行政化管制的倾向,没有尊重司法规律;在归责机制上不存在明确的免责事由等具体内容。错案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尴尬局面。而十八大后所开始的司法改革,在充分尊重司法规律、反思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用司法责任制代替既往的错案责任制,在内涵、目的、机制等方面实现了革新。但是在新方案中,错案责任制的“影子”依旧存在,所以为了进一步保障司法改革的成效,可以再通过引入外部监督等三个方面来对司法责任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1.
刘李明 《东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3):217-220,224
司法权威指的是司法判决获得有效执行,司法机关享有广泛的公信力,司法机关及法官的司法独立权获得确切的制度性认同,以及公民大众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普遍认同。司法权威的建立以法律的权威为前提,以司法权权威性的建立为保证。在我国现阶段,通过司法过程的对话沟通树立司法公信力,是实现司法权威的关键。 相似文献
12.
西方法官惩戒制度经历了法官惩戒的情境化、法官惩戒的行政化以及法官惩戒的司法化三种模式的演变。自20世纪中后期至今,西方各国在吸取了法官群体遭受"政治清洗"历史教训的基础上确立了司法化的法官惩戒制度,即中立化的惩戒主体、多元化的惩戒程序、司法化的救济程序以及明确的惩戒标准。西方法官惩戒制度的模式演变为我国法官惩戒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思路,即增强惩戒主体中立化的特性、增设简易惩戒程序、淡化被惩戒法官救济程序的行政管理色彩以及设立明确的惩戒标准。 相似文献
13.
龙婧婧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5(2):54-58
民意是社会公众对某些案件大体相近的、带有普遍性的意见,它在给司法带来有利作用的同时,也影响着司法的自治性、司法程序的主治性和司法裁判的既判力,使司法陷入民意困境。而这种困境主要是由于司法者与民众的思维方式、司法裁判与民意评判的形成方式以及司法裁判与民意的本质特性方面存在差异。因此,要破解这种困境,就必须以司法独立为基本前提,在法律的框架内尊重民意并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畅通民意参与渠道。 相似文献
14.
浦兴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0(3)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离不开理论支撑.为深化有关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进一步厘清人大制度的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此处对人大制度的若干重要基础理论问题展开讨论.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人大制度概念广义和狭义划分、"人大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理论依据重构、人大制度的"议行合一"问题、人大监督与被监督问题以及人大制度与执政党领导的关系问题. 相似文献
15.
刘永红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5):83-85
现代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司法法治化 ,而司法法治化的关键在于司法独立。司法独立尽管在概念上表述各异 ,但作为法律原则却为世界各国宪法普遍确立。在我国贯彻司法独立 ,对于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 ,实现司法公正 ,保障公民权利 ,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改革现行司法制度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全面推进我国司法法治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审查与司法独立--美国司法审查制对司法独立的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锐智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6(1):70-73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司法审查制的国家。美国司法审查制是在继承英国普通法的司法传统和探索实行分权制衡政体的实践中形成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著名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是该制确立的标志。美国司法审查制使西方司法独立理论体系更加完整,同时也在实践中为西方各国司法制度乃至宪政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17.
信访被认为是当前司法境况下不得不为的制度,但它是否能够使社会变得更加公正,这一直是个引发争论的问题。我们实证考察的结果是,自爱是人的本性,即使司法公正,只要有持续的制度供给,上访就不可避免。当前的信访制度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们的诉求,反而使社会处于不稳定中。若解决当下问题,切实维护公民权益,必须要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使司法成为信访的终局程序,并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 相似文献
18.
司法制度改革,是一个政治学的范畴。因为中国近十来年的实践已经证明,在司法系统内特别是限于法院内部试图寻求一种制度改进,是无法成功的,至多只能作些微观上的改进。司法改革必须从整个国家的政治模式出发进行思考和设计。新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在人民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废止国民政府时期的旧法统另起炉灶,根据革命 相似文献
19.
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民主制度具有天然的缺陷,而司法对弥补这种缺陷具有重要意义,即司法可以弥补民主对少数人利益的忽视,在现代司法理念下,民主不能解决的所有纠纷都应当纳入司法程序的视野。如果民主和司法都不能解决的矛盾和纠纷很可能被当事者以暴力的方式解决,但暴力解决纠纷会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严重损害人民的共同利益。在一个民主和法治的现代社会里,暴力往往是备而不用的,它只出现在极少数的场合。我们在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发挥司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在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过程中,树立现代司法理念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正确处理好司法独立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金立槟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6(3):87-88
现代司法理念是支撑和推动司法改革的本源性因素.司法主体对司法过程进行价值判断,进而认识司法客观规律的过程就是确立现代司法理念的过程.现代司法理念的内涵及其价值定位本质上为司法改革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