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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论者对太宗晚年之失已有评述。一般所谓晚年,是指贞观十七年魏征死后。从此时起,太宗对内外施政颇多失误。然太宗之失,实不自十七年开始。《通鉴》卷一九四太宗贞观六年十二月云:“帝与侍臣论安危之本。中书令温彦博曰:‘伏愿陛下常如贞观初,则善矣。’帝曰:‘朕比来怠于为政乎?’魏征曰:‘贞观之初,陛下志在节俭,求谏不倦。比来营缮微多,谏者颇有忤旨,此其所以异耳!’帝拊掌大笑曰:‘诚有是事。’”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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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后主风流才子,误作人主,至有入宋牵机之恨,其所作之诃,一字一珠,非他家所能及也。”——余怀《玉琴斋词序》南唐后主李煜字重光,是个治国庸才,而在词坛上,则是公认的圣手。有人说过,李后主若不被宋太祖生俘,不足以成词王,穷而后工也;若不被宋太宗药杀,境遇好转起来的话,也会“江郎才尽”,晚作不足观也。这些话或许会刻薄些,但也不无道理。那么,宋太宗是怎样药杀李后主的呢?史书是这样写的:李煜降宋三年之后,太祖死、太宗继位,太宗比太祖更猜忌,尝使徐铉(与后主同降之文臣)来见后主于赐第,后主忽吁叹道:“当时悔杀潘佑、李平(劝后主图强御侮的忠臣)。”徐铉不敢隐瞒,直告太宗,太宗因此大忌,恰巧七夕那天,后主于赐第中命故伎作乐,声闻于外,太宗闻之,已是大怒,又传“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又“一江春水向东流”句,以为后主尚恋念故国,心存报复,因命楚王元佐赐后主饮酒,酒醉之后,后主遂中牵机药,病前却数十回,头足相就,如牵机之状,后主遂于是夕卒,年四十二。这种牵机药是什么呢?查实就是马钱子,热带乔木番木鳖树的种子,口服极少的剂量,就能兴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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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贞观政要》材料来源的商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新乐府·七德舞》中两处说到《贞观政要》的材料来源于《太宗实录》。其一,“唐代祖宗功德之盛,莫过于太宗,而太宗实录四十卷部帙繁重且系编年之体,故事迹不易检查。斯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即吴兢贞观政要一书所以成为古今之要籍也。”其二,“惟(太宗)实录一书,部帙繁重,且系编年之体,若依之以构思而欲求得条理,询属非易。此又(白)乐天曾用贞观政要,即(太宗)实录之分类节要本以供参考之故也。”这两处都因说白乐天曾用《贞观政要》中的材料以构成《七德舞》一诗骨干而言之。但陈先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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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禅是一种文化现象,它是在一定的历史环境、历史条件下进行的。《通典》云:“古者帝王之兴,每易姓而起,以致太平,必封乎泰山,所以告成功也。”唐太宗即位后,明君贤臣励精求治,数年后,海内晏然,“远夷率服,亿兆又安。”年谷丰稔,“符瑞”频至。群臣以为,太宗“功高”“德厚”,宜东封泰山以志盛事。由是文武百官累请封禅,而太宗对封禅之事的态度,始终不一。群臣屡清封禅之事,太宗的态度何以总是游移于“许”与“不许”之间呢?经读史发现太宗的这一思想变化,以贞观十一年为界,是随着其经济、文化、民族政策的变化而波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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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太宗的上台,给历史留下“斧声烛影”的千古之谜。但毫无疑问,道教是帮了他的大忙的。材料证明,太祖之死,太宗上台,很可能是宋太宗与道士合伙搞了一个宫廷政变。当然,太宗的宫廷政变不只是靠与道士的合谋,但无疑的是,道士们的活动是其宫廷政变的一个组成部分。与此同时,宋太宗还利用道士,制造自己是真命天子的神话。不唯如此,太宗还与赵普合谋,搞了一个“金匮之盟”。固然,对于“金匮之盟”的真伪问题,史学界还有争论,但不管其是真是伪,都为太宗的上台制造了根据。可是“金匮之盟”的存在,却给他的皇位传承带来了麻烦,为此,宋太宗再次靠了道士的帮助,把自己的儿子推上了皇帝的宝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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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的雄才大略、任贤选能,历来为人们称诵,然而他的重国轻亲,严格要求自己亲属的史实,却不怎么为人注目。 这方面首先表现在他教子以严。由于封建社会的皇位是世袭制,皇子是皇帝的当然继承人。因而皇子在皇帝的眼中便是金枝玉叶,掌上明珠。这就导致不少封建皇帝对自己的儿子有意无意地过分溺爱、娇惯和纵容。但有远见的皇帝决不如此,他们望子成龙,心情迫切,因而对儿子的要求就更加严格。唐太宗就是这样。他的长子恒山王李承乾自幼聪敏,“颇识大体”,“太宗甚爱之”,可承乾年令大了,却爱好声色,“慢游无度’,太宗很恼火。有一次,承乾私幸“美姿容、善歌舞”的太常乐童称心“与同卧起”,太宗闻之大怒,“悉收称心等杀之,连坐者数人”,且“诮让太子甚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唐太宗封第三子吴王恪等为诸侯都督,诸王将赴任,太宗便赐书一封,中肯相诫,要他们“勉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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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乐盘游则思三驱以为度”句。新编高中语文课本第六册(一九八三年五月版)注“三驱”说:“古代天子诸侯射猎以三次驱禽为限度,叫做三驱。”什么叫“三次驱禽”?为什么要三次驱禽?都不甚明确。比较明确的注释有两种,如下: (一)阴法鲁《古文观止译注》(吉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二年九月版)注:“三驱:一年打猎三次。因为打猎时必须驱赶禽兽,所以称打猎为‘驱’。”(见第五五二页;冯其庸等《历代文选》下册、张撝之《唐代散文选注》等注释大体相同) (二)《古代散文选》中册(人民教育出版社一九六三年七月版)注:“三驱,围合其三面,前开一路,使被猎的禽兽可以逃去一些。不忍把禽兽完全杀死,这是所谓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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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称北宋王朝隆儒右文,政治比较开明,对臣民比较宽容。赵翼说:“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王夫之《宋论》亦云: 宋兴,统一天下,民用(以)宁,政用义,文教用兴,而天下胥蒙其安,……底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称盛诒。 《宋史·食货志》也说:“宋之为治,一本仁厚。”宋君每标榜其减赋轻刑的“裕民之政”,太平兴国中,“太宗顾左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资,固当尽复其租税。”但这一愿望,却从未实现过。北宋在政治上似较宽容,但经济剥削十分残酷。太宗端拱初年,租税就很苛刻:“畿甸民苦税重,兄弟既壮乃析居”,他们采取一户集中田亩赋税,然后弃产逃亡他乡的办法,以逃避租税。至道二年陈靖言:“诏书屡下,许民复业。然……朝耕尺寸之田,暮入差徭之笈。追胥责门,接踵而来,……生计荡然,还无所诣;以兹浮荡,绝意归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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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文化最繁荣的时期。明代学者徐有贞曾说过:“宋有天下三百载,视汉唐疆域不及,而人才之盛过之。”关于宋代文化昌盛、人才辈出的原因,古今学者见仁见智,众说纷云。笔者试从宋初统治者主要是太宗皇帝重视发展文化事业,推行“右文政策”这个角度作一初步探讨。不妥之处,敬请各位老师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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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会科学》2016,(7):131-138
北宋东京城中名刹大相国寺宝奎殿的兴建缘于宋太宗晚年为大相国寺亲笔御书寺额,太宗欲用御书题榜来营造文治之象。仁宗时期,大相国寺开始兴建御书阁来收藏太宗御书,仁宗也参与到建殿奉安的事宜中,他亲自用飞白御书宝奎殿,并以撰记、篆额和刻石等一系列动作与大臣们联手打造出御书创作与展示的政治典范,成为宋代政治文化中的"盛事"。太宗与仁宗在大相国寺的御书典故渐成祖宗故事的一部分,南宋词科就曾以"宝奎殿太宗御书赞"命题,此时帝王御书也成了崇儒右文的盛德大业。御书故事不但成为科举考试中历久不衰的话题,更是宋代转向文治的表征。宋太宗及其子孙所营造起来的御书传统在政治文化中被不断继承、累积和叠加。而通过御书传统塑造出来的祖宗之德,也使得太宗越过太祖,从继统之君而成为开创之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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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东疆学刊》1990,(3)
有的唐诗研究者认为,唐太宗虽为一代英主,但在诗风上是倾向守旧,爱好齐梁的.这种看法是不符合实际的.在《帝京篇序》中,太宗总结了周秦以来历代帝王覆亡于骄奢淫逸的历史教训,主张以尧舜俭朴之风改变秦汉以来的奢淫之弊.与此相适应,在诗歌音乐上,也主张用远古淳朴的“咸、英之曲”,改变六朝以来的“烂漫之音”.音乐诗歌都要“节之于中和,不系之于淫放”.这都可以看出,太宗正是要以朴素实用的观点来纠正梁陈“释实求华”的形式主义诗风的.这是从政治改革的高度来论诗文改革的一篇重要文论.这篇文论,对梁陈形式主义诗风的批判是一针见血击中要害的.它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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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唐代科举常科之一的明书科,简称“书科”,如《通典·选举三》云:“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或称“明字科”,如《新唐书·选举志上》云:“其科之目……有明字”。今存有关明书科的史料相当零碎,现予汇总考述。唐代明书科首次开科时间,史无明确记载。据《旧唐书·职官志一》所载:“有唐以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土、明法、书、算。”这是大略言之,并不是说明书科与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同时首次开科。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颁发的敕文曰:“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唐摭言》卷一)在这道关于常科开科的敕文中没有明书科,可见这一科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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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史上的契丹民族具有浓厚的敬母风尚,且对其建立的辽政权具有直接的影响。这首先表现在统治者阶层,这方面的记载是非常多的,据史载:太祖神册四年“九月,征乌古部,道闻皇太后不豫,一日驰六百里还,侍太后,病间,复还军中”[1]。太祖可以将军国大事暂且放下,千里奔还探望母亲的病,其平时对母亲的孝敬可想而知。太宗德光是在其母的支持下当上皇帝的,对母亲更是言听计从,恭顺有加。史载太宗“性孝谨,母病不食亦不食,尝侍于母前,应对或不称旨,母扬眉而视之,辄惧而趋避,非复召不敢见也”。[2]反映太宗对母亲的敬畏。圣宗即位年幼,其母对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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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选官有所谓“四科”之标准,它对于我们探讨汉王朝的文官制度和官僚制度,是相当重要的。但对“四科”的性质,却存在着不同的解释。本文拟对所谓“四科”做进一步的申说。一对于“四科”,一般被引用的是《续汉书·百官志》注引之应劭《汉官仪》所载东汉光武帝之诏书,其文如下:“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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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海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4)
朝鲜太宗时期,“一遵华制”已成为王朝的主导性话语。在此语境下,“华化”政策加速推动,制度的“华化”是其中的关键,在法制领域便是推动《大明律》的深入适用。然而,朝鲜官员们对《大明律》这一外国法律体系非常陌生,难于理解与掌握。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朝鲜人重启了翻译《大明律》的工作,同时还以发布权威解释等方法厘清律意,并对《大明律》本身存在的问题加以修正。与此同时,太宗还先后在官僚群体与普通民众中开展了推广与普及《大明律》的运动。然而,《大明律》作为一种外国法体系,与半岛的“土俗”存在张力,受到了民众的抵制。为此,太宗君臣不得不对《大明律》中一些与本国土俗、国情不合的条款做出变通,使之具有适用性。“华化”进程就是在这种矛盾冲突的情况下,不断开拓自己的道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