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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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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表见代理的主要民法功能在于对交易安全和对交易人信赖利益的保护,我国民事法律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没有规定具体的标准,本人的过错能否作为表见代理的必要构成要件,理论界一直有争论。本文全面分析表见代理中本人过错的立法基础和民法价值、以及存在的各种形态,认为有必要在未来立法时,将本人的过错作为表见代理成立的必要条件,以纠正表见代理认定上的纷争和混乱。  相似文献   

2.
表见代理构成是合同法制度中最复杂、也是争议最大的一个环节。学理上,根据本人的主观过失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必要条件,有单一要件说、双重要件说和折衷要件说之争。从当前表见代理认定中的观点分歧和认识误区着手,分析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以期推动表见代理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相关立法、司法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沿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表述,未将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但理论与实务上关于被代理人可归责性的争议并未因此平息。通过案例统计与个案研究,结合比较法经验,在现行法框架下,被代理人的可归责性无须单独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但基于平衡善意相对人与被代理人利益的考量,尚需根据风险原则对可归责性的内涵进行界定,通过案例指导制度规定两种表见代理的例外情形:一是无关行为人伪造权利证明文件,二是权利证明文件被盗或者遗失、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虽进行合理公告,但公告范围有限,相对人有证据证明其确不知公告。  相似文献   

4.
以是否应当包括本人具有过错为标志,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有单要件说与双要件说之争.合同法第49条究竟采纳何种学说,在学术上尚有疑问.然而,无论是单要件说还是双要件说,两者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均以是否符合公平正义和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为出发点.因此,本文也自此入手分析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认为私法有民法和商法之分,表见代理也必有民法上的表见代理与商法上的表见代理之别.基于民法与商法的价值取向不同,前者应采双要件说,后者则应采单要件说.两者不分,无论是认为表见代理应采单要件说还是应采双要件说,均有失妥当.  相似文献   

5.
对两大法系及我国表见代理构成要件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阐述了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的优劣,进而提出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并对表见代理的各种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论表见代理中的两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直接关系到本人、无权代理人、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过失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在民法中居于极为重要的支配地位,将本人具有过错作为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之一,更具有合理性.民事行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即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未定,将表见代理的效力规定为有效,在民法理论体系上有无法克服的矛盾,若视其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则可较好地平衡本人和相对人之间的利益,也可保持民法理论体系的前后一致性.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表见代理制度的历史渊源开始分析,认为适合现状的表见代理制度构成要件应该分情况采用“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同时,着力分析表见代理制度的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今后的立法完善方向。  相似文献   

8.
论表见代理     
文章以《合同法》确立了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为切入点,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市场主体在代理交易中的价值需求,阐述了我国代理制度的价值取向即通过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平衡被代理人与前者之间的利益来维护代理制度的信用,增强代理制度的社会效益。文章具体论述了表见代理的种类及在现实生活中的表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理论上一直存在两种主张即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文章分析了赞成单一要件说的五条理由。由于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的时间不长,尚有需要完善之处,文章对相对人的选择权和无代理权人的抗辩权这两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确立的善意取得制度在价值判断层面未体现对真实权利人的保护,在构成要件层面也忽视了真实权利人的责任承担与主体行为之间的逻辑关联。善意取得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在学界存在观点分歧,其中外观主义对善意取得制度的阐释更具说服力。外观主义理论的现代发展以“本人与因”的事实作为真实权利人承担外观责任的归责要件。具体而言,善意取得应当以真实权利人“本人与因”作为利益衡量的判断要素,将善意取得的价值取向由利益“牺牲”转向利益“调和”。善意取得应将“本人与因”作为构成要件:第一,动产善意取得仅得适用于占有委托物的无权转让,遗失物、盗赃物等占有脱离物应排除适用;第二,不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以真实权利人自己导致的不动产登记簿权利事项记载错误为限,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应排除适用。  相似文献   

10.
在民法理论上,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范畴.无权代理在理论上分为广义的无权代理和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属广义无权代理.由于表见代理在当今社会出现比较频繁而且在认定表见代理方面也意见不一,甚至出现错误认定,给社会经济活动和当事人带来巨大损失.因此,探讨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在认定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时,除学者共认的要件之外,应重点放在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和外表授权与本人无联系这三个方面的阐释上.  相似文献   

11.
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上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1999年l0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四十九条才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文章试图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源流、性质、价值去向、构成要件、类型、构成表见代理条件中关于被代理人(本人)主观上是否是要考虑的因素等方面论述,指出我国目前表见代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立法建议和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有所用处。  相似文献   

12.
《合同法》第 4 9条确立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其适用范围比德国、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表见代理适用范围还要广泛。由于对该条内容理解及适用范围有着较大的自由发挥空间 ,因此有必要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进行探讨 ,作者借鉴法学前沿理论、英美法系的不容否认制度和实践经验 ,提出并阐述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提供一个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模式。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法律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代理制度是民商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表见代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当今世界各国大都建立起相当完善的表见代理制度,而我国只是在《合同法》中规定了这一制度,在民法总则中却未规定,使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没有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存在立法上的缺陷。鉴于现代科技发展对传统表见代理制度影响及实践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故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必须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4.
对共犯理论的不同理解,直接影响到共犯的处罚根据以及共犯从属性与共犯独立性的选择。日常生活中存在诸多中立帮助行为,但并非所有的中立帮助行为都具备构成要件符合性。对于可罚的中立帮助行为的判断,客观说、主观说以及折中说均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比较而言,以阶层理论为其立论基础的客观归责理论为该问题的妥善解决提供了可行的思路。只有在行为人不仅制造了不被允许的危险,且不被允许的危险所实现的结果没有超出构成要件的射程的情况下,该中立帮助行为才具有可罚性。  相似文献   

15.
王存光 《南都学坛》2009,29(5):91-92
不法性系指无阻却违法之事由而言,有结果不法说和行为不法说,现在世界各国多采用结果不法说,其侵权责任判断,应以法益衡量原则、比例原则为准。其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实施某种致人损害行为后,其行为须具备违法、有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且主观过错才承担侵权责任。不法性在侵权归责发展过程中历经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三个阶段,凸显其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我国刑法第388条规定了一种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构罪前提条件的受贿犯罪样态,刑法理论上称之为“斡旋受贿”。目前,刑法理论界对于斡旋受贿成罪之客观要件要素“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含义的理解,可谓见仁见智,概括起来,有“制约说”与“非制约说”之争,有学者甚至提出“彻底取消”该构罪要件要素[。1](P43)而司法实务中对该要件的认定也存在分歧与争议,往往致使刑法第388条形同虚设,甚至混淆罪与非罪之界限,也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因而有必要探寻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之真实含义。…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由于“被代理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致使善意且无过错的相对人客观上、外表上有充分的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 ,基于此认识而订立的合同 ,对“被代理人”产生有权代理的预期法律效果的代理行为。  一、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以被代理人 (本人 )的名义与相对人订立合同  这是构成表见代理的行为要件。行为人可以是没有代理权人 ,可以是超越代理权的人 ,也可以是代理权终止后的人 ,总之他不是拥有代理权的…  相似文献   

18.
结果回避可能性是过失犯结果归责的必要条件,只有蕴含实质危险性的实行行为支配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才能将结果归属于行为。过失不作为犯的结果回避可能性是一种法规范层面的体系化判断,应当通过过失不作为确定结果回避可能性的判断时点,然后以合义务替代行为理论作为判断标准,确认个案的法规范有效性。具体而言,首先,基于注意义务与作为义务的功能性互补关系,应采取结果原因支配说判断是否存在保证人注意义务违反行为。其次,利用合义务行为作为因果流程的检验标准,合义务行为必须是最低限度符合保证人注意义务的行为,对应结果是案件时空内的同一法定损害结果,被害人行为等介入因素只是客观定量条件。最后,应以风险升高理论定量判断损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即通过经验通常性和合法则性的双重判断,以50%的比例确定是否存在结果回避可能性。  相似文献   

19.
通过刑法中的信赖原则概念理解,论证信赖原则适用客观要件是其主观要件适用的前提。对于信赖之存在性以及相当性的判断,必须结合具体的客观事实进行具体的认定,即只有在一定社会中具有社会相当性的场合,才能肯定信赖原则的成立。并通过分析信赖原则与客观归责理论的关系,进一步论证了客观归责理论对信赖原则限定适用的机理。  相似文献   

20.
表见代理制度的设立是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体现,目的在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的安全。从审判实践的角度研究入手,对表见代理构成要件、法律效力及举证责任分配进行实务性探讨,能够对表见代理制度的完善尤其是审判实务中的法律适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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