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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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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长期以来,学术界认为汉代不存在户税,或曰人头税按户征收。但根据发现的考古材料考证,汉代存在户赋征收制度,户赋的征收标准在汉初是按爵位分等级征收,其后随着爵制的泛滥,逐渐为以赀征赋的标准所取代。  相似文献   

2.
从里耶秦简、张家山汉简看,秦汉户税包括户赋与户刍,其特征是以户为单位,按户征收.户赋的基本形态是货币,户刍的基本形态是刍草.秦户赋可以折纳为实物征收;汉初户赋每年每户征收十六钱.秦汉户刍每年每户征收一石,可以折纳为钱征收.在征收数量上,户税远轻于人头税.汉初户税的征收对象为卿以下等级,是几种主要赋役的征发对象中等级覆盖范围最大的税种.秦汉户税自秦孝公十四年开始征收,约于汉宣帝时废除.  相似文献   

3.
隋朝与唐前期,在征收租调的同时,还征收户税与义仓地税。户税据户等按户征收;租调力役按丁,而不管其“受田”之多、寡,有、无;义仓地税则经历了按亩征收与按户等征收的变化。隋唐时期,租佃制已很盛行(麴氏高昌与唐代西州尤其如此)。租佃制对租庸调以及户税的征收没有直接影响,而对义仓地税,则有由谁交纳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新税制下地方税的征收管理模式魏淑华“九四”新税制的实施,基本构建了符合当前中国国情的新税制框架。新税制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地方各级按管理体系,不失时机地推行了分税制,相应成立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分管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  相似文献   

5.
我国环境税收立法的若干基本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当前的环境税收立法中,对环境税收概念的理解不应过于宽泛,以便对具体的税收内容进行详细的设计。新税种的名称应确定为"环境税",而不宜定为"绿税""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税收的性质应定位为目的税,以突出环境税收立法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功能,化解当前环境保护资金短缺的问题。新税种的征收管理机关应明确为国税部门,以保障税款的足额、及时征收;同时,要强调环境保护部门与税务部门的协同、配合。环境税应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中央的环境税收入用于治理跨地区、跨流域污染,地方的环境税收入用于治理区域性污染。  相似文献   

6.
秦自商鞅变法后的租赋徭役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租秦征收租赋的标准是什么?杜佑、马端临皆言“舍地而税人”。有的同志认为秦“田租的征收办法,是以一户(五口之家)有田百亩的假设,而按人户征收的”。其实,秦的赋税制度是既“税人”而又未尝“舍地”。一部分按人户征收,若户赋之类。而田租刍稿则是按四亩征收的。这可从如下事实看出。第一、出土秦律《法律答问》指出:已经向农民收了租,不报,叫做“匿田”:“弗徭使,弗令出户赋”,叫做“匿  相似文献   

7.
胡铁球 《社会科学》2022,(3):147-163
比限制度,即分限征收法,始于两税法,五代、宋、金、元、明初皆推行“两税三限制”,其具体含义是夏秋两税各立三限征收,这个时段的比限制度主要是中央针对地方负责赋役征收的官吏以及各职役而设置的,核心在“解纳”这一环节。明中叶以后,随着赋役货币化和官员考核倾向于“赋役完欠”,州县地方政府开始针对纳户设置比限制度,地方设限的核心在“征收”这一环节。起初,地方政府主要设立三限制。随着条鞭法不断深入,嘉靖中期至万历初期,各地所设限数五花八门,自三限至十限皆有,但南方开始以六限、十限为主。万历十年(1582)以后,各地所设限数开始趋向统一,南方以十限为主,北方以四限为主,最后南北皆趋向设立十限制。因设限取决于地方官,所以各地的期限数目与追比方法是不断变化的。中央设限与地方设限,自始至终皆有互动,尤其是中央设限对地方设限影响很大,而地方设限也会影响中央设限。  相似文献   

8.
中世纪英格兰的城市自治主要由税收自治发展而来,具体表现为城市自身承包了向国王交纳的各种捐税、在国王征收任意税和动产税时有协商谈判的权利以及有权在城市内部征收一些地方税等。税收自治不论对城市还是对王权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一个国际比较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国外成功经验在美国,房地产税也称为不动产税,是直接对房屋和土地征收财产税,以财产税的形式存在,需要每年缴纳,属于地方税种,50个州都有这种税种,各个州税率各不相同,这是由于美国联邦政府独立征税自主权所致,各州、县、市和特区等各级政府均有自主权征税,州政  相似文献   

10.
段晓红 《晋阳学刊》2016,(4):114-119
我国分税制由于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转移支付不科学等缺陷,导致实施后引发地方财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加强地方税建设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关于地方税制建设的讨论仍停留于现行分税制框架之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目标,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调适央地财政关系的需要。加强地方税建设,必须打破中央主导央地财政关系的格局,必须认清中央与地方分财和分税的关系,必须在重构分税制目标的基础上调整分税的方式,建立以划分税额为主的框架,并确立分区域的动态差别共享比例。  相似文献   

11.
唐宋时期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唐德宗年间两税法的正式颁行,标志着以租庸调为支柱的唐前期财政体系的完全解体,以两税法为核心的唐后期财政新型体系的正式确立,地方财政税收由国家统购统支改为“上供、留使、留州”的三级划分。北宋踵随唐代的两税三分制,但其内涵已迥然不同。对于茶、盐、酒等榷利,唐代为中央保留的直接受益税目,宋代则直到北宋末年才完全收为中央所有。对于地方两税收支的调控和管理,唐代主要通过两税预算的定额管理等措施,宋代则主要由派驻各路的转运使督责完成上供税收,地方经费也由朝廷统一控制与管理。唐代中央在实行两税三分制后,为保证国家税收与藩镇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北宋朝廷则在地方财政经历了颇为宽松的时期后,从真宗朝始逐渐加强对地方财政的挤压,直到徽宗年间一切财权收归中央的进程始告完成。  相似文献   

12.
周俊鹏 《兰州学刊》2007,(9):98-100
美国、日本和法国代表了当前世界上最主要的三种税权划分模式,通过对它们的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几点可供我国借鏊的经验:一是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与国家体制相统一;二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应在宪法和法律的层面上加以规定;三是税收基本法规的制定权集中在中央,即使是有限的地方税收立法权也将受到中央严格的法律规制;四是注重税收司法权对税收立法权、执法权的制衡;五是地方政府拥有稳定的主体税种,地方税体系成熟;六是中央政府掌握大部分税收收入,通过恰当的转移支付制度实现对地方税权的补充和制衡.  相似文献   

13.
中国大陆及港、台三地的个人所得税在纳税模式、纳税人、税率及扣除费用设计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比较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大陆采用的个人所得税制存在一定的缺陷,可以借鉴台、港地区税制对大陆现行税制进行改革,改革应涉及纳税模式、纳税人、税率及扣除费用设计等几个方面,并推行家庭课税制。  相似文献   

14.
杨亚平 《学术界》2012,(2):215-220,289
法国税种繁多,结构复杂。本文借助法国税法文献、法国主要报纸及法国地方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对涉及法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种进行研究,揭示法国房地产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主要特征及其面临的问题,供中国的决策者参考。  相似文献   

15.
论中央与地方税权的划分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税权是国家权力在税收领域的体现,包括税收立法权、税收行政权和税收司法权三个方面的内容。税权具有可以进行纵向划分的性质,是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中央与地方税收立法权划分的核心,是地方是否拥有地方税的立法权。宪法和法律的限制、司法权和民主制度的制约,可以有效防止地方税收立法权的滥用。按照不同税种的归属确定税收行政权的归属,是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收行政权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6.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中经济利益补偿的博弈分析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作者利用博弈论对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牵涉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各方的利益关系进行分析。农户与政府的博弈结果表明,农户与作为整体的政府进行博弈有多个纳什均衡点,要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政府应选择较高的补偿方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博弈结果表明,纳什均衡(不努力,不努力)是各地方政府博弈的结果,而这一策略同时也是占优战略均衡,但无法达到帕累托最优(努力,努力),也就是既节约中央的财政资金,又充分发挥各地区的潜力;要实现帕累托最优,中央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既要激励合理,又要经常监督,把地方的努力程度作为确定转移支付量的一个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7.
清代前期中枢机构均重用旗人,部院各衙门也是如此。太平天国运动的兴起,将满清王公贵族的腐败、无能暴露无遗。在这种情况下,清廷遂改变政策,允许各省就地筹饷,改非定额解款为定额摊派,这就赋予了各省督抚控制财政的合法权力,中央集权的财政体系宣告瓦解,人事权开始下移,原来行之有效的官僚制度不灵了。而部分军、政、财权从中央向地方转移,从满人向湘军为代表的汉人转移,从而形成了湘军地方军事大员领导的区域性政治、经济、司法的一体化格局。  相似文献   

18.
盐业是华中抗日根据地经济的支柱产业,各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十分重视其产、运、销、缉、税。华中抗日根据地的盐务管理机构是随着各抗日民主政府的建立和发展而建立和完善的。华中抗日根据地实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政策,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促进盐业生产发展。为了确保根据地的食盐供应和盐税收入,并用过剩食盐统一换回根据地重要军需民用物资,各抗日民主政府非常重视食盐运销工作,对食盐实行全面统制管理。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华中各抗日根据地盐税的税制和税率有所差异。华中抗日根据地高度重视食盐缉私工作,采取了一系列食盐缉私举措,严厉打击食盐走私活动。  相似文献   

19.
刘顺鸿 《兰州学刊》2006,(2):150-151
逆向避税是外商利用在合资企业中的优势地位,税法上的漏洞,通过转让定价等手段把利润从低税负区转移到高税负区,以实现全球范围内利润最大化目标的一种避税方式。其主要原因是外商掌握了企业的决策权,税务部门监管不力,以及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引资数量,忽视质量。由于逆向避税造成了国家税收流失、削弱税收对经济的稳定器功能、造成境内外资企业之间不公平竞争等,必须建立对外商的约束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反逆向避税法规,并对逆向避税采取严厉的措施。  相似文献   

20.
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税收立法的进程是不同相关主体之间由于目标函数的冲突和不一致而进行的多方博弈和策略互动的过程。我国最优税收立法的核心依据是建立在税收法定主义基础上的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从税收立法的进程看,税权设置不合理、税率设置缺乏基本法和法定主义以及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监督与审查是存在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我国的税收工作未能在衡平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有效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因此,在加快税收法定主义和税收基本法构建的前提下,合理设置税权、科学设定税率、加强税收的监管应该是当前构建我国最优税收立法体系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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