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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27 毫秒
1.
《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再审程序存在缺陷,修改后更加强调程序正当性的重要性,如强调了质证的程序价值,管辖法院和审判主体的合法性与结果正当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当事人的程序参与权与程序正当化之间的内在关系,尤其是当事人对诉讼的参与权和辩论权。  相似文献   

2.
《江西社会科学》2019,(12):178-185
我国《刑法》未禁止活体器官移植,但法学界一直未能为活体器官移植行为提供合适的刑事正当化理论。活体器官移植行为的正当化事由不是"被害人同意",而应当是"正当治疗行为"。只有符合医学适应性、医术正当性以及供体和受体的知情同意这三个要件的移植行为才属于"正当治疗行为",才能作为"正当业务行为"阻却违法性从而实现刑事正当化。而病变器官移植则属于治疗性人体试验,只有在符合特定要件的情形下通过"危险接受理论"才能实现刑事正当化。  相似文献   

3.
司法解释的法律目标与其被解释的法律应该具有同质性。这种同质性要求司法解释必须契合被解释法律的立法宗旨与原则,它是评判司法解释正当与否的标准。当司法解释的法律目标偏离,甚至背离被解释法律的精神,则该司法解释法律目标因不具有同质性,从而失去司法解释的正当性与合理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目标偏离《婚姻法》的精神,不符合同质性的要求,因此不具有正当性,其后果不仅严重影响法律的正确适用,也会给社会公众行为带来负面的指引。  相似文献   

4.
激励理论是著作权实用主义者论证著作权正当性的传统理论。然而,实践中演绎权在激励原作创作的同时,也会抑制演绎创作,激励理论能否解释演绎权的正当性,受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一些著作权实用主义者由此提出了一些新的理论来论证演绎权的正当性。这些"新实用主义"理论为我们提供了审视演绎权的新视角,但不足以取代激励理论支撑起整个演绎权大厦。实践中之所以出现演绎权抑制创作的现象,根源在于演绎许可的交易成本过高。这种现象应当、并且也能够通过科学设置法定许可制度消除,而不应反过来成为舍弃激励理论的理由。  相似文献   

5.
只有从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正当性角度进行解析,才能够深入理解惩罚性赔偿规定在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存在的正当性、可行性与必然性,并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奠定理论基础。我国《著作权法》(草案)第72条和《专利法》(草案)第65条的第三款规定了惩罚性赔偿,但如何处理其与第二款的关系存在着困境,应当将法定赔偿与其他赔偿额计算方法并行适用,才能既尊重法定赔偿制度之"法定性",又能彰显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  相似文献   

6.
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的司法解释在保证刑法的正确执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 ,特别是存在与罪刑法定原则相偏离的倾向。因此 ,研究刑法司法解释的规则和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当然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确立以法官解释为中心的刑法解释体制  相似文献   

7.
在中国享有刑法司法解释权的主体只有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官释法权并不被认可。法官的司法解释地位之所以被忽略,是因为在立法上没有认可法官的释法权;而在司法制度上,法官独立审判机制的缺失和法院系统内部案件请示制度以及错案追究制度的存在,都直接导致法官并不愿意行使刑法解释权能。法官释法权的缺位不仅有碍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不利于法官司法能动性的发挥,而且直接不利于个案公正的实现、影响刑法理论的发展、动摇公众对刑法的信仰。  相似文献   

8.
罪刑法定是世界各国刑法公认的基本原则,以人权保障为根本宗旨。我国为切实维护人权,维护自己在国际社会的法治形象,于1997年10月在新刑法中正式确立罪刑法定原则,它对于我国刑事法制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具有决定性作用。但刑事立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要付诸实施,有赖于司法机关实际的执法活动。为此,必须做到严格司法解释、转变价值观念。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司法解释权的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解释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法律解释制度 ,但是我国现行的司法解释主体存在着不合理之处。本文在对司法解释的界定的基础上 ,详细论述了司法解释权的理想归属和我国司法解释权的合理归属。  相似文献   

10.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根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不仅有统一的根据存在,而且在统一的正当化原理的范畴内,仍有多元论的个别正当化原理的存在,使得多样化的价值观念仍然可以发挥重点各异的作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一元论的主张对于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本质的阐明和体系的建立更为合理。而法益衡量说因其所具有的客观性、明确性和概括性等特性,既能对法益保护这一刑法终极历史使命给以有力的说明,又能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的立法制度安排和司法实践操作提供明确、具体的标准,还能为形形色色、结构各异的具体的正当化行为的正当性根据提供充分的理论论证。所以,法益衡量说能够成为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正当性的统一根据,为刑法中正当化行为体系的建立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1.
现行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的弊端,主要是其正当性、效力内容、形式效力相互冲突的问题.存在这些弊端的原因,一是历史惯性和制度缺陷的相互作用,二是理论研究的混乱加剧了检察解释效力的困惑,三是缺乏现代法治理念.规范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的对策主要有: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立法,明确制定原则,赋予其正当合法性;明确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效力范围,避免产生效力混乱;严格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产生程序和形式;检察机关司法解释效力冲突的解决.检察机关司法解释的效力冲突,主要包括与立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效力冲突,应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吴飞飞 《社会科学》2022,(1):108-118
受限于"公司决议内容违法无效规则"自身的法条设置缺陷,公司决议瑕疵规则的体系衔接障碍以及裁判者的实质救济裁判观等原因,公司决议无效事由的扩大解释成为当前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审理中的普遍性现象。该种法律解释适用逻辑过分偏重了公司决议无效规则的权利救济功能,既与法律行为效力评价规则对无效事由认定的缓和克制立场相左,也与公司决议本身的更强安定性追求不符,有待匡正。以公司决议内容瑕疵为基点,可将其类型化为侵权型决议与逾权型决议。侵权型决议又进一步分为权利冲突型侵权决议与权利滥用型侵权决议;逾权型决议则进一步区分为机关逾权型决议与事项逾权型决议。其中,在公司法框架内,仅权利滥用型侵权决议和事项逾权型决议属无效决议。  相似文献   

13.
江必新 《中国社会科学》2012,(7):123-140,205,206
法治实践表明,通过合法性标准规制政府权力虽仍有必要,但其效用已递减至极低限值,故应突破传统法治主义预设的合法性窠臼,辅以正当性标准,形塑合法性与正当性并用的二元体系。正当性司法审查,作为法治国家建设在当前应被深入挖掘的增长点,是刺激政府权力向善的新的动力源。秉持防止程序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目的,并以《行政诉讼法》第54条有关"滥用职权"、"显失公正"等规定为据,正当性司法审查应确立"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标准,坚守程序公正、比例适当、有效参与、程序效益、程序的可接受性、程序规范化、行政便宜性等原则。同时,应通过顶层设计和末端治理应对正当性司法审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弊端。通过此种路径,可以提升行政行为的正当化水平,完善中国的行政程序法治体系,并与时俱进地提升行政程序正当化标准。  相似文献   

14.
论程序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焱光 《江汉论坛》2004,3(9):140-142
正当法律程序不仅是传统控权模式取得实效的纽带和必备因素,而且在极其复杂的现代国家权力运作中,日益成为当代民主法治国家权力生成和运行正当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的重要保证和衡量指标,是授权、控权和护权的完美统一,是提前消弥国家权力可能导致的专断、恣意和腐败的最重要的制度安定装置。因此,加强程序控权的制度建设对中国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控制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刑诉法中很难统一的两个价值取向,强制措施的设立自然是为了更好地控制犯罪,但保障人权也应是其中的应有之义。我国新刑诉法反映了加强人权保障的世界潮流,但在另一面,如逮捕的期限问题、取保候审的监督手段、申请主体方面存在重实现刑罚权而轻保障人权的弊端,需要立法与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在保障人权方面的进步 刑事强制措施是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  相似文献   

16.
彭志刚  张峰 《江淮论坛》2012,(5):148-152
我国刑事司法解释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存在着解释主体二元化问题。作为一种权力属性,检察解释权与审判解释权应当是一致的。检察解释权的完善更有助于司法解释权的合理配置,刑事检察解释应当限制立法性的司法解释,扩大个案的适用性解释,并最终过渡到案例指导。  相似文献   

17.
我国立法对民事强制执行权定位不尽合理,既不能充分发挥执行权的强制实施功能,也弱化了对当事人的程序保障,民事强制执行的正当性受到质疑.执行权的本质是强制实施权,不具有对实体权利争议进行判断和裁决的功能.为保证执行的效率性与正当性,应当合理构造执行权的内容,并配置于不同的主体行使.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7,(2):207-214
司法公开应当是"权、利、责"的有机结合。当下我国的司法公开,司法机关的"权"体现得相对充分,而公众与当事人的"利"的保障与司法机关的"责"的追究方面做得还相当不够。司法公开要落到实处,必须补强司法公开中"利"和"责"部分,构筑公众和当事人获悉司法信息的权利保障机制。司法知情权是公众和当事人要求司法公开的正当性源泉,其性质属于基本人权,作为一种道德性的权利,必须法定化才能使公众和当事人的司法知情权实在化。法律化的司法公开主要表现为司法全面公开和司法有责公开。  相似文献   

19.
法律文本的高度抽象性和概括性与个案事实的具体性和复杂性的矛盾,决定了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个对法律文本与个案事实的解释过程,享有法律文本的解释权,因而成为司法权行使的基础和必然要求,而国家权力的分立则决定了司法机关不可能享有创制法律规则的一般性权力。因此,司法解释权在本质上属于法律执行权或适用权的范畴,这一性质决定了司法机关只有在遵守个案因应、尊重法律和司法终决的原则下行使,始能具有合法性与正当性,也才能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同。  相似文献   

20.
我国的司法解释制度设立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社会,它已难以适应转型时期我国法治建设面临的复杂情况。加上当初制度设计的理论思考并不十分成熟,使我国司法解释制度的运作状况并不理想。正确分析我国司法解释制度面临的问题,寻求完善的对策,已成为法学界面临的重大课题。一、现行司法解释制度及其问题关于我国现行司法解释制度的构架,明确见于两个法律文件:一是198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分别就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另一个是19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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