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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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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因特殊的自然人文条件、民族发展过程,中国西南、中南和西北等民族地区经历元明清等朝数百年的土司政治。从播州土司案例看,历代土司认同元明清等朝代表的王朝国家治统,因统治利益而结成复杂的关系:土司内部扶持又冲突,土司之间联合且攻伐,为国家权力向民族地区和各族土民渗延提供了契机。  相似文献   

2.
"三棒鼓"是土家族一种古老的民族艺术形式,流行于湘鄂渝黔边邻的土家族地区,具有独特的表演风格和技法。明清时期是土家族土司统治兴盛时期,在土司制度下,"三棒鼓"在表演、内容、结构、音乐以及唱腔等方面都保持了土家族传统特色,后来又融合了土家族戏曲、民歌等素材,逐渐形成具有土家特色的说唱艺术。明清土司统治时期的文化制度为土家族"三棒鼓"的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且对土家族"三棒鼓"的革新、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3.
土家族土司文学所反映的土司时期武陵山土家族地区的社会风貌和历史变迁,是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土司时期社会发展变迁的一个缩影,所蕴含的国家意识、中华文化认同、家国情怀和开放包容精神等思想文化内涵,为解读武陵山土家族地区世代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历史依据,也是土家族和中华各民族共同开疆拓土、共同书写历史、共同创造文化、共同培育精神的有力例证。土家族土司文学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现了土家族土司文学的时代价值,反映了土司时期土家族地区乃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融入中华多元一体的历史脉络和演进逻辑,是土家族文化研究的新发现,有助于推动各民族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  相似文献   

4.
容美土司文学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美学内容,是土家族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它不仅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期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风起云涌的社会面貌,而且在皇帝景从、王朝认同、"正朔"守望、美政向往以及对于土司制度的否定等方面表现了鲜明而强烈的国家认同意识。通过容美土司文学研究包括国家认同感在内的民族心理方面仍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相似文献   

5.
<正> 土司,作为湘西土家族地区的政治制度,萌芽于宋朝,确立于有元,完善巩固于明清。这种通过对少数民族首领赐土封官的形式,来实现封建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统治的土司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对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建立在封建领主制经济基础之上的土司制度,就逐渐地失去了其存在的价值,腐朽没落性日益表现出来。到明末清初,已成为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6.
《南都学坛》2019,(2):22-30
卫所制度研究是民族史研究中不能忽视的领域。明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众多卫所,施州卫是其中之一。洪武十四年,明王朝在鄂西南设立施州卫以控扼土司。洪武二十三年,明王朝又并施州入卫,改施州卫为军民卫,肩负鄂西南的军事与行政职能。施州卫通过兴建卫城、屯田生产、招谕土司、与土司联合等社会治理措施,实现了其在鄂西南的地域社会构建。而在这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卫所移民与土民的交往与融合,既有土司社会的"汉化",更有卫所移民的"土家化"。有明一代,卫所移民与土司民众互动,土司的上层社会也表现出对汉文化的积极认同与强烈的国家认同,鄂西南的汉族与土家族由明初的对立至明末走向融合。施州卫的案例显示,相比于传统史学界"国家在场"而往往"地方不在场"的论述逻辑,地方的生态环境、权力结构、民族分布、文化形态也在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国家制度。  相似文献   

7.
<正> 改土归流是指清王朝废除土司代之以流官,变间接统治为直接统治.清雍正年间,清王朝对土家族土司进行了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土家族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在土家族历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对于土家族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使土家族地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8.
西北土司制度起于元,完备于明清。分布于河湟流域的蒙古弘吉剌部宁濮郡王--岐王系家族入明后分化为众多的土司,延续着其部落式的统治。土司制度在维护中央对民族地区统治的同时,也维系了蒙元后裔的政治文化联系,使“土鞑”这一政治、文化群体长期存在,最终催生了新的民族共同体--土族。永登鲁土司家族的联姻既反映了明清时期西北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政治网络建构的情况,也是“土鞑”这一共同体内部认同的真实写照。  相似文献   

9.
雍正五年(1727年),清王朝在土家族地区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在土司统治地区裁革土司土官,设置府县,代之以流官治理。此时,土家族地区与外界一直处于“冲突与合作”关系,由于各民族文化的传入与融合,土家族音乐活动在形式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产生了傩堂戏、土地戏、酉戏、花灯、渔鼓等诸多新的音乐文化形式。改土归流后,土家族打破了以往土司在文化上垄断局面,在各地设立学校(义学),学习汉文化成为一种时尚,并且土家族的礼乐文化以及戏曲得到了空前发展,出现了歌乐的鼎盛、戏曲音乐的产生、祭祀音乐的变异等一系列重大历史、文化现象,导致了土家族社会的文化重构和音乐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因俗而治"是明清统治者根据土司地区少数民族实际情况制定的民族政策。明清中央政府的"因俗而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行政体制方面,实施"多轨制";二是在管理制度方面,体现"差异化";三是在司法制度方面,注重"变通性"。地方土司政权的"因俗而治"主要是通过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司法制度得以实施。明清中央政府实施"因俗而治"的前提是必须维护中央王朝的统治,凡无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风俗习惯可"因俗",而有碍于中原王朝统治的各种制度则不能"因俗"。"因俗而治"政策的实施效果极其显著:既推动了边疆土司地区的内地化,又推动了国家法制建设的渐进化。明清时期的"因俗而治"政策是适合土司地区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实际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  相似文献   

11.
国家认同是基于众多民族的共同利益、共同理想而产生的集体认同意识,展现了各民族对共同历史记忆、国家政治体系、中华文化一体性的认可,对维护民族团结、推进国家治理具有重要意义。边疆民族地区青年作为中国青年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有着与一般青年共有的国家认同感,也有着反映边疆民族地区文化环境、民族特性和地域特色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因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全球化的日益推进而使得边疆民族地区青年在国家认同的表达上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差异与冲突。民族认同、政治认同、文化认同构成了国家认同表达的中介形式,对民族、政治和文化场域的共同认同有利于促进边疆民族地区青年与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的高度嵌合。所以,以民族、政治、文化等实体要素构成的"场域集合"嵌入边疆民族地区青年国家认同教育,是推进边疆民族地区青年国家认同由自在走向自觉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2.
十八世纪初,清王朝在我国西南地区实行了大规模的废除土司实现流官统治的措施。雍正四年至十三年(1726—1735年),整个土家地区也先后完成了改土归流,这对于土家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对于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统一,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社会经济形态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初封建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本文从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社会的阶级结构、阶级关系以及土地占有情况等方面分析了土司时期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指出土司制度下的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形态应该是封建领主制经济。同时指出明末清初生产发展下出现的土地私有是湘西土家族地区封建领主制经济向封建地主制经济转化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4.
重庆土家族土司文学的体裁以诗歌为大宗,散文次之,词有少量作品传世,题材较为全面,反映了重庆土家族文人文学在明清时期的水平和成就,实现了从客籍而本土的转移;重庆土家族土司文学作家亦曾结集作品,其集惜多不传。  相似文献   

15.
明玉珍大夏国在土家族地区的行政建置,既是历史政治地理中的一个环节,也是土家族历史地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长期为学术界忽略.通过对实录、正史、方志、家乘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逐一揭示了明玉珍大夏国在鄂西、湘西、渝东南土家族地区设置的各类土司的历史沿革和地望,基本复原了这一时期该区域的政区地理面貌,并将其与陈友谅大汉国的边疆统治方式作了比较,认为明玉珍与陈友谅政权在管理边疆民族地区策略上的差异,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统治效果:陈友谅新占领之地与大汉政权之间的关系貌合神离,而大夏政权的疆土则要稳定许多.  相似文献   

16.
元朝鄂西南民族地区土司制度的建立,上承唐宋时期的羁縻州县制度,对当地的经济、交通和民族关系等的发展都有着积极影响,也为明代和清雍正前期土司制度在该地区的进一步完备创造了条件,是一种符合当时实际的有效的统治方式。同时,元代蒙古族、汉族和白族等民族的逐渐迁入,可以看作是本地区民族融合的初始阶段,为明清时期当地民族格局的最终形成奠定了基础。对于元朝在该地区的统治历史地位及其所带来的积极影响,我们应该给予充分肯定。  相似文献   

17.
在地缘政治、王朝经营、文明特性、区域族群关系等因素的影响下,容美土司完成了族群社会的再造。这些影响容美土司国家认同的因素大都渗透着国家整合意识和族群主体意识,并在"国家化"的进程中不断变迁、发展和沉积,并又反过来促进了容美土司的国家认同。  相似文献   

18.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之我见苏晓云清雍正年间在土家族地区实施的改土归流是土家族社会经济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它使土家族地区结束了长达数百年的土司统治,促进了土家族与汉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对土家族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就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的原因、特...  相似文献   

19.
元明清时期西南地区的土司因不同的族属、历史发展进程,其姓名的类型和功能呈现出不同的状况及特点。姓名具有较强的社会特性,土司姓名与国家政治相结合,即被赋予了强烈的社会政治功能,而封建帝王御赐的姓名更是放大了土司姓名的政治属性。对土司而言,是一种非凡的政治荣耀,对王朝国家来说,则是构建土司国家认同的一种重要手段。土司姓名构成文化映照出其自主学习与吸收内地文化的实践及努力,是土司向中央王朝表达政治立场与国家认同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元明清时期不同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一个生动注脚。  相似文献   

20.
土司制度贯穿元、明两代。元代全面实行土司制度,边疆民族地区出现了一种“土流并治”的格局。但土司制度在封建王 朝统治者心目中,只是一种手段、一种安抚边疆民族地区的权宜之计。土司制度在明代达到鼎盛时期。明代的土司政权在政 治组织形式上已经被纳入了明王朝中央集权的统一管理,而在土司的统治区域内,在政治、经济结构上仍然保留了地方的民族 特点。明朝中期以后,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统治对西南彝族地区的进一步加强,逐步开始了所谓的“改土归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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