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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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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际法院"关于或起诉或引渡的义务问题案"及其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了比利时诉塞内加尔的“关于或起诉或引渡义务问题案”。联合国国际法院就此案认为,由于乍得前总统哈布雷仍在塞内加尔的控制和监督之下,且塞内加尔已为起诉哈布雷采取了相关措施,不存在对比利时的权利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与危险,故未指示临时措施。在探析的基础上,指出“或引渡或起诉”是国际刑法的重要原则,是实现对国际罪行的普遍管辖的重要条件,因而可以防止对国际罪行“有罪不罚”的现象,进而实现对指控有国际罪行的人进行惩处的正义要求。  相似文献   

2.
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呈现出强劲的“全球化”发展趋势,成为严重破坏国际和平与安宁的一大公害。为了形成全球性的反恐合作机制,国际社会相继达成了一些国际条约和公约,加强了国际间的司法协作。由于各国政治体制、法律传统的不同,对于引渡条约中规定的引渡义务和例外情况便有不同的解释,这赋予了或引渡或起诉这一原则在反恐大背景下新的含义,并引申出在引渡国际恐怖主义逃犯时是否适用例外性规定的争论。因此反对国际恐怖主义的讨论,从法律角度来看主要集中在引渡问题,尤其是或引渡或起诉原则的实现方式上。  相似文献   

3.
《东京公约》确立了国际航空罪行管辖的航空器登记国管辖原则以及并行管辖体制,这一制度直接肯定了对国际航空罪行行使管辖权的域外效力,并且避免了由于缺乏双边引渡条约而导致的引渡难题,但它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尤其是管辖权的消极冲突。在应对公约管辖权缺陷方面,主要国家提出了各自的主张,这些主张存在一定的分歧。国际民航组织结合国际社会的实践以及各个国家的主张对《东京公约》中的有关罪行的管辖权进行了修订,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对管辖权作出了相应的变革,这对未来应对航空领域的有关罪行具有积极意义。对此,我国应对公约的相关修订进行立法转化,以切实履行国际义务,从而有效地维护国际航空的安全和秩序。  相似文献   

4.
夹杂在政治与法律双重语境之中的“反恐”斗争,面临着界定与应对方面的种种困惑。要解决这种种困惑,必须制定一个全面具体的反恐公约,以概括加列举的方式合理划定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的矛头所向;必须在使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非政治化”的基础上完善“或引渡或起诉”规则,做到不枉不纵;必须在普遍遵守国际公约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合作,充分有效地利用司法手段,加大国际执法力度。  相似文献   

5.
善意履行条约义务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并构成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础。但是,在国际社会中,规避条约义务的行为逐渐出现。若一个国家采取签订双边条约的形式来规避法律义务时,如何判断该双边条约的效力以及认定条约缔约方的责任,是国际法值得研究的问题。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与非缔约国之间的不移交协定,在事实上构成了对规约义务的规避。但是,这种协定不能简单的被确定为无效。本文以美国所缔结的双边不引渡条约为例,分析了此种协定在现行国际法规则下的有效性,并为同样是该规约非缔约国的中国提出了应对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一普遍管辖原则原是少数几个欧亚国家(如意大利、土耳其等)国内法的一种传统法律理论。这些国家采取一种所谓犯罪世界性说。这一理论认为,不论犯罪者是哪国人,也不论他在何处实施犯罪,对于社会总是一种恶害,因此任何国家都有权管辖,加以镇压。例如,土耳其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属一个外国人在外国“伤害另一个外国人的犯罪,应依第一款规定,在司法部长请求时,对案犯进行惩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1)此条限于土耳其刑法规定为最低刑罚三年以上徒刑者;(2)没有引渡条约,或者引渡未被犯罪地国政府或犯罪人本国政府接受。”国际法中提出类似理论的最早可以溯源于十七世纪初期格老秀斯提出的将在本国领土上所逮捕的罪犯实行“或引渡,或惩罚”的原则。  相似文献   

7.
论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范围的有限性与扩张性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范围原则上限于缔约国领土及其具有缔约国国籍的自然人,并且只针对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四种严重的国际犯罪,适用不溯及既往的原则,这种管辖权范围的有限性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但根据《罗马规约》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也有可能及于非缔约国,管辖罪行认定标准的广泛性与主观性可能导致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范围的扩大,此种管辖权范围隐含的扩张性显然强调了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的普遍性质。  相似文献   

8.
为打击航空犯罪,《北京公约》更新了航空安保公约中的引渡制度,尽可能地为惩治航空犯罪编织更加绵密的法网。《北京公约》中关于航空犯罪去政治化的努力与可引渡罪行的规则将会降低引渡航空犯罪行为人的困难程度,但仍会受制于国家主权对引渡的限制。《北京公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及中外引渡条约表述虽不同,但本质上并无冲突,其微小差异可以通过解释及其他适当措施予以消解。作为引渡依据的中外引渡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和《北京公约》的适用顺位应当根据条约与法律对具体事项的规定判定。中国应尽早与条约前置主义国家签订双边引渡条约,修订已有的中外引渡条约,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的绝对不引渡本国国民改为“有权拒绝”引渡本国国民,并明文规定或引渡或起诉原则。  相似文献   

9.
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是国际法委员会正在编纂和发展的重要问题。享有外国刑事管辖豁免的国家官员主要包括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主要基于代表性与职务需要,实际上是刑事程序或刑事检控的若干法律措施的豁免;其中争议最大的问题是国家官员享有外国刑事管辖豁免是否存在例外。即国家官员犯有国际罪行时是否不享有外国刑事管辖豁免。实践证明普遍管辖权的行使不能超过国际社会主权平等的基本结构,否则可能会造成普遍管辖的"越位";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官员可以通过国内管辖、放弃豁免、国际法庭管辖等方式追究其国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0.
人权问题常成为国际追逃过程中遣返、引渡工作的障碍。美洲人权法院审理的中国公民黄海勇诉秘鲁案典型地反映了中国对外追逃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中国专家证人通过提供书面证词和出庭作证,协助秘鲁政府应诉,成功反驳了原告方的相关主张。2015年6月,法院判决由于不存在死刑和酷刑风险,秘鲁政府可以将黄海勇引渡回中国。这是美洲人权法院关于引渡框架下国家保障人权义务的首个案例,对于接受法院管辖的国家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对欧洲人权法院等区域性人权司法机构和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具有一种启示作用。作为既有案例,美洲人权法院在此案中总结和运用的法理在国际法和国内法上都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启示。  相似文献   

11.
普遍管辖确立了国际社会各国对国际罪行的管辖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犯有国际罪行的个人被免于处罚,是国际刑法在各国实现其效力的重要途径,但它同样受到传统国际法中国家主权理论的挑战,如何协调普遍管辖原则与国家主权两者的关系一方面有助于维护各国的主权,另一方面有助于各国正确适用普遍管辖原则,有力打击国际犯罪.  相似文献   

12.
贿赂外国官员或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诞生出来的国际刑法中的一个罪名,由于我国签署并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中国就有义务在刑法中增设本罪。中国最好的途径是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形式予以增设,并要相应的调整本罪的犯罪构成、法定刑的设置以及既未遂问题。  相似文献   

13.
普遍管辖确立了国际社会各国对国际罪行的管辖权,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犯有国际罪行的个人被免于处罚。但作为国际习惯法原则的豁免形成对普遍管辖的限制。国际法院2002年"刚果诉比利时逮捕令案"表明国际社会对普遍管辖权的行使不能超过国际社会主权平等的基本结构,否则可能会造成普遍管辖的"越位"。但豁免并未否定普遍管辖本身,国际法院亦在该案中指出了外交之豁免权不构成对其普遍追诉的四种情况。因此,普遍管辖制度仍需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4.
引渡是与犯罪作斗争的一种国际合作,是国家之间刑事司法互助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引渡制度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并且到目前为止尚没有一个普遍性国际公约对整个引渡加以规定,因此有必要对引渡主体、引渡客体、引渡的基本程序和法律依据以及关于“政治犯不引渡”等一系列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一普遍管辖原则原是少数几个欧亚国家(如意大利、土耳其等)国内法的一种传统法律理论。这些国家采取一种所谓犯罪世界性说。这一理论认为,不论犯罪者是哪国人,也不论他在何处实施犯罪,对于社会总是一种恶害,因此任何国家都有权管辖,加以镇压。例如,土耳其刑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凡属一个外国人在外国“伤害另一个外国人的犯罪,应依第一款规定,在司法部长请求时,对案犯进行惩治,但以下列条件为限:(1) 此条限于土耳其刑法规定为最低刑罚三年以上徒刑者;(2) 没有引渡条约,或者引渡未被犯罪地国政府或犯罪人本国政府接受。”国际法中提出类似理论的最早可以湖源于十七世纪初期格老秀斯提出的将  相似文献   

16.
政治犯不引渡原则在国际引渡制度中既是地位以及被接受程度最高的一项法律原则,同时亦是不确定性因素最多和争议最大的法律原则。因此,以政治犯不引渡原则的法理基础为视角,不仅可深化对该项原则具体涵义的理解,亦可站在历史的高度,增强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之所以作为国际引渡制度基础原则而存在的说服力,此外,亦有助于开拓和丰富引渡法律研究的具体思路与方法。  相似文献   

17.
引渡是国际司法合作领域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打击跨国和国际犯罪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传统引渡制度所确立的一些基本的原则如政治犯不引渡,双重归罪等原则在今天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国际社会不断出现新的情势,如恐怖主义、腐败犯罪日益猖獗等,传统的引渡制度的基本原则面临国际新形势的挑战.因此出现了许多国际公约对传统引渡制度做出变通的规定,虽然还不至于完全颠覆传统引渡制度,但足以引起包括我国在内的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相似文献   

18.
双重犯罪原则是在引渡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并成为狭义刑事司法协助、刑事诉讼移转管辖、外国刑事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以及没收国际合作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范畴中具有普适意义的基本原则。双重犯罪原则是罪刑法定原则和国家主权原则的具体体现和基本要求,对保障国家司法主权的实现和保障公民权利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在全球一体化和加强国际法治的宏观背景下,双重犯罪原则虽仍有存在的合理理由,但其适用已经趋向灵活,甚至出现了弱化乃至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9.
缔约国报告制度是联合国人权公约监督实施的主要手段,是一种通过寻求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平衡,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有效手段。缔约国报告制度的主要特征是独立专家机构通过接受,审查缔约国提交的报告,与缔约国建立建设性对话关系,从而促使缔约国履行人权公约规定的义务。缔约国报告制度从产生发展到今天,其运行存在一定问题,主要原因是国家没有正确认识这种监督实施措施的性质,正确处理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之间的关系。国际社会应该对缔约国报告制度进一步改革,国家应该增强与国际社会合作的意愿。联合国人权公约缔约国报告制度才能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相似文献   

20.
段琼 《南都学坛》2006,26(4):98-99
“死刑不引渡原则”是现代引渡制度的产物,是随着人权观念的兴起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我国《引渡法》对于此项原则采取了回避的态度。但为了我国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顺利开展,在我国的《引渡法》中明确规定“死刑不引渡原则”应当是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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