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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诚信原则在法律上的出现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本文用法律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阐明了诚信原则对市场交易所具有的特殊功能以及在合同法上得以确立的必然性。作为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法律制度设计,诚信原则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交易从而提高整体效率,是交易的本质反映,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并非纯粹的道德规范法律化,这一点在合同法上表现得尤其突出。  相似文献   

2.
中西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研究概念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本文从提出问题开始,得出诚信原则的现代含义:首先,诚信指忠于事实真相;其次指对事实真相进行多方面的评价,包括事实真相所反映出的相对人的经济能力、履约水平、社会声誉等,从而产生相应的信赖感,并构成交易的情感基础与行为准则。在现代社会,诚信原则是民事主体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法律义务,是自发的利益权衡结果,又自觉地成为平衡利益的法律理性工具,并完成了从“诚”到“信”的重心转移。  相似文献   

3.
从价值目的论而言,利己和利他是企业网络交易行为的动力,并在企业网络交易的土壤中形成了诚信伦理的基石。企业网络中的经济主体在追求合作剩余的博弈中产生伦理道德原则并形成诚信伦理。诚信伦理不仅以隐性形式展现,还以社会制序的角色呈现。在社会制序化过程中,伦理道德规则和社会伦理规则逐步外化并外显为一种刚性的法律制度规则。  相似文献   

4.
网络交易日益频繁的今天,缺乏网络诚信的现象也越来越突显。本文从分析网络交易中缺失网络诚信的成因出发,从技术、道德、法律三方面探析在网络领域落实诚实信用机制的手段,以期能使诚实信用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5.
诚信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对于私法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更是以其诚实、善意、公正的理念受到了人们的推崇。根据合同成立的不同阶段,合同法中的诚信原则的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一是磋商中的诚信,即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恶意隐瞒、欺诈及胁迫等形式促使合同的成立;二是诚信履行。即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阶段应当按照交易的本旨勤勉的履行合同,不得滥用权利,违反诚信、恶意履行;三是合同终止后的诚信义务,通常表现为合同终止后的通知、协助及保密的义务。在以合意为中心构建而成的古典契约法理论和绝对契约自由遭到抨击之时.诚信原则犹如普罗米修斯之火给合同法带来了新生,以诚信原则为基础的关系契约论的兴起,限制了绝对的契约自由,将传统的“铁面无私”的合同法重塑为富有“人类真情实感”的合同法。  相似文献   

6.
论合同法的新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的变迁终究要导致法律的发展。合同法作为调整各类交易关系的法律 ,在对市场起着极大的支撑作用的同时 ,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演化和发展。自 2 0世纪以来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发生巨变、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以及经济全球化 ,从形式主义走向实质主义、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诚信原则成为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 ,合同法的国际化等成为当代合同法发展的新趋势。  相似文献   

7.
网络交易日益频繁的今天,缺乏网络诚信的现象也越来越突显.本文从分析网络交易中缺失网络诚信的成因出发,从技术、道德、法律三方面探析在网络领域落实诚实信用机制的手段,以期能使诚实信用原则在网络交易中发挥基础性作用.  相似文献   

8.
张继荣 《中州学刊》2003,(2):190-192
行政机关作为重要的社会活动主体 ,应在提倡全社会遵循诚信原则情况下自己首先做到诚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屡有发生 ,影响极坏 ,因此 ,必须通过立法保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诚信原则。立法应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经济活动 ,公务员个人行为和公务行为 ,行政管理 ,保护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等几个方面进行 ,对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的经济活动由政府作为一个整体承担义务 ,以财政为不能履行金钱义务的执行对象 ;公务员违反诚信原则应清除出公务员队伍 ;公务员对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行政诉讼等充分的救济渠道 ;滥用职权有判定标准 ;行政机关违反诚信原则的虚假、违法行为在撤销权方面应予限制 ,撤销应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
不正当价格竞争,指的是违背市场交易中的自愿、平等、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价格竞争的范围主要限定为垄断、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三个方面。不正当价格竞争使商品价格丧失市场信号功能、丧失调节功能、丧失经济动力功能,破坏经济原则和市场规则。  相似文献   

10.
分析了诚信原则形而下的功利主义起源和形而上超功利的道德地位,并以此为基础,认为诚信 原则的法律本质在于,诚信是一项基本的法律义务-诚信是互利合作的利益调节器。诚信原则不必然包含道 德善意;同时指出,诚信原则是民法的两大根基之一。  相似文献   

11.
陈文泽 《阴山学刊》2006,19(6):55-60
诚信不仅作为一个道德范畴而存在,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变量。诚信是一种社会资本,它以特有的方式,即增加收益和减少成本来提高经济效益。  相似文献   

12.
东亚区域一体化的主要阻力来自于区域的多样性及其带来的高交易成本,如何克服这一阻力是东亚国家在金融危机后走向区域整合的关键,非正式一体化是东亚化解这一障碍的现实途径。区域生产网络、华人商业网络和次区域经济圈三种非正式一体化方式及其各自的演进降低了东亚整合的交易费用,并使东亚走上正式的一体化合作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13.
随着企业理论的演进先后出现了四种不同内涵的效率概念:资源配置效率、交易效率、核心能力效率和适应性效率。德布鲁的效率分解理论仅仅区分了“经济效率”和“技术效率”,而事实上现实企业经济实践中还普遍存在着某种“动态效率”,对该现象的解释需要拓展现有的企业理论。可以认为,企业制度不仅作为交易关系的规制结构发挥着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而且还具有培育和塑造企业异质性核心竞争力从而使企业具有持续动态优势的激励功能。  相似文献   

14.
尹田  税兵 《社会科学》2006,(3):144-148
经济全球化的内在要求就是市场的一体化。中国合同法在这个背景下必须完成与国际的接轨,才能更好地促进交易规则的全球化和经济社会法治观念的全球化。这种接轨的动因可分为:外在动因——发展商品经济的契约制度需求;内在动因——培育市民社会的私法精神需求,技术动因——统一交易规则的制度整合需求。  相似文献   

15.
产业集群是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的经济现象,但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下的经济理论忽视了空间相互作用成本,从而不可能对这一现象进行正确的解释。因为在空间相互作用为零的经济世界,生产要素的流动是瞬间的、无成本的,通过市场力量的调节,会使区域经济发展趋于收敛。引入了交易成本的新经济地理学、新制度经济学、新兴古典经济学,都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的扬弃。交易效率概念的提出,不仅部分解决了交易成本的计量问题,其本身也是具有重大意义的。运输成本、交易成本、交易效率概念的引入,不仅大大开阔了经济理论研究的视野,而且有助于描述落后地区赶超先进地区的发展机制。  相似文献   

16.
交易费用理论并不能解释企业的存在与基本职能,对此只能归结到剩余创造,而对剩余的理解与剩余源泉的追索,则必须回归到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企业的价值创造与剩余价值创造活动中,企业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作为劳动主体与劳动客体组成创造价值实体的劳动系统,唯有其劳动是企业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由此回答了在企业中谁创造价值的问题,这对于如何通过企业治理结构来分配价值具有理论上的支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企业集群是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形式.王庆坨自行车企业集群的快速发展表明,集群内部交易活动和缔约的制度基础是关系型契约.这种关系型契约能够有效地降低企业集群内部的交易成本,从而改善了企业集群的交易治理结构.同时,乡镇企业集群早期的快速发展还依赖于经济交换域对社会交换域的嵌入.但传统的乡村规范仍然存在着前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只有通过引入第三方中介对交易制度进行补充,乡镇企业集群才可能持续快速地发展.  相似文献   

18.
市场中交易客体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存在各种关联,因此部分交易客体可能存在内生的不可转让性。这种不可转让性会通过道德伦理、宗教、习俗影响法律,形成了法律中对于产权和侵权保护的不可转让规则。本文分析了不可转让性和不可转让规则的内容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并说明了背后潜在经济因素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已成为学界的共识,但是应该清楚认识到,对合同自由的限制只能是手段而不能是目的。如果忽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作用和交易双方的自由意志而对其随意限制,则必然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限制太大就会挫伤交易双方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政府等主体如果随意对合同自由加以限制,缺乏必要的监督,则必然会产生滥用权力与腐败。在对合同自由进行限制时,有必要做到正当限制与谨慎限制。正当限制即政府等主体在限制合同自由时要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谨慎限制即要求对合同自由的限制要把握好“度”,畸轻畸重都将影响经济的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20.
T县宅基地流转市场不活跃,交易方式单一,交易价格偏低,与大城市周边农村地区宅基地交易市场的火热场面迥异。“同心圆梯度差”现象客观存在.城郊农村与偏远农村之间的差异不容忽视,偏远农村宅基地城乡间流转的条件尚不成熟。偏远农村地区宅基地向城市居民流转的渠道不畅通,相关政策和规定的限制、农村地区基础建设落后、熟人社会的排外意识、农村居民对房宅的惜售心理构成了宅基地流转的主要障碍。宅基地的使用价值优先于财产价值,保障作用重要于融资作用,宅基地城乡间流转的必要性不充分、效率性不显著。宅基地制度改革需稳妥推进.宅基地城乡间流转应以大城市周边农村地区为试点,从城郊农村向偏远农村逐步推进。同时,要借鉴土地发展权制度,对尚未实施宅基地城乡间流转政策的农村地区的居民予以补贴。对于宅基地所具有的财产价值,主要通过放开抵押、担保、出租等与宅基地的居住保障功能较为兼容的财产收益方式给予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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