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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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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通过阐述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在实践中表现出的弊端,指出已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不足,提出应在即将出台的物权法中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改为农地使用权,明确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及土地登记等相关具体内容,并结合合同制度,形成以物权法保护为主体,债权法保护为补充的统一制度,来共同规范农地使用权,以提高农村土地使用效率,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会引起许多矛盾和冲突,立法应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要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必须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必须为其提供通畅的救济渠道。另外,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克服的弊端,法律上应当提供复数的农地经营模式以供农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来说都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土地制度问题的方方面面,是一个重要的值得研究的问题.本文立足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从相关概念分析入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否继承、应否限制、多种继承主体及继承相关制度等重要问题作出了阐述和分析.  相似文献   

4.
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为特征的金融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建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的农村金融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能促进农地资源有效利用 ,提高农地利用的效益。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农地抵押金融制度。根据我国实际情况 ,应消除现有法律上的障碍 ,设立类似于外国土地银行的政策性银行 ,主管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融制度 ,但在具体的抵押权规定方面 ,如对土地附着物的效力及抵押权实现方面应与一般抵押权制度相区别。  相似文献   

5.
永佃制是我国明、清时期东南沿海地区比较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租佃形式 ,是发展得较完备的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制度。永佃制下永佃权的出现使佃农获得稳定的使用土地的权利 ,佃农的利益有了较多保障 ,对封建经济的发展起到相当大的推动作用。当前 ,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突破口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突破了原有的“集体所有 ,共同经营”体制 ,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对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稳定、债权性、难流转等局限日益明显。因此 ,我们在土地使用制度上借鉴永佃权稳定、易于流转的优点来改造土地承包经营权将是有益的和可行的。  相似文献   

6.
从社会性别视角审视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江苏省的实地调研,总结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中维护妇女权益的主要做法,指出实践中仍然面临基层干部性别意识淡薄、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地方做法不统一、实际登记不够规范等问题障碍。因此,应对之策是要增强基层干部性别意识、健全法律政策体系、以县为单位制订集体成员资格界定办法、加快推进村规民约修订、建立土地登记权利救济制度等。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农地承包使用权价值化存在的障碍分析 ,探讨农地承包使用权的价值 ,并提出了土地承包使用权交易的价格核算体系。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异常兴旺,土地的稀缺性和重要性正逐步体现出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于保障这种宝贵资源的正常流转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对其的性质作明确认定.法学理论界对此亦存在四种不同的学说:行政行为说、行政合同说、经济法律行为说、民事法律行为说.由于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在认定上认识不一,导致了法律实践上的诸多混乱,如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规则混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命令色彩过于浓重;受让方权益不受尊重;出让方有职权没有得到充分而适当地行使等.本文立足于论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性质,希望借此厘清此类合同中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  相似文献   

9.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性质是新型的用益物权,作为农民最重要的民事权利,法律应允许农民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同时法律也应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10.
农户是我国法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但是组成农户的自然人对该户之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均享有权利,各自然人的土地权利份额如何确定,在《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语焉不详,由此带来诸多理论和实践中的困惑。因个人权利诉求和承包土地流转之客观需要,有必要通过修改法律或颁布司法解释等方法,明确农户内部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关系。应当授权现有农户内部成员就土地权利份额进行约定并承认其法律效力。若农户成员就其权利份额没有且无法达成协议,法律应规定成员之间成立按份共有关系,各成员份额以当初实际承包的土地份额及嗣后通过继承、赠与、转让等方式获得的承包土地份额为准。若无法确定各成员实际份额则推定为等额按份共有。同时应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继承性、可流转性并解除其与农民身份的"绑定"关系。  相似文献   

11.
在"十分珍惜、合理利用"的土地开发利用方针指导下,对搞活农林牧副渔有着重大潜力可挖的"四荒"土地应格外受到关注.确立"四荒"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地位尤其是民法地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我国正在进行的物权立法应对"四荒"土地使用权予以调整和规范,包括它的取得、期限、主体、客体、权能、效力以及法律保护等内容.这对于充分、合理和有效地利用土地资源,保持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问题解决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对此都有相关规定。但是,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实践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还存在许多问题,学界对此也产生很多争议。本文首先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历程进行了简要回顾,然后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缺陷进行了深刻剖析,最后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问题,结果表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一种不同于农村承包经营权租赁与转让的特殊流转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的本质属性是物权性次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立法应当在总结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实际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转包的结果是创设与永佃权相当的次级承包经营权,对次级承包经营权进行准确的法律塑造.  相似文献   

14.
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均具有重要影响。本文首先提出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存问题;然后,本文通过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立法理念、流转主体及其法律关系、流转方式、流转的市场环境等进行分析与思考,指出其现存问题的原因所在;最后,根据对问题与原因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15.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的转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问题必须相应解决。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等其他土地权利统一登记 ,造成了土地登记不统一。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土地权利纳入土地统一由国土部门进行登记 ,从而有利于土地权利的统一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6.
农户承包土地流转的价值障碍及价格核算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土地流转是市场经济的要求 ,是土地成为生产要素的主要标志。但是当前土地流转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做 ,最主要的就是要解决土地价值和价格计量上的障碍。对当前土地价值和价格核算存在的障碍进行分析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价格核算的工具和影响价格核算的因素  相似文献   

17.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可以无需经发包方同意。互换不应限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要从权利内容上区分转包和租赁。考虑允许抵押和设立典权。  相似文献   

18.
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存在一定缺陷,其立法基础和标准不统一,导致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互矛盾。我国应确立完善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有期限、有偿使用制度,在备件成熟时以立法形式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相似文献   

19.
自确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地制度变革始终遵循着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我完善的制度变迁路径。当前,日益深刻的农民分化现象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我调适作用捉襟见肘。"三权分置"顺应农地权利分化趋势,超越农地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开辟了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的路径。然而,"三权分置"创设的农地第三种权利——土地经营权存在理论缺陷,且未充分体现农地利用市场多方主体的多元农地利益。继续探索农地第三种权利应以农地市场化利用的基本方式——出租为规范的事实基础,以多方多元正当利益为规范目的;将农地租赁权作为一项独立权利构造,以农地租赁权取代土地经营权作为第三种权利;维持农地租赁权的债权性质,在农地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依法登记后赋予农地租赁权享有某些特定的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20.
农用土地物权立法思路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用土地与农村土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农村土地可分为非农用土地(建设用地)和农用土地等几部分。鉴于中国的国情,作为农村土地核心部分的农用土地,与农村土地的其他部分(如建设用地)不同,在进行农村土地物权立法时,应该对二者予以区分,分别规范。农用土地所有权应维持现状,由国家统一立法规定,坚持集体所有;农用土地的使用制度应根据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由省级地方立法予以规定,全国可以而且应该有多种农地利用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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