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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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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被征地农民的数量逐渐增加,其养老保险问题也随之而来。文章采用多段随机抽样方法,以陕西省各地被征地农民为调查对象,重点分析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发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比例不高,主观判断养老风险大;个体特征如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尤其是就业状态等,直接影响其未来养老方式和养老保险模式的选择;被征地农民相关促进就业政策不完善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河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2005年颁布以来,根据缴费方式及待遇领取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精算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和"低保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根据这两种制度缴费方式及养老金待遇调整的特点,构建了两种制度下养老保险替代率的精算模型,结合灰色预测模型GM(1,1)及计量经济学的原理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并分别用石家庄市和秦皇岛市数据进行两种精算模型的实证分析,得出从长期看"低保型"被征地农民保险制度设计的养老金替代率水平要高于"精算型"的替代率的结论,根据模型分析结果给出结论及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3.
范勇 《源流》2009,(12)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河源市高度重视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据了解,《河源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一年以来,市区有  相似文献   

4.
被征地农民是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尽快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的稳定和城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介绍了秦皇岛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并指出了制度实施中的问题,主要包括土地补偿标准过低,给付待遇水平低,政府补助比例较小以及保险精算理论不足而导致保费偏高,最后,通过保险精算手段得出不同的给付水平、性别、起领年龄、投保年龄以及预定利率,算出的应缴保费都有所不同。根据秦皇岛市目前实施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易造成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等问题,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5.
一、泰州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现状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拓展延伸 截至2010月12月,泰州市1558个行政村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应参保农民134.35万人,实际参保73.63万人,为“十一五”规划“45万人”目标的163%。在参保率54.8%的基础上,大力拓展农民养老保险受益面:一是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协调机制。征地保障补偿办法由原来的“即征即保”转变为“先保后征”。  相似文献   

6.
柯庭忠 《金陵瞭望》2005,(22):55-55
日前,六舍区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办法》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16周岁以下人员:女性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男性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性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上人员四个年龄段。第二、三年龄段人员设立四个缴费档次,第四年龄段人员设立二个缴费档次。被征地农民在70%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内自行选择其中一档一次性缴纳。  相似文献   

7.
《小康生活》2005,(1):4-4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的确定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标准,保障其长久生计,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相似文献   

8.
被征地农民的政治参与是被征地农民通过参与征地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意图影响政府征地决策的行为。扩大被征地农民政治参与有利于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有利于政府形成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矛盾化解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建设。扩大被征地农民政治参与存在制度性障碍、组织性障碍和参与能力障碍等现实问题。扩大被征地农民的政治参与要完善政府征地程序、提高农民的组织程度和政治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9.
基于江苏省沭阳县的调查数据,对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情况与其土地流转意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并得出结论:现阶段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民比没有参加的农民土地流转意愿更高. Logistic计量检验显示,农民是否参加养老保险与土地流转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拐点分析进一步表明,若农民没有任何养老保险,人均年收入需要达到10万元才能突破土地流转意愿的质变点,对于现阶段普遍只参加新农保的农民,土地流转意愿离质变点仍然有一定差距,而既参加新农保又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农民,人均年均收入仅需1600元以上就能达到较高的土地流转意愿水平.  相似文献   

10.
余波 《小康生活》2005,(10):5-5
江苏被征地农民利益将获得地方法规强有力保护。从近日起,江苏省正式施行《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下称《办法》)。  相似文献   

11.
国家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与农民财产权保护之间存在着冲突。因征收活动中公益目的泛化与征收程序失范,国家的征收权容易被滥用;加之补偿标准偏低与保障制度缺位,使农民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规范政府的征地行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已成为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基于此,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严格区分农地征收中的公益目的和非公益目的,规范农地征收的程序,解决农地征收中的公平补偿问题,强化对被征地农民权益的救济,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的保障机制等。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第42条第2款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制度安排的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不十分清楚的问题.在<物权法>颁布前后,许多地方政府就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安排作出了规定,通过对不同地方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具体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存在着以下缺陷:没有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城镇社会保障费用;没有为被征地农民安排足够的社会保障费用项目;没有为被征地农民安排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待遇的费用;没有为所有被征地农民安排同等社会保障费用;没有为不能就业的被征地劳动力妥善地安排社会保障费用;地方政府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面临支付风险.因此,需要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制度.  相似文献   

13.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问题发生的中国情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章在对土地养老保障、社会养老保障与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的共时关联性分析以及城市化、征地补偿安置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历时关联性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性地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问题发生的中国情境做出回应。在土地承担保障功能且土地保障与养老结合最为紧密的宏观背景下,补偿权与社会保障权的混淆是我国征地补偿安置长期存在的显著特征。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因政府通过土地重新分配或非农就业安置间接承担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基本责任,补偿权与社会保障权的混淆并没有实质性地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利益;但在市场化转型时期特定的政策内外环境系统中,由政府主导进行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责任分担结构内部,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养老责任的"后撤"同时意味着非正式的和制度性的被征地农民个人养老责任的"强化"。被征地农民在没有得到公平补偿的现实情况下,只能主要通过自我积累与市场竞争来实现养老需求,并最终导致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发生,且因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而更加严重。  相似文献   

14.
大量失地农民的出现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重耍产物。以环渤海地区为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具备可能性、必要性及必须性。基于被征地农民实情,以城保为基础,是环渤海区被征地农民杜保制度构建的路径选择。但在制度的构建过程中,应强调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同时,改革土地征用流转制度以配套环渤海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保制度的构建,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5.
河北省多样化征地补偿方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征地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是征地补偿之于被征地农民最重要的两个变量。在法定征地补偿标准尚不完善的现阶段,通过合理创新补偿方式来弥补补偿标准规定的不足,对于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以及确保征地行为的顺利展开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河北省被征地农户以及相关部门的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对具有代表性的征地补偿方式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对各个补偿方式进行优劣评价和适宜性分析,进而探索面向不同被征地农民不同诉求的征地补偿方式。在补偿方式的选择上,应基于一定的经济、区位条件下土地对于不同农民不同的功能性实行多样化的补偿。  相似文献   

16.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进入加速发展期,农民权益受损、征地纠纷日益突出。合理测算农民权益受损的程度、征地纠纷的影响因素,对我国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全国31省(区、市)91村638户被征地农户的调查数据,借助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征地纠纷的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征地过程中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处置权、收益权和社会保障权受损严重;农民个体特征和农户家庭特征对征地纠纷没有显著影响,农民权益是征地纠纷全面而充分的影响因素。因此,在构建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体系和改革征地制度时,要从影响征地纠纷的农民权益因素着手,尊重农民的意愿,保障农民的权利,尽可能减少纠纷现象的发生。  相似文献   

17.
政策解释     
《新天地》2006,(12)
河北承德9万多农民喜入养老保险河北省承德市在省内率先执行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村集体提供补贴政策,较好地解决了农民  相似文献   

18.
征地矛盾是转型期我国面临的突出社会问题。征地由一种普遍现象演变为社会问题,是征地制度体系碎片化、地方政府选择性政策执行、被征地农民互渗型利益表达这三重逻辑互构与耦合的结果。制度体系的碎片化构造了征地现象问题化的外在环境;地方政府和被征地农民对碎片化政策“理据”的选择性运用使征地问题凸显和激化:地方政府选择性政策执行和被征地农民的互渗型利益表达使征地利益博弈过程趋于策略化和复杂化,导致征地冲突问题频繁发生。鉴于此,应以征地制度的顶层设计避免征地政策的碎片化,以法治化约束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行为和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表达行为,通过征地利益行为的分类治理等措施预防和化解新时代背景下征地现象的“问题化”趋势。  相似文献   

19.
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在一些地区出现了将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的实践。通过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的局限性分析发现,土地保障和社会保障不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社会保障安置存在着背离权利主体的平等性、转换责任主体、混淆分配层次、保障水平较低等局限性。社会保障作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在理论上存在着误区,在实践中出现了严重的困境,是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的伤害。作为再分配手段的社会保障既不能代替安置的功能,也不能被安置的初次分配功能所替代。为更全面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应在合理安置的基础上完善社会保障这一"安全网"。  相似文献   

20.
《小康生活》2005,(9):4-4
为了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制订并公布本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这标志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即将出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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