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法院赔偿,就是指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依法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人民法院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法律制度。法院赔偿不同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的赔偿也有明显的区别,其主要的法律特征是:一、赔偿主体的特定性:法院赔偿主体,主要是指参与法院赔偿法律关系的享有赔偿权利和承担赔偿义务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法院赔偿的请求权人是合法权益遭受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2.
行政机关依法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有行政赔偿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三种。由于这三种责任皆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致,所以在我国有关的理论著述、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中,上述责任往往被相互混淆。为此,本文拟对其区别略加探讨。  相似文献   

3.
行政赔偿的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赔偿的范围马怀德所谓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范围;二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损害范围。前者指...  相似文献   

4.
税务行政赔偿是我国税务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赔偿制度的重要方面。所谓税务行政赔偿,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一定损害,因而由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本文拟就税务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及如何预防等进行探讨。法律关系的构成必须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个部分。所谓实质要件是指构成某种法律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法律规定的条件。构成税务行政赔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实施了税务具体行政行为。这是行政赔偿的必备要件,…  相似文献   

5.
一、行政赔偿责任的含义行政赔偿责任,又称行政侵权责任或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它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因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6.
如果借鉴民法理论,行政不作为赔偿与民事赔偿交织案件中可能的责任分担形式主要有4种: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行政机关和民事侵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并行和行政机关承担保证责任.每种责任分担形式都各有利弊.问题的难点在于行政民事基础理论的统一与行政民事诉讼程序分立之间的矛盾.实现基础理论的统一在中国并不可行,可行之道在于行政与民事两种诉讼程序的彻底分立.分立后的两诉讼尽管在诉讼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表面的不一致,但实质上并不矛盾,需要实现的只是赔偿数额认定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7.
张继荣 《中州学刊》2003,(2):190-192
行政机关作为重要的社会活动主体 ,应在提倡全社会遵循诚信原则情况下自己首先做到诚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屡有发生 ,影响极坏 ,因此 ,必须通过立法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诚信原则。立法应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经济活动 ,公务员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 ,行政管理 ,保护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等几个方面进行 ,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经济活动由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承担义务 ,以财政为不能履行金钱义务的执行对象 ;公务员违反诚信原则应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对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行政诉讼等充分的救济渠道 ;滥用职权有判定标准 ;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的虚假、违法行为在撤销权方面应予限制 ,撤销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
外部规范通过一定方式或形式影响到外部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并对外产生实质影响,则该内部规范可以成为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这也是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首要条件,如果该条件成立,根据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行政机关违反该内部规范,且导致外部相对人损害,即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政机关则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在行政、民事混合侵权的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登记机关的赔偿责任的认定与承担在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在性质上,不动产登记应属行政行为,登记机关因"错误"登记而引发的赔偿责任应为国家赔偿责任,其归责原则适用过错原则;在责任承担方面,登记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与民事侵权人按份额承担各自的责任;在责任的实现程序上,行政与民事问题应一并解决.  相似文献   

10.
论依法行政的宪政内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依法行政作为现代行政的核心原则,也是构建行政法律制度首要的、普遍的原则,其基本要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组织、职权以及行政管理活动的原则、制度、程序、方式等各个方面,都由宪法、法律、法规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照规定,设置机构、划分行使职权、配备人员,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概括地说,就是指国家行政要贯彻法治原则,行政行为于法有据,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原则的确立和推行,进一步提高了法律在国家管理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体现了民主宪政原则,推动了现代民主…  相似文献   

11.
公务员重大过失行政侵权赔偿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亚男  沈媛 《理论界》2005,360(12):10-11
公务员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的,是否应由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这似乎是被学界忽略的问题。在实践中,大部分行政赔偿案件都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公务员基本上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做无法切实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符合职责统一的原则。借鉴其他国家相关制度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应当要求有重大过失的公务员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邮政企业的赔偿责任问题是引发邮政合同争议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目前我国《邮政法》修订过程中所关注的一个重点。邮政企业的赔偿责任问题主要包括邮政企业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邮政企业赔偿责任的范围、邮政企业赔偿责任的减免以及邮政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等四个方面。在邮政企业赔偿问题上,《邮政法》与《合同法》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在《邮政法》未作规定的情形下,有关邮政企业的赔偿问题应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实施,侵权赔偿的法律观念越来越强。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下称《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国家侵权法律制度发展的里程碑。在《国家赔偿法》里明确作出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财产权造成损害应予赔偿的规定,是我国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对刑事赔偿问题作出的规定。《国家赔偿法》虽然没使用错案一词,但是这一法律制度无疑是针对错案赔偿而言的。国家赔偿和错…  相似文献   

14.
国家行政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对权力机关之立法及其依职权或被授权立法之具体实施,这种实施活动被称为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它作为管理者,运用自已的行政权,依据行政法律、法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某种行政处理决定,或实施行政执行,从而产生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规定了当事人权利的获得与丧失,义务的承担与否,并且通过行政执行加以兑现。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职权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而相  相似文献   

15.
一、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行政诉讼制度的内在要求 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对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则是享有法律监督职权的国家机夫,包括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及诉讼参加人执行和遵守法律的情况所实行的监督。其中主要是对人民法院及其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执行和遵守法律的情况进行的监督。社会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家公共服务职能日益扩展,单纯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的建筑物责任条款解决公共设施致害纠纷的弊端日益为学界所诟病。从公私法二元对立并不断走向融合的关系看,未来我国公共设施致害责任的立法取向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其一,设置和管理公共设施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由此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国家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二,民事赔偿和国家赔偿之间并非对立冲突、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可以共生共存、优势互补的,应赋予受害人对民事赔偿或国家赔偿的选择权。  相似文献   

17.
《侵权责任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民事权益保障法。该法强调权利保护理念,尊重和保障人权;强化责任承担意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平衡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的途径包括:完善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贯彻全部赔偿、惩罚性赔偿、限定赔偿原则。  相似文献   

18.
2009年的最后几天里,<侵权责任法>在匆忙中通过了.这部法律开辟专章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第七章开章首条就明确并重申:通常情况下,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所受到的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只要"有过错",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我国理论界对行政证据证明责任的研究尚处于萌芽状态,但行政证据证明责任对行政程序本身以及行政诉讼中确定责任分担的重要性,使得必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予以重视。行政法的特点决定了不同主体在不同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证明责任各不相同,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对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承担证明责任,但行政相对人在某些行政法律关系中也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  相似文献   

20.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损害赔偿规则体系应由限额赔偿、加额赔偿和等额赔偿三种制度有机结合而成。限额赔偿是法律对处于双重赔偿主体情形下之劳动者采取的特别保护措施。加额赔偿是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劳动合同的双方在因自己行为致对方损害时,均应依法承担等额赔偿责任。三种制度相辅相成,并行不悖,共同体现与满足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本质需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