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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谭智雄 《社会科学家》2007,1(5):104-106
民事主体制度是民法的核心问题,它的不断完善将能更好地发挥民法在社会生活中的调整作用。随着我国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趋势,越来越多的非法人团体应运而生。在运用民法调整非法人团体法律关系时,出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现实冲突。为解决这种冲突,应该赋予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重新构建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  相似文献   

2.
苗延波 《社会科学》2008,1(3):149-159
中国民法有必要设立民法总则编.<民法通则>是民法总则编制定的基础与胚胎.民法总则编的基本结构应当包括:一般规定、民事主体制度、民事客体制度、法律行为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和民事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移植苏联民法模式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新中国第一次民法典草案为研究文本 ,对新中国民法移植 1 92 2年《苏俄民法典》模式的内容做了具体的考证。研究表明 ,新中国一些重要的民法制度和原则———民法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公民为民事主体、强调国家财产的不可流转性、注重保障国家财产所有权、计划合同占据重要地位、强调债的实际履行原则———都是移植苏联民事立法和民法理论的结果 ;同时 ,法定继承人范围及被继承人配偶的继承顺位的确定也受到了影响。虽然新中国第一次民法草案并没有全盘照搬苏联模式 ,也并没有即刻形成正式的民法典 ,但这种影响一直延续至今。  相似文献   

4.
民间借贷已由传统的民事民间借贷向商事民间借贷转变,商事民间借贷的营利性特征要求不同于民法的特殊规范体系予以法律保障。通过对国外民间借贷立法经验的借鉴,我国商事民间借贷应采取统一立法的模式,在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并重、金融自由与国家适当管制结合和金融公平公正的理念下,从借贷主体准入制度、借贷运行制度、借贷监管制度和借贷主体退出制度四个方面构建其立法体系。  相似文献   

5.
简论商主体与民事主体之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主体属于民事主体 ,而不是独立于民事主体之外的另一类主体。原因是 :( 1)商事主体的基础理论脱胎于民事主体制度 ;( 2 )形成独立的商人阶层的社会条件已经消失 ;( 3)民商合一在立法实践和理论上已成为世界各国的立法趋势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将商主体独立于民事主体之外已无必要。但是商主体有其特殊性 ,不能将商主体完全等同于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6.
“公民”视角下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制度重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概念作为社会主义法系的主要民事主体概念,并非尽如当代中国民法学界认为的那样,是法律与政治高度融合、私法不当公法化的产物。在“公民”视角下,传统民法权利能力制度重抽象人格之宣示,而忽略具体人格之差异的弊端清晰显现。同样,传统民法之行为能力制度的主观性倾向对弥补权利能力制度缺陷的功能不足亦无法掩盖。于是行为能力制度应于主观性倾向以外另立以公民财产权为核心的客观性内涵。现代民法人之设计之路,应是“公民”与“自然人”之价值取向的合体。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草案)》中规定的国家所有权,在主体上混淆了国际法上主权意义的“国家”和国内法上民事主体意义的“国家”含义,不符合民法关于民事主体必须具体、确定的基本法理,不具唯一性;其权利、利益客观上分属无数的公法法人,没有统一性;其客体范围之规定不应包括不可支配物。国家所有权理论在法律实践上已被证明不符合民法法理,难以自圆其说。制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权法不应坚持以所有制形式划分所有权,而应按照物权法基本原理规定所有权,并根据法人制度理论改造目前立法中的国家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对民法的哲学思考--以民法本位为研究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载形式。本文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析辨民事实定法,并结合司法实践,论析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设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9.
成文法与判例法:双重调整机制中的民法典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典是建构和生成的统一,它需要大量的单行法、习惯法和判例的支撑。司法不仅是民法法典化的前提条件,而且是民法法典能够维持和发展的基本保障手段。中国民法的法典化是必须的,但同时也是有限度的。当下的中国应该建立有自己特色的判例制度,运用成文法和判例法的双重调整机制,发挥司法造法的作用,继续完善民事单行法律,在成文法和判例法的互动、协调的过程中不断地确认和发展民事权利,及时回应民事关系调整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文章以探索民法追求作为民法本位研究的逻辑起点,梳理国内外民事实定法本位的流变规律,质疑民法社会本位说,提出作者的民法本位观即近现代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论,采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人性等多学科、多视角的方法对民法本位的种种基础进行分析.民法本位即指民法的价值标准和中心任务,从一定意义上讲,民法本位就是民法最核心的价值,而民法原则则是民法本位价值取向的外在形式.以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观作导引,对民事实定法析辨,结合司法实践,论析社会顾虑与本位原则.对于民事立法实践,建议以带有社会顾虑的私主体权利为本位构建中国民法典体系、原则、制度和具体规范.  相似文献   

11.
柴荣 《河北学刊》2007,27(1):210-213
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是中国近现代民法思想形成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本文对民国时期的民法思想进行了分析,指出:其以三民主义为指导,体现了世界民法社会本位的新思潮;其继承清末变法修律的传统,凸显了西方民法理念与中国传统民事习惯进一步磨合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2.
刘艳红 《中国社会科学》2020,(4):114-137+206-207
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相生相成,两者都是整体法秩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民法总则为引领的民法典,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并充满人性关怀,是为人性民法。刑法作为有形或无形的犯罪打击工具,具备物性或工具主义的形而上学本质特征,是为物性刑法。在公私法相互渗透与融合的法治时代背景下,人性民法有助于强化刑法的人性色彩,并据以形成人道化的刑法立法、人本化的刑法制度、人文化的刑法解释,实现对物性刑法的人文化成。公私法的同源性与共通性决定了物性刑法对人性民法的发展也有着强化保障的重要作用。物性刑法有助于重塑民法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提升民法规范的强制性以及加强对民事主体私权利的保障,并促进民法立法、民事司法的更迭与发展,实现对人性民法的影响渗透。人性民法与物性刑法的渗透与融合,是未来中国特色法学话语体系发展的全新脉络。  相似文献   

13.
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作为一个伦理性原则 ,是民事习惯和民事传统的高度概括和升华 ,反映了社会主体对民法的最直接、最质朴的要求 ,因而成为民法的最高原则 ,这一原则对于推动民法的发展和演进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与其它民法原则的关系上 ,公平原则对其他民法原则起着重要的指导和统率作用。中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必须切实树立公平至上的理念 ,把民法真正视为公民权利的保护神 ,视为公平、正义等理性的化身。  相似文献   

14.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现行民事立法的缺陷也愈来愈明显,无论在体制、结构还是在基本内容方面都远不能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其主要表现是:民事立法体系结构混乱,缺乏系统性;有关民事立法规定过于简略,存在大量的原则性条款、弹性条款和任意条款,不利于对具体的民事关系进行精确调整,也使得法官享有不适当的自由裁量权;基本制度不健全,缺少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格制度等最基本的内容;民事立法带有产品经济的烙印,与社会主义市场的统一性及民事主体的平等性原则存在着根本的矛盾和对立。完善民主立法的出路在于制定一部民法典,这既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统一市场的要求,也是我国民事司法实践所必需,同时也将有利于民法规范的整体统一和协调。  相似文献   

15.
就民事主体问题,传统民法坚持民事主体二元化理论,即以自然人和法人为民事主体,而不赋予非法人团体以民事主体地位。笔者认为,传统理论有其缺憾,科学的做法是应赋予非法人团体以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文章从民事主体的发展历史、世界各国对待非法人团体的态度,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三个方面来论证。  相似文献   

16.
非法人团体民事主体地位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人团体广泛参与着民事活动,它有着不同于自然人和法人的特征,而且它的法律特征和现状完全符合确立民事主体的相关要件和标准,我国民法应该打破传统的民事主体二元结构,赋予其民事权利能力,使其成为我国第三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中期,西方民事司法日益超越传统法治的界限而发挥着更为显著的功能。法院以创制实体法、形成新政策的功能,有效地弥补了传统法治的危机,促进西方社会的法治秩序从自治型法迈向回应型法。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面临着法律与社会现实脱节的矛盾,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也暗合了迈向回应型法的潮流。在此过程中,民事司法的当事人参与原则发挥着法律秩序正当化作用,民事司法的模式也逐渐由传统的裁判型向参与型转变。我国可以借鉴参与型审判模式的特征,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增加当事人的参与性。  相似文献   

18.
民法的性质是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过去由于前苏联的影响,民法理论上将民法纳入公法领域,导致国家过多干预社会经济,国家民事立法匾乏,公民的民事权益很难得到充分保护。随着《民法通则》的颁布,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们对民法的性质应有深刻的、准确的、符合我国市场经济要求的新的认识。这对于民事立法和民事司法实践,对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以及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民法的性质。一、民法为市民社会的法从“民法”一词的历史来源来…  相似文献   

19.
非法人组织在实际生活中以不同的类型和形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非法人组织在我国民法上并没有取得和其作用相称的民事主体地位。通过分析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民事主体资格的判定标准及人格和权利能力的联系,认为民事主体资格的认定应采权利能力说,权利能力为能否成为民事主体的前提条件。我国民法上应规定非法人组织为第三民事主体,并确以其准法人的性质。  相似文献   

20.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的基本价值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市民社会的构建与民法价值的生成是从市民社会和民法价值相统一的视角,分析民法的社会基础及价值蕴含,对社会转型期中国市民社会构建与民法价值生成作出初步论证.市民社会理论为民法价值研究拓展了新视野,它引导人们将社会转型期的我国民事法治视角,由国家和政府转向个人、社会和国家,促使人们对民法的价值作出新的认识与判断.作为市民社会的法治基础,分析民法价值的文化基因即市民社会民法文化的生成,以此提出中国社会转型期民法保障民事权利与制约公权力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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