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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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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本位是民法的中心任务和价值标准。近、现代民法本位未变,即都是私主体权利本位,只是现代民法带些社会化倾向。近、现代民法及中国现今民法当以私主体权利为本位。申明民法私主体权利本位,并非不顾及有些情况下的社会化倾向,只不过这些“顾及”是为次的,不为本位的,这是民法的私法性视角所决定的。唯有如此,民法作为私法的主干才可与社会法、公法之社会、国家本位性视角相制约、相抗衡,达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和谐平衡。  相似文献   

2.
在西方古代社会里,由于受到宗教神权的影响,人处于边缘化的无权地位。为了以人权取代神权,现代社会把人确立为权利主体。随着人成为权利主体,自然就逐渐沦落为人类征服改造的对象,从而导致了严重的自然破坏。为了拯救自然,人们开始将人类的权利扩大到自然身上,试图通过赋予自然以权利来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然而问题在于,自然并非一个权利的主体,自然无法运用和捍卫自身的权利,赋予自然以权利并不能阻止人们对于自然的破坏。因此,为了达到保护自然的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们应该从自身出发,把自己从权利主体变为责任权利,主动地承担起对自然的责任。不过,人类对自然负责,并不意味着人类是自然的主人,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的本性,自觉成为自然的守护者。  相似文献   

3.
西方古代城邦社会实际上就是以城邦为基础的国家。中国古代社会是根据宗法制度建立起来的宗法社会。西方近代政治社会主要是指国家,尤其是指近代国家。与政治社会或政治国家相对应的市民社会的含义逐渐演变成国家控制之外的社会和经济安排、规划、制度。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导致了两种不同的法权,一是私权,一是公权;并以此为规范对象分别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两大法律部门,即私法和公法。(市)民法无非是市民社会的法律表现形式,它通过认定权利来维持市民社会的秩序,划定政治国家和其他市民不得随意进入的空间。从价值哲学角度看,市民社会是一个以市民权利为取向的社会,(市)民法亦当是以私主体权利为取向的私法。现今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健全,大面积城市化引致了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与成熟,亟需民法高扬市民即私主体权利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4.
都市边缘群体--农民工的问题是当前社会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作者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的缺失与不足入手,深入剖析与探讨其困境成因后指出,正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对农民工需求的供给不足或不能有效供给,才导致社会保障制度立法对他们群体社会保障权利的漠视与忽略,并从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路径选择和制度体系安排的出路方面,分核心、基础、辅助三个层次作了理论探讨.  相似文献   

5.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问题显现出来,特别是会计控制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如何使国有企业正确和完整认识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理论下的责任会计制度并有效实施成为摆在理论研究者面前的重要命题,本文就责任会计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解析,并对国有企业的责任会计制度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6.
国有企业具有特殊的使命,理解公平竞争审查基本原则时应对此加以考虑,尤其应处理好“竞争优先”与“竞争中立”的关系。某些国有企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可以成为公共政策制定者,因此会成为公平竞争审查的责任主体,在此情形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应注意审查方式的选择,将国有企业的自我审查和竞争执法机构的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国有企业有可能受到公共政策的专向性特殊对待,这应纳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覆盖范围,同时也要求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时给予特别考虑:一是在实体标准上应以合法性标准为核心,以合理性标准为补充;二是在审查程序上应借助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发挥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制衡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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