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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社会科学》2016,(5):180-186
为避免居间人利益落空,防范跳单行为的出现,需从居间人和委托人利益衡平原则出发,判断"跳单"是否违约。但是,跳单行为的性质和跳单条款的效力都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根本的解决之道是回到居间合同本身,充分认识"委托人给付义务的附条件性和居间人报酬请求权的不确定性"的特殊性,再造居间合同的法理基础。应遵循利益平衡原则,平衡意思自治与霸王条款的关系,避免居间合同中的双边道德风险;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合同法违约责任制度,在解释论层面澄清和解决我国居间合同立法;如果中介未最终促成买卖合同成立,则可基于合同法的填平责任原则向委托人主张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相似文献
2.
和行纪相比,隐名代理和本人身份未披露代理具有降低交易成本、适用范围更广的比较优势。我国《民法典》基于兼收并蓄的立法理念,既在合同编第25章规定了行纪合同,也在合同编第23章规定了"委托合同",第925条和第926条分别规定了隐名代理和本人身份未披露代理。为增强这些条款的可诉性、可裁性和可执行性,最高人民法院应尽快细化介入权和选择权行使纠纷的裁判规则。虽然隐名代理和本人身份未披露代理被置于合同编,但这两类代理制度和总则编第七章"代理"无缝对接,不能相互割裂。整体解释方法有助于确保商业实践中业已存在的隐名代理和本人身份未披露代理活动获得法律的确认、规范和保护。 相似文献
3.
於贤淑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1,39(2):40-43
《民法典》继受了《合同法》确立的行纪合同立法的大陆法系模式.行纪人介入制度有效促进了商业行纪营业的发展.但我国现行法律在行纪人介入权制度构建上过于简单,一定程度影响了这一制度的积极作用.因此,应合理借鉴域外法经验,从行使条件、行使方法、行使效力等方面剖析行纪人介入权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国行纪制度立法. 相似文献
4.
经纪人是为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订约的机会,进行联系,介绍活动,而取得酬金的人。经纪人的活动传统的法律称谓,为居间,经纪人即为居间人。目前在我国立法实践中,有的法律法规把经纪人称为中介人或中间人。经纪人的经营活动是以法律和居间合同为依据的,所以经纪人开展某种居间业务活动时,要与委托人签订居间合同。在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条件下,经纪人以更加灵活的方式,为当事人的交易活动服务。他们沟通城乡物资交流,调剂商 相似文献
5.
论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欺诈客户是指行为人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欺骗客户,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具体说来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受托人、管理人、代理人等地位,进行损害其委托人、被代理人利益的证券交易,或诱使客户委托其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交易而从中获利。欺诈客户的行为可能产生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也可能是两种责任的竞合。作为客户的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时,投资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撤销合同和损害赔偿等不同的权利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6.
一、国有企业代理人行为的特殊性
委托代理关系是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在一定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应活动、处理有关事物而形成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能与收益分享关系.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根据获得的信息来奖惩代理人,以激励其选择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动.也就是说,委托人的任务是选择最优合同来激励代理人采取实现委托人目标函数的行动.在任何的激励合同下,代理人总是选择是自己的期望效用最大化的行动,也就是说,委托人希望代理人采取的行动需要通过代理人效用的最大化来实现.所以,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委托人通过采取年薪制、股权制、期权制等方式激励代理人努力为企业工作,以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所以,经理人员从激励合同中获得的收益要大于其从事不道德行为获得的意外收益,从而在代理人的道德风险被识别的概率较小的情况下,代理人也不会为得到较小的意外收益而采取违背委托人目标的行动,因为,这对他来讲是得不偿失的. 相似文献
7.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应增加房地产居间商的如实报告与尽职调查义务;应坚持<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允许居间人在居间不成时仍有权请求委托人支付必要费用;应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于其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合同,不享有合同权利,不负担合同义务;应对委托人私下签订购房协议的法律后果加以规定. 相似文献
8.
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将约定不明委托作品的著作权规定只能由受托人所有,委托人不得享有该委托作品任何著作权。从合同法的视角来看,这一规定有违合同意思自治原则,不符合委托作品的创作事实,导致合同显失公平,也不符合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立法目标。建议修法时应在明确委托创作合同的合同性质基础上,赋予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合理分配特殊类型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以协调和平衡委托创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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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洛阳伽蓝记》第五卷《宋云惠生行纪》为杨衒之综合《宋云行纪》、《惠生行纪》和《道药传》三篇而成,学界一般认为该文本以《宋云行纪》为主体,故惯以"宋云行纪"称之。余太山的新观点进一步否定《惠生行纪》的存在。本文通过分析杨衒之的自述、《洛阳伽蓝记》的叙事惯例、《北史》作者李延寿的评论,以及行纪各部分篇幅的差异,指出《宋云惠生行纪》的文本主体应为《惠生行纪》,而非传统观点认为的《宋云行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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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指各经济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对相关信息接受程度不同,掌握信息多的人比掌握信息少的人处于有利地位易获益。只要资本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就会产生委托-代理关系,只要双方信息不对称,就会存在委托人与代理人利益目标不一致、委托人难以观察到代理人全部行动、委托人与代理人承担的责任风险不同以及代理人不理想等委托代理风险。为此,应采取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受托人和管理人激励机制、强化年金运作的约束机制、优化年金理事会人员构成等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13.
信用信息失真不仅对信息主体的预期产生负面影响,而且直接侵害信息主体的信息权益.个人信息的资源价值、个人信用的人格利益与经济利益的双重属性是确立个人征信中信息失真民事法律责任时应当保护的法律权益.国外对个人信用信息的立法都确立了责任规则.在个人征信中,信息失真既可能产生侵权责任,又可能引起合同责任.这种法律责任以"过错"为必要,因征信活动的阶段和征信活动当事人的不同,具体的法律责任也各不相同. 相似文献
14.
交易费用、社会成本与科斯定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产权经济学认为,经济学要研究的是,资源稀缺对人们利益的影响,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而人总是在特定的环境中生存,不可能免费获得全部所需信息.只要存在交易费用,产权制度就会对生产发生影响.因此,必须确定人对利益环境的反应规则和经济组织的行为规则,通过明确产权关系来解决利益冲突,并降低交易费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尽管产权经济学的内容相当复杂,又有许多流派,但交易费用、社会成本和科斯定理始终是它最基本的范畴.要研究产权经济问题,首先得搞清楚这些基本范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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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诺斯新经济史理论的框架诺斯的新经济史理论框架依赖于三个基本假设 :第一 ,个人行为假设 ;第二 ,订立和实施作为合同基础的规则要花费成本的假设 ;第三 ,思维形态改变最大化行为的假设 (DouglassC North ,1981)。这三个基本假设是相对于新古典理论提出的。诺斯的新经济史理论框架建立在三个假设之上 ,可以概括为 :贸易收益只能通过委托人之间或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订立合同实现 ,而订立合同构成了一个政治 /经济体系的制度框架。因此 ,没有某种形式的政治秩序 ,有组织的贸易就无法实现。事实上 ,在这种情况中 ,高交易成本阻止了经济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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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运行中的双层委托代理问题考察陆建新在现代经济学中,委托代理关系被视为一种契约。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为前者的利益而从事某种活动,代理人则通过代理行为获取一定的报酬。有效的委托代理关系必须以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激励相容为前提。在现代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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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冲突及其消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合同法》第402条和第403条引入的英美法上的代理制度,在逻辑上软化了我国《对外贸易法》中关于国营贸易经营权的强制性规定,破坏了仲裁条款的相对性原则,架空了行纪合同制度。所以,在实践中需要采用利益衡量的方法、体系解释的方法、目的解释的方法和历史解释的方法等来化解这些冲突与矛盾,从而符合立法本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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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委托合同第402、403条的规定和行纪合同的规定重叠,证券商和投资者在证券交易纠纷中,应如何选择适用法律,首先需要界定证券商与投资者法律关系的性质.对此,学界提出了多种观点,其中委托说(代理说)、间接代理说、隐名代理说、经纪说、信托说、居间说等都有各自的缺陷.将二者法律关系的性质界定为行纪,是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需要而作出的最终选择. 相似文献
19.
我国信托法中的规则冲突及其矫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信托法中的规则冲突:其一是关于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顺序的规定与对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的态度的冲突,矫正方法为将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列为第一顺序权利归属人;其二是关于信托因被撤销而终止的规定与诈害债权撤销制度的冲突,矫正方法为将内容变更为信托将因被撤销而自始无效或者将该规定删除;其三是关于作为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的规定与委托人死亡将导致信托终止的规定的冲突,矫正方法为将委托人死亡将导致信托终止的规定删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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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企业财务契约安排是以股权分散为基础,将全体股东和经营者均抽象为单一主体,研究委托人(全体股东)如何设计最优的财务契约,以保证代理人(经营者)按照委托人(全体股东)的利益行事.股权集中型公司的代理问题决定了利益相关者理论是其财务契约安排的理论基础,基本内容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员工以及重要供应商与客户的财务契约,而财务效率和财务公平则是财务契约安排的目标.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