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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学界多有主张废除先裁后审制度,但先裁后审的立法理念是值得支持和肯定的,制度施行未达到预期目标原因在于理念法制化过程中的制度构造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劳动争议处理实践的需要。因此应基于立法理念的合理性维持先裁后审制度,同时通过提高仲裁质量、限制诉讼初始化来完善裁审关系所依赖的仲裁制度和诉讼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即加强劳动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强化劳动仲裁员专业素质、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健全劳动仲裁监督机制以及明确定位裁审关系、重构裁审衔接机制。  相似文献   

2.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法》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定位于行政仲裁,影响其独立性与公正性。“一裁两审”往往容易导致重复性劳动,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加之仲裁人员缺乏、执行难度较大、仲裁条件较差等问题,使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工作的开展存在种种困难。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应贯彻依法独立仲裁、及时便民利民、节约高效、实地调查取证、坚持调解为主等原则,并从制度层面、组织层面、发展层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劳动争议诉讼与仲裁衔接的困境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从一案例反映的问题出发,指出了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诉讼与仲裁衔接的种种困难,分析了劳动争议诉讼与仲裁衔接难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裁审分离、各自终局"是解决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问题的有效方法。  相似文献   

4.
初探国际商事仲裁的成本优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纠纷与冲突,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有着不同的成本,或诉或裁的选择便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呢? 本文试从仲裁自身着手,用经济分析方法比较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中的每一环节和特征,得出了在国际商事领域内选择仲裁的替代效应及应付出的机会成本均优于诉讼的结论。  相似文献   

5.
中国体育仲裁的立法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体育职业化以及各项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各种体育纠纷逐渐增多,体育仲裁越来越受到关注,体育仲裁立法已迫在眉睫。而为解决日益膨胀的体育纠纷,节约社会成本,各国纷纷寻求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国体育仲裁立法首先要解决的是立法原则,体育仲裁立法应当以自愿、公正、效率作为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6.
《体育法》第92条以“正面列举+反面排除”方式规定体育仲裁的范围,突出了体育自治的特殊性,划定了体育仲裁与商事仲裁、劳动仲裁的界限,为体育仲裁管辖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无法实现复合体育纠纷仲裁的快速解决。复合体育纠纷主体多元,性质多样,导致纠纷定性困难、体育仲裁管辖受限和同案不同裁等现实困境。通过明晰复合体育纠纷的性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兼顾体育行业治理特色,可以化解上述困境。与此同时,体育仲裁机构可以联合商事仲裁机构和/或劳动仲裁机构,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一并处理涉体育的所有纠纷,既可凸显体育仲裁的特殊性,又能整合商事仲裁与劳动仲裁的优势,以此推动我国体育仲裁机构的发展与体育仲裁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劳动仲裁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仲裁立法应当力图在公平与效率之间求得平衡,新施行的<劳动仲裁法>在仲裁案件受理范围、案件仲裁时效和案件仲裁管辖权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进,但在对劳动争议处理解决上仍然沿用了原来<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先裁后审"的程序,从而导致了劳动纠纷解决机制的低效率和法律的空洞化.本文通过构建企业和劳动者为参与者的混合策略博弈模型,分析影响两者博弈支付的因素,指出了"先裁后审"程序对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不足,而"或裁或审"的处理程序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更为有效.  相似文献   

8.
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争议仲裁就其法律属性而言,是一种兼有行政性和准司法性的行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准司法性,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解决劳动纠纷,保护劳动者权益。因此,在劳动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的衔接上、在劳动仲裁裁决法律效力上、在劳动仲裁成员素质的要求上,我国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完善。  相似文献   

9.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即在我国解决劳动争议,主要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实现的。其中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世界各国及地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但同时也是备受争议的一个制度。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立法与实务将村民资格纠纷视为附随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的从诉进行处理,这不利于纠纷的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纳入仲裁与诉讼管辖范围,由此可理解为村民资格的确认纠纷也被纳入了仲裁与诉讼管辖范围.确认村民资格应就村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户籍、住所地、村民权利义务等标准并结合特殊情形综合进行认定,认定机构以村民会议自治为基础,以农业主管部门或基层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三种方式作为并列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1.
我国现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自实行以来,在缓和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解决劳动纠纷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如今,其所存在的缺陷在实践中日渐凸显,尤其是"仲裁前置"的程序设置问题更为突出.笔者从客观的角度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提出了"或裁或审"的构建模式,以期能通过对该制度的重构,使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劳动争议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交通事故纠纷解决的行政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以对一个城市交警大队的调查为基础,展示交警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概况、程序,并从微观层面分析交通事故纠纷解决过程中各方主体的角色与功能。基于对这一纠纷解决机制的价值合理性与目标合理性之评判,揭示了交警解决纠纷职能的内在价值冲突,确证了其形成与发展的现实根据。从久远的前景看,我国交通事故纠纷的主要解决方式必然过渡到法院诉讼与社会保险;但在当下,以行政权力解决纠纷应当是一个较为合理的应对机制。  相似文献   

13.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劳动争议持续快速增长对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提出严峻挑战,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道防线"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大量争议案件直接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应在分析现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弊端的基础上,提出改革设想,重构劳动争议制度.  相似文献   

14.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动力机制分析及其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劳动力转移存在迁出地的推力和转入地的拉力,然而,既有的城乡二元身份障碍的离心力、用工制度恶化的排斥力和乡村企业分流力等,形成了当前中国劳动力转移的强大阻力。利用SA8000等劳动规则制度为动力平台提升用工环境,借助劳动身份重整为动力前提优化劳动力主体地位,推行职业培训教育券提高劳动职业能力为转移动力持续性保障以及建构多元化劳资纠纷解决系统成为化解涉劳冲突动力路径,将为劳动力良性转移提供强大而平稳的转移动力系统。  相似文献   

15.
近期日本发展了个别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在诉讼程序外又建立起劳动委员会、劳动局、劳动审判委员会对个别劳动争议的处理制度,强调促进个别劳动争议当事人达成和解。借鉴日本的做法,我国在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时,应注意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发动各方力量介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的效率。  相似文献   

16.
劳动权同其他宪法基本权利一样需要司法程序的保障。我国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的范围过于狭窄 ,争议解决程序不利于劳动权的保护。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运行和人权事业的发展 ,我国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的客体既包括所有的个体劳动权 ,也应当包括集体劳动权 ;劳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的主体应当具有普遍性 ;改革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重新分配举证责任 ,既注重了劳动权的安全 ,又注重了劳动权的效益  相似文献   

17.
对高校劳动用工纠纷可从法律上划分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纠纷及非诉性人事争议四类。实地调研和司法案例分析的结果表明: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具有劳动争议诉诸外部程序的比例较小、人事关系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等八大特点。高校要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率,须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实施法治化、人本化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维权的作用。为了妥善解决已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高校可尝试成立校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具有权威的内部调处机制。  相似文献   

18.
家事案件包括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称的婚姻家庭案件、继承案件等有关身份关系的争讼案件,和以亲属身份为依据所发生的财产争议案件等.我国家事案件数量的绝对增长和家事案件在民事案件中的比例逐渐下降,是我国家事案件诉讼程序设立的社会现实.家事案件的特殊性、我国民事司法的历史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现状等因素,都说明我国应建立独立的家事案件诉讼程序,家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亦应进行改革,使之符合特殊的诉讼原则和诉讼法理.  相似文献   

19.
通过对元杂剧<窦娥冤>作法理解读,认为在古代民众超现实的实质正义观要求下的法律,不能成为纠纷的最终解决机制,而无法具有最高的权威;被涵摄在超现实力量下的法律,与其他因素混合作为裁判的依据,必然丧失自身的独立性而更加羸弱.  相似文献   

20.
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有利于劳动争议的及时、彻底解决,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和劳动关系的和谐。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存在着许多问题,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中立性难以保证等,制约了劳动争议调解制度的功能发挥。对此要整合现有资源,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调解协议的效力,并采取措施促进现有调解组织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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