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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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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诉讼中,事实推定作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一种裁判方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范围比法律推定更为广泛。事实推定的三段论逻辑结构决定了它的基础事实必须达到甚至高于“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推定事实能够具有较高程度的盖然性。正确运用事实推定的前提之一就是准确地找出经验法则、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的连接点。实践中的事实推定面临着逻辑要求的严密性与运用结果的非同一性之间的矛盾,解开这个矛盾的方法就是将事实推定的适用条件落实在法律条文中、实行法官的心证公开、统一各院的裁判尺度。  相似文献   

2.
事实推定是推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作者运用民事诉讼原理,结合司法实践,对事实推定存在争议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研析。作者认为,事实推定的性质并不等同于推论,它是客观存在的,有必要将其视为推定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推定不会影响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只是可转移提供证据的责任;应当严格规范事实推定的适用规则,从而使推定的事实尽可能与诉讼所追求的客观真实相符,防止法官任意推定。  相似文献   

3.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集资诈骗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是该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非法集资犯罪的重要区别。从客观行为表现推定非法占有目的是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一种重要方式。认定非法占有为目的还应当结合以下因素综合判断:集资款的具体去向、行为人的履行意愿与履行能力是否具有统一性、共犯在集资犯罪中的犯罪目的是否相同以及犯罪过程中是否发生转变。由于推定事实与案件事实可能存在差异,故应当适当限制司法推定:限制的基本理念是刑法中的谦抑原则,限制的方法是允许反证推翻已经推定的事实。  相似文献   

4.
刑事推定是在部分案件事实不能证明的情况下,依据逻辑关系或者司法理性,确定案件待证事实的过程。推定不是证明,但是,它是以控方的证明和辩方的证伪为基础的。从本质上看,推定不仅是一种逻辑思维过程,还是逻辑思维与司法理性结合的过程。  相似文献   

5.
推定是在部分案件事实不能证明的情况下,依据逻辑关系或者司法理性,确定案件待证事实为真的过程。推定不是证明,但是,它是以控方的证明和嫌疑人的抗辩为基础的。从本质上看,推定不仅仅是一种逻辑思维过程,还是逻辑思维与司法理性相融合的过程。  相似文献   

6.
在民事司法审判过程中,当案件事实不明时,如果法官进行推定,总会存在推定事实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情况.由于案件事实是被推定而非以证据直接证明,所以不排除与客观真实不符的可能性.对于不利益一方当事人,应当在实体上和程序上保障他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官正确地适用推定制度,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救济,从而做出正确的判决.  相似文献   

7.
针对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因果关系复杂的特性,我国立法中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规则,意在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然而,该规则中对因果关系的“推定”未考虑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是否具有常态关系这个大前提,逻辑缺陷明显,以此“推定”的因果关系可靠性低;且被告对因果关系不存在的反证难度极大,使被告几近承担绝对责任.法院审理环境污染侵权案件时往往排斥或变通适用该举证规则,导致司法实践与立法脱节.而因果关系推定在逻辑结构上具有完整性和周延性,原告须对大前提(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有常态关系)和小前提(基础事实)进行举证,据此推定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则对因果关系不存在予以反证,既可针对因果关系这个推定事实直接反证,也可就原告举证的大小前提进行反证,这给被告提供了较大的抗辩空间,能够较好地弥补举证责任倒置规则的不足.  相似文献   

8.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为遏制网络犯罪高发态势而设立的,该罪的主观要素立法上规定模糊,司法上逐渐扩张适用。为避免过度刑法化的隐患,有必要对该罪的主观明知予以理论反思。本罪“明知”内容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此处的“犯罪”特指符合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行为,不涉及有责性。“明知”程度应采取“确切知道”的判断标准。已确立的“推定明知”规则存在推定明知出罪情形缺失、被告人反驳标准不明、推定或然性风险较大等问题。鉴于此,推定明知应以一般人的认识为基础,结合特定行为人的认识能力,以客观的多项基础事实为根据判定。推定明知不得进行“二次推定”以降低推定的或然性,对于被指控者的反驳达到排除合理怀疑标准时,即应当重新考虑基础事实与推定事实之间的推定是否合理。  相似文献   

9.
事实推定是司法证明的一种重要的辅助性方法,其在证据证明力所不及的地方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犯罪故意的特定构成要素,特定明知相对于一般明知,指涉对特定内容的明知。事实推定是解决司法实务中特定明知认定难的有效路径,可以在奸淫幼女罪与赃物罪对特定明知的认定中谨慎适用。  相似文献   

10.
事实推定是司法者根据一定的经验法则,由已知的基础事实推论出与之相关的诉讼中需要证明的另一事实是否存在的方法。这一推定事实可作为认定案情的根据,允许对其进行反驳,但证明责任规则一旦根据法律要件分类说形成后,就不会转移,在事实推定中转移的只是主观上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以缓解当事人的证明困境。  相似文献   

11.
推定是立法者或法官在基础事实与待证事实之间创设的一种法律关系,是推动案件事实证明的一种辅助工具。为避免夸大推定的作用,使推定规则得到恰当适用,必须对推定概念和适用条件进行界定。文章认为,推定的性质决定了其仅限于法律推定,不包括司法裁判者对未知事实的推论或推断,原则上也不存在不可反驳的情形。推定具有转移证明责任的功能,而刑事诉讼奉行无罪推定原则,这决定了推定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领域,因为推定不是证据,不可能满足刑事案件事实"确信无疑"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案件事实认定是司法证明的主要任务,是正确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前提条件。事实认定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准确认定的基础。事实认定者要遵循证据裁判原则的要求,在证据规则指引下对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进行审查判断。在司法证明的基础上,事实认定者运用经验法则进行逻辑推理,通过自由心证形成内心确信,完成案件事实的认定。作为证据裁判原则的例外,司法认知和推定也是案件事实认定的信息来源。  相似文献   

13.
"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条款进入我国宪法以后,权利推定有了更高更明确的规范支持,权利推定被提升为一种司法中的积极作为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权利推定是一种变相的司法自由裁量。相反,权利推定是司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积极制约因素。司法中的权利推定从权利推定所强调的"隐含法律"之发现、多元主体参与沟通和司法权利推定中的层次性三个不同的方面制约着法律实践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从而保证了司法过程的正当性和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14.
礼让原则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在一些普通法国家的司法实践中被赋予了新的作用。礼让原则不仅表现了对主权国家的承认,同时也表现了对主权国家司法行为的尊重。互惠作为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主要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条约互惠和事实互惠,2017年《南宁声明》又确立了推定互惠。此前司法实践中对互惠先例的查明责任不明确和恪守事实互惠导致别国利用互惠对我国实施报复。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之后,应在司法实践中结合礼让原则的精神,将礼让原则作为互惠的前提性条件,二者互为补充,进一步推动推定互惠的发展和适用范围,从而发挥我国在促进全球民商事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5.
学术界传统观点认为 ,按有无法律上的规定推定可以分为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实际上 ,事实推定作为一种事实认定的方法 ,同法律推定作为一种推定有着一些深层次的不同 ,并非只是有无法律规定的问题。为此建议用大陆法系上的“表见证明”的概念来取代“事实推定”,并认为表见证明已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推定 ,只是证明方法的一种。还初步就表见证明的前提、依据以及对其的限制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6.
我国医疗侵权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分别实行过错推定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这种制度建构在理论上存在矛盾,在实践中易引起医疗侵权案件的滥讼。不言自明制度是英美侵权法上的一项制度,属于司法裁判过程中对于事实的推定而非证据法上的推定,它不同于举证责任倒置;不言自明制度有严格的适用条件。应该在坚持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基础上,引进不言自明制度的证明方式,重新构建我国医疗侵权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7.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对推定问题研究较少,立法上的规定也较粗略,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审判者操作的困难。推定可以分为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在各种推定形式的功能上,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够引起证据责任的转移。法律推定与事实推定在此功能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前者能够转移证明责任;而后者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强制性的事实推定可以转移证明责任,允许性的事实推定则只能转移提供证据责任。  相似文献   

18.
民事纠纷的顺利解决必须基于正确的事实认定,这就需要当事人运用证据对事实主张加以证明。然而,对争议事实加以证明有时是不必要的,有时则是难以获得的。民事推定的存在和适用大大缓解了这一难题,在民事证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的写作将对民事证明中的推定加以界定,阐明推定适用的条件,并着重分析推定在民事证明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情理推断和刑事推定均建立在一定的犯罪事实认定错误风险之上,后者基于刑事政策的明确要求,前者实际仍潜藏着刑事政策因素的影响。情理推断的关键要素是“情理”的真实性得到犯罪事实认定者的一致认可。与情理推断不同,刑事推定的刑事政策考量已经超出犯罪事实认定者自由裁量范围,应当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为依据。针对特定犯罪事实适用刑事推定,不必然导致真正罪犯被放纵和导致司法权力滥用、专横的问题。被指控方通过提出事实主张和证据或证据线索的方法阻却刑事推定,在责任性质上不同于证明责任中的“动摇责任”。如果被指控方因为具体刑事诉讼制度的限制而缺乏自行收集证据的条件和能力,即便其对于提出辩解事实主张和证据或证据线索具有相对便利性或专属性,收集和出示相关证据的责任也不应当转移至被指控方。  相似文献   

20.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证明的困难限制了其实践操作性,引入刑事推定有利于破解证明困难造成的诉讼僵局。作为证据证明的补充手段,刑事推定在司法证明中具有可用性。但基于推定的或然性本质,应对事实推定的运用和法律推定的创制进行严格规制。推定处于实体和程序的交界处,证明困难的根本解决,有赖于借助推定这一视角反思和改进我国的刑事立法,拉近实体与程序的距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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