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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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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例一】:吴某与某公司达成协议,约定聘用吴某为公司办公室主任,劳动报酬年薪不低于5万元,每月预发2100元,缺发部分年终补齐。吴某随即到公司上班,2个月后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期间吴某共领取工资3375元。吴某要求公司支付尚欠的工资7041.67元,吴某提交了一份只有吴某本人签名,而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B公司和C公司隶属A集团,均为A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李某为B公司总经理,已在B公司任职6年,月薪2万元。因集团经营需要,B公司根据集团的决定指派李某到C公司任总经理,薪酬待遇不变。B公司随后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并由C公司与李某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5  相似文献   

3.
案情简介李某,女,于2010年7月与某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派遣至某外资公司,月工资6000元。同日,李某被派遣至该外资公司。2011年8月,李某告知该外资公司自己怀孕并要求减轻工作量。2011年9月,该外资公司将李某退回到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公司随即按最低工资支付李某月工资。李某认为,女职工劳动保护明确三期内不得降低工资待遇,且该外资公司将其退回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按6000元支付月工资。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某公司每月是15日发工资。2014年3月14日,也就是临近发工资的前一日,该公司老板李某以广大员工工作辛苦为由放假2天。员工们没想到第3天回厂里上班时,老板和机器设备都蒸发了,近百名员工的几十万元工资没了着落。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报案后,多方联系李某未果,就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但仍不见李某的踪影,只得将此案移送到公安机关查办。公安机关经侦查掌握了李某的行踪,遂以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李某  相似文献   

5.
【案例1】:李某与A电影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放映员工作。后A公司变更了法定代表人,遂不再为李某缴纳社会保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简介2011年5月,李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在同年9月被派遣至一家餐饮企业甲公司做服务员。李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态度积极,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给公司做出了很好的业绩。由于公司对薪酬福利实行隐私化管理,李某一直不知道公司其他员工的工资水平。但在2012年春节期间,李某在与作为同岗位正式员工陆某的私下聚会时,了解到自己的月工资比对方约低了2300元。李某认为,自己的工作  相似文献   

7.
因拖欠100余名农民工合计41万元工资并逃匿的郫县"华润橡树湾"二期五标段项目外墙装饰班组长李某,最近在成都市区一家旅社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据了解,2011年6月至2012年1月期间,李某在"华润橡树湾"工地承包了外墙贴砖装饰项目工程,结算总价为50.5万元.为确保该项目按期完成,工地施工单位先后按工程进度支付给李某41万元民工工资.而利欲熏心的李某将该款项占为已有,挪作它用,导致民工无法拿到劳动报酬.2012年1月8日,李某逃匿失踪.  相似文献   

8.
何斌 《中国劳动》2012,(5):54-55
案情简介某建筑公司将工程转包给没有相关资质的自然人李某,由李某召集工人施工,并由李某制定工资表后统一发放。某工人赵某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现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要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部分劳动报酬。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李某,女,1958年3月15日生,于1997年入职某公司,该公司未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2007年12月,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6月15日,李某在公司组织的体检中被诊断为患有高血压。7月20日,公司以李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李某不服公司的决定,于8月  相似文献   

10.
李某2008年4月进入某礼品公司工作,2008年5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李某称双方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双倍工资。而该公司却称有书面合同,但遗失了,只同意补偿一个月工资。法院作出裁判——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李某2011年8月申请仲裁,称2009年6月进某机械制造公司,任公司人事部人事专员,签订有2年期劳动合同,期满日为2011年6月30日。2011年6月21日,公司向李某发出《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载有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6月30日期满,因您不符合考核要求,公司决定不再与您续订劳动合同,请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将依法支付您2个月经济补偿金。6月30日,李某办理工作交接后离开公司,但公司一直未支付,故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2.
【案例】:2008年3月,李某经人介绍至某煤矿从事采煤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实行计件,每月2500元。2009年3月,李某工作中右小腿骨折,住院治疗四个月,被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被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评定为九级伤残。2009年8月,煤矿决定终止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同意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2005年3月,某机械企业被法院宣布破产后,该企业原人力资源部主任李某遂被破产清算组聘用,主要任务是帮助其处理资产清算、分流安置职工、清偿拖欠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事务,每月按600元的标准领取生活费。经过3年多,破产清算工作已接近尾声,准备于近期发布破产终结公告,李某也于2008年4月被破产清算组解聘。5月,李某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发放的工资待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申诉.要求破产清算组补缴其被聘用后的社会保险费,补发与社会平均工资间的工资差额、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等待遇,并请求仲裁委在该企业破产终结前裁决。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2000年1月,林某进入A公司工作。2005年9月,林某被B公司派到C公司工作。2009年2月底,林某被B公司派到D公司工作。当年3月底,D公司与林某及其他员工签订用工协议一份,由D公司保存。协议主要规定了用工期限为1年、林某的岗位为柜台营业主管,但未对林某的劳动报酬、  相似文献   

15.
社会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面临新一轮的调整,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成为当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维护社会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但限于制度设计存在障碍、行刑衔接尚不完善等原因,本罪的法律适用与各界预期仍有差距。本文结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处中凸显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初步探析本罪查处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其原因,并从明晰法律适用提高司法可操作性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行刑衔接两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建议,旨在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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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浙江某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器公司)被告:李某被告:宁波某炊具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炊具公司)被告李某原系原告电器公司的员工,从事技术工作。原告电器公司生产销售各类炊具、餐具等,被告炊具公司亦生产同类产品。2003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李某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合同》。《聘用合同》约定,合同期为3年,自2003年3月1日起至2006年2月28日止,甲方(原告)聘请乙方(被告李某)从事技术工作;年基本工资3万元,以后每年按8%的比例递增;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乙方20万元经济损失,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20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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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李某于2011年2月19日进入某公司从事木工工作,并以满一个月后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工伤保险。2011年3月2日15时许,李某在工作时不慎锯伤左手食指和中指末节。受伤后,公司即派人送其到医院住院治疗15天。2011年4月2日,李某最后一次到医院接受治疗,当日医院出具了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后李某未再继续治疗。公司从3月17日(出院当天)开始,多次通知其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及调换轻松岗位上班。2011年3月15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李某属于工伤。2012年9月12日,经  相似文献   

18.
有问有答     
本栏目部分问答来自各地作者的来稿。由于劳动保障立法各地的一些实施细则规定不尽相同,仅供参考。问:李某与某纺织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4年3月1日至2009年3月1日。合同期满后终止,公司未提出续订。李某要求纺织公司支付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公司认为合同自行终止,不应支付李某经济补偿金。请问公司是否应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应该,应支付几个月?  相似文献   

19.
秦书易 《劳动世界》2016,(22):39-39
案情简介:李某在某外资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销售主管,双方自第一份劳动合同届满后,又续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12800元,公司每年分别在年中和年末根据销售提成发放两次奖金。2013年11月,公司因与某工程公司之间发生买卖合同纠纷而向法院起诉该工程公司。在庭审时,工程公司向法院提供证据,指出曾于半年前将8000元货款汇入机械设备公司当时负责该合作项目的李某个人银行卡内。庭审后,机械设备公司向李某了解情况,并要求李某将8000元货款归还给公司,但李某声称自己不知情,拒绝将这笔款项归还公司。在随后的调查中,公司又发现李某利用工作时间及办公资源进行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私活,并从中接受感谢费。公司随后以李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系违法行为,便向区劳动人事仲裁委提出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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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李某于1994年8月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某保险支公司录用为代办员,1996年4月1日,李某被安排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某分公司工作。该分公司既未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委托保险代理人协议。2000年3月李某被派往公司下属办事处任负责人,12月公司给李某下发了聘书,聘其为下属某办事处主任一职,聘期为1年。此后,公司虽然未再给李某发过聘书,但李某一直都在公司下属的办事处任主任。从2001年2月起,李某均代表办事处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目标考核责任状。在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中,公司给予办事处以下授权:费用使用权;业务经营管理权;奖金分配权;除营销寿险和附加险赔偿外,1000元以下赔偿的核赔权;人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及处置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交通工具及各类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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