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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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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四江 《社科纵横》2005,20(6):106-107
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处于当事人地位,但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有限。为有效地促使刑事被害人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律应赋予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
李玥 《社科纵横》2007,24(4):42-43
对刑事被害人,虽然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有许多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无辜的受害人却常常连犯罪中遭受的损失都“找”不回来,要自己忍受身体的残疾、心灵的创伤和经济上的困境。因此,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刑事诉讼法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正如有的学者所讲“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是对立的,双方的诉讼权利保障构成了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忽视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不适当的”。如果对被害人的权益问题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出新的社会矛盾,甚至于新的报复性犯罪。因此有必要从健全我国诉讼法律制度出发,重视完善我国被害人权利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3.
交通肇事恶性案件频发,导致社会舆论大加讨伐,纷纷要求对涉案人员重判严罚.在强大的舆论压力面前,司法机关能做到的只是相对司法公正,而外界对司法的关注,重点应在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在交通肇事案件审理中,为了恢复正义,社会和谐,尽可能恢复加害人和被害者的和睦关系,并使加害人改过自新,复归社会,可以引入刑事和解制度.刑事和解和相对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是一致的.而和解协议是整个刑事和解的基础,和解协议应遵循诚信原则,在现阶段,一旦得到国家机关的确认,不允许加害方和被害方再推翻.在刑事案件中,相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告人,直接受害的被害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处于更加弱势的地位,应更重视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4.
程序法治在今天或许已并非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因为程序正义的理念已经建立。程序法治是权利与司法公正的保障,违反程序法治会侵害人权。然而,遵循程序法治也会付出代价,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存在冲突和矛盾,坚持程序正义有时造成实体正义的牺牲。这就产生困惑,那么我们应如何选择?我国的法治状况要求我们须坚持程序法治,制定并遵循正当的法律程序。  相似文献   

5.
郑曦  杨宇轩 《阅江学刊》2023,(5):76-84+170-171
随着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暴犯罪日益频发,处于弱势地位的被害人难以通过自诉程序达到理想的追诉效果,故需建立严重网暴犯罪自诉转公诉通道。自诉转公诉程序以解决被害人告诉不力、取证困难等问题为导向,以诉权转移为方式,其目的在于兼顾社会整体利益和诉讼参与人个人权益。在自诉转公诉程序衔接中,应充分保障被害人权利,明确规定网暴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定量标准,要求司法机关将程序转换事实充分告知被害人并听取意见,赋予被害人程序复议权。在转化为公诉程序后,应保障被害人公诉程序参与权、实体处分权和量刑建议权。在案件执行程序中,落实刑罚执行制度保护被害人的获得赔偿权,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保护被害人遗忘权。  相似文献   

6.
被害人问题为当下刑事法学界的重要议题,因对其利益的忽视而致现代刑事法治面临严重正当性危机."尊重被害人、考虑他们的需要"成为刑事法学及各国实践的重点.反观国内,许多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谋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而忽视了因无法改变的犯罪与刑罚的本质认识、司法的目的与其作为认识活动的性质等方面所决定了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刑事司法固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难当主力,但是在不损及被告人权利与诉讼目的前提下进行局部改良亦有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可能.所以,应对被害人问题的现实作法是强调刑事司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7.
仇万娥 《社科纵横》2008,23(12):91-93
由于法律制度存在缺陷,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难以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应完善法制,以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的和谐建设.  相似文献   

8.
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国家垄断对犯罪的追诉权,而对被害人的权利则并不重视.刑事和解制度在保护直接被害人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处理好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也给予密切的关注.在我国民间,刑事领域的"私了"屡禁不止,这种对法律的规避行为与刑事和解制度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寻求生长的土壤的过程.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与私了相比,范围是有限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主要的价值是诉讼经济、民主和正义,因此没有必要在适用案件上加以限制.其适用范围应分为自诉和公诉两个方面及针对特殊类型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9.
李昕 《求是学刊》2006,33(6):83-87
俄罗斯新民事诉讼法典中有关辩论主义和处分主义的修改完善、预审庭的设置,检察长在民事诉讼中职能的转换、简易程序等内容,成为俄罗斯新民事诉讼法典的亮点。尤其是对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平衡追求、注重诉讼效率、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成为新民事诉讼法典的基本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0.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帮助制度的建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于那些被害人无法通过普通的刑事赔偿途径获得加害赔偿,而其正常的社会社会生活又无法保障,急需救济帮助的情形下,由国家出面给予被害人一定的物质帮助,使其尽快脱离被害后的窘迫状态,复归正常社会生活的一种社会制度。该制度在国外已经为许多国家所采纳。当下,在司法为民的主流诉讼价值追求中,探讨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根据及实现途径,确立我国被害人的刑事国家补偿制度,有利于真正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及相关权利保护的诉讼目的,同时对于我们国家的诉讼民主、诉讼文明的法治追求及和谐社会的构建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  相似文献   

11.
张晓凤 《求是学刊》2014,41(6):104-111
刑事诉讼法增设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将刑事强制医疗的决定纳入刑事诉讼程序,开创了我国刑事强制医疗司法审查和裁判的历史,其相关规定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该程序的部分规定具有较强的行政化意味,背离了诉讼化的方向。精神病人当然地享有诉讼权利,且应更加充分地受到保护,行政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对精神病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并无益处,只有诉讼化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才能更好地保障精神病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化是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必然选择。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化完善可以从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提起、庭审程序、救济程序、终止程序等方面进行。  相似文献   

12.
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对被告人权利的日益关注,被害人权利反而相对成了一个“弱势”问题.人们长期认为,一旦国家追诉成功,被害人的权利就自然会得以实现;但现实情况却是:在公权力的强势笼罩下,被害人的诉权形态是不完全的,这种不完全性决定了国家永远无法完全代替被害人实现利益,有时被害人的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甚至呈现对抗态势.以一种新的国家责任视野审视被害人权利的实现,进而实现被害人权利与国家利益的动态平衡,是我们在理论推进中必须面对的课题.  相似文献   

13.
对农民工权利保障问题进行充分的理论研究,是建立健全农民工权利保障法律制度的理论前提与认识论基础.对农民工权利保障作出恰当的理论判断,首先要对农民工权利及其保障给予充分的认识;要确定重点保护的农民工权利的边界,让农民工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选举等诸多方面得到平等的待遇;还要结合农民工问题的特质,为制度建设准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任何群体的权利及其保障都体现着宪政价值,都是宪政价值在权利范畴中的展开.从理论上厘清农民工权利及其保障问题,不能脱离中国的宪政制度.当下要构建的农民工权利保障体系应该体现人权、平等、民主等宪政价值,使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在具体实现的过程中不再被剥夺.  相似文献   

14.
遮蔽式审理方式是与开庭审、书面审并列的第三种审理方式,是一种可以完全克服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人性弱点的新型审判方式.遮蔽式审理追求比不公开审理更高要求的"秘密",蕴含着更为现实的安全、秩序、隐私权保护、公正和效率程序价值.对于某些受"权"、"情"干扰严重的特殊案件适度扩大遮蔽式审理方式的适用范围具有深远的法制理论与现实意义,确立和完善遮蔽式审判方式可以消弭司法信任危机,缓和司法价值冲突,增强公众对司法结果的认同与信服感;可以提升司法民主理念,充分调动民众尤其是诉讼参与人的程序参与积极性,拓宽司法与国民之间的接触面,充实司法的国民基础;可以彰显司法正义,提高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被害人不再是单纯的"工具",而是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的诉讼权利主体;可以帮助拒证证人转变角色主动积极参与诉讼.  相似文献   

15.
杜曙光 《社科纵横》2007,22(8):102-104
程序正义理论在学术界的影响日益扩大,逐渐成为法学界的主流理论;基于对行政结果的公平期望,此理论在政府过程中也得到了积极的适用。相对于程序工具主义而言,建构在程序正义理论基础上的正当行政程序体现了更强的合理性。然而,正当行政程序并不是完美的,其存在着自身固有的不可克服的缺陷;为了弥补此缺陷在适用中的负面影响,需要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以保障正当行政程序的结果正义。从政府过程公平性的角度,促进和谐社会的形成。  相似文献   

16.
中国刑事简易程序虽历经改革而渐成体系,但诉讼程序简化的效果却不甚理想,这与立法部门忽视审前程序简易化有直接关联.案件流转机制冗长、审批机制复杂,是耗费审前程序期限的主要因素.尽管中国已通过缩短程序期限、简化诉讼环节的方式对简易程序改革进行探索,却未能达到应有功效.而三阶段的诉讼程序划分标准,审前程序的实体化,程序倒流的频繁发生,则是降低简易程序运行效率的深层原因.为简化审前程序,西方用于改革审前程序的权利放弃模式与事由预设模式可为中国提供制度借鉴.中国可通过压缩审前程序期限、跳跃审前诉讼环节,并在审前司法实践中综合适用这两种简化方式达致诉讼程序压缩与跳跃的效果.相较于以往,这是一种新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7.
刑事调解是刑事司法体系整体性的进步要素,也是保护公众利益的利器。对于被害人而言,刑事调解的意义尤为重大。之前被害人几乎生活在法律真空中,在关乎诉讼主体的程序设置框架中处于劣势地位。尽管重新发现和恢复被害人身份的运动更多地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发生,但它之后逐渐向大多数欧洲国家扩展。被害人通过刑事调解制度变得"可见"起来。应该最大限度扩展刑事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这应该以限制国家公权力,扩展个人意思自由理念为支撑。  相似文献   

18.
诺齐克与罗尔斯之争的关键是权利与公平的角逐.罗尔斯坚持作为公平的正义,认为正义即平等,分配正义是扩张政府权力勾销社会差别,实现普遍原则.诺齐克强调正义理论的个人权利基础,坚持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分配正义是持有正义.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考察诺齐克与罗尔斯关于正义的角逐,正确理解分配正义理论,解决分配领域的矛盾具有重大的理 论和现实意义.社会主义社会的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权利和公平并非绝对和唯一的正义原则,尊重权利,坚持公平是影响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社会在最大限度尊重以劳动和其他合法形式为取向的收入公正的同时,也必须强调政府的服务和补偿功能,这是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分配原则的内在规定性.  相似文献   

19.
与实体正义相比,程序正义更关注过程,在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惩戒中有其独特价值.但受人治文化传统与行政管理主义思想影响,中国高校学术不端行为惩戒带有人治化与行政化倾向,呈现出操作执行的规则体系尚不健全、调查处理的中立立场缺乏制度保障等程序疴疾,导致惩戒社会公信力下降,给高校蒙上了灰暗之影.优化其机制需突破人治化与行政化思维窠臼,以程序正义为合法性基础,形成结构层次完善、内容逻辑严密的精细化流程,建立学术与行政、审查与处理相互分离的制度性保障,健全民主参与和及时有效的信息公开机制,培育尊重当事主体合法权益和具有公正平等精神的权力主体.  相似文献   

20.
论程序正义的生存论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程序正义决定了法律制度运作过程和结果的有效性与稳定性,充分展示和保障了社会的基本正义.中国传统法律具有"重内容轻形式"的倾向,这种"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法律文化,使程序的地位被看得很轻,失去了独立的价值意义,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文化观念势必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被裁判者、被管理者、被控制者失去了基本的人的尊严,沦为实现他人、社会、国家本身目的的手段.程序正义的真正价值就在于维护人的自由与尊严等人之存在的根本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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