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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对轻微事案件依法进行快速办理,是公安司法机关更好地运用其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内在要求,既是提高诉讼效率的要求,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本文对于这一问题,从《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提出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出发,在对其内涵作出基本界定后,立足于当前实践中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最主要的过分强调检察环节而忽视公安机关与法院功效的问题,探索性地提出一套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制度通道。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各地司法机关对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进行了广泛探索,形成了"制度化创新模式"、"快速审查起诉模式"、"刑事和解模式"、"三联两定一卡通模式"、"不捕直诉模式"、"联动协议模式"等一系列经验做法。实证研究发现,轻微刑事案件数量多、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大,但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少、增长幅度小,占全部轻微刑事案件的比例低;而且,各地运用该机制所办理的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方式比较单一,适用人群相对固定,在侦、捕、诉、审等环节还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的问题,必须加以解决。为此,本文在立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建议,以期对完善我国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承载着人们对弥补刑事诉讼法规范的缺陷、提高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保障刑事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权利等的功能期待.该规定的出台不仅标志着我国刑事案件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初步形成,还促进了刑事司法的公众认同.然而,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预期功能的实现既有赖于我国社会治理机制的根本转变,即实现以安全维护价值为取向的社会治理机制向以权利保障价值为取向的社会治理机制转换,也有赖于在制度上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能够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相似文献   

4.
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既有诉讼职能的一致性,也有职业思维与能力上的差异性。侦查权应然层面属于行使公诉权的检察机关,而具体实施侦查权的主体则应当多元化。在现有刑事诉讼体制不做大的修改之前提下,侦检关系的务实抉择是构建切实可行的侦、捕、诉联动机制,以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既符合诉讼效率的要求,又不偏离公正的轨道。  相似文献   

5.
检察机关集中管辖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是仍然存在不够专业、协调程度低和与现行法律相抵牾等瓶颈.从规范论和立法论两个方面双管齐下、标本兼治,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种种困惑和无所适从问题,这是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如何加强对自行侦查的监督制约,是法学理论界都备受关注的问题。本文试图从完善检察机关办理自侦案件监督制约制度的角度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7.
不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自由裁量权,相对不起诉又是其中可裁量幅度最大的一种制度,实践中检察机关对相对不起诉的适用率一直偏低。通过实证考察,探究相对不起诉率偏低的现状及成因,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发挥该项制度的诉讼价值,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及效率,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相对不起诉,又称酌定不起诉,该制度的确立对于司法资源合理配置、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关系修复以及检察机关认罪认罚轻微刑事案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均起到促进作用。该制度赋予了检察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对其监督制约仍然存在监督标准不易把握、监督制约不全面、监督制约机制得不到充分发挥的困境。面对该困境,应当从强化事前监督意识、事中监督制约、事后正负激励三个方面,通过对检察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查找廉政风险点,形成相对不起诉风险防控措施,以严明相对不起诉认定标准、严格相对不起诉办理、公开、报备、衔接、救济等程序方面,加强相对不起诉裁量权运行中的监督管理,并按照案件评查、监督巡查、能力考察“三查”方式,着力提升敢用、善用不起诉裁量权的能力,以期不断完善相对不起诉监督制约机制,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9.
检察机关应通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来回应人民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刑事申诉案件是刑事诉讼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同检察工作对接的重要端口。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及其下辖区县检察院的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情况为基础,分析我国当前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结果发现:检察机关受理刑事申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分院办理案件数量明显大于区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受理论支撑不足、法律依据不够清晰、文书说理能力有待提升等因素的影响,案件办理效果存在一定欠缺。当前,应探索建立“案”“人”双核心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机制,以突出刑事申诉案件的诉讼程序价值和彰显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  相似文献   

10.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如何实施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是当前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取得了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增进社会和谐等良好效果。  相似文献   

11.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根据我国国情、民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政法工作作出的富有针对性的战略部署。三项重点工作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同时也使我国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的政策、特别是轻微刑事犯罪政策面临新的挑战。体现刑罚谦抑性与人道性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我们正视社会和谐稳定与犯罪增长关系后做出科学理性的回应。探讨检察机关如何利用审查起诉职能对轻微犯罪实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公安派出所的历史发展表明,其主要职责是户口或人口管理、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调查发现,公安派出所实际上在办理大量的刑事案件,这充分表明,对公安派出所实行法律监督的现实必要性。对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情况进行实际调查,说明可以构建全景敞视主义监督模式。具体来说,必须在构建检警之间共享的案件信息平台和实行检察官负责制的基础上,通过集中监督资源,采用惩戒与建议的双重手段,对重点派出所、案件和执法环节实行法律监督。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在办理渎职犯罪的侦查实践中,传统方式都是采取以人立案,这种立案方式有其存在的客观理由,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检察机关应当适时推行以事立案,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反渎工作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14.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广西具有代表性。通过考察发现,该院还没有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机制,使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较零散、缺乏系统性,没有脱离成人化司法彩色。基于未成年人司法的特殊性和系统性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建立一体化机制,包括构建专门工作小组,配置相应职权,实行听证、刑事和解等统一办案操作机制,完善前科消灭制、观护帮教等社会扶助机制。  相似文献   

15.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须长期坚持的政策,为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对实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重要作用,人民监督员应对该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人民监督员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张确立以专业化为主,专业化和大众化相结合的人民监督员选任模式。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用案件的监督,要求法律专业性和社会政策的综合运用,应建立制度化的人民监督员专项培训计划。对相关基本法律知识、刑事政策、检察业务规则、职业道德等全方面的培训,并做好考核工作,提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能力,务求监督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6.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广西具有代表性.通过考察发现,该院还没有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机制,使得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较零散、缺乏系统性,没有脱离成人化司法彩色.基于未成年人司法的特殊性和系统性要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应建立一体化机制,包括构建专门工作小组,配置相应职权,实行听证、刑事和解等统一办案操作机制,完善前科消灭制、观护帮教等社会扶助机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是建立在分工负责基础上的配合、制约关系,这种检警关系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发挥侦查机关的优势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有利于防止侦查权的滥用,体现了"参与"和"控制"的统一。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目前的检警关系模式已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诸如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配合有余,但制约不足,以致不能真正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等;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滞后性和被动性,致使对侦查行为缺乏有力的制约和纠正;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在质量上难以达到公诉的要求,案件的退查率上升,不诉率居高不下,诉讼效率低等等。为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在不违背现行立法精神的前提下,探索建立检警监督协作机制———侦捕诉协作机制,是相对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加强对特别程序的检察监督,保证特别程序顺利运行,是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任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有别于普通刑事程序,因而,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法律监督具有某些特殊的要求:一是检察监督应以实现"儿童最佳利益"为目标;二是检察监督应涵盖诉讼的全过程、全方面;三是检察监督应突出及时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19.
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之统一论的影响,社会效果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时的常态化考量因素,该因素的介入具有助益检察机关处理疑难法律问题和应对特殊社会矛盾的实践价值。不起诉制度的社会效果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行使不起诉权的方式终结案件后,社会公众等非案件办理人员对不起诉决定是否适当作出的一种主观评价。通过观察全国人民检察院2151份不起诉决定书发现,社会效果在不起诉案件中的运行略显失范,表现为实践表达笼统化和判断标准模糊化这两种形态,滋生了同类案件审查起诉处理结果分歧化的不正常现象。这肇因于检察人员在追求不起诉案件社会效果时对法律方法的忽视。检察人员应当跳出统一论的形式藩篱而回归法律方法,运用法律思维逻辑、法律解释方法和法律修辞模式办理不起诉案件。  相似文献   

20.
民行检察息诉和解机制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民行检察息诉和解不仅可以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而且符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法律要求。目前,各地积极探索民行检察息诉和解工作机制并取得了不少成效,但法律依据缺失、操作规范模糊、法律效果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也日渐凸显,因此应当尽快通过相关立法来不断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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