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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府际治理协调机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府际治理协调机制采取流域"公共能量场"、流域政府间电子治理以及流域政府间联盟等实现形式.较为一致的共性特点和优势是:强调流域政府间以及利益相关各方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确立起信任关系,流域政府间由此就可以更多采用协商手段来解决矛盾和冲突,进而更可以实现对流域水环境的合作治理.不过,府际治理机制亦存在着不足,实践中仍应考虑将其与中央政府主导的科层型协调机制有机结合以取得整体效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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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政府经济合作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初步形成了"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合作形式,在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空间开发、旅游资源等方面开展了西西合作、东西合作、西外合作,促进了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然而,西部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竞争、地方领导合作动力不足、参与性不广泛、合作观念淡薄、合作组织松散等成为推进地方政府区域经济合作的制约性因素。西部地方政府需要在中央政府的协助下,建立完善的政府间合作的法律约束,建立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合作治理机构以及政府引导下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合作治理机制,从而推动政府间经济合作向纵深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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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区域府际合作治理与公法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域府际合作治理日渐成为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促进区域合作之治理模式选择。其兴起与发展需要雄厚的公法理论支撑和完善的公法制度保障,从而对传统公法的价值理念、变迁路径、概念范畴、调整范围、规制方式、制度设计等带来冲击和挑战。公法必须通过完善核心价值体系、重构变迁路径和公权力配置制度、拓展公法范畴、健全公法规则体系等进行持续不断的回应性制度变革,以实现区域府际合作治理与公法的良性互动,为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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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治理创新的制度分析:府际治理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建增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2):31-34
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处理和协调作为区域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日益受到学界的重视。自然无关联机制、市场机制、科层制和府际治理机制等是协调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四种基本制度。自然无关联机制早已过时,必须摒弃;市场机制和科层制在协调政府间关系时具有积极效应,但却存在着“市场失灵”和“科层制失灵”的治理困境。府际治理机制是解决上述困境的正确选择,也是当前区域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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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行政体制的分割性和流域水污染属地化治理的特征打破了流域水环境的整体性,使得流域水污染治理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地方政府的自利化倾向在分割治理体制下强化了地方利益,个体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突出,最终导致"公地悲剧"——流域水污染治理失效。如何在实现集体理性的同时满足流域各级政府的个体理性,实现激励相容,必须打破流域水污染治理的行政分割,实现政府间的协同治理。因此,在流域水污染协同治理的政策取向中,一是要强化流域管理机构的权威,二是要建立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三是要构建流域水污染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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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际合作即政府间的合作,主要是指地方政府间的横向、纵向合作关系,以及政府内部各部门间的权力分工关系。社会运行动力机制是社会运行机制有效、健康、持续运转的关键要素。跨区域绿色治理府际合作的利益主体较为复杂,主要有各级地方政府及上级政府、企业组织、社会公众、生态环保社会组织、新闻媒体、政策咨询专家等。提高绿色治理能力,构建区域生态文明环境,需要府际合作动力机制基于区域内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形成具有引力、压力、推力、阻力等动力机制的合作场域。跨区域绿色治理府际合作动力机制的优化:增强引力,推进协同平等权力,搭建利益共享机制;加大推力,改善制度环境,发展非政府组织;调整压力,调整内部既有压力,变外部压力为动力;消除阻力,树立协同合作理念,克服府际合作壁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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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循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的特点和水污染治理的不足之处,不难发现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的基本路径是以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沟通为基础,谋求技术规范、执法和监测等层面的协作,形成系统的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体系。完备的粤港澳大湾区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立足于大湾区水污染状况,要求加强政府行政协作能力与建立政府间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完善水污染治理法律制度体系与区域环境信息法律机制,实现湾区绿色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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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各地日益增多的雾霾天气给人民健康、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带来了越来越多的负面影响。日益频繁和增多的雾霾天气已不仅仅是自然因素影响的结果,我国目前的雾霾天气更多的是由人为因素引起的。大气的流动性和开放性使得雾霾污染由局部性空气污染向区域性污染扩张蔓延,这使得建立各级政府间的联防联控机制显得尤为必要。本文认为雾霾治理的政府间合作关系既包括纵向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区域内横向政府间的关系,中央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空气质量标准,推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完善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来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地方政府要构建合作平台,协调好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空气污染和雾霾天气预警报告机制等措施,以实现对雾霾天气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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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污染治理的地方政府角色研究——以北京市顺义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共事务现代经济学理论中的公共物品理论认为政府应成为公共物品的主要提供者,中外各国空气污染治理实践也都以政府为主导展开。空气污染治理成为我国政府目前进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解决的重要议题。以北京市顺义区政府为代表的地方政府在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中表现出令人印象深刻的政策执行能力和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并在区域生态治理、保障辖区空气质量方面扮演关键角色,发挥重要作用。但是地方政府也面临缺乏与其他治理主体的联动、缺乏有效政策制定工具和治理手段单一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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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中的伙伴关系: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 总被引:40,自引:0,他引:40
作者通过对公共事务治理结构变迁的分析,讨论了非政府组织在多元主体治理格局中所日益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中既存在竞争,又存在合作,二者只有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依赖、开展多种契约性、制度性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良性、友好的伙伴关系才能实现对现代社会的有效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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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纠纷处理主管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立法建立了水污染纠纷的行政处理与司法救济二元机制,但由于水污染纠纷处理机制的主管不明尤其是司法介入不足使得水污染纠纷的顺利解决障碍重重,不能很好地发挥遏止水污染行为的功能.本文以对司法介入的调整为基本思路,立足于水污染的流域特性,提出了建立流域水污染专门管辖制度的构想,并特别论证了海事法院管辖流域水污染纠纷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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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域治理多元主体间伙伴关系的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代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问题日渐增多,错综复杂的跨域公共问题大量出现。面对大量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社会公共事务,仅仅依靠地方政府这个治理主体难以解决,需要运用跨域治理理论,多元主体之间构建伙伴关系,共同进行有效的治理。本文以湖北省梁子湖水污染防治为例,阐明为了有效应对跨域公共问题,需要跨域治理多元主体之间构建伙伴关系,并提出了建立伙伴关系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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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安全的区域治理与上海合作组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冷战后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促使区域层次开始凸现为国家间安全合作的主要平台,安全地区化态势使地区合作成为一种新的安全、发展和战略思维.上海合作组织其实是适应安全地区化态势的一种新型区域安全共同体.作为新世纪在欧亚地区出现的新型区域合作组织,它在新安全观指导下,巩固和发展了结伴而不结盟、大国小国平等协作的新型国家关系,并逐步发展为一个以多边合作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谋求地区共同安全的新型区域治理机制,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有关国家在中亚地区共同推进"和谐地区"建设不可或缺的战略依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