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冷战结束后,美国宣布暂停核试验,进而签署《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CTBT),确定了美国禁止核试验政策的基本内容。21世纪以来,美国禁止核试验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小布什政府拒绝批准CTBT,降低CTBT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以及试图恢复核试验以维护美国核武库可靠性的消极做法开起了禁止核试验的“倒车”。奥巴马政府进行了调整,试图推动参议院批准CTBT,但以失败告终。特朗普政府再次转向消极对待CTBT,声称以恢复核试验促进中美俄核军控谈判,遭到国内外的一致反对。拜登政府选择回归支持CTBT的禁止核试验政策。这四届美国政府形成了积极禁止核试验与消极禁止核试验交替出现的局面,但它们都没有突破冷战结束后美国禁止核试验政策的基本框架,禁止核试验政策处于徘徊不前的状态。追求国家安全利益、维护核武库、政党政治斗争和忽视禁止核试验国际规范是这一时期美国禁止核试验政策的鲜明特点。虽然这四届政府的禁止核试验政策增强了美国核政策的灵活性,却侵蚀了国际核秩序。当前,美国禁止核试验政策难以打破徘徊不前的局面,仍难以推动参议院批准CTBT,全面禁止核试验依然是国际安全的难题。  相似文献   

2.
朝鲜核试验标志着当前半岛核危机发展到顶点,《共同文件》是六方会谈因应危机而取得的最新成果,意味着朝鲜半岛无核化进程迈出了重要的第一步。核试验和《共同文件》构成了朝鲜半岛核危机发生和处理的一个过程,其间包括美朝双方的种种外交折冲和博弈。本文以朝鲜核试验为背景,分析了美朝政策立场转变的原因,指出六方会谈不仅是迄今和平解决朝鲜核问题的唯一途径,而且将成为日后协调东北亚各国关系、破解地区安全困境的机制性基础。  相似文献   

3.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在国际法表现形式的形成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资源。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是国际法的形式,而国际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公允及善良原则、国际组织的非拘束性决议或规则、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政府间国际会议制定的非拘束性决议或规则。  相似文献   

4.
2016年以来,平壤不顾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对,连续进行了两次核试验,引发了地区局势的骤然紧张.一直以来,朝鲜不顾中国重返六方会谈的呼吁,不断进行核试验和导弹试射,并采取非理性的战争边缘政策,使中国成为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朝鲜核试验不仅直接威胁到了中国的国家安全,还严重恶化了中国的战略环境,并使中国面临的核安全风险上升.当前,朝核危机已到临界点,平壤政权已把拥核自保作为国家战略,而不仅仅是谋取谈判筹码,甚至不惜牺牲中朝友好关系.对中国而言,现在应把政策聚焦于朝鲜弃核,这是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其他目的都要为此服务而不能形成制约.  相似文献   

5.
朝鲜箕氏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箕氏朝鲜是在国际史学界存有颇多争议的问题。它涉及朝鲜名称之由来、箕氏朝鲜之地望、箕子其人以及箕氏朝鲜等诸多问题。它也是中国史、中国东北史和古朝鲜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故作朝鲜箕氏考,以就正于方家。 朝鲜名称与箕氏朝鲜地望  相似文献   

6.
2021年生效的《禁止核武器条约》、2022年开始的俄乌冲突和朝鲜发射洲际导弹活动,都再次引起国际社会对禁止核武器问题的热议。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从部分禁止核试验,到不扩散核武器和全面禁止核试验,再到部分国家缔结《禁止核武器条约》,国际社会在禁止核武器问题上确实一直在向前推进。然而,这些努力仍未从根本上改变核武器“在国际法上地位不明”的状态。《禁止核武器条约》的缔约各方试图以条约生效为契机,为核武器在国际法上创设一类新的原则与规则,甚至建立新的国际法部门法——禁止核武器法。但是,由于五个核大国之间的核制衡态度尚未转变,目前并无共同参加《禁止核武器条约》的端倪,因而即使其他所有无核国家都参加了该条约,也无法真正使核武器在国际法上“非法化”。禁止核武器的规范目前停留在“应然法”阶段,还未成为“实然法”,根本原因就在于有核国家之间至今仍然需要维持核武器的平衡,这种局面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都不太可能得到改变。结合最新情况阐明国际法当今仍未完全禁止使用核武器的法律状态,避免受当前一些舆论误导以致陷入追求全面禁止核武器的认知误区,显然既具有突出的重要学术意义,又具有十分明显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7.
国家是外交决策的主体,朝鲜的外交近代化并不纯粹是一个"刺激—反应"的被动过程;朝鲜对清朝关系的亲近抑或疏远,始终服从于朝鲜内政的现实需要。从"藩臣无外交"到"以夷制华"、"脱清独立",朝鲜对清朝的政策延续了现实主义的外交传统;其变化过程反映了朝鲜政治的风云变化,也体现了朝鲜民族意识的觉醒和国权观念的增强,是"开港"之后朝鲜主动适应近代条约体制、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结果。然而,一个缺乏统合性的政权,其外交政策难以保证连续性和有效性;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国力,它在国际社会上也不会拥有真正的外交权力。当朝鲜统治层还在为权力而争斗、朝鲜上下还在为"脱清、自主"而纠结的时候,朝鲜已经无法扭转日渐沦亡的命运。  相似文献   

8.
20世纪以来的国际关系学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舞台,各种各样的"主义"与"理论"都在其上有着精彩纷呈的表演.但就对国际关系实践的影响力而言,自由主义、现实主义与建构主义无疑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三股思潮.从本质上说,新自由主义是垄断资本国际扩张的理论体系.虽然自由主义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是对国际法与国际组织的重视,一直是自由主义阵营的一个基本共识.冷战结束以及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自由主义提供了理论创新以及扩大对实践影响的机会,"软权力"理论以及"自由主义国际法学"的提出及传播即为典型.自由主义的理论创新为全球化背景下国际法的进一步发展与国际法学的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理论支持,虽然其中存在的瑕疵我们也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9.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在现代国际关系和国际法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是否已发展成为习惯国际法,对于探讨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和朝鲜四个非缔约国的核问题有重要意义。由于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不是习惯国际法的编纂,因此判断条约在习惯国际法上的地位,包含条约是否具备成为习惯国际法的条件和是否已成为习惯国际法两个层面,即条约规则是否具备"规则创立性",以及是否符合习惯国际法的两个构成要件。依此两标准分析,条约中的和平利用核能已发展成为习惯国际法,但由于条约本身的契约性和属于军控与裁军领域的特殊性,不扩散仍然只是形成中的习惯国际法,而核裁军成为习惯国际法则遥遥无期,二者仍然需要国际社会在"通例"和"法律确念"两个方面进一步形成共识。  相似文献   

10.
黄遵宪《朝鲜策略》与近代朝鲜的开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世纪末期,朝鲜的命运和未来,引起清朝政府的关注,有识之士纷纷建议劝说朝鲜开放。黄遵宪撰《朝鲜策略》提出“亲中国,结日本,联美国,图自强”主张,为朝鲜划策,首先与美国建交,联合拒俄。《策略》在朝鲜引起举国震动,守旧派发起万人上书运动,朝鲜政府决议开放、改革,设立统理交涉通商事务衙门。李鸿章邀美国特使到天津谈判朝美建交事宜,终于实现缔约。由此反映了中国年轻一代外交官灵活务实的思想,和陈腐的洋务派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相似文献   

11.
自金正日去世以来,朝鲜半岛局势经历了起伏转折.金正恩继承政权后,面临政权稳定过渡和发展经济的目标.无论从朝鲜内部发展需求看,还是整个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都亟须推进朝鲜国际化.目前,朝鲜自我安全利益认知,以及意识形态、国内经济机制和国际社会制裁成为朝鲜国际化的障碍因素.  相似文献   

12.
法律行为包括单方法律行为、合同和决议,但是目前的民事责任制度是一种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并列的二元责任体系,缺乏决议的民事责任制度.决议在法律行为中的重要性不亚于合同,因此,决议的民事责任不可忽视.决议的民事责任可以分为两种:违反决议的责任和违反议事程序的责任,前者用于保障有效决议的执行,后者用于保障议事程序的正当和民主.民事责任制度应当超越传统二元责任体系,建立一个涵盖决议民事责任制度的完整的民事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13.
李洁 《江汉论坛》2005,43(11):131-134
国际社会已经进入全球化时代,在这一时代,国际法立法模式有了很大变化:立法性条约大量出现;习惯国际法形成方式出现变化;出现了求诸于安理会决议和一般法律原则的现象;委托立法模式开始出现。国际法执法模式同样如此:“制度化司法”成为国际法的主流执行模式;合作性国际法执行方式开始大量应用;“形象制裁”作用突显。从国际法的这些表现来看,对它的发展前景充满乐观的期待是具备坚实的基础的。  相似文献   

14.
国际法上的内政及不干涉内政原则新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国际法上的内政是指各国在不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及条约规定应履行的国际义务前提下 ,属于国家管辖的所有对内对外事件。以此为基础 ,国际法上不干涉内政原则包括双层内涵 :对于在本质上属于一国国内管辖之事件 ,别国或国际组织不能列入议事日程和无权介入。但鉴于国际法对一些发达国家约束力不强、“区域办法”旗号的存在 ,不干涉内政原则经常遭到破坏。为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 ,应坚决反对肆意干涉别国内政的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的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15.
刘志云 《晋阳学刊》2014,(6):128-135
国家利益的层次划分与国际法的关系是紧密的。以美国国家利益委员会发布的《美国国家利益报告》为分析蓝本,结合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实践,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诸如军事、政治等"高级政治"领域,还是诸如经济、环境等"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的维护与促进,都跟国际法紧密联结在一起。具体地讲,"高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的难度更大,但一旦达成,其"权威性"与"合法性"相较于"低级政治"领域的国际立法要高,国家对其更为重视,法律的稳定性也能得到较好维持。相比之下,"低级政治"领域达成国际立法难度较低,尤其是冷战结束以来,有关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的国际立法构成"井喷"态势。但相对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际法,其被违反以及修改、废除的几率更大。究其原因,在于"高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基本属于永久与不可变的领域,而"低级政治"领域的国家利益属于可变以及可分割的性质。因此,不同层次国家利益的特点,决定了相关国际法达成的难度、权威性与正当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论"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曦 《社会科学》2006,(4):95-103
"国际法未加禁止之行为引起有害后果之国际责任"这一领域的新近发展体现在对国际责任编纂工作的推进上,其对现代国际法产生三大影响.主要有促进国际法法律制度的完善、增加对国家主权的合法限制和促使国家对不损害国外环境的义务给与更大的注意.  相似文献   

17.
19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中朝关系在宗藩体制与国际公法双重秩序下演进。清政府开始在中朝宗藩关系中策略性地引入国际法:既以条约不可违犯的国际法规范遏制日本对朝鲜的野心,又利用某些自然天成的自然法学说来强化宗藩秩序的天然理性。尽管宗藩观念与国际公法在属国、主权等问题上存在分歧,清政府却对国际法有意误读与取舍,实现宗藩关系的自适性调整,主要体现于:运用国际法的均势理论建构朝鲜半岛国际均势;通过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塑造朝鲜二元国际身份;按属国体制建立朝鲜近代驻外使臣制度。总体而言,宗藩体制引入国际法,以维护中国宗主国身份和朝鲜附属国地位为依归;宗藩关系对国际法的利用具有极强的功利性,屡屡在国际法的支援下实现因应调适。宗藩体制与国际法的繁杂关系,展现了晚清中国面对西方国际关系冲击的本土立场和向近代外交转型的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18.
处在中国东北史开创阶段的卫氏朝鲜 ,其政权性质与归属等问题 ,在国际学界存在诸多争论。本文就卫氏朝鲜的政权性质与归属、从青铜文化到铁器文化的考古文化学的考察、政权的灭亡与汉四郡的设立三方面作了简要的考论 ,对卫氏朝鲜在中国东北的民族与政权之间存在的基本的历史联系作了必要的考察。  相似文献   

19.
顾逸  王勇 《学术探索》2013,(4):40-44
中美正式建交33年来,美国政府严重违背了其在“八·一七公报”中对中国的承诺,不断地对台湾出售武器,并且出售武器的性能和数量不断增加。从国际法角度分析美国对台军售:第一,美国对台军售严重违反了国际条约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美国对台军售严重侵犯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第三,美国对台军售严重违反了不干涉内政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中国应该积极从国内层面和国际层面寻求国际法对策,从而敦促美国停止对台军售,促使中美关系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20.
新多边主义时代中国国际法的使命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近年来,解决全球性化问题的全球治理进一步推进了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联合国大会决议和联合国秘书长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国际法治"是联合国的核心价值和原则,提出了国际社会要解决共同面对的多种危机问题必须要倡导"新多边主义",新多边主义必须注重"优先发展全球公益物".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全球化纵深发展和相互依存的时代,是推进新多边主义与改进全球治理的时代,必须加强和协调国际法治才能解决国际社会共同面对的多种危机问题.变革的时代给中国提供了在国际法领域充分发挥作用的新契机,也对中国国际法学界和中国国际法学者提出了如何应对时代挑战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