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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国民法典>具有最宽泛的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因此,在其理论上对于纯粹经济损失给予最大限度的救济.在司法实践中,为了避免过于严苛的赔偿责任,法国法官通过一些内在的技术工具,即通过责任控制工具的灵活运用来达到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责任进行限制的目的.  相似文献   

2.
国外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相对完善,有其独特的处理规制,而我国的赔偿规则尚不健全,可以从适当扩张合同责任、重构侵权责任法一般条款、完善类型化赔偿规则等方面规范我国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以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3.
对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态度,经历了从不予赔付到选择性赔付的过程。其间每一次对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付这一基本原则的突破,无不是基于对特定案件的分析作出的调整,即在具体案件的帮助下对纯粹经济损失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创设出了更为细致的规范模式和赔付规则。不论是德国法创设了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契约制度,还是英美判例根据充分密切关系(sufficiently proximate relationship)标准认定行为人是否负有注意义务从而认定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都在推动着纯粹经济损失赔偿规则向前发展。就目前而言,某些类型的纯粹经济损失可获赔偿,已成为共识。需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应当根据何种标准或方法,筛选出应获赔偿的纯粹经济损失类型。  相似文献   

4.
产品自伤案件中导致缺陷产品自身价值的减损以及维修等费用,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而在侵权法上纯粹经济损失一般不予赔偿。我国虽然没有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但是此类损害亦不能基于侵权法获得赔偿。而通过比较法的考察,在两大法系中均存在通过不同方式突破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规则的先例。  相似文献   

5.
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是指行为人的行为首先导致第三人受有有形损害进而引发受害人受有与其自身的有形损害不相关的纯粹财产上的损失.这一类损失具有抽象性、间接性及受侵利益不具清晰轮廓和外延等特征.这些特征很可能引发诉讼的泛滥及责任的不确定性.因此,这一类纯粹经济损失之受害人的赔偿也最难实现.反射型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问题仍然是法律上的利益衡量问题,赔偿实现过程中需要进行多种政策因素的考量.  相似文献   

6.
纯粹经济损失是欧洲法学界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也是民法领域的一个新兴的概念。本文在阐述纯粹经济损失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英国侵权法上有关过失引起的纯粹经济损失赔偿问题的经典案例的分析,指出英国侵权法对过失引起的纯粹经济损失原则上实行不予赔偿的做法,并对其理由进行了分析与反思,最后文章探讨了该判例法模式与类型化的处理方法对我国司法实践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7.
纯经济损失近年来成为侵权法领域的焦点话题。学者们在对纯经济损失是否赔付的问题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在产品责任这一特殊侵权领域同样如此。但是无论从历史视角、法经济学视角还是价值视角来看我国立法对产品责任中纯经济损失确立有限赔偿的规则是十分必要的。而问题的关键在于确立合理的限制赔偿范围的工具和限制赔偿数额的方法。  相似文献   

8.
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纯粹经济损失纠纷日益增多,而我国调整纯粹经济损失的相关立法尚不健全,理论研究起步较晚,尚未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通过对纯粹经济损失的概念、类型及与其他损失区别的探究,结合国外纯粹经济损失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纯粹经济损失的法律规制和案件处理的现实考察,重构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从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与控制等方面对我国纯粹经济损失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赔偿机制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关系到赔偿范围的大小,也影响着索赔人是否获得合理的赔偿。对于其赔偿标准,我国立法的操作性不强,而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了“可预见性”、“直接性”、“全面赔偿”等标准,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与国际海事委员会提出了“近因性”原则。在与域外立法及司法实践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发现我国的相关立法还存在诸多的不足。对此,我国的立法可以在借鉴并吸收域外立法关于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赔偿标准有益成分的基础上,建立合理近因性的赔偿标准,确立其考虑的因素,明确赔偿标准的证明内容,从而规范海洋油污染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使索赔人得到合理的赔偿。  相似文献   

10.
纯粹经济损失是一个类似于德国法上的一般人格权的框架型权利,是一个在产生之后逐步被空洞化的概念。德国私法中纯粹经济损失概念的产生及“过失致纯粹经济损失不予赔偿”规则的确立,具有一种偶然性。纯粹经济损失问题的解决反映出各国的私法的救济方式不是凭空产生的,都会建立在本国法律传统及立法模式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1.
论海洋油污生态损害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油污生态损害是损害后状态与基线条件之间的差值。生态恢复是油污生态损害赔偿的首选方式,临时性损失以及其他评估费用等也在可赔偿之列,不能复原的生态损害也应予以赔偿。油污生态损害中的间接损失也应予以赔偿,但受到可预见规则的限制。油污生态损害中的纯粹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我国应借鉴美国《油污法》的作法扩大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但要受到近因性、责任方的主观过错程度等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纯粹经济损失作为一个研究体系,力图在新的视角之下重新整合传统民法中的核心内容。各国在处理纯粹经济损失问题上出现了比较大的分歧,但总的来看,始终围绕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而展开。对于纯粹经济损失,在赔付与否,以及赔付以何为据的问题上,尚须进一步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13.
纯粹经济损失是因对人身权利和有形财产权利益以外的利益的侵害所直接导致的受害人一般经济利益的损失。纯粹经济损失的可赔偿性一直是颇具争议的问题,各国的普遍做法是以“排除性规则”为原则,但同时创设一些例外。合同法和侵权法是各国对纯粹经济损失进行救济的基本法律途径,另外将案件类型化也是一个重要的手段。我国应该加强对纯粹经济损失的研究和立法。  相似文献   

14.
对于过失引起纯粹经济损失的赔付是理论界及实务界中面临的共同难题。通过上百年的发展,英美法、德国法在这个问题上已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的责任排除规则,但英美法和德国法又分别采取过失侵权行为类型化和纯粹经济损失“权力化”对责任排除规则进行突破。我国侵权行为法应采取一般条款及类型化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5.
纯粹经济损失是一种非因受害人身体、财产或绝对性权利而产生的损失。对于不同主体间财产和人身权利集合的人为切断,既是历史传统中形成的概念,也是法律学者应法律实践需要而创设的技术概念。纯粹经济损失分为反射损失,转移损失,因公共设施损害而发生损失,基于对特定信息披露内容的信赖而发生的损失。基于对人们相对行动自由的保护,符合可预见理论与立法政策的考量,对纯粹经济损失原则上不予承不予赔偿的。  相似文献   

16.
产品自伤是对所有权的侵害还是一种纯粹经济损失,决定了其是否属于侵权责任的保护范围。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1条改变了《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不再将缺陷产品造成的财产损害限定为对"缺陷产品之外的其他财产损害",引发了对产品自身损害的性质的研究。在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立法进行考察后,认为产品自身损害作为违约责任的赔偿对象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17.
依传统见解,商品自身损害属纯经济损失,故而适用契约责任,不能依侵权责任原理索赔。但商品自身损害中的直接损失不应该遗漏在赔偿范围之外,应该予以补救。建议在特定情况下将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适度扩大,将商品自身损害中的直接损失也包括进去,为受害人提供更周到、更完善的保护。  相似文献   

18.
公司清算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是指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履行启动清算程序的义务.或者在清算过程中实施加害行为,致使公司及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此应该予以赔偿的责任制度。一般情况下.清算义务人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公司的财产作为公司债务的一般担保,如果清算义务人的行为造成公司财产的毁损、灭失、贬值等,致使公司的偿债能力...  相似文献   

19.
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的提供者,在履职过程中应善尽合理注意义务,完成当事人之委托事务。律师的过失履职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利益,因过失履职所致损失性质上属于纯粹经济损失。在司法实务上,律师过失履职致损案件呈现出过失履行非诉法律服务和过失履行诉讼法律服务两大类型。此类案件的请求权基础应回归侵权行为一般条款即《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二款或《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进行规制。律师过失履职所致纯粹经济损失的赔偿范围应严格限定于因过失履职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或金钱上的不利益,而不宜过度扩张。在见证遗嘱无效型案件场合,选择侵权诉由时,应依据继承人因遗嘱无效而被减少的继承份额来确定损失数额及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20.
公务员个人在特殊情况下须对其行政侵权行为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涉及国家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之后的追责(偿)问题,这可称之为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基于历史主义和比较分析的视野,发现规定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但在域外行政赔偿责任的制度变迁中,各国在归责原则、责任实现和承担方式等方面形成了各自的特色。结合我国的相关规范和学理争辩加以分析,我国通过行政追偿制度追究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的做法并不具有实效性,应当予以革新。我国应当继续以故意或重大过失作为公务员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客观标准予以认定,并通过立法和案例双轨模式确定不同类型的赔偿责任,同时形成突破内部性的外部赔偿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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