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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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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立法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植根于“两权分离”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已经难以满足“三权分置”下的农地改革实践,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的缺陷集中体现在:权利属性与权利主体的模糊性;行使主体与行使机制的不健全;权能体系和保障机制欠缺。未来立法应该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与农民集体成员权综合治理体系进行科学的立法表达。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基本构造体系需要:明确特定社区范围内的成员集体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明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代表行使主体;丰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体系。农民集体成员权是克服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缺陷的重要设计,建构其综合治理体系应该在理论上厘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与农民集体成员权之间的关系,设计出科学可行的集体成员身份认定标准,丰富农民集体成员权利体系,健全农民集体成员权利行使规则与救济规则。  相似文献   

2.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土地制度经历了几度变迁后仍然存在权利行使方面的缺憾。针对如何排除行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障碍,提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的完善应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微观改造;从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定性分析中得出对集体概念的理解,并就土地权能的完善提出建议。最后提出应赋予我国农民集体以独立法律人格并完善相关权利行使方式来解决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3.
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为一定范围内的"农民集体",但由于目前我国立法上的缺陷,出现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因此需要按照法人治理模式,构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赋予"农民集体"的法人资格,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有土地市场的发展,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相对落后,阻碍了农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立足我国国情,通过介绍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剖析现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缺陷。通过比较学者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改革的学说,提出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法律建议,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我国“三农”问题日益严重。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存在诸多缺陷。改革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势在必行。在诸多改革思路中,国有化与私有化的主张均存在根本缺陷,坚持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才是合适的选择。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代行主体不明确;所有权权能虚化;所有权权属登记制度不完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确立合理的代行主体;强化基本权能;健全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6.
土地征收是《物权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在我国,土地征收是对集体土地权利的剥夺,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全民土地所有权地位不平等等问题在《物权法》中并未有效解决,这对土地征收中集体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保护不利。为此,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主体是集体成员共同共有,但又必须结合成员权制度加以生成,以保障团体性权利和个人权利相互为用,保证土地公有性质。土地征收制度设计要建立在国家土地所有和集体土地所有平等基础上,坚持市场化原则,建立集体土地产权可流转机制,贯彻契约精神,并完善土地司法审查制度,确保土地征收制度设计的公正诉求。  相似文献   

7.
完善我国农地所有权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我国"三农"问题日益严重.其原因主要在于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存在诸多缺陷.改革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势在必行.在诸多改革思路中,国有化与私有化的主张均存在根本缺陷,坚持并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才是合适的选择.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代行主体不明确;所有权权能虚化;所有权权属登记制度不完善.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确立合理的代行主体;强化基本权能;健全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模糊,主体虚置,权能不完整,客体不确定,承包经营合同性质不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内涵;构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明确农民集体成员的权利内容以及成员资格获取及退出机制;完善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法律权能;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征用制度;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  相似文献   

9.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村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农村土地股份制法人制度的实现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支持体系。与繁杂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实际相比,现今立法实难提供契合纠纷特性的制度。有认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还有提出集体所有是新型总有,这些观点或少或多存在不足和缺陷。将集体成员集体确定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立法选择,未能解决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的问题。《民法典》需与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承包法相呼应,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可通过民法重塑,以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作基础,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是其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0.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是我国土地权属制度的基本形式之一。长期以来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问题实践中纠纷迭起,理论上争论纷纭。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不明,土地所有权的权能弱化是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在对当前各种改革思路具体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摆脱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困境的根本出路:立法上明确规定以村为单位的农民集体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设立村集体财产管理委员会代表村民集体行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通过构建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度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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