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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宪权,是指在宪法实施的过程中,遵循宪法的根本精神和基本原则,按照宪法规定的程序、方式和限制等要求,全面修改或部分修改宪法条款的权力。从与制宪权的关系看,修宪权具有派生性、法定性;从与释宪权的关系看,释宪权运用的极限就是修宪权的开始;修宪权就其本身性质来看,具有不宜轻易动用的特点。正确认识修宪权的性质与地位有利于充分发挥修宪权的功能与作用。 相似文献
2.
朱瑜雯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2):72-76
鉴于“中华民国宪法”对台湾社会的现实规制,本文拟从“制宪权和修宪权关系”的宪政理论角度,对“宪政改造”的法理意涵略做分析。作为制宪权的延续和派生,修宪权抛弃狭义制宪权寻求颠覆的暴戾。同时,“修宪”即使与“公投”配套,与始原性的制宪权的权力属性、行为性质也不同,而台独势力期待的“制宪”结果则是确立台湾“主权独立”的政治实体地位。因此,台湾地区应以修宪的方式将改革的成果写入宪法,但不得对“五权体制”、“权能区分”以及“中央与地方均权”的制宪精神和原则予以毁弃,亦不得超越程序方面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立法不作为基本理论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不作为是立法者负有宪法上的立法义务而没有履行该义务的一种现象,一般说来它有三种表现形态,各种形态的立法不作为会产生不同类型的法律漏洞。立法不作为的成立要件有二一是立法者受宪法委托负有制定法规范的作为义务;二是存在立法者不履行其立法义务的情形。在宪法解释机关运用释宪权来对因立法不作为所造成的宪政秩序顺畅运作的障碍进行补救时,必须遵守因释宪权与立法权在权力划分基础上的界限而受到的限制。 相似文献
4.
徐钢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0(3):117-124
在我国个人与国家之问的关系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宪法上劳动权的内涵与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这在历部宪法中表现为劳动权与其他基本权利之间关系的变化以及劳动权本身内涵与性质的前后变化.在保持现有宪法规范不变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宪法解释的方法将劳动权的性质诠释为具有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双重性格,这时于当下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李强 《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1):70-74
要:宪政的观念最早是19世纪末西方引进中国的,100多年来,对于宪政及其有关的概念进行了长期的争论,特别是宪政与宪法、制宪权与制定权的行使尤为激烈。探讨制宪权与具体制宪的区别,介绍制宪权的主体,与国家权力关系,对推进现代民主,加强现代法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中国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探讨 总被引:34,自引:0,他引:34
胡锦光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5)
宪法的司法适用性是宪法发展趋势之一,受宪法的法律特性及司法机关的性质、活动方式所决定,宪法在司法活动中予以适用是必然的。中国宪法目前在司法活动中还不具有适用性,致使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及宪法与人们之间的密切联系不甚明朗。要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必须从观念上和理论上深入研究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关系、民意代表机关与民意的关系、一机关有权监督另一机关是否必然凌驾于后一机关之上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劳动权在我国宪法上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已在国际社会形成共识.理解我国宪法上劳动权的概念,需要避免由从劳动法律关系出发来界定劳动权内涵的"逆向推导"逻辑进路所造成的理论误区.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在宪法规范结构和设置目的上的差异,劳动权具有不同的性质,但亦存在趋同现象.我国转型时期劳动权的性质通过宪法解释呈现出自由权与社会权的双面性.由此,以国家义务层次为导向的劳动权一体化保护,恰好与其形成对应关系.通过劳动权形成权利均衡机制,有助于重建我国社会公平与和谐发展的宪政共识. 相似文献
8.
9.
艾克文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7,(2)
本文探讨了美国1787丰宪法与南北战争爆发之间的关系,认为美国独立战争不是一场深刻的社会经济革命,因为在此之后产生的宪法中保留了蓄奴制,且未明确联邦权力与州权的关系;1787年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保护财产权,基本精神是相互妥协。19世纪上半期南北双方的斗争从根本上来说是两种不同经济形态的冲突,但常常具体表现为对宪法的不同解释。南方脱离联邦是维护蓄奴制与州权主义的必然结果,而南北战争则用武力的方式确立了民主制、自由雇佣劳动制及联邦不容分裂这三条美国社会政治生活的新原则。 相似文献
10.
杨源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4):458-460
迁徙自由是一项综合的具有多重性质的权利.从整体上看,迁徙自由权兼具人身自由权、经济权、政治权的性质,本文针对迁徙自由权在我国宪法中的被取消的经济原因,深入分析并阐述了恢复迁徙自由权的经济意义和宪法思考. 相似文献
11.
国家版权局《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第41、第42条对广播组织权制度进行了修改,但从国际立法趋势和中国广播业的发展实际看,其规定仍有诸多不足。广播组织权在保护对象方面应明示剔除公有领域材料,并将广播前信号纳入;对权利的设定仍应沿用禁止性模式;在权利内容方面,应将转播限于同时播送,并坚持技术中立的原则;在规定录制权和复制权时应扩张到临时性行为,从而替代并暂缓其他权项的设立。 相似文献
12.
袁立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5)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13.
任丽莉 《新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44-49
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我国而言,大量存在的罢工现象促使我们思考罢工权的宪法规制问题。基于宪政文明层面、现实层面和国际人权法层面对罢工权入宪的可行性分析,我国应当立足于中国特有的行宪机制,罢工权宪法规制的首要方式是采取修改宪法的方式。同时,中国宪法中的基本权利条款欲发挥效力必须通过立法具体化的途径,因此在入宪的基础上还要将罢工权条款写入相关法律之中,通过宪法确认和立法规范的制度构建解决罢工权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 相似文献
14.
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抽象解释的范畴,这一特征决定了国家机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宪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并不通过具体的诉讼案件启动,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法规和条例的过程中主动解释宪法外。国家机关在适用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如果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产生合宪性质疑,或者对宪法条文的内容产生疑义,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此即宪法解释的请求原则。一般来讲,国家机关和公民都是宪法解释的提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探讨国家机关请求解释的主体范围与特点。 相似文献
15.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140-146
对劳动关系属性的认识,不能仅从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去认识,而应从劳动价值实现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去分析。这就需要从宪法的视角,即从国家在劳动价值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去分析劳动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国家因其不干预、积极干预以及直接提供实体性保障的不同作用,形成了不同性质的劳动关系。相应地,宪法视野下的劳动权也是一个以劳动自由权为主、以国家保护性义务与劳动社会权为补充的立体式的结构。 相似文献
16.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3):96-101
在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塑造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关注国家经济调节权这一支点。对国家经济调节权及其运作机制的理解会直接影响市场与政府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既有研究对国家经济调节权的独立性证成尚不充分,可借用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分析框架予以补强。国家经济调节权的独立性能够在宪制框架中得到解释,而为实现对国家经济调节权的合宪性控制,也必须从完善既有宪法文本和激活宪法实施机制两个维度付出努力。 相似文献
17.
叶海波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7(1):35-40
违宪审查是特定国家机关依据宪法对抽象规范和具体行为进行的合宪性审查,由审查主体、依据和对象三要素构成.违宪审查主体的确立应遵从民主和权力制约原则,确保法官的独立性并建立修宪权与违宪审查权相互制约的机制.违宪审查的依据是宪法典而非部门宪法.违宪审查对象的确定应依据权力渊源和规范内容渊源二重标准. 相似文献
18.
钱福臣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0(5)
近代以来,世界各国宪法中的私有财产权与社会保障权的优先顺位的确定具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倾向:私有财产权优先和社会保障权优先.前者是资本主义宪法的倾向,后者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倾向.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资本主义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对于私有财产权和社会保障权的顺位确定,在价值顺位上仍保持原有倾向,但在操作顺位上却日趋同化.当代社会合理的价值目标应确定为:对私有财产权和社会保障权给予同等的重视.合理的实现方案应确定为:在保障私有财产权优先实现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障权. 相似文献
19.
张千帆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50
●主持人语:1982年宪法自颁布起,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在这三十年中,宪法文本经过了四次修正,每次修正都为宪法增加了新的原则和意义。今天,如何解释这部宪法已经成为一项相当迫切的任务。尤其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尚未行使释宪权、司法似乎又不能在个案中适用宪法的情况下,解释乃至解构宪法就成了宪法学者义不容辞的使命。 相似文献
20.
对预算权概念进行了界定,认为预算权是指确定一个国家预算以及国家预算的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监督权力的总称。预算权是国家财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体现的是一种宪法关系。分析了宪法对预算权进行规制的内容,预算权纵向划分为中央预算权和地方预算权,横向划分为议会预算权和行政预算权。探索了预算权的宪法规制路径,有利于保障人大对政府预算审查批准权的决定性权力地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