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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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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贷款诈骗罪是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在社会呼唤诚实信用的今天,司法工作人员应准确把握此罪的犯罪构成,正确理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区分清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贷款诈骗与票据诈骗,从而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惩处.  相似文献   

2.
当前,票据诈骗罪十分突出.针对该罪规定得较为原则和概括,加之无具体详尽的司法解释,文章重新界定了票据诈骗罪的概念,认为"非法占有为目的"应是该罪的必备条件,同时在间接故意中该罪不能成立.为便于司法操作,作者详细阐述了本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和界限辨析,指出行为人所实际骗取的财物价值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定标准,是否实际骗到财物是判断本罪构成的未遂与既遂的标准.  相似文献   

3.
刑法对贷款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只规定了自然人主体,未规定单位可以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对于经单位集体决策,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的贷款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信用卡诈骗,所骗得财物归单位所有的情形应如何处理,学界认识不一。这种情况下,上述罪应当作为自然人犯罪处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4.
有价证券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客体为国家对国家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系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同时,必须注意本罪与伪造、变造有价证券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分析了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目的的司法认定问题,并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认为,虚假型、作废型、冒用型本质是一种诈骗行为,信用卡诈骗罪仍然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构成要件,通过对信用卡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司法认定以及信用卡诈骗案件中三种具体情况的说明,笔者建议对恶意透支犯罪行为的持卡人应进行明确法律界定,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应独立成罪。鉴于当前非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行为处罚较重的事实,应降低刑罚标准。  相似文献   

6.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是反映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交易关系并以财产为内容的财产合同。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形式,既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确定某个涉及合同的诈骗行为究竟是构成合同诈骗罪还是诈骗罪的关键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行为,同采取与签订、履行合同有关的其他诈骗行为区别开来。利用前一种行为进行诈骗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利用后一种行为进行诈骗的成为普通诈骗罪。  相似文献   

7.
虽然处分行为是区分盗窃与诈骗的关键性要素,但只需认识到财物外形上的占有转移即可,因而“处分意思不要说”相对合理;三角诈骗与盗窃罪间接正犯的根本区别在于,受骗者是否具有处分他人财产的权限和地位,此应以阵营说为基础,结合社会的一般观念进行判断;盗窃罪与诈骗罪不仅可能形成想象竞合,还可能存在法条竞合,同时符合两罪构成要件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承认二罪之间存在竞合关系,有助于认识错误和共犯问题的处理。  相似文献   

8.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金融领域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同时也应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纠纷及其他犯罪的界限进行科学区分,犯本罪的数额标准及多次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问题与犯本罪的"其他情节"的立法完善对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实施保险诈骗行为的主体与《刑法》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实行犯主体不一致时,不能一概否认其构成保险诈骗罪,如果相关活动已形成商业惯例,或者保险公司知情并且同意,行为人仍可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4款关于本罪共犯范围的规定只是提示性条款。本罪未遂形态的判定,应采用实质客观说的观点。而对本罪罪数形态的判断,应根据《刑法》条文的不同规定以及牵连犯的处罚原则综合判定。  相似文献   

10.
票据诈骗罪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争议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诈骗罪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争议问题应通过合理解释法条完成,并且主要通过法条的扩张解释弥补法条疏漏。法条的扩张解释具体表现为:作废的票据应包括已过期的票据;本罪中的财物应作广义理解,以包括财产性利益;银行可成为本罪行为主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广告犯罪立法的缺陷以及一般诈骗罪所打击诈骗行为的局限促使设立广告诈骗罪成为必要.本文拟对广告诈骗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四个构成要件进行探讨,并在与一般诈骗罪的比较基础上对本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2.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和困惑:厘清持卡人的内涵并对其重新分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实质上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故该规定不是注意规定,而是法律拟制;维持法条原状将恶意透支型犯罪作为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暂无将其单独设罪的必要;基于主观罪过形式及客观特征的考察,可知本罪存在停止形态。  相似文献   

13.
信用卡诈骗罪认定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和困惑:厘清持卡人的内涵并对其重新分类;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实质上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故该规定不是注意规定,而是法律拟制;维持法条原状将恶意透支型犯罪作为信用卡诈骗罪定罪量刑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目前暂无将其单独设罪的必要;基于主观罪过形式及客观特征的考察,可知本罪存在停止形态.  相似文献   

14.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伪造的、作废的、冒用的信用卡或者以恶意透支的方式,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在实践中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所以要依法认定信用卡诈骗行为,并依据刑法不同的规定,对犯罪分子予以不同的惩处。另外,遏制信用卡诈骗罪,还要注意打防结合,从不同的角度加强对这种犯罪的防范。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把单位排除在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之外是立法的明显漏洞,也不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事实上,诈骗罪与其所派生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是种属关系,它们之间存在法条竞合的情形,而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并列同属诈骗罪的特殊法条.因此,在刑法修改之前,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应依法以贷款诈骗罪追究有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当然,在量刑时要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重构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法律内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占有目的是决定一个特定金融诈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此罪或彼罪的决定性条件,将金融诈骗罪"非法占有目的"界定为行为人在实施金融诈骗犯罪行为时主观上所具有的意图非法控制或支配他人财物并且使该财物完全脱离权利人控制的心理态度,能够全面反映非法占有目的基本特征,同时也能够满足以犯罪目的理论为基础和遵循金融行为及金融诈骗行为自身的规律。  相似文献   

17.
诈骗罪作为我国一种传统型、多发性、常见性犯罪,在基层司法实务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合同诈骗案件数量迅速上升,从司法实务的角度,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在理论上对涉及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探索,从诈骗的历史沿革和总体特征客观介绍诈骗的行为本质和行为模式,分析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以及刑事上的诈骗与民事欺诈之间的区别;分析合同诈骗罪的实质,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阐述合同诈骗罪的特征以及我国刑事法律对合同诈骗罪的规定;利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从犯罪构成的各个方面对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在法条竞合的前提下,如何在现有的司法实践环境中准确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确定刑法条文设立的目的及其保护的社会关系,精准界定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界定方法,为我国司法实务中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一定的理论与实务支持.  相似文献   

18.
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再思考——性质、类型和形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合同性质、合同类型和合同形式三维角度,运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分析认为,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只是行为人用以诈骗的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骗取他人财物;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必须是能够体现市场秩序的合同,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应该绝对排除在合同诈骗罪之合同的范围之外;应该对合同诈骗罪之合同形式作开放性解释,不仅书面合同可以构成本罪,而且口头合同和其他形式的合同也可以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19.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遍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共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定过程的复杂性,本文对司法实践中注意的几个问题(非法占有目的认定问题,罪数问题,共犯问题)作了剖析,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此罪认定。  相似文献   

20.
根据现行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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