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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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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CEP的制定与实施为全球经贸治理提供了崭新的方案。在RCEP背景下,通过爬梳对比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不难发现,当前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还面临以跨境数据流动为代表的数据治理规则存在分歧、数字贸易税收政策制定和协调机制尚不成熟、数字贸易非歧视待遇与数据本地化规则参差不齐等现实挑战。作为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的主要参与者与积极推动者,中国应发挥大国担当,向国际数字贸易规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面对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差序化趋势,未来中国应坚守RCEP提倡的包容合作理念,在国内层面利用国内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优势,分层级推进与高标准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对接工作;在国际层面参加数字贸易规则相关的国际谈判,并与其他参与方保持良好沟通,致力于寻求缩小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分歧的有效途径,推进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共识达成,助力全球数字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2.
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引发了新的国际税收争议,主要表现为数字税三种属性下主权国家之间及其内部关于数字税相关问题的博弈。数字税国际争议使得全球经济治理的治理赤字、发展赤字和信任赤字都有所扩大,全球经济治理的协调机制和合作秩序都面临着新的挑战。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未雨绸缪,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用好WTO、G20等多边平台,主动与美国、日本、欧洲国家沟通数字税相关问题,在区域和全球多边等层面参与和推动数字税收规则谈判,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数字税相关政策试点。  相似文献   

3.
杨永红 《学术界》2023,(10):37-59
尽管国家并不以域名为由主张网络空间主权,而是通过宣称物理领土主权扩展至网络空间行使网络空间主权,但是域名领土却是网络平台为遵守各国网络空间主权管理网络空间的主要方式。由于缺乏网络空间主权边界的国际规则,网络空间主权的行使范围模糊不清,地缘政治强力介入网络空间,网络空间碎片化严重,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无序竞争导致网络安全遭受重大挑战,网络空间充斥着脱钩、监管、军事化、不信任和武器化。全球性网络巨头行使着准政府的权力,它们简单地采取基于域名方式与地理过滤方式管理其网络平台,加剧了网络空间的碎片化。无论是域名模式还是以物理存在为基础的分层划分网络空间及过境通行模式都难以在反映网络空间主权现实的同时去网络空间碎片化。将域名与物理存在相结合的模式可明晰复杂的网络空间主权与全球性的迷宫,在尊重国家主权的同时维护网络空间的全球性。当前中国应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在网络空间的造法活动,可通过域名与物理存在相结合的模式明确网络空间各区域,在解决网络空间权力划分的基础上构建网络空间秩序,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进行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确保网络空间造福人类社会,消除或降低其对国际安全与国家安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4.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定数字货币的出现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从实物货币到金属货币再到铸币和纸币,货币经历了从具有内在价值到无价值符号的变迁。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法定数字货币实现了从诱致性变迁转向强制性变迁的发展过程。法定数字货币在不计息发行阶段,主要发挥交易媒介的作用;如果推出数字货币利率,它将成为一项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信用创造的作用,并通过背后的数字技术提高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在开放状态下,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一篮子法定数字货币”有可能成为“超主权”货币的主要构成部分,因而法定数字货币发行国需要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的掌握,加大法定数字货币应用规模,共同构建区块链联盟链下具有“共信力”的多方平等、去中心化跨境支付体系和国际结算体系。  相似文献   

5.
数字货币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重要性日益凸显。尽管数字货币相关称谓与概念众多,但其本质特征在于具有数字化形式、采用分布式账本和密码学技术。根据发行与信用背书主体差异,将数字货币划分为主权与非主权数字货币具有概念稳定性。数字货币在实践中表现出与传统货币相似的经济功能潜质,有赖于信息科技和商业模式的发展甚至产生了深化资源配置、实现私人融资等特殊功能。主权数字货币处于起步阶段,但具有法定货币的法律属性已成共识,部分司法管辖区开展了探索研发并通过“监管沙盒”积累经验。非主权数字货币发展更成熟,呈现多样化功能定位与业态设计,存在财产说、证券说、商品说、数据说等争议。非主权数字货币法律属性识别应从形式主义转向功能主义,立足最大共识——财产属性,综合使用场景、功能目的、法律关系与效果等因素甄别特定个体。作为财产,非主权数字货币在实践中衍生出支付与融资功能。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监管、证券监管、税收征管成为监管治理的关键。中国采取非主权数字货币禁止政策是在监管技术与经验相对缺乏的情形下所作的过渡性安排,适时推动法律规制由禁易转向管制,实行有效监管是未来趋势。针对数字货币治理,对内应采取包容审慎态度,...  相似文献   

6.
陈兵 《学术论坛》2022,(6):74-85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具体在数字经济发展规范领域,主要体现为健全完善法治在与数字经济互益共生、共同发展的生态关系的形成与运行上。一方面,法治为数字经济搭建治理框架,建立健全规则体系,构建全球数字经济多元治理体系;另一方面,数字经济也可为法治充分赋能,降低治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使法治能更高效地服务于数字经济发展。面对数字经济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新行为及新要素,应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框架和背景下科学审慎地开展监管与治理,在科学规范、公平有序的基调下推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此进程中,数字经济治理全球化协作是应有之义,我国应主动参与建设全球数字经济规则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治理国际话语权,为数字经济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7.
数字经济的智能化、平台化、生态化、数据化、国际化特征,引发了数字经济治理的根本性变革,使治理价值取向、治理主体、治理方式、国际治理规则都发生了改变。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数字经济治理具有不同特征,美国推行数字自由主义,欧盟注重隐私安全,日本对接欧美兼容自由与安全,发展中国家实施本地保护主义。中国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要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坚持数字向善的价值导向,坚持适度自由以保持数字经济运行动力,坚持安全边界,实施多元协同监管,积极参与国际数字经济治理,构建中国特色数字经济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8.
以数字化、智能化为特质的数字经济的勃兴,催生了数字生态和数字治理的人类文明新样态。但如何开创数字生态的“共同性”和“公地”发展模式,需要国际社会、政府、企业和个人通力合作才能予以统筹解决。尤其是在数智化的镜像监控与平台剥削、资本驱力下的加速主义与循环回路、电子追踪下的消费者与从业者的矛盾等系统式变构的情势下,人类不自觉地从商品拜物教引至数字拜物教,从物质圈闭牵引至精神规训,貌似人类打破了传统的劳资矛盾,实现了镜像主义的现代性重构和电子解放,但实则人类已然封囿于资本的桎梏化“怪圈”中未能实现真正的生命政治解放。基于此,为妥善应对数智化时代的结构化风险,人类应在开创“共同性”和“公地”模式的基础上,重新评估“数字风险”,有效审视数字治理的同心圆结构维度,即强化数字生态劳动创建、提升虚实联动发展、加强多元主体接榫,从而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全球数字公共生态,实现全球数字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相似文献   

9.
张锐 《学术论坛》2022,(2):16-27
全球碳中和趋势加速能源体系转型,推动能源生产消费与碳排放脱钩。在这一背景下,全球能源治理在实践范式上出现两大实质性变化,即在治理客体上表现为从资源治理升级为“资源—环境”复合型治理,在治理方法上表现为从“行业切割”式治理转变为“跨界整合”式治理。全球能源治理议题出现新的着力点,包括能源系统的减碳规划、煤电的减少与淘汰、可再生能源供应链的建构、氢能的全面开发和跨国电力互联等议题,且均呈现出兼顾资源环境、实现跨行业整合的范式转换特征。目前全球能源治理合作仍面临诸多阻碍,包括复合治理背景下的目标错位、跨界整合趋势下的治理碎片化和西方国家的强权政治逻辑。中国致力于成为全球能源治理的引领者,应紧跟碳中和趋势,加强能源外交的整体规划,协调大国之间的竞合博弈,推动构建更具包容性、普惠性的国际能源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0.
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构建提出了迫切要求。数字贸易新特征对传统贸易理论构成了挑战,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贸易规则也面临新问题,需要在尊重数据主权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各国的国内监管,实现更均衡的贸易利益分配。目前的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因各自的局限性难以解决上述问题。全球数字贸易规则需平衡高标准与包容性,将大国优势充分贡献于全球共同利益,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协同发展。文章从贸易理论出发探讨数字贸易新特征,将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关键问题具体化为“贸易便利化”“数字技术”“数据流动和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包容发展”五大核心议题,并提出全球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国方案,探讨中国方案推向全球的策略。  相似文献   

11.
长臂数字管辖阻断和国际数字垄断治理是中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排除外部干扰的重要举措,可以从数字政治学和数字政治经济学角度研究和设计阻断方法和治理对策。大数据及数字技术的发展为长臂数字管辖和国际数字垄断提供了更多政治借口和数字工具,对中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风险和危害也最显著。能够从域外法律管辖权对冲角度构建法律阻断体系,从全球产业链完整性、供应链安全性、价值链增值性和创新链迭代性角度布局产业对冲体系,从市场对冲和货币对冲角度构建贸易体系和国际金融体系,从伙伴国家合作与对冲角度构建国际统一战线,阻断长臂数字管辖和国际数字垄断行为。中国作为新兴数据资源和数字技术大国,不仅是反对数字殖民主义、数字帝国主义及数字霸权的社会主义新兴大国,而且为数字政治学、数字经济学和数字政治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贡献了中国思想、中国理论和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12.
刘斌  屈一军 《天津社会科学》2024,(3):127-136+176
当前数字贸易方兴未艾,赢得数字贸易规则主导权具有重要战略价值。对接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是中国融入国际数字贸易规则体系、赢得未来发展主动权的关键路径。尽管中国目前在数字贸易治理领域还存在一些不足,但在对接问题上始终坚持积极开放的态度。现阶段中国部分领域的开放水平与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协定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与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对接仍面临诸多挑战。这需要中国明确对接主体、对接方向和对接优先序,并结合各协定中规则条款的特性以及当前自身发展实际,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先试验再推广,同时化被动为主动,在对接中抓紧形成“中式模板”,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稳步对接全球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  相似文献   

13.
朱福林 《学术论坛》2022,(5):93-105
作为一种新型贸易形态,数字贸易对世界贸易发展模式与格局产生重大影响,数字贸易规则成为新一轮国际经贸规则博弈的焦点。目前全球高标准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主要体现在延续电子传输关税暂免的决定、允许通过电子方式跨境传输商业信息、不得将计算设施位置作为数字贸易限制条件、遵循数字产品非歧视待遇原则、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和线上消费者保护、推行电子认证电子签名与无纸化贸易、严格保护源代码与算法密钥等知识产权等方面。通过对中国现有自由贸易协定及中国向WTO电子商务诸边谈判提交的电子提案进行文本分析发现,中国数字贸易规则水平与全球高标准区域贸易协定仍存在一定距离。不仅如此,当前中国构建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还面临诸多挑战,具体包括数字贸易多边谈判进程缓慢、数字贸易规则国际博弈加剧、国内数字贸易治理体系不完善等。我国应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兼顾公平对等开放诉求加大数字贸易自主开放,不断提高国内数字贸易法治化、规则化治理能力,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平衡关系基础上构建利于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的灵活规则。  相似文献   

14.
全球治理的实质良法善治难以应对数据跨境流动公共性多元耦合产生的新型治理需求,国际公共产品供给视角可指引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形式良法善治范式革新。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理论有助于厘清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概念与内涵,即“规则制定—规则运行—规制评价”嵌套的动态独立国际法系统,以及形式良法善治需求下四类规制“一体两面”的多元协调系统运作方式。通过规制现状与谱系反思,发现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效用梗阻呈现供给能力不足、供给过剩以及供给制约需求的国际公共产品结构性“供给失灵”现象。依据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法指引,效用梗阻的形式治理范式革新应坚持“加减乘除”四重运算的复合策略框架。数据跨境流动规制的全球治理形式范式革新符合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主张,中国应积极引领国际公共产品的供给理念与模式变革。一方面,秉持以数据安全为核心、国内与国际规制双向互动为重点的兼容性规制理念;另一方面,以“数字丝绸之路”为支撑,深化平台联动、议题联结和机制协调,探索全面开放性和高度包容性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制中国模式。  相似文献   

15.
国际制度是全球和地区事务治理的重要载体.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对各种国际制度的积极参与以及由此而展开的国际制度外交,使其融入到国际治理的规则体系和实践活动中.中国在通过国际制度外交参与全球及地区事务治理的过程中,开始更多地秉持以共享型、问题解决为导向的主权观,对已有国际制度表现出良好的遵守记录,积极、主动地根据自身及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发起议程设置和制度倡议,积极推动地区组织机制的建设.中国在国际治理中的制度倡议与建设行为推动了地区治理网络的构建,改进了地区及全球治理结构的合理性,从而对全球及地区共同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有益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王媛媛 《东岳论丛》2022,(11):165-172
“一带一路”是中国倡导的、具有创新性的全球治理模式,随着全球经济数字化转型,建设数字“一带一路”是重要发展方向。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合作具有坚实的基础,已在合作机制和政策协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丝路电商等领域取得重要成就。同时还存在对数字经济认知不一致、外部环境压力、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数字经济规则和机制建设不足等挑战。未来,要在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和规则制定、强化“一带一路”国家数字基础设施和经贸往来、促进民心相通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7.
杨素群 《东岳论丛》2012,(2):124-128
随着全球性问题的增多,全球治理危机日益凸显;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合作日益增多,无论是在政府层面、国际和地区性组织中还是在非政府组织中,合作都呈现日益加强的趋势;同时,两制国家在国家利益、国际地位、价值观以及全球治理体系等方面纷争难以弥合。全球治理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18.
数字贸易的兴起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发展提出了新需求,为满足这一需求,主要经济体在区域与多边平台启动了数字贸易造法进程,并各自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规则模版。在数字贸易的国际造法实践中,各方已就贸易便利化与增强消费者信心达成最大公约数,并在RTAs中继续深化数字贸易自由化义务。不过,在数字贸易的征税、非歧视待遇模式、跨境数据流动、个人信息保护、源代码等议题上,各方仍存在较大的分歧。作为数字贸易大国,我国有必要在未来的数字贸易国际造法中继续深化数字贸易自由化义务,探索数字贸易合作机制,并充分发挥国内自贸区(港)对标高水平数字贸易规则的开放效应,通过国内改革与国际造法共同推进数字贸易的国际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数字贸易的蓬勃发展,全球性数字贸易鸿沟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深化数字贸易合作与交流的积极性,加剧了全球数字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性。文章认为,数字贸易鸿沟成因复杂,会加剧全球贫富差距、阻碍数字贸易治理达成共识以及数据要素自由流动。目前,在治理上,仍存在发展中国家数字贸易产业基础薄弱、国际经贸秩序与规则加速变革、贸易保护凸显等困境。因此,面向未来,中国作为数字贸易大国,既需要借助区域经贸合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注入新动力,也要抓住机遇,释放数字贸易潜力,实现突破式发展。  相似文献   

20.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大大加速了当代中国数字治理的发展,“数字赋能”与“数字挤出”是数字治理的背反式效应,老年群体被数字挤出成为数字鸿沟新形态,引发了社会对数字治理下代际发展权问题的关注与聚焦。代际发展权视域下老年群体“数字挤出”吁求对数字治理的再治理。为此,既要打好“技术补丁”,打造友好型“乐龄数字”管理;又要打好“制度补丁”形成“数字挤出”的长效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与精细化、效率性与公平性同步提升。数字效率与治理公平双向同构,既是社会精细化治理的基本方向,也是代际发展权的现实展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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