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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论商标抢注及商标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标是用来区别不同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商品的标志。商标权一旦取得便具有法律保护效力。积极注册并正确管理使用商标,对于扩大企业商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提高企业及其商品的竞争力,不断开拓和巩固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正因为此,我国在1983年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2.
商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商标的数量特别是知名商标的数量 ,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 ,它对于拉动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效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宣传、加强指导 ,提高企业商标意识 ,管好商标 ,用好商标 ,让商标在参与竞争 ,开拓市场 ,发展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企业商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企业有品无牌 ,有牌不响是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1、注册商标数量增长缓慢。有些企业投产几年了 ,其产品既无牌子 ,又不注册 ;还有些企业长期使用未注册商标 ,当企业晋级、评“明星”…  相似文献   

3.
对商标财产权的正当性认识是正确分析商标功能及商标流转的前提.只有全面正确认识商标财产权产生的正当性才能对其权利确认、流转的合理性、保护的边界有科学的分析,才能让立法和执法建立在正确的理论基础之上.  相似文献   

4.
曼秀雷敦公司在我国内地市场运用的商标策略发挥了图形商标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文字商标的使用和推广,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商标的识别功能,突出了自有品牌,这值得我国正在发展或准备发展涉外业务的企业借鉴:开拓国外市场应商标先行;多渠道求解商标争议和冲突;分析商标前景,灵活运用商标使用模式。  相似文献   

5.
近些年一些随着商标使用而产生的争议,引发了人们对商标使用价值的思考.商标使用是商标法的灵魂,探讨商标使用对指导商标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使用者的不同会存在不同的使用状态,就不同使用状态创造利益的归属,是商标使用制度的研究的核心之一.试图从商标的本质和立法宗旨说明商标使用创造价值利益分配的正当性,通过合理分配商标使用创造利益,完善我国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机制,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鼓励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相似文献   

6.
张曼莉 《理论界》2009,(7):81-82
"域名"被比作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标".随着互联网在全球的迅猛发展,域名作为一种在互联网上的地址,已成为一个具有商业价值的标志.因为域名具有商标的属性,有潜在的巨大商机,许多企业都把知名商标注册成域名,而一旦注册则会成为该企业永久地址或企业正式名称,但是域名又不等同于商标.实践中域名与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越来越多.因此,如何在网络环境下依法保护商标,如何调整域名使用者与商标权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已成为网络时代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的又一个新课题.  相似文献   

7.
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品牌、商标、名牌概念。品牌是企业品牌(包括企业家个人品牌)、产品品牌、商标品牌三者的辩证统一体,著名品牌是有长久生命力的,是不会过时的,反而越老越值钱。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一个错误就是将产品品牌等同于企业品牌。  相似文献   

8.
商标圈地运动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掀起了一股商标圈地运动的不良风气:以申请商标注册的方式圈占大量有市场潜力的商标,以达到高价出售或阻碍他人使用的目的.商标圈地运动违背了保护商标权的机理,浪费了社会资源,阻碍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是我国商标注册实践中的一个恶性肿瘤.商标圈地运动的制度根源,在于我国现行商标制度中对商标注册的偏好和对商标使用行为的忽视.为了防范商标圈地运动,我国应当在维持注册是取得商标权基本方式的基础上,强调商标的使用,并重构我国商标注册条件和商标使用要件,更新商标救济理念.  相似文献   

9.
王娜 《学术探索》2014,(1):49-53
涉外定牌加工是我国一种重要的贸易方式,然而,我国的涉外定牌加工企业有商标侵权风险。对于涉外定牌加工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存在较大争议,判断此争议的关键在于辨别涉外贴牌加工中的商标贴附行为是否我国《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侵权行为中的商标使用以及这种行为是否造成混淆或有造成混淆的可能性。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对涉外定牌加工中的商标风险的防范。  相似文献   

10.
商标名称对于产品的销售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影响,好的商标名称翻译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财富.而不好的商标名称翻译则会使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因此如何准确恰当地翻译商标名称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从范仲英先生提出的翻译三原则入手,探讨了商标名称翻译的基本方法,其目的在于通过讨论引起人们对于商标名称翻译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的重视。  相似文献   

11.
商标是为商品明锣开道的使者,是企业商品质量、经营管理水平、形象和信誉优劣的载体,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标的地位日益突出,这里笔者仅就大庆市商标注册使用情况谈点粗浅见解。一、我市商标发展现状1.企业商标意识逐步增强。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470件,是1984年的23.5倍。其中眼务商标11件,商品商标459件。我市商标注册增长速度居全省第二。2.企业名牌意识较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中,我市的企业开始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都在不断地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实行名牌战…  相似文献   

12.
劳动是商标价值的惟一来源 ,在商标价值的形成、商标价值量的决定及商标的归属问题等方面均体现了这一点。效用性对商标价值的影响很小 ,稀缺性根本就不适于商标。影响商标价值的因素主要有商标的显著性、艺术性、知名度、信誉度和心理暗示作用等 ,这些是企业制定商标战略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相似文献   

13.
网络改变了经济活动和商业行为模式,也使得传统的商标法适用受到新的挑战。我国尚未对商标的合理使用做出系统而详尽的法律规定,但各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已经在实践中运用它解决相关纠纷,网络环境下又产生了新的商标权利限制问题。允许合理使用他人商标是对商标权利加以限制的重要制度内容,其目的在于平衡社会公众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在传统领域认定商标合理使用并非易事,而当商品和服务进入互联网时代,商标使用的情形更加多样和复杂,对商标合理使用的认定也更加困难。通过分析我国的立法现状与世界各国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进一步阐明商标合理使用的概念并细化其判断标准,进而将其制度化,具有现实性与必然性,可为我国尽快完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卢玲 《兰州学刊》2014,(1):187-191
当前,商标遭受域外抢注的现象十分普遍。商标抢注行为不仅给许多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也成为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重大阻碍。商标被抢注主要有商标自身特性、商标使用者自身以及国际市场竞争格局三个方面的原因。为了防范商标域外抢注,一方面,要通过立法完善商标确权制度,增加禁止抢注的条款,另一方面,企业自身要提高防止抢注的防范措施。在商标遭到抢注以后,我们也要通过诉讼,协商争取夺回商标或者主动更换商标,从新打入国际市场,政府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帮助企业,发动海外维权。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随着商标纠纷案件的增多,商标的合理使用制度日渐成为一个热点问题。商标合理使用制度是对商标权限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商标立法中都有关于商标合理使用的规定,但是我国的现行《商标法》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一立法的缺漏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许多商标纠纷案件无法可依。因此,尽快完善我国商标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耿建 《学术探索》2008,(2):86-9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世界,拥有中国民族商标品牌的商品也大量涌入世界市场。为了保护我国宝贵的民族商标品牌资源,我国企业应当审时度势,加紧民族商标的海外注册,运用多种有利的法律规则保护我国民族商标不受侵犯;在合资企业中高度重视商标转让和许可使用问题,牢牢掌握商标权;通过立法和行政机构规制恶意收购民族商标行为;打击各种侵犯我国民族商标品牌的侵权行为。  相似文献   

17.
对商标使用者利益的保护,应首先界定不同语境下的商标使用人。针对商标许可合同,使用者享有在一定地域和时间范围内的商标使用权,保证商品质量并支付使用费用。许可合同期间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利益分配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满后,如无特别约定,商标使用者不能分配和转移商标增值部分及其商誉。商誉的移转只能发生在同一商标权的出让上。加多宝利用其已有的商标、商号和特有的商品包装装潢等商誉载体,通过广告宣传和市场营销手段,不断经营商标并累积自身的商誉,不能认为是对王老吉商誉的移植。  相似文献   

18.
编者按:这里刊载的是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郑宇民局长不久前在"商标品牌运作中的经营策略论坛"上的讲演稿.这篇文稿比较深刻地阐明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标的特性和作用,分析了企业、商品和商标的相互密切关系,指明了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推行商标品牌战略的重要性.本文观点鲜明,比喻生动、形象、贴切,很有说服力.这对浙江正在打造品牌大省,传播商标知识,促进企业走出国门,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具有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9.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量的涉外企业涌入我国,推动了我国经济前进的步伐.企业的商标凝聚着企业的信誉、文化,顾客的信赖和情感诉求,以及对企业及其产品的忠诚等诸多内涵,是企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商标战略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加强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和经营管理,有利于将知识产权资产的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也有利于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20.
声音商标属于非传统可视性商标,无法贴附于商品或服务之上,未经使用难以发挥商标识别功能。即使声音商标中的声音要素存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独创性,也不可推定其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显著性,因此,对声音商标的注册进行审查时不能采用固有显著性标准,而应采用"获得显著性"的单一标准。此外,通用声音和功能性声音即使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也不得注册为商标,这是保障公共资源不受侵蚀的法理要求。我国2016年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新增条款,对声音商标的固有显著性作了特殊规定并确立了声音商标审查采用获得显著性标准,但对于该标准的法理基础、适用范围以及声音商标获得显著性应具备的条件尚需进一步解释和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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