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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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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 0 1年婚姻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无效婚姻制度 ,这是婚姻家庭法领域的一项重大的进步。但我国目前的无效婚姻制度仍有不足之处 ,本文所述的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就是其一。本文主要分析设立无效婚姻赔偿责任的必然性和可能性、构成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的条件、损害赔偿的范围、无效婚姻过错赔偿责任与财产分割的关系和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相似文献   

2.
论点摘登     
张颖在《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07年第5期发表“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之请求权”一文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但赔偿的对象未加明确,之后颁布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也未予界定。基于保护受害人利益的立法目的,建议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确认保险人对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直接给付责任,赋予第三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3.
《侵权责任法》尽管以法律单章形式规定了医疗损害责任,跳出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桎梏,不再以构成医疗事故作为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堪称侵权责任立法的一大亮点,不仅为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依法行医,患者及其家属依法维权,有关机关解决医患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体现了对医患关系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是我国医疗侵权立法的一大进步。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医方赔偿责任及其概括性法律适用上分析,认为应该首先从侵权行为法体系中来认定赔偿责任;其次在医方证据缺陷的情况下,医方应该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最后医方承担赔偿责任在特殊案件中可适用定期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随着社会保险体制的完善和保险意识的提高,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受害人不仅有权请求侵权赔偿,也可请求社保基金、保险公司给付医疗费用、工伤待遇以及商业保险金,将这种与不同义务人的多重赔偿关系理解为请求权竞合比责任竞合更为适宜。故认为侵权赔偿与工伤赔偿构成竞合的观点忽略了两类请求权所含给付的可分性及差异性,应进一步区分具体赔偿项目及其给付基础,以给付的同质性作为判断请求权竞合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尽管复杂多样,但可大致分为医护费、伤残(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三类相互独立的给付请求。在此基础上,以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答复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司法解释,明确对于非同质化的给付请求,权利人可以兼得之,对同质化的给付请求,宜采补充模式,同时确立以向侵权人先行请求的原则,以期统一司法,实现受害人保护最大化和诉讼经济化的双赢目标。  相似文献   

6.
无近亲属或近亲属不明的受害人被伤害致死,其生前所欠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的债权人,得向加害人行使具有物权性的追偿权;有权接受其遗产者得提出误工费、死亡补偿费赔偿;料理死者后事者享有丧葬费等费用请求权;与受害人间无法定权利义务的扶养人、被扶养人有权享有属于遗产部分的请求权.死亡赔偿是加害人必须承担的责任,国家接受死亡赔偿具有正当性,民政部门作为请求权人具有妥当性.立法建议民政部门接受赔偿后,代为支付上述费用后,所余归国家所有.  相似文献   

7.
管理人解除合同的效力需从两方面考虑:破产解除应有溯及力,恢复原状请求权视债权人的选择定性为共益债权或物权请求权;债务人责任应基于违约解除的视角分析,赔偿损失的责任范围包括履行利益,其请求权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违约金的责任种类仅限于赔偿性违约金,清偿顺位以履行利益总额为划分节点。赔偿性违约金的酌减应以平衡全体债权人超出履行利益部分的违约金占其各自履行利益总额的比重为判断标准。破产申请受理前后解除合同应当具有相同的违约金债权申报和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8.
根据侵犯行为客体的不同,民事责任通常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在旅游纠纷中,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在旅游合同关系中极易发生,两类责任在归责原则、举证责任、构成要件、赔偿范围等方面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两类责任的不同选择将极大地影响到旅游者的利益.分析旅游损害赔偿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产生的法律原因、出现情形以及法律上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帮助旅游者有效行使请求权.  相似文献   

9.
无权代理人对相对人的责任是基于对相对人的消极信赖保护而产生的。在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原本就不存在合同关系,且狭义无权代理关系并不适用权利外观责任理论,代理人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禁反言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不宜作为无权代理人责任的一种形式。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就相对人因该合同有效而可取得的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不知自己无代理权并且不存在过失,则仅应就相对人的信赖利益进行赔偿。代理人明知自己无代理权的,应赔偿相对人的实际损失,且不以履行利益为限。行使撤销权的相对人仍享有该损害赔偿请求权。该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以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有效成立时履行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而定。  相似文献   

10.
本文认为,在雇佣关系中,雇主对雇员于完成受雇工作中所受到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文章对雇主对雇员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11.
医疗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因医疗体制的改革、社会舆论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而有所改变,主要表现形式是由过去的侧重行政性补偿向民事赔偿过渡,由此导致在立法方面的基本原则将会有所更新,责任构成将更趋复杂化。在医疗体制新旧转轨之际,在医疗法制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之时,注重有关医疗责任的形式变化及责任承担方式研究,将有助于协调社会利益冲突,有利于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物权请求权,《侵权责任法》则规定了多样化的责任承担方式,涵盖了绝对权请求权的内容,对绝对权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的关系采取了竞合的立法模式,造成了二者适用上的困境。竞合的模式具有合理性,同时应该处理好时效、侵权构成要件、归责原则等问题,对于绝对权侵权责任可以适用无损害的无过错的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3.
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具有自身的特点,但也存在着一定的设计缺陷;在正确的法律理念指导下,通过采取设立专营公司经营,优化保费确立程序,避免赔偿原则冲突,规定直接请求权,实现责任体系化,扩展受益人范围,完备救济基金立法等对策,可以有效促进该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责任保险第三人请求权于理论和实践中的误识和误用源于法律规范的不明确和学理阐述的不精进,以体系解释为切入能够破解这一困境。于外在关联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均可解释为第三人请求权的效力来源。于内生要件上,应总结司法实务经验并建立起回归至法律效果判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说。建议对第三人请求权制度完善如下:将申请仲裁纳入"怠于请求"的判断时点;在对第十四条第三项的兜底条款进行适用时,应以赔偿责任成立及责任比例为内容上的依据;建立起责任保险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破产别除权制度,以填补现行制度框架的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15.
侵害知识产权请求权可以分为财产法上的请求权和债法上的请求权.侵害知识产权不当得利请求权属于债法上的请求权,是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一种重要的救济方法,在目的、构成要件、效力范围等方面异于其他侵害知识产权请求权.依引发的主体不同,侵害知识产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有三种类型:基于受益人行为的请求权、基于第三人行为的请求权和基于受损人行为的请求权.有关不当得利请求权的研究对司法实践中请求权的选择、被告的责任、出版等行为的责任认定和民事裁判的理由均有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6.
我国目前医疗纠纷的赔偿现状及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解决医疗纠纷赔偿的司法审判实践的过程中,与民事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存在着冲突。国际上关于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性质的两种观点中,对患者的保护都不充分。应将未纳入医疗事故的部分医疗差错也纳入进来并给予赔偿,建立和完善专家库,允许并采纳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进行过错责任鉴定。医疗纠纷绝大多数属于民事纠纷,对此我国已有完备的解决途径,如调解、仲裁、民事诉讼等,因此,作为行政法规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必要再对这一民事纠纷加以规范,以免与现行的诉讼制度相矛盾。  相似文献   

17.
本文结合一例具体的医疗事故案件的分析,对医疗事故涉及的比较突出的、具有代表性的责任问题进行了研究。主张医疗服务过失,构成特殊侵权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相似文献   

18.
律师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律师赔偿责任制度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制度。本文结合国外立法、学理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对律师赔偿责任的若干理论问题作了探讨。这些问题包括:律师赔偿责任的法律性质,律师赔偿的责任主体,律师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律师赔偿责任的赔偿基金,律师赔偿责任的索赔程序。在对上述问题进行较为详细论证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一系列完善立法和推动制度建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目前关于国家索赔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主要包括归责原则、构成要件、损害范围和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制等四个方面。国家索赔海洋生态损害的赔偿责任应对破坏海洋资源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和因海洋环境污染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进行区别对待而采用二元化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目前我国在赔偿范围方面还很不完善,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将来制定政策或立法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赔偿范围和有关责任限制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
请求权竞合理论有三种,即法条竞合说、请求权竞合说和请求权规范竞合说。根据学理和实务,采请求权竞合说中的自由竞合说较妥。加害给付的构成要件中违反法定义务不构成加害给付,违约行为仅引起固有利益损害亦构成加害给付。加害给付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是固有利益损害部分。就竞合部分,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22条,斟酌具体情况选择通过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主张权利。加害给付引起的履行利益损失和固有利益损害是聚合关系,当事人可依据《合同法》第112条一并主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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