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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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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法律规则的自主性特征和总括性特征相对应的,是法律原则的理性化模式和最佳化模式.这两种模式为法律原则的适用过程提供了一个清晰的结构性分析,并表明法律原则的效力标准不是纯粹基于系谱的,也不是完全基于内容或道德论证的,它是独立于法律规则和道德原则之外的另一类规范依据——“裁判规范”.在遇有规则漏洞的疑案裁判中,作为“裁判规范”的法律原则保证了基于法律原则的判决推理,仍然是一种区别于普遍实践推理的、部分自治的推理模式,尽管这种源于普通法司法的推理模式在方法论和制度环境上遗留了一些有待澄清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刘小牛 《江淮论坛》2011,(2):112-116
法律原则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较高位置,但是,其模糊性和概括性的特征妨碍了其在司法中得到适用,民法中的诚信原则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单纯地依靠裁判主体(法官)或者是更细化的裁判依据(法律规则)都难以解决法律原则的实践运用问题。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原因,我们需要给法律原则的适用重新定位。  相似文献   

3.
法律规则的应用已经无法再视为在概念上形成的大前提之下的逻辑涵摄。由此引发了法律发现与法律论证问题。其中,法律发现旨在确立法律规范,而法律论证的功能就是证明法律规范的正确性。由于法律论证是一种讲道理的过程,它在一定程度上驳斥了法官判案是一种强权者的强盗式裁判的观念,因此被认为是排斥非法和任意的有效工具。然而,法律论证何以能够为法律以及依据法律做出的判决提供辩护?从现象学角度分析,作为论证对象的法律,既非主观臆造之物,亦非客观事物,而是具有公共性的裁判规范。法律论证是法官构造裁判规范过程的显现,它的辩护力量源自裁判规范的公共性。  相似文献   

4.
由于人们认识或立法技术的不足,成文法总是存在规则的漏洞,法律原则是克服成文法这一局限的工具。在成文法的背景下,法律原则的适用要满足二个条件,一是事实条件,即个案裁判事实存在规则漏洞;二是推理条件,即法官必须经由一个说理性的"更强理由"的论证过程,来解释为何某条法律原则可以作为个案裁判的依据。法律原则的适用对我国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理解劳动者的忠实义务应当从法律适用中来挖掘其本意。基于身份要素与债的要素共性的判断,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劳动者忠实义务的理论基础;效力基础和正当性的基础构成其法律适用的来源。探求劳动者忠实义务的法律适用,需要在归纳总结法律裁判的基础上对忠实义务的内容进行类型化区分。据此,忠实义务的适用规则是劳资关系利益衡量的过程,其判断包括必要性、适当性和比例原则,具体体现为:法律解释和推理的依据;劳动者行为正当性的道德论证;劳动者忠实义务对倾斜保护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以及社会公共利益对忠实义务的限制。  相似文献   

6.
论诚信原则的社会功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项法律原则的价值论应当包括功能与代价 ,基于此 ,本文对诚信原则的功能进行了再认识 ,并区别道德诚信与法律诚信 ,认为法律化的诚信原则有如下区别于其它法律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是法律功能 ,如行为准则 ,裁判准则 ,法律解释与漏洞补充等功能 ;二是其它社会功能 ,包括 :节约交易成本 ,保障交易安全 ;培养坚实的法感情 ,成就自由、正义、秩序等法律价值 ;为道德养成提供法律的制度环境。笔者进而认为 ,在法律上 ,诚信原则的特殊性在于它既不是纯粹的法律价值 ,也不是纯粹的法律工具 ,因此对诚信原则的功能预期应当合理 ,避免主观夸大和过份依赖  相似文献   

7.
受法律原则模糊性与伦理性、法律文化迟滞和法官职业素养差异的影响,法律原则裁判呈现不确定性、道德化倾向及裁量权滥用的现实忧虑。法治理路下,必须限定法律原则的裁判性、适用条件和适用程序,将法律原则司法适用的权能成文化、法律原则适用内容明确化以及法律原则司法适用严格程序化。  相似文献   

8.
法律论证的理论探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陈金钊 《东岳论丛》2005,26(1):85-92
在三权分立原则影响下,司法领域中出现了严格法制的观念,依法办事成了法制的基本准则。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一系列形式主义的法制原则受到了挑战,作为证成法制的传统推理形式受到了质疑。一般认为,制定法规则或判例法规则很难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法官判案的标准是融各种法源与案件情景而建构的裁决规范。但裁判规范的建立也要经过各种法律方法的应用,通过论证(论辩),确立判案标准。论证作为一种传统的推理过程,现在已演变成法律论证,并由此衍生出许多新的意义。从理论上看,它可以使法官走出根据法律感判决的困境。继依法判案原则之后又一次使法官的判断添加了理性的色彩。法律论证弘扬了法律规则的开放性,使传统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开辟了法学研究的崭新的领域。因此,探讨法律论证兴起的背景、主要场景、目标以及如何进行论证与说服等理论问题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绿色原则”具有司法可适用性,能够扮演裁判依据角色对案件判决结果起到实质性作用。内容上反映出较高的要件事实可还原性、方法上对法律论证涵摄模式的适应以及功能上对法律规则局限性之弥补成为“绿色原则”作为裁判依据的正当性基础。但仍需认识到,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存在着较高的失范风险,一旦适用不当会危及私人自治的践行和破坏法的安定性。“绿色原则”的司法适用应当以谦抑性为基本理念,以“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为情境要求,以干预情形类型化为程度参照,以排除认定合同效力、判断合同解除权和推导公法责任为后果约束。  相似文献   

10.
胡君 《云梦学刊》2009,30(3):94-96
在现有法律不能为法官提供一个现成的裁判依据时,类推是法官常用的裁判方法。但是类推并不能确保裁判结论的准确性,关键在于拟判事实与拟类推适用的规则之间的相似性判断——比较点的选择。考夫曼提出用“事物本质”作为该比较点,但是该观点不可取,应该以法律原则作为该比较点。  相似文献   

11.
法律渊源是司法裁判过程中裁判依据的来源,包括效力渊源与认知渊源两种类型。它们在法律论证活动中扮演着权威理由的角色,从而使之有别于纯粹的道德论证。法律论证是提供理由来证成裁判结论的活动,以追求依法裁判(法的安定性)与个案正义(实质正确性)为目标,事实上是作为规则之治和理由之治的法治在司法裁判领域的要求。法律渊源的法治意义,一方面体现了从规则之治内部解决法律(裁判依据)的效力闭合性与内容开放性之间的张力,另一方面体现了赋予规则之治相对于理由之治的通常优先性。法治首先就意味着基于来源之实在法的统治。  相似文献   

12.
论司法裁判中法律解释的限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权的本质是一种解释法律的权力,司法裁判过程中的法律解释是一种服从法律的解释,这一服从主要体现为在法律解释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法律文本含义的确定性和客观性,法律解释中对法律意义的考量必须以法律文本含义的客观性为前提。法治要求司法裁判中的法律解释必须有一定的限度,反对对法律的恣意解释与过度解释,这主要表现为在司法裁判中要捍卫司法克制主义的法律解释立场。  相似文献   

13.
一、错误的法律后果概述近代以来,私法均以私法自治为原则。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其基本要义在于表意人依其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上之效果①。作为法律行为核心要素的意思表示,法律之所以赋予其一定的法律效果,主要是因为表示将意思做了无误的表达②。  相似文献   

14.
在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中,伴生着民众生活对法律的依赖和对法律认同度偏低这两种看似矛盾的现象,即使是法律职业群体内部也存在超出其职业立场的非常态冲突。法律思维同质性的缺失是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具有共同的思维方式是法律人能够成为一个职业群体的关键要素;这种思维的同质性,使得特定范围内司法裁判客观性的获得成为可能;从而也有利于法律自身独立性的提升和公众认同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15.
本文阐述了从立法创制到执法、司法和护法的法律运行的各个环节 ,都有道德要素的介入 ,都要进行道德评价。通过对立法道德与司法道德的兼容合一的分析 ,认为司法中的道德评价是法律评价的必然延伸 ;道德要素介入司法裁判存在正负协调的双向制约机制 ;道德与法律相冲突并不必然取消法律标准。并详尽分析了司法裁判中的道德评价是确保司法公正不可或缺的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6.
公共政策作为一种非正式法律渊源已得到了普遍承认。司法裁判过程中对公共政策的适用也是一个广泛的现象。然而关于如何适用公共政策讨论偏少,也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司法裁判中公共政策适用需要规范的路径,公共政策的法律解释适用、漏洞填补适用,和公共政策的创制适用应为三种主要的形式。同时为防止负面效应的出现,公共政策适用是有一定限度的。  相似文献   

17.
《东岳论丛》2017,(6):148-157
"把法律作为修辞"的论文,提出和阐述了"把法律作为修辞"的理论。但这一理论的学术研究还停留在理论命题的基本阐释,证明其理论合理性的论证中。循理论应用的思路,辩明"把法律作为修辞"的法律修辞理论的方法论意义,以"法律解释、法律逻辑与法律修辞构成了法律方法的基础理论"为理论前提,具体阐述法律修辞与法律解释、法律修辞与法律逻辑的关系。阐明法律修辞与法律解释作为方法论领域的共享与理论目标与研究对象上的区别;以把法律作为修辞为视角,探究法律逻辑对于裁判听众说服的意义。通过对基本方法论的论证,阐述把法律作为修辞理论的方法论可能与意义,以期助力法律修辞理论在中国法治建设语境中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在第三次人工智能发展的浪潮中,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人工智能因其深度学习和强化学习能力的提升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想象空间,也开始深刻地影响人类现实生活。我们需要在构建人工智能法律规则时考虑如何实现算法的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算法的正义问题,以及是否应给予人工智能系统以独立的法律地位及其对个人隐私、自由尊严等的影响。从人工智能法律规制整体建构的角度来看,应从立法、司法裁判和法律效果评价环节嵌入伦理性考量因素,将具体的道德考量因素转化为可以实施的法律原则乃至法律规制,同时发挥人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防止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辅助系统,从而保障司法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19.
对于援引《孝经》来裁判案件,出现了一些质疑的观点。但是,从判决理由的融贯性角度而言,这种做法有其积极的实践意义。融贯性的基本含义是强调各个法律命题之间的协调一致、相互支持。作为一种目标指引,融贯性有助于加强判决理由的说明和论证。我们可以从利用多元法律渊源、掌握多种法律方法等方面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融贯性。  相似文献   

20.
刘风景 《江汉论坛》2015,(4):114-121
从隐喻学思维出发,将法律比做建筑物,那么,法律原则就是介于法律空间与外部世界之间的"窗户",它同时发挥着联系与隔离这两种相反相成功能的作用。法律原则具有强大的联系功能,可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针对各种具体情况,有效地解决法律规则的模糊、疏漏、滞后、不合理等问题,为社会伦理原则进入法律规范体系开启通道,实现法律与社会基本价值观的有效沟通与紧密衔接。同时,法律原则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法律机制的筛选,有限度地将法外价值纳入法律之中,将不当的法外因素阻挡于法律体系之外,使法律成为相对独立但并非自我封闭的体系,为人类社会生活营造惬意的法律世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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